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的社会规训:对社区餐馆营业时间的现象学研究
2018-01-29田千
田 千
(中南民族大学 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湖北 武汉 430074)
米歇尔·福柯在《规训与惩罚》中描述了规训的社会不是一个社会现实,而是一个规训(Disciplining)个人的计划。他说,“规训所面对的不仅是在时间和空间中分散的身体,还通过转置、移动和结合等手段来组织和协调身体”[1]。在这个意义上,今天的大多数人生活在一个类似鲍德里亚描述的超真实后现代社会。进行审视的那个时刻的社会状态与不同时刻的人与事相互“索引”着,在每时每刻,相互“索引”积累成的过去规训着未来。在这个时间流中,我们考察其中的一个片段。
一、M社区餐馆营业时间的现象学还原
M社区是2014年建成的还建小区,基本公共设施完善。2017年初,约有8000户居民,入住率约90%,人口结构由还建村民和公司职员等租户构成。人员构成异质性较高,流动性也较强,是一个独特且典型的城市小区。表面看,M社区有些无法被认知,特别是小区餐馆,他们没有统一的营业时间,我们甚至很难严格地确定其营业时间。
表1 M社区餐馆营业时间表
笔者经过调研,将开业与关门时间前后大约相差一个小时的餐馆汇总后形成表1。一些餐馆的开业时间很早,例如重庆小面、鹏记热干面等餐馆6点开业,沙县小吃7点开业,传奇冒菜等餐馆大约9点开业,东北饺子馆等则是10点以后开业。关门的时间也不相同,重庆小面、鹏记热干面、传奇冒菜等关门时间不确定;专门做早餐的餐馆一般下午2点关门;沙县小吃、南京鸭血粉等属于关门较晚的,大致在晚上11点之后;好礼客等大约在晚10—11点关门。餐馆业主大都有自己的生意经,至少局外人会发现经营内容相似、消费群体大致一样的餐馆,其营业时间差不多。以早餐为主要经营对象的餐馆大约在早上6—7点开门,以夜市为主的流动摊贩打烊时间约在凌晨。店铺营业时间的变化是随意的,以经营午餐、晚餐和夜宵为主的南京鸭血粉有时将营业时间提早到6点。该店铺女老板发现这里的上班族多是外出就餐而且人数较多,其他早餐店的生意很火,从此这家店铺也经营早餐生意。
重庆小面、鹏记热干面主要经营早餐。两家店主都是本地人,正值中年,有种“小富即安”的想法,如果下午生意不好或一般,多数情况下就选择打烊。传奇冒菜是一家外省人开的冒菜店,因为味道独特、价格适中以及良好的装修而吸引了不少顾客。后来随着外卖的发达,到晚上11点就打烊。一般情况下,此类店铺因为顾客多为年轻人,关门都很晚。本来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自然时间在这里发生了巧妙转换,早晨不一定代表着开业,夜晚也不一定代表着关门。
到了周末,多数餐馆开始了新的时间。平时10点左右,绝大多数餐馆已经忙忙碌碌,周末这两天很多餐馆才刚刚开始准备开张。一位在小区建成不久开张的东北饺子馆老板坦言:“咱那疙瘩儿早上亮的早儿,平时醒来就开张。后来发现没那么多人早上吃饺子,基本闲着,早上起来包包饺子。到了中午还行吧,晚上人来来往往,咱一般十一二点关门,谈不上红火儿。”这样,自然的时间被重新规训,有了社会化的意义。就像表1展现的那些不能被简单规约的时间段,在这里找不到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自然逻辑。通过对M社区餐馆营业时间进行生活史还原,我们可以尝试得出结论:不同餐馆的流动营业时间就是社会结构的时间表达,是为了获取更大收益的较好策略方式。规训的时间对餐馆业主、餐馆顾客都有着重要功能。通过这样的方式,M社区时序井井有条。也正是从这点上,我们可以看出时间这个场域是如何被外部环境规训的。
二、社会结构对时间规训的象征意义
对M社区餐馆营业时间进行现象学的还原和理解之后,我们可以进一步还原和理解它的象征意义。
时间是社会理论构建的重要基石之一,是社会理论的研究维度之一。有学者指出,“20世纪80年代以来,社会科学出现了大量以时间为主题的研究成果。不少学者意识到,时间会从情感、行为、制度等层面影响人与社会”[2]1。之前的研究分析基本集中在宏观领域,对时间的微观研究在这之后有了深入发展。社会时间研究从一开始就不只是着眼于微观命题和微观机制,还试图处理现代社会变迁引发的各种现代性主题。[2]1-2
一些学者认识到时间构成了我们的生活。芭芭拉·亚当指出:“时间的诸多形态构成了我们的生活中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同时,“所有这些形态都不是孤立抽象实体,而是一个相互联系的整体,影响着我们的生活”[3]1。因此,它进一步指出了“受控的社会时间概念”[3]131。虽然学界对这种控制何时出现有争议,但他认为“人类是受制于时间、超越于时间而又控制着时间的生灵”[3]131。在这个意义上,时间既是一种自然的存在,也是一种人的产物。
吉登斯在关于权力理论的论述中提到了时间,认为由于“文字和其他储存信息的结合,抽象交换价值和抽象的、量化的时间本身,人们可以跨越时空与不在场的人进行互动”。他指出,在“权威性资源”(Authoritative Resources)面前,“时间成了量化权力的尺度”。历史学和人类学的研究同样表明,时间本身已经作为一种重要存在,内在于我们以往的经验和生活中。在这个意义上,时间有了不同的面向:一方面,时间控制着人,我们以往的生活、文化等留下了深深的时间印迹,称为传统、习惯或历史,这正是面向过去的研究的内在条件;另一方面,在对M社区现象学的还原中,我们发现人在一定程度上也重新规训着时间。
