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馆藏发展政策研究
——以甘肃省图书馆为例

2018-01-28唐红安甘肃省图书馆

图书馆理论与实践 2018年12期
关键词:西北馆藏甘肃省

董 隽,唐红安(甘肃省图书馆)

甘肃省图书馆是国内较早重视馆藏发展政策制定与实践的图书馆,经历了一个世纪的发展,其馆藏发展政策日益完善,并在其指导下,逐步建成了一个支持本省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的学科结构合理、文献类型齐全、载体形式多样、兼具综合性与地方特色的文献资源保障体系。

1 甘肃省图书馆馆藏发展政策的形成与发展

1.1 起步时期(1910-1949)

创建于1916年的甘肃省图书馆,是由建国前的甘肃省立兰州图书馆和国立兰州图书馆合并而成。笔者翻阅了现存的历史档案,未能找到1916至1949年期间有关甘肃省图书馆独立完整的馆藏发展政策文本,但是在其他文件中有涉及其馆藏发展政策方面的内容。因而,将这一时期归结为甘肃省图书馆馆藏发展政策起步时期。

(1)甘肃省立兰州图书馆(甘肃省公立图书馆)时期。1924年,甘肃省政府颁布《甘肃公立图书馆章程》,甘肃省公立图书馆向社会公众正式开放。[1]该章程共10章56条,其中与馆藏发展相关的条款有14条,内容涉及馆藏目标、收书范围、购求办法、社会捐赠、图书分类、整理、目录、保护、管理、流通等,①这是我国现存较早的馆藏发展政策方面的文件。

1932年5月,甘肃省公立图书馆呈请教育部的《甘肃省立图书馆规程》被核准。该规程是依据教育部颁布之修正图书馆规程制定的,共18条,与馆藏发展相关的条款有3条。其中第三条“省立图书馆应遵照中华民国教育宗旨及其实施方针与社会教育目标,储集各种图书及地方文献供众阅览并得举办各种社会教育事业”,②首次把储集“地方文献”写入正式的文件。

1942年10月,甘肃省政府命甘肃省立图书馆更名为甘肃省立兰州图书馆。1945年2月,馆长刘子亚在《甘肃省立兰州图书馆概况》一文中,对于今后的馆藏发展拟定了五点计划,内容涉及收藏范围、收藏重点和采访方式等。[2]

甘肃省立兰州图书馆自1916年筹办,至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33年间,在馆藏发展政策方面,虽然没有形成系统规范的文本,但是在文献中也散见了一些规章制度,初步形成了以普通图书与地方文献并进的馆藏发展思想。

(2)国立兰州图书馆(国立西北图书馆)时期。1943年9月,国立西北图书馆筹委会主任刘国钧拟定了著名的《国立西北图书馆筹备计划书》,明确了馆藏范围和建设重点。[3]刘国钧先生在计划书中提出了对未来甘肃省图书馆产生了深远影响的“西北文献”的概念,并认为国立西北图书馆规定除一般图书馆所有工作之外,尤其应当注意下面三项特有任务。①搜集西北文献。如,西北乡贤著述极其手迹;西北地志及姓氏家谱;藏、蒙、维、哈等文字之著作;其他有关西北问题之中外书籍。②收罗西北出土之古物。如,陶器、汉简、碑石、金甲等。③编纂西北问题参考书目、西北问题论文索引、西北乡贤著述目录及西北学者著述年表等。[4]

《国立西北图书馆筹备计划书》既是国立西北图书馆筹建的纲领性文件,也是一篇闪耀着图书馆学理论光辉的馆藏发展政策性文件,奠定了西北地方文献的理论基础和实践方向。

1.2 形成时期(1949-1961)

1949年8月26日兰州解放。10月,国立兰州图书馆与省立兰州图书馆合并为国立兰州人民图书馆,任命陆泰安为馆长,刘国钧为副馆长。12月,拟定了《国立兰州人民图书馆采编组办事细则》,分为总则、采购、登录、分类编目等共16章100条,③这是甘肃省图书馆现存的第一份系统性的馆藏发展政策文本。其特点有:①确立了西北文献优先的原则;②明确了善本图书的范围;③确立了图书的撤销制度;④确立了图书统计和报告制度。

