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论戴震《戴氏经考》与《毛诗补传》的关系
2018-01-28刘晓丽山东大学儒学高等研究院
刘晓丽(山东大学儒学高等研究院)
戴震是清代乾嘉时期一代学术巨擘,精通经学小学、天文历法、史地典章等,一生著述宏富。其诗经学方面的成绩,主要集中在《杲溪诗经补注》《毛郑诗考正》《毛诗补传》《经考》及《经考附录》的第三卷中。国家图书馆(以下简称“国图”)藏《戴氏经考》钞本,是一部值得关注的戴氏遗著。杨应芹认为《戴氏经考》是沉睡了二百多年的《毛诗补传》;[1]程嫩生指出汪梧凤所作《诗学女为》引用了《戴氏经考》的大量内容,为杨文添以佐证。[2]我们认为只存《戴氏经考》是《毛诗补传》的可能性,还无法做出完全的结论。《戴震全书》径自把《戴氏经考》改名为《毛诗补传》的做法是不妥当的。
一、戴震《毛诗补传》是否成书
孔广森《东原遗书总序》、梁启超《戴东原著述纂校书目考》、魏建功《戴东原年谱》,皆认为《毛诗补传》未成。然杨应芹指出《毛诗补传》已经完成,段玉裁《戴东原先生年谱》、余廷灿《戴东原先生事略》等皆有记载,且《清史稿艺文志补编》著录。但我们通过考察各家的著录来源,发现各家之说的主要依据是戴震写于乾隆十八年的《诗补传序》。
段玉裁《戴东原先生年谱》提到《诗补传》者凡两处:
十八年癸酉三十一岁,是年《诗补传》成,有序,在癸酉仲夏。[3]220
二十二年丁丑三十五岁,……似先生是年冬日出都,《与是仲明论学书》,当亦其时所作。先是癸酉成《诗补传》,已而在扬州以此书之《序》及《论郑声》一条示是仲明,仲明索观《诗补传》,先生辞之。[3]228
根据《戴东原先生年谱》记载,《诗补传》成书于乾隆十八年(1753),逾四年,戴震在扬州将《序》及《论郑声》呈给是仲明。但通过对比数据发现,《戴东原先生年谱》记载的内容与戴震所言不尽相符,且存在自相抵牾之处。
首先,戴震自己并未说过《诗补传》已成书。戴震《与是仲明论学书》称:“仆所为经考,未尝敢以闻于人,恐闻之而惊顾惑者众。昨遇名贤枉驾……又欲观末学所事得失,仆敢以《诗补传序》并‘辨郑卫之音’一条检出呈览。今程某奉其师命,来取《诗补传》,仆此书尚俟改正,未可遽进。”[4]139戴震仅称其书“尚俟改正”,并未称其书完成。此可与戴震乾隆四十一年(1776)所作《诗比义述序》相互印证。《诗比义述序》称:“昔壬申(1752)、癸酉(1753)岁,震为《诗补传》未成,别录书内《辨证》成一袟。”[5]戴序“癸酉”年即乾隆十八年,也就是戴震作《毛诗补传序》之时,戴震明言此时“《诗补传》未成”。毫无疑问,戴震之言较之段氏追忆之词更为可信。
其次,关于《与是仲明论学书》写作的时间,段氏有“丁丑”“癸酉”两种说法,自相抵牾。《戴东原先生年谱》称《与是仲明论学书》作于“丁丑”,而经韵楼本《戴震文集》中《与是仲明论学书》的题注是“癸酉”(1753)。微波榭本《与是仲明论学书》则没有题注。显然是段玉裁据《诗补传序》误增,不足为据。另钱穆《近三百年学术史》已证明,丁丑年是氏并无客游扬州事。段玉裁所言“在扬州以此书之《序》及《论郑声》一条示是仲明”,当属臆测。[6]
由此可知,《戴东原先生年谱》所言,或与戴震所说不符,或自相抵牾,不可尽信。段玉裁称“十八年癸酉三十一岁,是年《诗补传》成”,当据《毛诗补传序》年月推定,而非见过原书。
