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好农村“三资” 壮大集体经济
2018-01-29本刊评论员
本刊评论员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并将“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壮大集体经济”作为推动乡村振兴的重要举措。农村集体“三资”(资金、资源、资产)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主要财产,切实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实现保值增值,对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有利于推动基层组织建设,防止集体资产流失,切实提高集体经济收益,促进农民持续增收。
江苏高度重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并把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治理作为重点工作加以推进。省纪委也把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纳入专项治理范围,严肃查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去年省农委在全省启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治理行动,重点推进八项措施,即全面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阳光行动”试点,农村集体资产资源流转必须全部进场交易,实施村级资金管理非现金结算,开展第三方代理村级财务试点,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加强审计监督,强化责任追究,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示范县创建。
通过近一年的专项治理,各地紧紧围绕八项措施,大力推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化、信息化、规范化建设,有效维护了农民的知情权、决策权和监督权,有力提升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水平,切实壮大了农村集体经济,促进了村级资金规范使用、资产保值增值、资源有效利用。据初步统计,2017年全省农村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增长近5%,农民收入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收入比进一步缩小。
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提出,“推动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探索农村集体经济新的实现形式和运行机制。”农村集体“三资”是壮大集体经济和实现农民增收的重要基础,管理好这笔宝贵财富,要进一步压实责任,细化任务,切实将各项管理举措落到实处。要围绕重点,狠抓关键,集中精力在重点工作上取得突破。要充分利用定岗定责、审计监督、督导检查等多种手段,及时发现问题,边查边改,立行立改。要建章立制,扎紧织密制度笼子,确保“三资”管理各项制度规定在广大农村基层落地生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