1956年是中国现代科学技术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年。甘肃省图书馆顺应时势,于1957年修订和补充完善了一系列的规章制度,其中包括《甘肃省图书馆书刊补充的规定》《关于西北地方文献范围与内容的确定》《关于本馆图书多语文的划分和多语文图书处理的决定》等。在采购范围中提出“地方文献和有关本区域民族特点的民族文献应全面采购”。

1960年,修订了《甘肃省图书馆采编工作手册》。内容包括采编工作简则、书刊补充的规定、关于多语文的划分和多语文图书的处理、中文图书著录规则、关于目录制度及目录组织的规定、关于外文图书整理的决定、关于全国第二版本书刊的管理办法、关于著者号码表使用法及附加号的规定和特藏、图片范围的规定等。④这是第二个比较系统完整的馆藏发展政策文本,基本沿袭了1957年的规定,但在采购范围里第一次明确提出“西北地方文献及本省出版物应全面采购”“本地区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书刊应全面采购”等。在特藏部分,第一次将革命文献和金石拓片增列为特藏范围,至此,甘肃省图书馆的特藏范围分为图书、革命文献、图片及拓片等。

1.3 成熟时期(1961—1966)

1961年,甘肃省图书馆尝试编撰《西北文献综录》,形成了《关于“地方文献”几个理论问题的报告书》,第一次厘清了“地方文献”的概念,界定了“地方文献”,“地方出版物”和“地方人士的著作”等概念的内涵与外延,提出了甘肃省图书馆对“地方文献”的理解,即地方文献是内容方面带有地方特点的一切著作,不论是何人的著作,也不论是何地出版的。[5]

1964年8月,吸收上述的理论成果,修订编印了《甘肃省图书馆工作手册(三)》,补充了特藏书刊范围及内容规定,将名人书画的真迹及其精致的复制品亦列为本馆特藏范围进行专藏保管;第一次将“特别要注意西北地方文献资料的收藏”列为书刊补充的基本原则,明确规定了西北文献范围及内容规定,修正了1960年的文本。即“凡甘肃、陕西、青海、宁夏、新疆五省(区)和原属西北五省(区)管辖建国后划归其他省(区)管辖,如原属宁夏回族自治区管辖的阿拉善旗等地以及与西北五省(区)边连地界有关系的历史沿革、人物制度、风土人情、语言文字、名胜古迹等书刊资料,均属于西北地方文献范围”。在内容方面,“凡有关西北五省(区)的历史、地理、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等的图书、报刊、政府出版物、报告、册籍、表籍、卷轴、档案、文稿、印模、谱牒、传单、标贴、剪贴、图片、照片、碑志、拓片、唱片、新闻记录片等内容为主”,“甘肃出版物,但租型重印本及与本地区无关的出版物不做西北地方文献资料处理”。[6]

1964年修订编印的《甘肃省图书馆工作手册(三)》在理论上更加科学、结构上更加完整、印刷形式上更加正式(以往都是手写本、油印本,此次为铅印本),标志着甘肃省图书馆馆藏发展政策已经走向成熟,奠定了甘肃省图书馆馆藏发展的原则和方向,所确立的特藏文献和西北地方文献的范围与内容,之后的多次修订虽有增补,但总的原则再没有做过大的调整与改动。

1.4 停滞与恢复时期(1966-1984)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各项事业处于停滞时期。但1966年对于甘肃省图书馆来说是一个值得纪念的年份,10月,奉文化部指示,甘肃省图书馆接收了原藏于辽宁省图书馆的文溯阁本《四库全书》。

1978年12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决定将全党工作的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1980年5月26日,中共中央书记处第23次会议讨论通过了《图书馆工作汇报提纲》;1982年12月,文化部颁发了《省(自治区、市)图书馆工作条例》,我国的图书馆事业迎来了新的发展。

1.5 丰富发展时期(1984-)