就书目著录情况而言,除《清史稿艺文志补编》之外,《续修四库全书总目提要》《安徽通志艺文考》也著录了《毛诗补传》。而且,就此条书目信息而言,《清史稿艺文志补编》来自《续修四库全书总目提要》,《续修四库全书总目提要》抄自《安徽通志艺文考》,而《安徽通志艺文考》所撰提要实际上是在《毛诗补传序》的基础上,稍加改动,节录而成。现将《安徽通志艺文考》“《毛诗补传》”提要援引于下:
《毛诗补传》不分卷,清戴震撰。是书成于乾隆十八年癸酉。自序云:“诗三百,一言以蔽之曰思无邪。夫子之言诗也,余私谓诗之词,不可知矣。得其志则可以通乎其词,作诗者之志愈不可知矣。断之以思无邪之一言,则可以通乎其志。风虽有贞淫,诗所以表贞止淫,则上之教化,时或寖微,而作诗者犹觊挽救于万一。故诗足贵也。今就全诗考其字义名物于各章之下,不以作诗之意衍其说。盖字义名物,可以详核,而知作诗之意,非论其世知其人,固难以臆见定也。姑以夫子之断夫三百者,各推而论之,用附于篇题后。司马氏有曰:‘国风好色而不淫,小邪怨诽而不乱。又曰诗三百篇,大抵圣贤发愤之所为作也。汉初师传未绝,此必七十子所闻之大义也。’”[7]
《安徽通志艺文考》提要实际节引自《毛诗补传序》,而“是书成于乾隆十八年癸酉”的说法则来源于《毛诗补传序》所题“乾隆癸酉戴震撰”,并非依原书写成。《续修四库全书总目提要》徐世章所撰“《毛诗补传》不分卷”条的提要内容与《安徽通志艺文考》一字不差。[8]据郭永芳研究发现,徐世章所撰安徽籍著作的提要,几乎全部抄自安徽地方志。[9]徐世章撰写此条提要即属于此类情况。而武作成《清史稿艺文志补编》[10]又袭自《续修四库全书总目提要》。
由以上可知,《安徽通志艺文考》提要节抄自《毛诗补传序》,徐世章所撰提要抄自《安徽通志艺文考》,而《清史稿艺文考》又承袭《续修四库全书总目提要》。以上三种书目虽然著录了戴震《毛诗补传》,但都没见过原书,仅依《毛诗补传序》著录。段玉裁《戴东原先生年谱》、余廷灿《戴东原先生事略》亦未见过原书,依据也是《毛诗补传序》。而以上材料只能证明《毛诗补传序》作于“癸酉”年,即乾隆十八年,却不能证明《毛诗补传》成书于“癸酉”年。
二、《戴氏经考》的《诗经》部分与《毛诗补传》差距较大
乾隆十九年(1754),戴震为避讼入京,结识纪昀、钱大昕、王昶等学界大儒,后经钱大昕引荐,协助秦蕙田纂修《五礼通考》,分纂《观象授时》一门。[11]《五礼通考·观象授时》中有引自戴震《诗补传》内容。据上文知,乾隆十八年时,戴震已经撰写《诗补传》,故《五礼通考》所引《诗补传》应该就是戴震在《与是仲明论学书》中所言《诗补传》。经查检,秦蕙田《五礼通考》引“戴氏震《诗补传》”凡4处,[12]其中3处见于《戴氏经考》:《墉·定之方中》1条,《小雅·十月之交》2条。我们将《五礼通考》所引《诗补传》与国图藏《戴震经考》进行对校,发现二者并不完全一致。
以《十月之交》为例,第一处《五礼通考》引戴震《诗补传》作:“交者,月道交于黄道也。……凡日食,月揜日也。月在日之下,人又在月至下,三者相准,则有日食。”[12]“月揜日也”下《戴氏经考》校之《诗补传》多出四百余字,现援引于下:
