快乐教育切莫矫枉过正
2018-01-31姜朝晖
姜朝晖
日前,网上传闻有教师因用尺子打了调皮学生,而被迫赔偿3万元的事。事情的真实原委,因未有详细报道,很难深究。但由此探讨对学生该不该有惩戒教育,很有现实意义。笔者以为,没有爱就没有教育,但同样没有适当的惩戒,对学生的成长来说,很难说是完整的教育。
作为一种教育方式,惩戒一直存在于中华传统师道尊严中,并延续至今,自有其合理成分。我们甚至可以这样认为,中国传统教育对世界教育最大贡献之一就在于强调师道尊严,充分发挥教师的主导作用。但时代发展到今天,在西方功利主义和后现代化思潮的冲击下,我国教师权威日渐式微,以至于带来了许多新问题。我们大都有这样一种体会,现在的孩子越来越以自我为中心,家长对孩子的成长越来越束手无策,教师对学生越来越不敢管也不敢罚。因此,无论从理论层面、政策层面还是实践层面,强调适当的惩戒教育仍非常必要。
与惩戒教育相对的恐怕是快乐教育。而审视当下社会流行的快乐教育,只夸奖不惩罚的弊端,已然给很多家长带来困惑,更给教育工作者带来许多新的挑战。如果快乐教育等同于从小放纵孩子的天性,等同于孩子喜欢学什么就学什么,想干什么就干什么。那么对家长来说,孩子未来发展只会遭遇更多困境,埋下更多隐患。对于学校教育来说,脱离惩戒,只谈快乐和鼓励,对孩子的过错过失一味容忍而不管教,很难说尽到了教育者的本分。倘若某些负责任的教师惩戒了学生,并因此遭到家长举报控诉等,长此以往,只会导致教师越来越不敢管学生,越来越不敢担责,后果可想而知。任由孩子“野蛮”发展,受不得一点挫折,最终对家庭和社会都会造成极大危害。
以鼓励为主要方式的快乐教育,来源于18世纪法国启蒙思想家卢梭所推崇的自然主义教育观。这种观点主张让教育符合孩子们的天性,让其自由自在地成长。从理论上来讲,这并没有什么问题,许多教育家也都做了有益的尝试。但在我国当下现实中,完全照搬西方,用在我们的教育教学中,难免存在水土不服的问题。更让笔者担忧的是,许多家长机械、片面地理解快乐教育,以为只是鼓励,让孩子获得所谓的快乐,就能让孩子得到好的成长,这完全是一种误解。西方在推崇快乐教育的同时,并非不要规矩和规则意识,并非不尊重教育规律。这点我们应有清醒的认识。适当惩戒,就是要让孩子们遵守纪律和规矩,懂得感恩和敬畏,明白做人最基本的道理。
教育是一种培养人的社会活动,鼓励也好,惩戒也罢,只是方式和途径,有各自的优点和不足,应该有机结合,而不是任由其走向极端。因此,惩戒也是有边界的,不能演变成对学生身体或精神的伤害。最根本的是我们要基于对教育规律和学生心身规律的认识,做到真正因材施教、教学相长。在当前盲目推崇快乐教育的氛围中,笔者以为,适当的惩戒教育仍有必要。教育主管部门、学校和社会应该共同坚持这样一种教育理念,并在实践层面维护好我们教师的合法权益。▲
(作者是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办公室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