1984年10月,甘肃省图书馆修订编印了《甘肃省图书馆采编工作手册》。⑤其主要特点如下。①第一次明确表述了馆藏发展的目标。②第一次将本区域文献资源共建共享写入藏书补充原则。③第一次明确了声像资料补充范围。④第一次成立了甘肃省图书馆书刊采选委员会,将馆藏发展提高到全馆业务基础和保障的地位。⑤对于特藏书刊范围和内容作了修订,将原来的珍本书籍的范围由“明以前”扩展为“清以前”。⑥对于西北文献的收藏范围和收藏内容在原有的基础上进行了再次明确,并第一次提出了收藏重点。⑦对于社会捐赠、书刊交换和复制等作了比较系统的规定。⑧第一次明确列出了不收藏图书的范围,使得在实践中更具可操作性。

1984年之后,甘肃省图书馆馆藏发展进入了全面快速发展的时期。1996年3月10日,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中共甘肃省委宣传部下发了《关于征集省内出版的图书、杂志、音像制品及内部资料样本的通知》(甘政发〔1996〕26号),同意凡省内出版的图书、杂志、音像制品及内部资料等,须向甘肃省图书馆缴送样本。[7]地方呈缴本制度的建立,对于甘肃省图书馆藏书建设的发展,特别是全面收集甘肃地方文献提供了有效的制度保障。

2002年、2009年,在第三次、第四次全国公共图书馆评估前夕,甘肃省图书馆分别编写了新的《甘肃省图书馆采编工作手册》和《甘肃省图书馆文献采访条例》。2014年9月,成立了甘肃省图书馆文献资源建设委员会,为进一步搞好文献资源建设,合理使用购书经费,提高馆藏质量提供指导。

经过100年的发展,甘肃省图书馆逐步建立了一个适合馆情与省情的馆藏发展政策体系,并不断完善。在馆藏发展政策的指引下,建设了一个兼具综合性与地方特色的文献资源体系。2016年,建馆100周年时,馆藏总量已达450万册(件),其中图书339.9万册,古籍31.7552万册,善本6.7817万册,视听文献为3.6355万册(件);电子图书为61.9286万册(件),购买商业数据库36个,自建各类数据库52个,数据量120TB。在馆藏中以古旧籍、名人书法绘画和西北地方文献为馆藏特色。书法绘画收集了沈周、仇英、陆治、董其昌、唐链、范振绪、鲁迅、于右任等古今名家作品1,200余幅;西北地方文献达到5万余种、10万余册,又逐渐积累形成了四库文献、革命文献、河西宝卷、传统剧本等特色专藏。

2 甘肃省图书馆现行馆藏发展政策的特点

(1)馆藏发展政策体系基本搭建完成。馆藏发展政策是一个体系,它的内容随着时代的发展不断丰富。馆藏发展政策大致包括以下内容:①总则,图书馆的使命、发展规划和任务,服务对象需求的概括性分析,馆藏发展目标,文献采选的原则、方式、标准等;②馆藏建设的责任界定,包括在全国、地区性、行业性的协作责任,馆藏建设的团体责任,以及采访人员的责任;③馆藏政策细则,包括馆藏级别说明、文献选择标准、学科采选政策、特色文献政策等;④馆藏发展附加政策,包括经费分配、馆藏剔旧与补缺、捐赠与交换、合作馆藏与资源共享、藏书保护、文献评估等。[8]导论10-14

对照上述内容,除馆藏文献评估政策之外的其他内容都有不同程度的涉及。在内容上,较之前的版本更为全面,结构更为完整,基本形成了一个政策体系,包括《甘肃省图书馆文献采访条例》(含《特藏书刊范围及其内容规定》和《西北文献范围及内容规定》)、《甘肃省图书馆文献补充细则》《甘肃省图书馆文献资源建设委员会条例》《甘肃省图书馆关于使用〈中国图书馆分类法〉有关问题的规定》《关于编制书次号码的规定》《甘肃省图书馆关于资料的处理办法》《甘肃省图书馆关于划分期刊与其他连续性出版物的规定》《甘肃省图书馆中文普通图书机读目录编目规则》《中文文献主题标引规则》《甘肃省图书馆中文图书分编加工整理程序》《甘肃省图书馆中文期刊编目细则》《甘肃省图书馆外文书刊分编、加工、整理程序》《古籍著录规则》《古籍目录组织》等,⑥对各种文献类型的采访、整理、加工做出了详细的规定。

