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成因与转向:对特色村寨精准扶贫的再思考
2018-01-28王换茹
李 军,王换茹,刘 洋
( 凯里学院 旅游学院,贵州 凯里 556011 )
一、引言
民族文化是自然环境、社会环境及文化环境的产物。马林诺夫斯基(Malinowski)指出,任何一个民族的文化都具有一定的功能性,文化的产生在于满足人的某种需要。少数民族丰富多彩的文化对内是增强凝聚力,增强族群成员认同的需要;对外则是族群身份识别的标志,可以说民族文化从产生的本源看在于满足内部成员生产生活的需要,在于维护族群安全的需要[1]。文化是历史的产物,又以活态的形式传承至今。在不同时代,各民族或民众或个人根据现实经济条件的变化,对其内容和形式赋予不同的时代特征[2],可以说文化从来都不是静止的,而是按照自身的演变规律进行变迁,但现阶段特色村寨中的少数民族文化发生非正常的变迁,尤其是在主流文化、全球化、城镇化等外部环境的冲击下,民族文化原有的变迁轨迹被强制改变,原有的文化功能逐渐式微,相当一部分活态文化基因面临消亡的危险。
民族村寨文化整合功能下降体现在以下两方面。一是传统乡贤失去凝聚人心的力量。“差序格局”既是乡村社会秩序运行的基本逻辑,也是乡村文化体系运行的基本规则。在传统的民族村寨中,乡贤是乡土社会稳定的中坚,既扮演着调和各种关系与冲突的中介人角色;又发挥着文化教导、伦理指引等功能。但随着社会发展,民族村寨中非正式组织的村寨精英如寨老发挥的功能逐渐弱化,以年长者为主导的前喻文化迅速向以年轻人为主导的后喻文化过渡,年长者在乡村文化秩序中迅速被边缘化。二是市场经济对村寨社会秩序的冲击。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区域经济发展差异明显,东部与西部、城市与农村、少数民族地区与非少数民族地区表现出较大的发展差距。由于历史原因,少数民族群众生活在边远山区,发展所需要的各种资源相对不足,总体上呈现出发展基础差,开放程度低的特征。但随着城镇化、工业化及全球化的快速演进,少数民族原有“互利互惠”的交换系统受到严重冲击,取而代之的是以货币为基础的市场体系,货币符号成了人们进行物质交换的纽带。少数民族群众要获得基本的物质生存资源,例如教育、医疗、养老等,就必须拥有一定数量的货币以满足交换的需要,在城市拉力以及落后村寨推力下,村寨群众迫于生计压力,不得不选择外出务工。因此,民族地区、边远山区、革命老区出现了大量的空心村,据统计,2000年中国自然村落总数为363万个,到了2010年,总数锐减为271万个,10年锐减了90万个[3]。在消失的村落中,边远山区的少数民族村落最先消失,因此村落的聚合功能逐渐丧失。
“人—环境—文化”是村寨有机组成部分,而且“人”是核心构成部分,文化与村寨依附于人的存在而存在,文化体现在人的生产生活中,人的行为生成文化,文化规约人的行为,只有留住了村民,才能留住民族文化的根和魂。某一族群文化被使用的人口越多,其生命力越强;使用人群越少,其生命力越脆弱。文化保护要体现活态性,这与人的活态性一脉相承,村寨建筑没了,在人的主观能动性下可以重建,因此民族文化的传承与村民的安居乐业紧密相连,如何留住村民在村寨内生产生活是保护民族文化的关键所在。特色村寨建设与一般的村寨有着较大的差异,不仅要实现村民的脱贫致富,更要实现民族文化的代际传承。
二、精准扶贫与文化传承的内在关联
在特色村寨中,针对村民的精准脱贫是有效推进民族文化保护与传承工作的必要前提。精准扶贫最基本的定义是扶贫政策和措施要针对真正的贫困家庭和人口,通过对贫困人口有针对性地帮扶,从根本上消除导致贫困的各种因素和障碍,达到可持续脱贫的目标[4]。实现村民的精准脱贫既是特色村寨建设的重要目标,也是活态传承民族文化的群众基础。民族地区是脱贫攻坚的主战场。在生产力不发达的年代,西南地区的少数民族因生存需要聚寨而居,可以说村寨是维系内部成员关系的聚合体,是全寨村民的归宿之地,任何个体成员都不能脱离村寨。这一特殊的聚居格局保留至今。但不可忽视的现实状况是这些民族村寨发展相对落后,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背景下贵州、云南、广西、重庆等省市的民族村寨是脱贫攻坚的重要战场。