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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型金融机构服务科技型小微企业的模式探讨

2018-01-28王伟丞

时代金融 2018年32期
关键词:科技型小微金融机构

王伟丞

(云南财经大学金融学院,云南 昆明 650221)

一、科技型小微企业融资困难的原因

(一)融资渠道狭窄

科技型小微企业发展主要依靠自有资金以及高利率的民间借贷。第一,对于商业银行来说,由于科技型小微企业贷款具有额度少、频次高、放款成本高的特点,所以银行从节约成本和费用的“经济性”出发,更倾向于向大型企业大规模投放贷款,科技型小微企业并不是商业银行的主要目标客户,受到重视不足。第二,由于科技型小微企业固定资产有限,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往往占到总资产较大比例,所持有的资产无法满足商业银行的抵押要求,银行对科技型小微企业惜贷现象明显。面对贷款难的问题,科技型小微企业应该积极拓展其他渠道。风险投资基金的覆盖面有限且我国直接面对小微企业挂牌的新三板市场容量有限且融资功能不足,另外小微企业无法满足发行债券的条件。综上,科技型小微企业融资渠道拓展面临重重困难。

(二)企业与金融机构信息不对称问题严重

科技型小微企业多数处于发展初期,公司治理结构不完善且财务管理工作粗糙,传统的大型金融机构对科技型小微企业财务报表所反映的信息缺乏信赖。同时商业银行对科技型小微企业所从事的科技行业以及所开发的技术前景缺乏了解,无法据此判断企业的可持续发展能力。综上,企业与金融机构信息不对称问题严重。一方面,由于商业银行对信息的搜集不足以及对已有信息的不信任,往往选择拒绝科技型小微企业贷款申请以规避风险。另一方面,企业由于寻贷困难,融资成本极高。

(三)资金投入与企业的发展阶段不衔接

科技型小微企业在企业的种子期及初创期规模较小,研发投入和市场开发投入巨大。科技产业具有产品更新换代快、竞争激烈、存货价值高的特点,企业发展初期的产品市场前景不明,可持续发展能力存疑,难以获得保障性的银行贷款,融资困难。进入产品商业化和成熟阶段时,企业规模扩大,融资渠道也较为广泛,可利用的股权投资和债权融资都很丰富。由此可见,科技型小微企业的发展阶段和资金投入存在不衔接。

二、微型金融机构服务科技型小微企业的优势与劣势

(一)微型金融机构服务科技型小微企业的优势

1.微型金融机构可以较好的化解信息不对称问题。从生产和传递有效信息的角度来看,微型金融机构与作为资金需求的科技型小微企业可以较好的化解信息不对称的矛盾。一方面,在融资领域的信息需求可以划分为“软信息”和“硬信息”两类,“硬信息”表现为标准化的数据,此类信息的产生需要规范化的公司治理体制和财务体系做保障,小微型科技企业生成“硬信息”的能力较弱。“软信息”具有人格化特征,由金融机构根据企业的外在表现进行判断而生成。科技型小微企业的专利、产品市场前景等需要金融机构进行主观判断的便是“软信息”,微型金融机构对企业进行深入考察更完善,相比大型商业银行更适应“软信息”。另一方面,微型金融机构相比大型金融机构具有更扁平化的机构模式,信息能够比较准确的传达到管理层,“软信息”传递的路径短,失真概率低。

2.微型金融机构资金供给规模与小微企业资金需求规模相匹配。传统的大中型商业银行在进行小额信贷业务操作时与传统大规模信贷业务流程相似,流程繁琐使得交易费用相对较高,对于资金供给方而言效应较低,对于融资需求方而言难以需要承担更高的交易成本。微型金融机构提供的单笔融资规模更和频率符合科技型小微企业的融资需求,双方在融资渠道上具有耦合性,更容易形成依赖彼此的利益共同体。

(二)微型金融机构服务科技型小微企业的劣势

1.贷款利息偏高。为了摆脱政府补贴和捐助实现微型金融机构的可持续发展,微型金融机构面临商业化挑战,而伴随商业化而来的是贷款的高利率。微型金融机构在对科技型小微企业发放贷款时,在客户的考察和甄别、贷款发放和回收方面的成本较高,微型金融机构的负债资金成本也高于商业银行,因此需要依靠较高的利息收入来覆盖其高昂的融资、经营及贷款损失成本。科技型小微企业在寻求商业微型金融机构贷款时需要付出比商业银行更高的利息,面临更大的还款频率。

2.工作人员能力不足。微型金融机构普遍缺乏拥有金融、法律、计算机知识的复合型金融人才,很多工作人员之前并没有从事过金融工作,人员在专业技能上与商业银行存在较大差距。在开展小微科技企业的融资业务时,工作人员还需要对科技企业的行业、产品、财务状况等进行全方面的调查了解,目前微型金融机构工作人员在开展相关业务时会存在能力不足的状况。