(2)统筹了全馆的馆藏发展工作。《甘肃省图书馆文献采访条例》在导言部分简要概述了甘肃省图书馆的使命、发展规划、任务和馆藏发展目标;总则第一条明确了其适用范围,“本条例是甘肃省图书馆文献采访工作的指导性文件。适用于稿本、抄本、墨迹、印刷型文献、视听文献、缩微文献、电子文献和网络文献的采选”,统筹了馆藏发展的全部文献类型。《甘肃省图书馆文献采访条例》还首次将电子文献、网络文献纳入采选范围,这是对新兴文献载体形式的反映。

(3)概括总结了甘肃省图书馆馆藏发展的总则与通则。首次明确了文献采选的六大基本原则,即实用性原则、系统性原则、地方性原则、广泛性原则、经济性原则和资源共享原则。

(4)首次划分了藏书结构。将甘肃省图书馆的藏书结构划分为特色藏书、重点藏书、热门藏书、基础藏书四部分。①特色藏书是指历史上积累下来的珍善本、古旧籍、名人书画和西北地方文献等。②重点藏书是指业已形成的、适合甘肃省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的文献资料,如石油化工、有色冶金、机械、电子、农林畜牧、医药卫生等。③热门藏书是指当时社会流行的、读者喜闻乐读的出版物。④基础藏书是指除特色藏书、重点藏书、热门藏书外,属于本馆采选范围的其他藏书。同时,还列出了不入藏文献的类型与范围。这是对国际通行的文献收藏级别的另一种表述。甘肃省图书馆规定,对于特色藏书是完整入藏的。除了前述的革命文献、古籍善本、名人书画、西北文献为完整收藏之外,还有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和“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的经典著作,以及我国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的著作,1949年以前西北五省(区)我党、政、军机关、革命群众团体印行的革命历史文献,党和国家的指导性文献,现行各种法律文本,各种类型的综合性和专业性参考工具书,有关图书馆学、目录学、文献学、情报学及图书馆建筑方面的著作等。

(5)新增了对于国家规划重点出版项目图书的入藏。获国家级图书奖的图书(如“国家图书奖”“五个一工程优秀图书奖”“全国优秀科技图书奖”“全国优秀外国文学图书奖”“中国青年优秀图书奖”“全国古籍整理图书奖”“知识工程推荐书目”等)等具有较高价值的图书进行全面采选。

(6)全面下调了馆藏文献复本数。馆藏文献复本数由1984年的5-7册,下调为1-4册,尽可能扩大馆藏文献的品种。

(7)扩大了暂不入藏图书的范围。暂不入藏的图书范围由1984年的3条增至9条,包括:①宣传图片、单张发行的画页、连环画、明信片;②低幼读物、中小学课本教材、教学挂图、教学卡片;③对联(未装订成册者)、活页文选、活页歌选、活页装影集;④各类台历、挂历、记事本等;⑤拼音文字读物;⑥与甘肃社会进步、经济发展及地理自然环境无关的文献;⑦盲文;⑧影射地图;⑨少数民族文字出版物等。

3 甘肃省图书馆馆藏发展政策的不足与修订建议

(1)顺应时代发展要求,定期修订馆藏发展政策。一方面,2018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以下简称《公共图书馆法》)施行的第一年,修改不符合公共图书馆法要求的馆藏发展政策内容。如,2010年,甘肃省图书馆盲文阅览室建成开放;2011年,甘肃省图书馆少儿图书馆建成开放。然而,2009年,《甘肃省图书馆文献采访条例》中规定暂不收入的文献中包括低幼读物、盲文等文献,这既落后于图书馆发展的实践,也与《公共图书馆法》的规定相悖,需要尽快进行修订。[9]另一方面,馆藏发展政策修订的定期化。馆藏发展政策修订的定期化。馆藏发展政策应随着馆藏建设的发展及时进行修订,并形成制度,小的补充应每年进行,大的修订应每3-5年进行一次,这既是公共图书馆评估标准的要求,也是对社会文献快速发展的反映与主动适应。

