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互联网时代的音乐人类学田野调查方法
2018-01-29
(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学与人类学研究所 北京 100732)
音乐人类学起源于西方。学科名称,从最初德国学者阿德勒①和萨克斯②提出的比较音乐学,逐渐发展为荷兰音乐学家提出的民族音乐学③,美国学者梅里亚姆在其著作《The Anthropology of Music》中将该学科称之为“音乐人类学”。
在我国,该学科的名称并不统一。在诸多称谓中,使用较为广泛的是“民族音乐学”和“音乐人类学”。其中,对于“民族音乐学”的解读,常常被误解为研究民族音乐的学问,而“音乐人类学”这一表述更能够体现该学科的定位和研究方法,避免更多的误解,因此本文采用后者。
作为融合了音乐学和人类学的交叉学科,音乐人类学具备上述两种学科的双重视角,是运用人类学相关理论和方法,将音乐视为人类社会文化的有机组成部分,对全人类的音乐及相关文化进行观照的交缘学科,是“人类学理论和方法在音乐学研究领域的具体运用和特殊实践”[1]。
因音乐人类学的发展与人类学学科发展密切相关,其理论指导也受到了人类学不同发展阶段所侧重的理论方法的影响,包括文化传播论、功能主义、结构主义、符号学理论等。在研究方法方面,田野调查作为人类学最基本的研究方法,也是音乐人类学获得第一手资料最主要的方法。
随着互联网时代的到来,信息技术的发展为田野调查提供了更多的可能,也拓展了田野调查的内涵,为区分互联网时代前后的田野调查方法,下文暂将研究者身临其境的实地考察称为传统的田野调查法,将把互联网信息技术应用到考察工作中的方法称之为网络田野调查。
一、传统的田野调查方法
田野调查是指研究者跳出自身所处的文化世界,长期深入某一地域,通过深入的观察和积极的参与,对研究对象及所处文化进行观照,学习该社区或群体的语言、了解其生活生产方式、理解其思想意识形态、参与和体验其社会生活和民俗生活,并通过观察、访谈、参与获得第一手资料的工作过程。音乐人类学的田野调查,“既可从同一角度去观察不同范围或不同性质的音乐事象,也可从不同角度去观察同一范围或同一性质的音乐事象”[2],但不论研究视角和研究对象怎样变化,田野调查仍是音乐人类学最重要的调查方式。
(一)传统田野调查的三重特征与一般程序
“从不同的角度划分,田野调查可分为多种类型。从调查内容划分,可分为综合调查、专题调查、典型调查和个案调查四类”,[3]“从调查地点的数量划分,可分为一点调查和多点调查;从时间的角度划分,可分为历时性调查和共时性调查”[4]等诸多类别。它们均呈现出“长期性、参与性和深入性”[5]的三重特征。其中,长期性是确保调查工作得以深入的时间保障。音乐人类学的研究大多是对异文化的研究。研究的前提是深入的了解,而对不同于研究者自身所熟知的音乐文化环境的深入了解,即作为局外人进行研究,音乐人类学一般要求半年到一年的田野工作。即便是对研究者所熟知的文化环境和音乐事象的考察(作为局内人进行研究),也需要长期的观照,才能够将以往的感性体验提升到更具学术性的理论层面。值得注意的是,局内、局外的概念是相对的。比如,本人作为蒙古族科尔沁部的一员,研究蒙古族音乐文化时具备一定的局内人视角,但因蒙古族是跨界民族,在地域空间上涉及中、蒙、俄、阿富汗等多国,加上蒙古族内部包含诸多部族,各部族的跨界分布情况不尽相同,各部族虽拥有共同的历史脉络和民族认同,但其内部在蒙古语地方方言、文字④、服装、风俗习惯、音乐文化等方面均具备一定的部落特性,存在一定的差异,此时本人在一定程度上就成了局外人。正因局内、局外的相对性界定,本人在进行乌珠穆沁部的田野调查时,累计耗时1年零1个月,其中最久的一次持续性田野调查长达4个月。因此,不论是作为局外人研究异文化还是作为局内人研究熟知的音乐文化,均需要长期的田野调查才能确保研究工作的深入和全面。