民族文化资源具有再生性与非可再生性的双重特性。少数民族文化如果能够在代际之间传递,文化基因也随之传递下来,民族文化资源就可以不断的重复利用,就可以实现文化的再生产;如果在现代化、城镇化的浪潮中,大量村寨村民外出,村寨建筑破落,民族文化就会失去生存土壤,尤其是少数个体拥有独特文化基因的老年人辞世后,民族文化的传承就会中断,这样的文化资源就失去了可持续性。为抢救与保护特色村寨建设中的民族文化,国家民委于 2009年启动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建设项目,其目的在于立足于特色村寨的文化资源禀赋,通过对民族文化资源的开发利用,增强村寨活力,不仅让村民安居乐业,同时吸引外出务工人员回村创业、就业,从而达到民族文化保护与传承的目的。反观现实,相当一部分村寨中的群众处在贫困之中,即使发展较好的麻柳溪村寨、西江苗寨等仍有部分村民外出务工。因少数民族人口离开特殊的文化生存空间,加速了部分文化基因的消亡,如何解决特色村寨中的贫困问题显得尤为紧迫和重要。
按照马斯洛(Abraham H. Maslow)的需求层次理论,人最基本的需要是生存的需要。要增强村民的文化自觉,其先决条件是解决文化所有者的生计问题。学术界倡导民族文化的保护与传承离不开村民的文化自觉,从理论与逻辑上这一点完全正确,可对村民而言没有任何法律或制度上约束。在特色村寨调研中发现,村民最关心的不是如何保护民族文化,而是如何解决自己的生存问题,如果文化能够带来收益,改变生活现状,村民就认为文化是个好东西,就会主动去保护与传承本民族的文化;如果文化不能带来收益,甚至成为村民脱贫的绊脚石,即对村民而言,文化具有负效用,村民就会放弃自身文化。现阶段村寨内部的文化代际传递断层比较严重,其主要在于年龄结构不合理,部分活态文化基因留存于老年群体,年轻人基本不会。这些老年群体不仅是民族文化传承者,而且是精准扶贫的重点对象,但这部分老年人整天思考如何谋求生计,基本无暇顾及保护传承民族文化。因此,只有通过精准扶贫解决这部分贫困人口的生计问题,其才有更多的精力保护与传承民族文化,才会增强文化主体的文化自信与文化自觉。可以说实现村寨群众的精准脱贫既是特色村寨建设的重要目标之一,更是民族文化保护的物质基础,没有村寨及村民的精准脱贫,文化传承得不到村寨群众的支持,基层政府很难开展民族文化保护与传承的相关工作。
民族文化是特色村寨中村民精准脱贫的文化资本。民族地区最大的比较优势就是文化资源丰富。如前文所述,少数民族群众为满足生产生活的需要创造了丰富多彩的文化,例如饮食文化、制度文化、信仰文化、服饰文化、节庆文化,在一定条件下可以把村寨中的民族文化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发展优势。在现阶段的扶贫攻坚中,相关扶贫主体应当把民族文化保护与精准脱贫有机结合起来,立足于特色村寨的文化资源优势,就地实现文化脱贫。特色村寨中拥有众多的文化资源,如民族工艺、民族建筑、民族音乐、民族服饰、民族节庆、民族信仰等。这些稀缺的民族文化元素是发展民族文化产业的基础。可以说民族文化资源是一种新型资源,特色村寨完全可以凭借特殊的文化资本,引进村寨发展所需要的金融资本以获得发展所需要的“元”条件,而村寨中的贫困人口可以通过多种途径参与到民族文化资源开发中,从而实现脱贫致富。国内学者李忠斌对“文化何以精准扶贫”的路径进行了深入研究,主要包括弘扬优秀文化,发展文化事业;发展文化产业,让贫困人口广泛参与;发扬传统工艺文化实现价值增值;认识文化的资源属性,实现文化的要素转化以及推动文化产品的对外输出[5]。根据特色村寨的文化资源禀赋和发展实际,可以重点考虑发展民族村寨文化旅游,充分发挥村寨自然风光优美、人文景观独特的优势,把经济发展与特色民居保护、民族文化传承、生态环境保护有机结合起来,培育壮大特色村寨乡村旅游[6]。使民族文化与特色旅游深度融合,用文化提升旅游内涵,用旅游带动村民脱贫致富,形成文化内容与旅游载体相互促进、文化形象与经济实力相互支撑、文化效益与经济效益相互统一的发展格局,同时可以考虑在特色村寨