戴氏震《诗补传》:“交者,月道交于黄道也。……凡日食,月揜日也。日左旋一周而成昼夜。当准之为中数。月左旋迟于日,一昼夜平行不及日十二度有奇,今算家度已下分秒微,皆六十迭析,是为十一分二十六秒四十一微奇。渐差至十四日,不啻四分日之三授时历:望策十四万七千六百五十二分九十六秒半,日百刻,刻百分,分百秒也。是焉望。距半周天,望之半为弦。弦策七万一千八百二十六分四十八秒,小余二五。上弦月在日东,下弦月在日西,皆相距天周四之一,二十九日半有奇,朔策二十九万五千三百零五分九十三秒。于天适不及一周。整用之为大月三十日,小月二十九日,由此定。恒星左旋速于日,一昼夜几过一度,在今度法为五十九分八秒十九微奇。则月不及恒星十三度有奇,十分三十五秒一微奇。二十七日三时不啻四分时之三,二十七万三千二百一十五分八十五秒奇。而于恒星一周。盖恒星过而月不及,其不及日,即为昼夜不及天周之数。若并恒星之过为不及天周,谓月昼夜右旋十三度有奇者,非理之实。不几一昼夜而增天周一度乎?太白辰星二者之平行不及亦然。辨于其理,然后立法不惑。月在日之下,人又在月至下,三者相准,则有日食。”[13]
“日左旋一周而成昼夜”至“然后立法不惑”凡四百二十一字,不见于秦蕙田《五礼通考》所引《诗补传》,而见于《戴氏经考》及汪梧凤《诗学女为》引戴震语。《十月之交》的第二条引文,《戴氏经考》较之《五礼通考》所引《诗补传》亦不相同。
戴氏震《诗补传》:“行,道也。日月以常明为道,有时亏食以告凶于上,是不用其道也。告凶,所谓日月之灾是也。君当用善以为政,今四国无政,是不用其良也。日之所系大矣,故其食非月食之比。以喻君之所系大也。诗中凡理道皆曰行,(原注:如‘示我周行’‘女子有行之’类。)先儒误以为行度,遂有日失行之说,误矣。”[12]
“诗中凡理道皆曰”至“误矣”凡三十七字,秦蕙田《五礼通考》引《诗补传》有,但不见于《戴氏经考》。我们虽然无法获知戴震《诗补传》原貌,但通过秦蕙田《五礼通考》所引《诗补传》亦可观其一二。通过对比发现,戴震《诗补传》与我们今天所见到的国图藏《戴氏经考》的《诗经》部分并不完全相同,在内容上存在一定差距。
三、其他证据不够充分
除《五礼通考》之外,杨应芹认为,王千仞《毛诗比义述》中所引戴震语亦多出自戴震《毛诗补传》,而国图藏《戴氏经考》就是《毛诗补传》。
王千仞(1709-1797),字启丹,号涵斋。江苏金匮(今江苏无锡)人。其子王宽与戴震同举与乡。王千仞撰成《毛诗比义述》后,曾远寄京师,戴震为之作《诗比义序》,在《序》中戴震提到了《诗补传》:
昔壬申、癸酉岁,震为《诗补传》未成,别录书内辨证一袟。曾见有袭其说以自为书刊行者,不知先生何由见震元书,择其合于《比义》若干条,俾得以名附大著中。[5]戴序
戴震此序作于“乾隆丙申三月”,即乾隆四十一年(1776)。而《戴东原先生年谱》却称:“二十八年癸未四十一岁,……为王君涵斋作《毛诗比义述序》。涵斋,癸未进士王栗人宽之父也。”[3]225则段氏称《毛诗比义述序》作于“癸未”,误矣。且王宽为丙戌年进士,非“癸未进士”。[14]此亦可证《戴东原先生年谱》不可尽信。杨应芹《戴震著述书目补正》称:“书中有三十二处引用戴震《诗》说,但均未注具体书名,而是以‘戴震云’出现的。我把这三十二处引文与戴震治《诗》著作进行了认真查对,发现有二十二条引文的内容只见于《戴氏经考》,而不见于戴震其他著作。这二十二条引文,一半为意引,一半为直接引用,有的甚至只字不差”。[15]由此,杨文得出一个结论:戴震所言“‘元书’即指《毛诗补传》是确切无疑的。”[15]今仿杨文之法,将王千仞《毛诗比义述》通检一过,发现杨氏所言尚有可待商榷之处。
首先,数据统计存在差异。杨应芹统计王千仞《毛诗比义述》引戴氏之语凡三十二条,[1]现统计有四十六条。①因其未列举具体条目,所以不知道两组数据差异在哪。另外杨应芹称有“二十二条引文的内容仅见于《戴氏经考》”,[1]经考察,引语仅见于《戴氏经考》者十一条,仅见于《杲溪诗经补注》《毛郑诗考正》十三条。另外,杨应芹的统计只说仅见于《戴氏经考》的条目,[1]却未说明有二十条不见于《戴氏经考》,而且在这二十条当中有六条,既不见于《戴氏经考》,也不见于《杲溪诗经补注》《毛郑诗考正》。显然,杨应芹的统计方法具有一定的误导性,让读者以为三十二条都见于戴氏《诗》说著作,且有二十二条是《杲溪诗经补注》《毛郑诗考正》所没有,而《戴氏经考》仅见的。