参与性是从田野工作中获得感性的直观体验的重要保障,是进行细致深入观察的前提,没有参与就没有更直观的体验、就做不到更详尽的观察,参与的内容包含社会生活和民俗生活的方方面面,在参与的过程中观察音乐在社会生活和民俗生活中所扮演的角色及其功用,从而以整体观角度,将音乐视为整个社会生活和民俗生活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此种视角的参与和观察,为后续将感性体验提升到理论高度的案头工作起到重要作用。没有长期的田野基础、没有建立良好的田野关系、没有良好的参与和人际互动、没有详尽的观察,田野工作就很难深入,很难了解其社会运作模式和当地人的思维模式、很难解读处于该社会文化中的音乐文化、很难亲身参与和观察较为私密、神秘的音乐仪式,即便是对公开的音乐活动也很难透过表层触及本质。因此,田野是否足够深入,是检验田野是否合格的重要标准。
“人类学的田野调查经验为音乐人类学田野调查提供了田野工作范示,在音乐人类学田野作业的一般程序上,我们把它分为准备、实施和撰写三个阶段。”[6]开展田野调查的准备阶段应以查阅相关文献资料作为调研基础,再以田野调查的理论指导和训练为辅,从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角度学习统领性的方法论、掌握相关的文献资料,再根据所学理论进行简单的田野训练,从而为正式进入田野做好准备工作。其中,相关的文献资料包括关于研究对象的历史渊源、发展脉络、分布情况、风格特征、类别划分等基本情况。对基础性文献资料的掌握可避免研究者在田野中毫无目的地做无意义的工作,节省时间成本,根据研读文献过程中所提炼的问题,集中精力进行调查,使得后续的田野具备明确的问题意识,更具针对性和高效率性。随后,再根据文献资料、研究视角和自身兴趣点等多方因素,对调查区域、调查对象、所采取的调查类别、调查的时间段、调查的目的等进行明确选定,并注意多种载体的资料,做好搜集、整理和记录工作。包括确定田野调查的地域空间和民俗空间、确定调查对象的社会阶层或是族群类别、根据调查的问题和期望最终能达到的目标选择调查类别、根据研究对象的特点选定进行调查的时间等。结束了田野调查的实施工作,便进入了撰写阶段。在这一阶段需要完成以下几方面工作:将田野调查得来的所有资料进行系统整理,将其转换为音乐人类学的概念性语言,并根据文本写作的框架进行材料组织、加工,甚至田野材料的补充(即又一次的田野)。完成了该阶段,才能进入到文本写作阶段。
(二)传统田野调查存在的弊端
传统的田野调查方法较之网络田野调查,虽发展历史较长,也逐渐趋于成熟,具备严谨科学的理论体系和方法论指导,但仍具备一定的弊端。音乐作为人类口头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突出代表,是口头性的时间艺术。音乐和音乐事象、音乐活动,是在某种特定的时空下展开的,而我们传统的田野调查需亲临音乐或音乐事象发生的现场去感知、参与、观察和记录音乐活动,也就是说研究者需要在音乐活动开始前到达特定的地域空间去进行实地考察,一旦错过音乐活动发生的时间,不能到达音乐活动发生的空间,只能错失此次田野调查机会。而有些音乐活动一年只有一次,如侗族的花炮节。侗族的花炮节是集音乐活动和民俗活动于一体的节日,举办时间是每年的农历三月初三,若研究者未亲临现场,就很难感受到抢花炮、斗牛斗马、对歌、踩堂的节日氛围,也很难体会到该节日产生的民俗语境。再如,广西壮族三月三的歌仙节。若研究者由于某些原因错过了每年的农历三月三,就不能身临其境地参与和观察壮族赶歌圩、搭歌棚、办歌会等一系列民俗音乐活动,这对研究者来说是非常大的损失,在传统的田野调查中,只能够等待第二年的三月三来获取与之相关的第一手资料。
二、网络田野调查
田野调查既是音乐人类学获得第一手资料的手段,又是自成体系的方法论。随着时代的发展,田野调查的技术手段和方式方法也不断在发展。