(2)调整西北地方文献的收录范围和重点。甘肃省图书馆地方文献的收藏地域范围是西北五省(区),这承袭于国立西北图书馆刘国钧馆长制定的馆藏发展方略。国立西北图书馆是国家兼具地方性质的图书馆,当时的规定是符合国立西北图书馆的性质和发展目标的,经过70多年的坚持和积累才有了今天的西北地方文献特色资源,在全国都很有影响。因此,笔者认为,地方文献的建设重点应放在甘肃地方文献的全面收集与整理上,应定位为“全”;其他四省(区)的地方文献的收集可适当收缩,如,地方志、各种年鉴、统计资料以及大部头的文献等,定位为“精”。甘肃地方文献的收集,一方面重视手稿、书信、老照片、老唱片、剪纸、原始档案等即将消失的文献形式的收藏,另一方面重视口述历史、非正式出版物、非书资料以及网上地方数字资源的整理与存储等。

(3)恢复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出版物的收藏。甘肃是一个多民族的省份,有2个少数民族市州,5个民族自治县。作为面向社会公众开放的公共图书馆,应当为省内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使用者提供相应语种的出版物。在1960年版的《书刊补充规定》第10条“本地区少数民族文字书刊应全面补充”;1964年版的《书刊补充办法》补充范围第10条,“少数民族文字书刊,以藏、蒙、维、哈等文字为主,重点选购”;1984年版《书刊补充条例》中文书刊补充范围第11条,“中国少数民族文字的图书,在文种上只收藏文、蒙文、维文、哈萨克文,在内容上只收民族史志,经卷和有研究价值的著作”。在历次的版本中都做出了收藏的规定,而2009年版做出了不入藏的规定,这没有体现出馆藏政策的延续性,需要作出相应的修订与恢复。

(4)将四库文献提升为新的专藏,并完整入藏。甘肃省图书馆拥有文溯阁《四库全书》,未来,甘肃省图书馆要加强对这部国宝的学术研究、价值研究和存藏保护研究,应全面系统收集有关“四库全书”的相关文献,形成新的馆藏特色。目前,收录四库系列文献已达2,800余种,建有《四库全书研究资源数据库》,成为专藏已经具备一定的基础。

(5)制定专门的数字馆藏发展政策。加强对电子文献、网络信息资源的采选标准、原则、存取规定、网络资源的保存、归档与存储、退订等问题的研究,对于本馆文献的数字化做出规划,制定切实可行的数字馆藏发展政策。目前,甘肃省图书馆内已经形成的有普通图书的采编流和报刊的采编流,还缺乏一个电子文献、网络文献等数字形式资源的采编流。

(6)其他政策。①制定合理的馆藏建设经费分配政策。测算研究甘肃省图书馆各类型文献经费的使用比例,制定馆藏发展的经费使用与分配方案,科学合理配比购书经费。②制定馆藏书刊剔旧与补缺政策。应充分发挥图书馆自动化管理集成系统的数据统计功能,结合各类文献的半衰期,研究制定《甘肃省图书馆书刊剔旧办法》,以解决馆藏无限增长与馆舍空间有限的矛盾。③发挥文献资源建设委员会的指导与决策作用。④建立馆藏文献评估制度。

4 甘肃省图书馆馆藏发展政策的经验与启示

4.1 清晰的办馆思想是馆藏发展政策的理论基础

办馆思想是一个图书馆的定位、职能、任务、发展方向、工作目标等。要办好一个图书馆,清晰的办馆思想是基础。刘国钧先生在《筹备国立西北图书馆计划书》中,明确提出了国立西北图书馆的性质、目的,“国立西北图书馆为国家兼具地方性之图书馆。其工作之目的为保存文献,提高文化,促进学术,以增进人民之知识而协助国家政策之推行”。⑥后来他又进一步提出,国立西北图书馆的地位与作用是“要做西北文化问题的研究中心,西北建设事业的参考中心,西北图书事业的辅导中心”,被誉为“三个中心”办馆思想。[10]也就决定了国立西北图书馆的馆藏范围与收藏重点,“西北文献”因此被提出来。