中发展民族民间工艺产业、民族节庆会展业、民族演出演艺业等[7],形成多元文化与多元产业并存发展的格局。文化扶贫的关键在于把具有文化特质的贫困户纳入到文化产业中,不仅让村民分享文化资源开发带来的红利,还需出台一系列正式的参与制度,即基层政府或企业为村民搭建创业、就业平台,通过实质性的参与实现精准脱贫。龙脊平安寨村民自主创业发展乡村民宿获得几万至几十万不等的经济收入;西江苗寨不仅为当地村民提供保安、清洁工、文艺表演等就业机会,而且通过产业联动为当地绿色生态农产品提供广阔的市场空间,当地村民充分利用文化资源的开发机遇就地实现精准脱贫。总之,民族地区文化资源丰富,具有发展经济的比较优势。在特色村寨建设中,要整合各类民族文化资源,充分利用其民族性、独特性、稀缺性,大力发展与之相关的文化产业,为当地村民提供各种发展机会,释放村民与生俱来的文化人力资本,从而实现精准脱贫。
三、特色村寨中贫困问题的成因分析
特色村寨中的贫困问题表现出贫困程度深、贫困面广、扶贫难度大的特点,可以说在2020年全国脱贫的时间约束下是脱贫攻坚的硬骨头,其贫困的复杂性是政治、自然、社会及文化等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甚至因果交织,盘根错节,这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扶贫的难度。在实地调研中可以把特色村寨的贫困成因归为以下几类:
(一)制度型贫困
在贫困率发生较高的国家和地区,合理的教育和培训制度、医疗卫生制度、收入分配制度、社会保障制度等缺失[8]。该类贫困主要是由正式制度供给不足所致。特色村寨大都位于偏远山区,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务、基础设施以及权利制度不足,尤其是社会保障制度、医疗制度不健全等,是导致村民贫困的重要原因。在民族村寨调研中,笔者发现部分家庭存在“辛苦积攒数十年,一病回到解放前”的现象。基于制度型贫困的现实,政府要加大对民族地区公共服务、基础设施的投入,尤其是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制度和基本医疗制度。现阶段部分省市推行乡镇合并,必将进一步减少正式制度供给,如原有的乡镇医院、村镇银行撤销,未来的基础设施投入减少,这样会进一步加深民族村寨的贫困程度。例如,2013年都匀市政府为减少政府的行政运行成本,把基场、阳和、奉合三个水族乡合并为归兰水族乡(在调研中村民对此意见较大),尤其是基场拥有上百个水族传统自然村落,行政区域的合并客观上进一步减少正式制度供给,村民因远离政治中心将加深贫困程度。
(二)自然环境制约型贫困
生态人类学认为,为满足人类基本生存需要源源不断地从自然环境中获取物质能量,而少数民族生活在边远山区,在发展中受到气候、地形等因素制约,无法获得足够的生存物质,其产业形态以农业为主,第二、三产业发展相对滞后和缓慢。例如,贵州有数万个民族特色村寨,其空间布局基本坐落在山腰或半山腰,受区位条件限制所需要的生产生活资源例如土地资源、水资源、矿产资源等供给不足,大部分村民只能维持基本的生计,长期处在低水平的发展状态下很难实现突破性的发展。因此,在“地无三尺平”的地形约束下,如何破解特色村寨的贫困恶性循环是一个重要的课题。正是因为发展区位差,当地村民还可能遭受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如冰雹、滑坡、泥石流等,本已脱贫的村民很可能再次陷入贫困。例如,湖北恩施的夹壁、新河村、麻柳溪是富硒茶的主要生产基地,2014年一场春雪导致大面积茶叶受灾,茶农受损,部分脱贫人口又陷入贫困中。
(三)文化型贫困
贫困不仅仅是一种经济现象,而是一个根源于经济、社会、文化的综合现象,贫困群体的贫困问题与其行为方式、习惯、风俗、心理定势、生活态度和价值观等密不可分[9]。少数民族有自身的文化系统,部分特殊的文化习俗制约着少数民族群众发展,从而影响当地村民的脱贫致富。在尚未发展市场经济前,少数民族村寨内部交换规则是互利互惠的物物交换,体现出少数民族群众的热情好客,但却忽略了长期的发展,因为文化的规约,要得到村寨内部成员的认可,就必须采取相同的行为方式以获得社会资本。例如,三都水族端节是世界上最长的年节,前县委书记王小红反映:“过端期间,上班的不上班,生产的不生产,而且村民把辛苦一年的钱财全都拿出来招待客人,对来年的发展或者后代的发展考虑较少,村民之间存在攀比甚至借钱过端的现象”。该案例反映出少数民族特殊的文化习俗制约着村寨经济发展,政府应当在尊重其民族习俗下对少数民族进行正确的引导,对部分与现代人类文明发展不相匹配的文化事象进行适度矫正,使其沿着正确的文化轨迹演变。
