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小而弱”到“小而美”
2018-01-28俞敏洪
俞敏洪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乡村振兴战略”,强调要推动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高度重视农村义务教育……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
提高农村小规模学校的教育质量,是实现这一目标的关键一环,因为这些乡村小规模学校在我国基础教育体系中起到了兜底教育公平的重要作用。
遗憾的是,撤并乡村小规模学校,集中办农村寄宿制学校,曾是我国2012年之前乡村学校建设的基本思路。虽然国家强调在“就近入学”的前提下“适当合并”,但许多地方政府却将减少财政支出和“提高效益”作为优先目标,农村学校的撤并规模远超实际需求。
大规模的撤点并校没有达到预期中的“让绝大多数乡村孩子接受更好教育”的实际效果。对走读学生来说,撤点并校后出现了“上学远、上学难、上学贵”的问题,交通安全隐患增加,同时城镇学校“大班额”问题日益严重。
对寄宿学生而言,撤点并校后仍有很多学校寄宿条件极为简陋、卫生条件差、课余生活匮乏、生活老师缺位。更深远的影响则是,学生进城切断了农村儿童与乡村文化的传承通道,进一步加剧了乡村文明的凋敝。
针对撤点并校存在的问题,2012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规范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的意见》,提出 “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要保障学生就近上学的需要……人口相对集中的村寨要设置村小学或教学点,人口稀少、地处偏远、交通不便的地方应保留或设置教学点。”
中国经济发展的地域差异以及当前教育发展现状,决定了农村小规模学校将会长期存在。为了更好地建设乡村小规模学校,变“小而弱”为“小而美”,真正地推进教育公平与均衡,有待在如下方面不懈努力。
首先,应专门制定促进和保障农村小规模学校发展的政策,在经费支持、师资供给、校园建设等方面予以保障。
第二,应建立中心校或中心寄宿学校和多所卫星式小规模学校捆绑发展的运行机制,建立教师轮流任教制度,实现当地城镇中心校与乡村教学点共享优秀教师资源。
第三,应给老师更好的待遇,制定激励政策鼓励优秀教师到农村小规模学校长期任教,对于在乡村教学点任教的老师,可在薪资待遇、子女入学、评优晋级等方面享受优先权。
第四,应优先在农村小规模学校发展教育信息化,利用互联网直播、录播、“双师课堂”等方式,引入优质教学资源,弥补优秀教师缺乏的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