音乐采集是音乐人类学田野调查的重要工作。音乐作为时间的艺术,对其进行采集有赖于录音录像等技术的支持和发展。1877年,美国科学家托马斯·爱迪生发明了留声机,自此,科学、规范的音乐采集才能成为一种可能。此后,随着录音技术的不断发展,蜡筒录音、钢丝录音、磁带录音不断被应用到田野调查中。
从20世纪60年代末诞生的阿帕网,到20世纪80年代以来网络技术的发展、再到当今移动互联网的发展,数字技术和网络技术得到了全面发展,网络传播平台及传播模式得到了多样化的发展,计算机网络技术、手机通信网络技术、广播电视网络技术、移动互联网、大数据技术和物联网技术等得到了广泛的应用和发展。在中外音乐人类学界,互联网信息技术除了被应用到网络资源的共享外,还未被充分使用于田野调查,网络田野调查尚处于萌芽状态。常年居住海外的音乐人类学学者杨沐非常敏锐地感知到互联网信息技术的发展,并较早地将此技术应用到了音乐人类学的田野调查中,对福州祭祀乐舞和海南儋州调声等进行了考察。下文将此种田野调查称之为网络田野调查,它指“在特定时间内,通过持续的网上参与式观察 (观察并参与网络社区的讨论),描述虚拟社区 (论坛、网络圈子、博客、QQ群等)中的族群及其文化现象的过程”。[7]
(一)网络田野调查法的特点
网络田野调查不同于以往传统的田野调查,其不同之处可从研究者、被研究者和二者双方的互动关系上略知一二。
从研究者的角度来看,随着网络田野的诞生,田野空间和研究对象的内涵得到了进一步扩充,即把互联网信息技术构织的虚拟世界作为展开调查的田野空间和研究对象。也就是说,网络平台成为音乐人类学又一个研究领域,网络平台上的音乐有别于传统田野调查中研究对象所处的空间,成为音乐人类学又一个研究对象;除此之外,在网络田野调查法中,研究者不受某一次进行实地考察的时空所限制,可通过网络与研究对象建立联系和互动关系。随着2004年博客的普及、2007年社交SNS的普及、2009年手机APP的普及、2010年微博的普及、2012年微信的普及,研究对象可通过QQ、MSN、FACEBOOK、邮件、智能手机视频通话、微信等的普及,随时随地和被研究者进行双向联络,考察时间也不受传统田野调查的时空限制;考察手段和记录工具的增加也是网络田野调查的重要特征,其中,手机、电脑、互联网信息技术是网络田野调查的重要工具,录音笔等专业的录音设备、专业的摄像设备、数码相机和智能手机等均为记录带来了一定的便利;网络信息平台的发展使得研究者获取信息的渠道更加多样,为研究者的信息来源提供了更加多元的可能;另外,通过互联网信息技术,有助于研究者获取新材料、也为获得研究对象的最新动态提供了便捷。
从被研究者的角度看,被研究者可通过信息技术记录和储存音乐事象、民俗仪式及其中的音乐作为一种以家庭或社区或族群的集体记忆进行保存和传承。有了此种记载方式,研究者虽未能涉足该研究对象,但可通过此类信息,较为直观地感受其音乐文化,此种储存也为将来的进一步研究留下了宝贵的学术资料;另外,通过互联网将音乐事象上传至国内外的视频网站和社区平台,还可更为迅速、便捷和广泛的传播、也使得研究者的观察面、参考面和研究面更为广阔,弥补了传统田野调查在涉及面上的局限。此类资料并非局外学者搜集所得,而是局内人的第一手资料的共享,因此,它仍具备重要的学术研究价值;分布在各国家、各地区的被研究者可打破地域空间限制,共同创建一个虚拟的交流空间,以此作为平台进行文化交流和互动,如中国和蒙古国境内的乌珠穆沁人就曾建立了微信群和虚拟社区,用以交流历史文化、民俗活动和音乐文化,并通过该平台开展了文化促进活动。此种跨越国界的、被研究者之间的文化交流和互动,也为研究者了解和把握研究对象在境内外的宏观景象提供了更为便利的条件,应该多加利用。
总的来说,在网络田野调查中,我们不必只依靠传统的调查方式(面对面访谈)进行材料获取,而可以通过更加多元的方式获得信息,如研究者与研究对象建立直接的网络通讯、研究者通过研究对象在互联网平台发布的文字、图片、音频、视频资料获取信息、研究者可获得研究对象利用数字化储存方式(CD等)记录的数字化影像来获取材料,这为研究资料的获取和交流提供了更为便捷和高效的方式。另外,通过网络可弥补实地考察中所未能见到的音乐事象。网络田野调查打破了传统田野调查工作和案头工作的分界线,缩短二者的距离,甚至将二者同步进行,将音乐人类学的田野调查从纯粹的实地考察扩展到了网络,也将拓展田野调查的内涵、丰富调查的手段。