1991年,时任甘肃省图书馆馆长潘寅生在《中国图书馆学报》第3期上发表了《省级公共图书馆建设管见》一文,在谈到搞好省馆藏书建设时,他提出应注意五点:①省馆藏书的特点是综合性和地方性,此应作为藏书建设的核心思想;②读者群对省馆文献的需求是补充藏书着眼点;③省馆负责选书者必须具有副研究馆员以上水平,并建立由馆内外各方面专家组成选书委员会,把好进书关;④努力将地方文献收集齐全,以形成省馆藏书特色,为保存人类文化遗产作出贡献;⑤当省馆藏书达到一定规模时,应控制数量无限增长,搞好藏书剔除,建立自己的存贮书库,进而为建立本省区的联合存贮图书馆作不懈的努力。[11]潘馆长的藏书建设思想是现代图书馆社会职能的理论与甘肃省图书馆藏书建设实践发展相结合的产物,同时蕴含了“读者第一,服务至上”“协作共享”的理念。

4.2 科学性是馆藏发展政策正确性的前提

甘肃省图书馆不同时期的馆藏发展政策文本,都注重消化吸收国内外馆藏发展的理论成果,同时融入当时图书馆领导者和建设者的办馆思想与实践经验,在科学的理论指导下而形成的馆藏发展政策是集体智慧的结晶,而且已经被后来的馆藏发展实践检验是正确的。如,对于“地方文献”概念做出以内容为中心的理解,被后来西北地方文献特藏体系的建设实践证明是正确的,在实际工作中也更易于辨识和收藏地方文献,这一观点也逐渐被全国的同行所认同和接受。

4.3 继承与发展是馆藏发展政策具有生命力的保证

不同时期馆藏发展政策的制定者,都充分吸收并继承了前一个时期的合理内容,并与当时社会文献生产的实际相结合,在前人的基础上不断深化与拓展。刘国钧先生提出了“西北文献”的概念,后来的周丕显先生对这一概念进行了界定。国立西北图书馆时期奠定的西北地方文献的理论基础和实践方向,被后来的继任者坚持下来,陆泰安、潘寅生、郭向东等馆长都对地方文献建设给予了重视和坚持,才终成为今天的特藏体系。

4.4 在馆藏发展中贯彻执行馆藏发展政策

一方面,馆藏发展政策需要馆藏发展实践来实现和检验;另一方面,馆藏发展实践也需要馆藏发展政策的指导、规范和提升,二者是相辅相成、相互作用、相互促进的关系。甘肃省图书馆不同时期馆藏发展政策都指导了那一个时期的馆藏发展实践,反过来,丰富的馆藏发展实践也促进了馆藏发展政策的不断健全和完善。每一次的修订,都可以理解为向完善又迈进了一步。“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馆藏发展政策一经确立,就应该成为馆藏发展实践的基本遵循。制定馆藏发展政策的文本是容易的,难的是在馆藏发展实践中贯彻和执行馆藏发展政策。一个已然形成的支持本省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的学科结构合理、文献类型齐全、载体形式多样、兼具综合性与地方特色的文献资源体系,就是对过去馆藏发展政策科学性、继承性、实践性的最好的注解。

[注释]

①甘肃省图书馆,甘肃公立图书馆章程,1924。

②甘肃省政府秘书处编译室,甘肃省政府公报,1940年1月1日编印,第483期。

③国立兰州人民图书馆,国立兰州人民图书馆采编组办事细则,1949年12月。

④甘肃省图书馆,甘肃省图书馆采编工作手册,1960。

⑤甘肃省图书馆编印,甘肃省图书馆采编工作手册,1984年10月。

⑥甘肃省图书馆编印,甘肃省图书馆采编工作手册(修订版)200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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