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中小河流水文监测系统建设实践
2018-01-29曾成锦柯斌樑胡兆荣
曾成锦,柯斌樑,胡兆荣
(浙江省水文局,浙江 杭州 310009)
1 项目概况
1.1 建设规模
依据国务院出台的《国务院关于切实加强中小河流治理和山洪地质灾害防治的若干意见》,结合浙江省内中小河流水文监测系统建设实际,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复同意《浙江省2011年中小河流水文监测系统项目实施方案》(以下简称“一期方案”)和《浙江省2012年至2013年中小河流水文监测系统项目实施方案》(以下简称“二期方案”),概算总投资为2.696亿元,比规划总投资超出3 150万元,超出部分由市、县(市、区)地方配套资金补齐,其中中央投资7 567万元,省级补助资金5 366万元,市、县(市、区)级配套资金14 027万元。批复建设规模为:改建水文站8处,新建水文站57处,新建水位站18处,改建水位站6处,新建水文巡测基地7处,改建水文巡测基地1处,新建雨量站158处,改建水文信息分中心11处,组建省应急机动测验队1支,新建中小河流水文预警预报服务软件120套。
1.2 项目特点
1.2.1 项目点多面广,高度分散
浙江省中小河流水文监测系统项目有387个子项目,站点数目多,覆盖面广,测站地理位置偏僻,且高度分散,涉及全省68个市、县(市、区),难以集中化施工,项目管理难度大。
1.2.2 单项工程规模小,投资少
中小河流水文监测系统中,水文设施建设涉及管理房、缆道房、水位台、降水蒸发观测场等水文生产生活设施,土建工程最多是200 ~ 300 m2的站房场地,土建工程量小,且水文测站位置偏远,交通、通信条件较差。项目总体投资较大,但具体到每个子项目上的投资又很少,因而给施工单位的人力、财力带来很大的挑战[1]。
1.2.3 水文专业性强,市场较小
工程项目建设包括水文基础设施施工和水文技术装备的安装。水文基础设施包括生产生活用房、供电、给排水、取暖、通信设施、附属设施,以及各种水文要素观测设施、测验断面设施、观测道路等。水文技术装备指满足生产需要配置的仪器、设备、工具及各种应用软件的总称[2]。水文设施项目的土建工程不同于其他水利项目,需要考虑实际的操作需要,例如自重式水文缆道是用钢筋混泥土和地锚整体浇筑,靠地锚重量使支柱承受拉力,地锚预埋锚固的位置及大小需要施工人员根据施工图及现场施工情况进行处理,目前从事水文设施建设资质的施工单位并不多,在施工过程中难免会出现理解错误导致重复施工及返工现象。水文仪器设备的专业性很强,采购及现场安装需要和业主进行仔细沟通,以保证仪器设备的正常使用[3]。
1.3 组织保障
1.3.1 管理体制
1995年,浙江省水文管理体制从省统一管理改为分级管理。目前,全省设有11个市级、70个县(市、区)级水文管理机构。市、县(市、区)水文管理机构的人事、财务由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管理,业务上接受浙江省水文局领导。现行管理体制充分调动了地方政府对水文事业的投入,水文部门也可以更好地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服务[4]。
1.3.2 管理模式
浙江省中小河流水文监测系统项目管理采用省、市、县三级分别成立项目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对辖区项目进行领导协调。同时,浙江省水文局成立中小河流水文监测系统建设工作组,全权负责全省中小河流水文监测系统项目日常管理工作,除浙江省应急机动测验队和中小河流水文预警预报120套服务软件由浙江省水文局作为项目法人直接实施外,其余子项目均落实到所在地的各市、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建设和组建项目法人,且具体建设任务由各市、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所属水文管理机构担任项目法人和负责实施的项目管理模式。
2 项目实施与建设
2.1 做好前期工作,科学编制实施方案
因子项目个数较多,涉及面广,高度分散给设计工作造成不便,为保障一期和二期方案设计质量,浙江省水文局协调各市、县(市、区)项目法人分别委托具有水利行业甲级设计资质单位,一期方案由浙江省钱塘江管理局设计院编制完成,二期方案由浙江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编制完成, 各市、县(市、区)项目法人配合设计单位逐一进行子项目现场踏勘,并提供相应基础设计资料,科学编制实施方案。实施方案由可行性研究和初步设计合并而成,达到初步设计深度,最后由浙江省水利厅组织专家评审,并将一期、二期方案和评审意见报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复。
2.2 加强计划管理,严格执行资金管理制度
浙江省中小河流水文监测系统项目按照中央统一下达投资计划,由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与浙江省水利厅按照各子项目前期工作的实际进度,落实具体子项目计划个数的方法,进行计划下达和计划管理,项目分成2011年、2012年、2013年和2014年子项目并分别下达投资计划。浙江省中小河流水文监测系统项目按照《浙江省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和资金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及《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进行专门管理。全省各地方财政部门将专项资金纳入地方同级财政预算管理,各建设单位按照《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设立基建专账或基建会计科目,对建设资金进行专门管理,确保不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截留、挤占、挪用专项资金。
2.3 规范建设程序,严格执行“四制”
为加强全省中小河流水文监测系统项目建设管理,规范建设程序,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在项目具体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水利部下发的《水文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并结合浙江省水文分级管理体制和项目管理模式,严格执行项目建设管理“四制”。
2.3.1 项目法人制
根据水利部下发《关于加强中小型公益性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水建管[2011]627号)文件精神,浙江省水文局作为浙江省应急机动测验队和中小河流水文预警预报120套服务软件2个子项目法人,由浙江省水利厅负责组建。其余中小河流水文监测系统各子项目法人由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建,有水文管理机构的市、县(市、区),一般由水文管理机构担任子项目法人,没有水文管理机构的市、县(市、区),由当地水利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等担任子项目法人,具体负责当地中小河流水文监测系统子项目的建设管理工作。同时,项目法人组建都具体明确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