(二)网络田野调查存在的弊端
在互联网时代,田野调查的范围得到扩大,具备了更为丰富的内涵,其调查方式、技术手段也变得更加多样。与此同时,随之而来的弊端不容忽视。在实际的应用中,因非传统田野调查与传统田野调查的截然不同,也必然会遇到一些问题。
诚实守信、虚心求教的交流态度,是顺利、有效地进行网络田野调查的首要前提。此外还需要注意长期关注通过网络建立的研究对象和相关社区,与之进行长久的、平等的互动。其中,自我诚信度的建立和维护是展开网络田野调查的重要基础。遇到质疑声,就会有其他较为了解情况的网友为其发声证明,获取新网友的信任;因此一开始的诚信,便为此后整个网络交流奠定了良好的信任基础。
除此之外,单一的网络田野调查所获取的资料仍存在一定的失真风险。面对网络田野调查所获取的材料,虽大部分属局内人的第一手资料,未经学术阐释和加工,但仍要注意与自身所进行的实地考察所获得的相关情况进行对照、筛选和核实,力求与传统的田野调查所获取的情况进行互证,确保网络田野所获资料的真实性。因此,网络田野调查方法缺失了传统田野调查的参与性,必然要以传统的田野调查,即真实的田野调查为基础,没有身临其境就不会有最直观的感受和最真切的体验,也就缺少了亲身经历的切实感受和只有在实地才能获取的资讯,而这些是再丰富再精确的网络田野资料都不能替代的。
作为音乐人类学研究者,保护和尊重研究对象、为其提供的资料注明所有权、对资料的使用享有知情权是进行传统田野调查、网络田野需要共同遵守的职业操守和学术道德。
网络田野虽存在上述缺陷,但在未来仍具有无限的发展潜力。
(三)未来发展趋势
随着互联网信息技术在未来的不断发展,它不仅将对我们的社会生活产生更深远的影响,在学术领域也将得到更为全面和深入的应用,将更大地缩短研究者和研究对象因地理距离产生的空间距离,建立一种不受地理局限的研究空间。此种研究空间及相关研究方法、信息资源共享的多重渠道等将渗透到各学科学术界,为学术发展提供更多的便利和效率。未来,随着网络田野调查的全面兴起和发展,它将走上更为规范、科学、系统的发展道路,甚至网络田野调查可自成一派,形成一个较为独立、系统的分支学科或方法论,其未来发展前景无法估量。
小结
互联网时代的到来,给音乐人类学的传统田野调查带来了新思路、新契机、新挑战和新的可能。它的产生,使田野调查的基本概念得以丰富,内涵得到了拓展,调查的途径、手段和获取资料的平台呈现出更为多样化、信息化的特征,它打破了传统田野调查在时空上的界限,弥补了传统田野调查的缺陷,但同时又体现出其新兴事物的不成熟性和网络田野自身所具有的弊端。当今音乐人类学界仍以传统的田野调查方法为最主要的研究方法,网络田野调查法迫切需要建立科学、系统的理论指导和方法论体系,为互联网时代的音乐人类学网络田野调查提供科学、全面的指引,完善网络田野调查的框架,丰富和拓展田野调查方法的内涵与外延。
注释:
①德国学者阿德勒将“从人种学的角度对民族音乐进行比较研究”定义为比较音乐学。他的观点载于董维松、沈洽编:《民族音乐学译文集》,北京:中国文联出版公司,1985年6月第1版“前言”。
②“比较音乐学——异国文化的音乐”.董维松,沈洽编.民族音乐学译文集.北京:中国文联出版公司,1985年6月第1版。
③1950年出版的《音乐学》一书中,提出并使用了“民族音乐学”这一学科名称,并主张用这一名称代替之前的“比较音乐学”这一称谓。
④中国内蒙古境内的蒙古族所持文字相同,均为传统蒙古文;中国新疆蒙古族所持文字为托忒蒙古文;蒙古国蒙古人多持文字为西里尔蒙古文;俄罗斯布里亚特联邦共和国、卡尔梅克共和国、图瓦共和国的蒙古人所持主要文字为俄文,少部分人掌握了托忒蒙古文和传统蒙古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