通过追溯,倒闭的东北饺子馆店主将生意失败的原因归结为自己适应能力不高。他本来不打算很晚才关门,因为在其家乡东北,餐馆顾客以青年人为主。他看着别家晚上生意还不错,顾客不只有青年人,也常有中老年人出来喝酒聚餐。虽然他不太适应这里的作息时间,但觉着能挣就挣一些,也时不时晚一点关门。但这种“不适应”时不时显现出来,有时到了点就想睡觉。饺子馆的老板不可能创造一个规制M社区每个人的生物钟。事实上,这正是社会结构的作用,它对饺子馆营业时间的规训在每一个零点就开始了。在这个场域中,饺子店的店主和社会结构所规训的时间一次又一次在早晨相遇。常年生活的社会环境规训了店主的社会时间,在新的社会环境中店主不能很快适应新的社会时间,越积越深的矛盾在某个时间爆发,终使东北饺子店倒闭。
面对这种规训,有些人有意无意察觉到了,这也正是那些聪明商家的生意经。经营爱情麻辣烫的老板娘坦言和老公白天有工作,晚上做这个是为了挣些房租钱。深入追问后,她说自己经营这个是发现和她差不多年龄的年轻人喜欢下班后特别是晚上吃这种食物。她的生意经来源于自己的生活经验,受制于时间的人与社会在麻辣烫老板娘的生意经中被剖析了。“时间就是一种生活事实”[3]1。这里发生的大概不会超出常识的认知范畴。我们不仅是身体的我们,也是某种行为、文化的我们。在这些不同的我们的交集处,自然的时间被重新规训了。
在这里,大多数经营店主是成功的。他们对营业时间的重要性有自己的认识,知道对自己经营的特定食物而言,销售对象的活动时间是什么,也明白这个时间不是一般指的早中晚饭时间。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他们被嵌入自己所在的社会结构中。多次了解后知道,麻辣烫老板娘是一位流动务工人员,觉得待在老家挣不了什么钱,也会让别人认为没出息。这就是她一开始能理解顾客的原因。大多数餐馆经营业主及其顾客至少在所处的社会阶层、社会文化等诸多方面差异不是很大,就像麻辣烫老板娘对自己顾客的了解。对于能够长期良好经营的店主来说,这种理解一开始就被内置到在场的每个人那里。
M社区的本地人大多将房屋出租销售,整栋建筑的设计也不同于一般的商品住房,一室一门,最多不过40平方米。住户大多数是和麻辣烫老板一样的流动人口,麻辣烫老板娘就住在这个小区。这样的情况不是个案,转角的南京鸭血粉老板一家来自南京附近的一个小乡镇。他们对生意的规划来自对M社区的认识。随着一家家店铺开张营业,他们再次生产着新的时间。这种时间深化着已有的社会结构,也备注着新的社会结构。M社区2014年建成,长期良好经营的餐馆按照自己的经营策略设计、调整着餐馆的营业时间,内置于这些餐馆特定的社会结构也生产着带有明显社会属性的时间。这些都印证着之前学者关于社会时间的命题——“时间的社会意义是相对的,因社会结构不同而存在差异,它是社会建构的产物”[4]。
通过对M社区餐馆营业时间生活史的现象学还原,笔者发现不同餐馆不一致的营业时间、同一个餐馆适时调整的营业时间,这些是社会性时间的表达。饺子馆等店经营的失败,麻辣烫、南京鸭血粉等店铺长期经营的成功,反应出社会结构对时间的规训和形成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是社会结构对自然存在领域事物的进一步塑造。这种塑造也影响到生活世界,影响着人的日常生活实践。有学者指出,“福柯在《规训与惩罚》一书第三部分第一章中重点讨论了这种规训的本质:在资本主义社会新的肉体控制方式中,人成为一尊自动运转的装置,这种自动运转的核心机制竟是某种自我驯服。自我驯服的基础在于对纪律的自我认同——在持续不断的训练和操作中,外部的纪律内化为自我遵循的身体化规训,社会对肉体从根本上的塑形操纵和根本支配由此实现”[5]。社会对时间进行了规训,也进一步规训着其中的人。此次考察中,我们看到以时间为轴线的买卖互动的微观过程中,不论是店主还是顾客都自觉遵从着相互制定的规则,店主和顾客互为规则的制定者,他们相互控制,谁也离不开谁。这种控制是隐匿的,隐含在生活中,温柔而细腻;但更重要的是,它一开始就被自觉地接受了。在方法论意义上,“如果我们想要增强对社会变化和其过程的认识,我们必须扩大包括社会时间概念在内的时间范畴”[6]。重要的是,我们对宏大事物的认识应该从还原它本身开始,以时间为基准,在独特叙事中理解人的细微、切身的状况,那里蕴含的“日常生活是当代中国社会发展的核心问题和基础问题”[7]。
[1]赵方杜.规训权力演绎中的身体境遇——论福柯的现代性诊断[J].理论月刊,2012(10):156.
[2]罗伯特·E·帕克.城市:有关城市环境中人类行为研究的建议[M].北京:商务印书馆,2016:5.
[3]邓万春.时间、空间与社会理论重构的谱系[J].人文杂志,2013(7):114.
[4]何健.帕森斯社会理论的时间维度[J].社会学研究,2015(2).
[5]芭芭拉·亚当.时间与社会理论[M].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9.
[6]林聚任,王兰.时空研究的社会学理论意蕴——社会建构论视角[J].人文杂志,2015(7):110.
[7]张一兵.遵守纪律:自拘性规训社会的建构秘密[J].社会科学研究,2015(5):1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