其次,杨应芹在考察引语时,只调查戴震《诗经》学著作,而忽略了戴震的其他著作,如《毛诗比义述·板》引戴震语。
戴震云:“屈原赋“反信谗而齐怒”,齐亦作齌。……‘天之方懠’与‘齌怒’义合。[5]卷七
此条既不见于《杲溪诗经补注》《毛郑诗考正》,亦不见于《戴氏经考》,经翻检,当出自戴震《屈原赋注初稿》及《屈原赋注》。《屈原赋注初稿》:“反信谗而齌怒……,齌读如《诗》天之方‘懠’之懠,毛传云:‘怒也。’”[16]538戴震 《屈原赋注》:“反信谗而齐怒……齐,读如‘天之方懠’之懠。”[17]因屈原《屈原赋注初稿》《屈原赋注》用字不一,故王千仞称“齐亦作齌”。
第三,杨应芹所谓的“意引”,这个“意”到底意会到什么程度,具有较大的弹性和模糊性。如《毛诗比义述·桃夭》引戴震语。
戴震云:桃夭盖嫁子通用之乐章,常言嗟叹止一宜字。以是美之以是诲之,妇德莫大乎,是其余小义可略。[5]卷一
《戴氏经考·桃夭》篇中戴震按语凡三见:“震按:《尔雅》‘之子者,是子也。’《春秋传》曰:‘礼,妇人谓嫁曰归’。反曰来归。从人者也。”此其一。“震按:蕡,枲实。有蕡,言繁累如蕡实之盛也。”此其二。“《夏小正》:‘二月,绥多女士’,此其时也。家之大善曰宜。”此其三。这三条按语,前两条显然不可能是王千仞《诗经比义述》引文的出处,只有第三条“家之大善曰宜”之语勉强可能,但按语与引文存在较大差距。那么这一条算是王千仞对戴震《戴氏经考》的“意引”,还是说这条引语不见于《戴氏经考》呢?倘若一味将与《戴氏经考》意思相同者都归为“意引”,未免太过牵强。当然,不可否认,王千仞《毛诗比义述》中的确存在一些引文仅见于《戴氏经考》,甚至有些引文与《戴氏经考》只字不差。即便如此,也无法断定戴震所称“元书”就是《毛诗补传》,而《毛诗补传》就是国图藏《戴氏经考》。
除杨应芹之外,程嫩生称汪梧凤的《诗学女为》一书大量引用戴震之语,这些引语多出自《戴氏经考》。[2]而戴震的《诗经》学著作有三种:《杲溪诗经补注》《毛郑诗考正》《毛诗补传》。“由于《毛诗补传》具备《戴氏经考》的各项条件,因此,《戴氏经考》应为戴震的《毛诗补传》。”[2]这种非此即彼的排除法是具有一定风险的。因为汪梧凤并没有标注所引戴震语的出处,即使《诗学女为》所引戴震之语都出自《戴氏经考》,也没有什么奇怪的。因为《戴氏经考》上有“汪灼校书藏画之印”,而汪灼(1748-1821)是不疏园主人汪梧凤次子,戴震及门弟子。《戴氏经考》既是汪灼收藏之书,那作为汪灼父亲的汪梧凤也就有很容易看到此书。所以汪凤梧《诗学女为》中大量引用戴震之语,只能说明《戴氏经考》确为戴震所作,却不能成为《戴氏经考》即《毛诗补传》的补充证据。
四、关于《戴氏经考》的《诗经》部分如何著录
《戴氏经考》的《诗经》部分叶德辉《郋园藏书志》著录为“《戴震诗考》四册”。[18]《北京图书馆古籍善本书目》[19]《中国古籍善本书目》[20]皆著录为“《戴氏经考》二十六卷”。清华大学主编《戴震全集》题为《戴氏诗经考》,张岱年主编《戴震全书》则径改为《毛诗补传》。《戴氏经考》的《诗经》部分与《毛诗补传》存在一定差距,径改为《毛诗补传》显然不妥。那《戴震诗考》《戴氏经考》与《戴震诗经考》哪种著录更为准确呢?
