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水利厅印发2018年水利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2018-01-29
浙江水利科技 2018年3期
近日,浙江省水利厅制定印发《2018年水利安全生产工作要点》(以下简称《要点》),部署扎实做好2018年水利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各市、县(市、区)水利(水电、水务)局,厅直属有关单位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要点》提出2018年全省水利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要求,强调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意见和浙江省实施意见为主线,以有效防范较大社会影响事件,确保不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事故为重点,强化问题导向、风险管控、隐患治理、责任落实,推动水利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为浙江省“两个高水平”建设营造稳定的水利安全生产环境。
《要点》提出2018年水利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任务。一是健全水利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严格落实水利建设项目法人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及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强化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加大生产安全事故督导和责任追究力度。二是加强重点领域安全监管。强化在建水利工程施工现场、水利工程运行、农村水利工程、水文监测、水利科研与检测、水利工程勘测设计和河道采砂等安全监管,加强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加强厅直属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三是建立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加强安全生产源头防控,研究浙江省水利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加强职业健康监管,抓好重要时段和重大活动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四是强化安全监管基础工作。健全安全监督网络体系,加强水利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力度,推进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推进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推进水利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加强事故应急管理。五是大力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主题宣传,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