三、微型金融机构服务科技型小微企业的模式

(一)信用贷款

从贷款形式和单笔贷款规模两方面来看,我国科技型小微企业面临较为严重的“贷款可得性”问题。一方面,由于商业银行普遍将针对科技型小微企业的贷款定位为高风险业务,发放的小额依然依附于各种保证条件。另一方面,商业银行在发放贷款时依然倾向于发放单位贷款规模较大的贷款,缺乏发放针对科技型小微企业的频率高且额度小的贷款的意愿。根据对五大国有商业银行网站提供的小微企业贷款业务资料进行整理发现,五大银行提供的各种专门的小企业贷款业务有122项,其中具有保证条件的贷款为105项,占所提供的针对性小贷业务的比例为86.1%,由此可知商业银行针对小微企业的贷款中各种形式的担保、抵押贷款比例较高,真正意义上的信用贷款比例比较低。信用贷款是目前微型金融机构对外贷款的主要种类,微型金融机构应该针对各细分行业无法满足抵押条件的科技型小微企业,试行“小额信用贷款”。“小额信用贷款”能够缓解科技企业在企业发展初期的企业周转资金需求压力。积极拓展对该类企业的信用贷款有利于微型金融机构目标从“扶贫”和“一般农户”领域扩展到“为微小企业服务”,对科技型小微企业开展商业信用贷款对微型金融机构的覆盖面拓展和可持续经营均有积极意义。

资料来源:根据工农中建交五大国有商业银行网站资料编制

(二)知识产权质押贷款

科技型小微企业的资产通常以专利、商标等无形资产为主,缺乏优质的固定资产作为融资抵押资产,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为轻资产的科技型小微企业提供的新的融资模式。目前,我们国家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主要有三种模式分别是北京、上海浦东、武汉模式。北京模式直接以商标专用权和专利使用权作为质押,由金融机构提供融资;浦东模式则是由政府基金提供担保同时辅以专利权的反担保的间接质押模式;武汉模式在借鉴北京模式的基础上引入科技担保公司提供担保。在综合考虑了北京、上海浦东、武汉三种模式后,微型金融机构在对科技型小微企业进行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时必须针对科技行业特征、宏观经济环境、质押资产性质等因素,依靠政府的有效引导和政策支持,加强风险控制机制建设,强化微型金融机构、担保公司、保险公司、企业等多方参与者的密切合作,以形成微型金融机构支持小微科技企业成长的长效机制。

(三)供应链金融服务

小微企业供应链融资是金融机构围绕一家核心企业,关注其上下游供应商,并将知识产权提供商、产品代工制造商、分销商网络、直到最终用户连成一个整体,采用未来货权质押和现货质押相结合的保证方式,为整个产业链条上的企业提供资金供给。在供应链金融中,金融机构从传统的对产业链条上的某一企业提供“一对一”的金融服务转变为对产业链条上包括小微企业在内的多个企业提供“一对多”的金融服务。按照融资所需的资产不同,供应链融资模式可以分为融通仓融资模式、保兑仓融资模式以及应收账款融资模式,这三种模式的依据资产分别为存货、预付账款等预付类资产以及应收账款等应收类资产,显然,供应链融资以真实的实体经济业务往来为基础,与科技型小微企业日常经营的各方面相契合。大型金融机构更追求规模效应,偏好标准化、批量化的业务,而微型金融机构在提供个性化、多样化的金融服务上具有优势。微型金融机构普遍具有的地域性特征有利于其追踪各自服务区域范围内的产业链龙头企业。微型金融机构应以龙头企业为核心建立供应链金融体系,重点服务供应链上的科技型小微企业,通过该体系将金融嵌入到科技型小微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根据企业的日常经营活动设计合适的产品,建立以供应链为主体,大中小微企业为整体、以小微企业为批量的复合型融资体系,从而提高微型金融机构在整个金融市场中的竞争力。

四、政策建议

(一)政府应该积极加强政策支持

政府有关部门推进微型金融政策落地以发挥引导和支持作用对微型金融产品及相关服务改善科技型小微企业融资难现状具有重要意义。首先,应该制定和强化相关政策加强财政支持力度。财政资金适当对微型金融机构对科技型小微贷款予以补偿,支持其降低利率并补偿其部分不良贷款损失。通过公共财力与微型金融机构、社会风险投资者共担风险,引导社会资本流向科技型小微企业。其次,应该为微型金融机构制定税收优惠政策,对向科技型小微企业发放科技贷款的金融机构给予税收优惠,通过税收优惠激励微型金融机构不断创新针对科技型小微企业的金融产品、信贷流程、服务方式。

(二)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并创新担保机制

首先,加强科技型小微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微型信贷机构对科技型小微企业进行服务时需要依靠企业的信用数据,但是目前此类企业的信用体系建设滞后,缺乏完善的信用数据库且科技型小微企业评级工作开展滞后。加强信用体系建设需要基于社会信用体系完善的目标,银行业务往来信息、工商部门信息、对口监管部门信息、税收征缴信息等的征集利用机制。鼓励现有的持牌金融评级企业优化针对小微科技企业的评级方法为信贷机构提供可靠的征信依据,同时促进企业提高信用水平。其次,加强小微企业信用担保机制创新以解决科技型小企业合格抵押品不足的问题,促进此类企业获得贷款。

(三)微型金融机构加强人才建设

首先,微型金融机构立足自身现有金融从业人员,通过内部挖潜、岗位交流、轮换,培养一专多能的小微型金融人才;强化专业特长培养,特别针对小微型金融服务的特色培养,将熟悉小微型金融服务的人才调到合适的工作岗位,做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其次,坚持人才选拔和系统培训相结合的原则。微型金融机构不仅要对系统内现有员工进行培训教育,还要吸引优秀金融人才,特别是引进既具备金融知识又熟悉高新技术产业的高级管理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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