2.3.2 招标投标制
子项目招投标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地方有关规定,对超地方限额以上的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投标或政府采购,做到公平、公开、公正。标段主要分为土建标和仪器设备采购安装标,由各地子项目法人负责组织招标投标。
2.3.3 建设监理制
全省子项目监理严格按照《水利工程建设监理规定》执行。浙江省一期项目主要是新建雨量站、改建或新建水位站项目,投资额小,分解到各市、县(市、区)作为项目法人组织实施,因此,原则上可不实行监理。水文站改造及二期项目落实监理单位进行监理,且项目建设过程中落实项目法人组建现场管理机构,施工单位组建施工管理机构,监理单位配备现场专职监理人员,确保做好项目建设进度及安全。
2.3.4 合同管理制
根据全省各子项目实际实施情况,按规定无需监理的子项目,一般由项目法人负责合同管理,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管理。需要监理的子项目合同管理、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由项目法人、监理单位及施工承包单位共同负责。
2.4 加强设计变更管理,严把工程质量关
由于浙江省中小河流水文监测系统各子项目分散,项目法人众多,全省项目存在一定的工作量变更。为加强设计变更管理,经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同意,浙江省水文局下发了《关于浙江省中小河流水文监测系统项目设计变更审批权限的函》(浙水文[2012]114号),规定一般设计变更由子项目法人组织审查确认后组织实施。重大设计变更由子项目所在市、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意见后,上报浙江省水文局。浙江省水文局对上报的重大设计变更先从水文业务指导角度研究是否同意其变更,后经市、县(市、区)同级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审批,有效结合水文分级管理体制与工程设计变更报批有关规定,严控工程建设内容、规模和标准。
2.5 完善规章制度,规范验收工作
为加强水文基础设施工程验收工作,水利部发布了SL 650 — 2014《水文设施工程验收规程》,明确水文基础设施项目验收包括合同工程完工验收、工程完工验收和竣工验收3个阶段。结合浙江省水文分级管理体制的特殊性,浙江省水利厅和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发文,以浙水建[2014]57号《浙江省水利厅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明确浙江省中小河流水文监测系统项目验收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浙江省中小河流水文监测系统项目验收工作。浙江省水文局只负责自身实施的浙江省应急机动测验队和中小河流水文预警预报服务软件120套2个子项目的验收工作,其余子项目由项目所在地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同级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验收。
3 主要经验和做法
目前浙江省是全国唯一完全实行水文分级管理体制的省份,在推进实施中央项目中与兄弟省份相比有其自身特点。
3.1 做实项目前期工作
项目建设涉及选址、征地及政策处理、落实资金、方案编制及审批、招标等众多环节,浙江省在实施中小河流水文监测系统项目建设过程中,十分重视前期工作,各子项目法人严格按照水利基本建设程序做好项目立项、选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土地审批、配套资金落实、水保、环评批复等前期工作,把前期工作做实做细,确保项目推进。
3.2 设立项目建设领导机构,加强项目组织管理
浙江省水文分级管理体制的特殊性在于各子项目落实到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实施建设。为加强项目组织管理,浙江省及时组建省、市、县三级中小河流水文监测系统建设领导小组,落实责任,明确目标,充分发挥地方积极性,使项目建设有序实施。
3.3 组建各子项目法人,并全过程负责项目的实施
各子项目所在地的市、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组建项目法人,对辖区内的中小河流水文监测系统项目负全责,组织具体项目建设,有力保障项目建设。
3.4 注重经验交流
组织召开浙江省中小河流水文监测系统项目工作座谈会、浙江省中小河流水文监测系统项目推进会、浙江省水文站长会议等,总结交流中小河流水文监测系统项目建设经验,为中小河流水文监测系统项目后续实施提供参考,提高全省各地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以保障项目的有力推进。
3.5 出台项目建设配套规定或文件
根据水文分级管理体制的特点,在确保按照国家相关制度、规范的前期下,适时出台配套的、符合水文分级管理体制的相关规定或文件,有效指导全省中小河流水文监测系统项目设计变更、项目竣工验收等工作。
4 结 语
中小河流水文监测系统建设项目作为中小河流治理的非工程措施,属于国务院安排优先实施的项目之一,项目的实施将在提高浙江省中小河流预警预报方面发挥重要作用。本文分析了浙江省中小河流水文监测系统建设实践,并结合水文分级管理体制,分析有效推进项目建设的主要经验和做法。中小河流水文监测系统项目涉及点多面广,后期运行管护任务重,为了后续工程能充分发挥效益,建议水利部对其后续运行管护出台相应文件或政策制度,对建成的中小河流水文监测系统的运行维护经费、人员编制等出台相应的政策性文件,以便项目建成后能得到有效管理,充分发挥项目的最大效益。
参考文献:
[1] 李忠泰.水文基本建设程序的实践与探讨[J].水利规划与设计,2013(7):9 - 11.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水文局.水文设施工程施工规程:SL 649 — 2014[S].北京: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2014.
[3] 张爽,黄俊,王思成.中小河流水文设施建设项目质量管理的探讨[J].人民长江,2016,47(1):178 - 180.
[4] 吕振平,吕建标.浙江省水文应急机制建设与实践探索[J].中国水利,2016(17):45 - 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