从书籍本身来看,国图藏钞本《戴氏经考》,不分卷,半页十行,行二十三字。每卷首行上题“诗经”,下题“戴氏经考一”。版心上标“诗经”,并用小字标注各卷卷名,下方标页码。①书中钤有“汪灼校书藏画之印”“叶氏德辉鉴藏”“邢之襄印”“南宫邢氏珍藏善本”等印。知此书曾经汪灼、叶德辉、邢之襄递藏。
叶德辉《郋园读书志》称:“大题‘诗经’二字,下云‘戴氏经考一’,盖当时本拟为群经考成,故存其原题。”[18]依叶德辉的意见,戴震有意作群经考,而《诗经》是其中一部。戴震是否有意把《毛诗补传》纳入《戴氏经考》,这个问题无法回答。我们主张《戴氏经考》的《诗经》部分与《毛诗补传》不是一部书,至于《毛诗补传》是一本什么样的书,因缺乏文献资料,尚无法确定。根据国家标准《古籍著录规则》:“正文首卷卷端所题题名不能代表全书或未题题名,应依次从其他各卷卷端、各卷卷末、目次、凡例、题名页、版心、序跋、原印书签及文献中的其他部分选择适当的正题名著录,置于方括号‘[]’中,并在附注项说明。”[21]显然“诗经”及“戴氏经考”都不能代表全书内容,《戴震诗考》可以,但未若《戴氏诗经考》更佳。
另外,《北京图书馆古籍善本书目》《中国古籍善本书目》著录《戴氏诗经考》为“清抄本”,而叶德辉《郋园读书志》著录此书为“精抄稿本”,亦有可取之处。戴震与不疏园主人汪梧凤父子关系甚是亲密。他曾两次束馆汪氏不疏园,[22]与不疏园主人汪凤梧是学友,汪灼《四先生合传》称:“(戴震)与先严同学不疏园,南东异室处。偶读书有得,未尝不来先严处,分榻坐,执掌谈道,欢声达墙外。”[23]戴震所撰《屈原赋注》七卷《通释》二卷,即由汪梧凤出资刊刻。而汪梧凤之子汪灼与戴震有师徒之情,是戴震的及门弟子,则汪灼所藏戴震《戴氏诗经考》极有可能是一部抄稿本。
我们认为《毛诗补传》与《戴氏诗经考》应分别著录,不能径直认为一书。第一条:《毛诗补传》二十六卷,见《安徽通志艺文考》《续修四库全书总目提要》。第二条:《戴氏诗经考》不分卷,清抄稿本(上题“诗经”,下题“戴氏经考”),国图。戴震弟子汪灼旧藏,四册。见《郋园读书志》(题作《戴震诗考》)、《北京图书馆古籍善本书目》(题作《戴氏经考》二十六卷)、《善目》(同《北京图书馆古籍善本书目》)。把《戴氏经考》的《诗经》部分直接改名《毛诗补传》,缺乏更充分的证据。
[注释]
① 王千仞《诗经比义述》引戴震语凡46条,包括:《葛覃》《斯螽》《桃夭》《兔罝》《鹊巢》《甘棠》《行露》《绿衣》《雄雉》《新台》《淇奥》《萚兮》《褰裳》《子衿》《甫田》《敝笱》《猗嗟》《十亩之田》《伐檀》《山有枢》《鸨羽》《蒹葭》《黄鸟》《东门之池》《墓门》《蜉蝣》《侯人》《蓼萧》《无羊》《节南山》《小宛》《巧言》《蓼莪》《文王》《绵》《棫朴》《皇矣》两条、《下武》《既醉》《板》三条、《韩奕》《召旻》《小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