(四)内生发展能力不足型贫困
特色村寨发展落后的原因在于个体成员的人力资本积累不足以及村寨内部的组织力量薄弱。从个体发展看,村民贫困的根本原因在于人力资本积累不足,无论是在村寨生产还是外出务工,从事的工作不仅辛苦而且廉价,可以说特色村寨内的贫困群体基本上不具备现代社会发展的人力资本,其经营能力、管理能力、创新能力、信息甄别能力不足,不能把村寨的文化资源优势与现代市场经济有机结合起来,长期停留在原有的农耕生计状态,不能改变个人和村寨发展的轨迹。笔者在贵州某特色村寨调研发现,40~60岁的人平均接受教育不超过5年,大部分村民连基本的汉字都不认识。从村寨发展的整体视角看,其发展落后的重要原因在于内部的组织力量薄弱,整个村寨处于散众状态,缺乏强有力的组织带动村民脱贫致富。以民族村寨旅游为例,村寨精英(村干部、致富能人)基本上是在民族文化资源开发中谋求个人利益,大部分村民因缺乏自己的利益组织不能从中获益,形成一种特殊的社会现象——富饶中贫困。因此,一方面要供给或配置更多的教育资源不断提升村民的内生发展能力,另一方面要加强村寨内部组织建设,增强村寨的谈判力量获得更多的发展机会。
(五)先天型贫困
王曙光指出:这类贫困是“由贫困者个体在智力或体力上的先天缺陷导致的生产能力完全或部分缺失而引发的贫困。先天缺乏型贫困的原因一般是不可消除或不可逆转的,如先天的盲人、肢体残缺或精神病患者,其身体或精神上的残缺在现有的医疗条件下是不可能被修复的,这些人群的贫困也很难通过提升其可行能力来解决。”先天型贫困不构成村寨贫困人口的主体。针对这类人员的扶贫,一方面需要政府从物质上进行帮扶,另一方面需要政府提供特殊的政策支持,如绿色就业通道等。湖北利川夹壁村田氏夫妇是典型的先天性贫困,男性是聋哑人,女性患有痴呆症,村委会将其纳入重点精准扶贫对象,除了享受低保外,村支书谭世高安排专人对其进行茶叶生产技术指导,并提供基本的茶叶种植条件。2017年1月,在该村调研知悉该夫妇每年通过茶叶生产可获得4000~7000元的收入。
四、特色村寨中精准扶贫存在的问题
(一)扶贫效果不明显
从扶贫主体看,现阶段的精准扶贫需要扶贫主体“真扶贫,扶真贫”。但相当一部分特色村寨仍然是数字化脱贫,即根据脱贫需要每年减少数字,最终达到整体性脱贫。基层扶贫人员及村寨干部把大量的工作精力投入到造声势、贴标语上,把扶贫当作政治运动,许多工作流于形式,而村寨群众扮演着演员角色。例如,政府组织村民参加各种产业、技能培训,其重点在于组织村民拍照,把培训当成扶贫的工作任务,培训结束后对村民的生产发展基本上没有什么实质性效果。从扶贫对象看,村民的发展意识不强烈,满足于现阶段的生活状况,虽处在深度贫困中但并未意识到自己处于贫困状态,对政府制定的扶贫措施置之不理,甚至认为参加政府的扶贫活动就是给官员面子。笔者亲自到贵州某特色村寨参加当地政府组织的精准扶贫,被当地村民的发展意识匮乏所震惊:
早上七点左右两位扶贫办工作人员开车接我到某村寨扶贫,为当地村民做一个如何发展民族村寨旅游的专题培训,行车时间约一个半小时。由于山大人稀,培训方要为参加培训的村民提供午餐,十二点之前基本上没人,十二点半开饭时来了约 100人,扶贫办人员再三强调不能饮酒,而村民把酒藏在草堆里或其他隐蔽处,吃饭时划拳喝酒真来劲,几大碗下去烂醉如泥,最后剩下二十来个人听课,且大部分在培训室打呼噜。在吃饭、培训过程中,扶贫办工作人员变成了“准服务员”,忙着搬桌子凳子,打扫环境卫生,全过程没有一个村民来帮忙,好几位村民说“我来帮你凑人数了”,扶贫办人员连忙点头哈腰致谢。
该案例说明村寨的村民没有任何发展意识,从未思考过如何改变现有的处境,面对这样的现状无论政府采取什么措施都不能有效解决村寨的贫困问题,相反只会助长等靠要的懒惰思想。
(二)扶贫靶向偏移
精准扶贫不仅是扶贫对象的精准识别,更要做到扶贫路径的精准选择。特色村寨中的精准扶贫意义重大,不仅关系到扶贫攻坚战的最终胜利,同时关乎到民族文化的保护传承。只有当村民满足基本的物质生活后,才会进一步增强文化认同,提升文化自觉意识,从而才能有效推进民族文化保护工作。但从现有扶贫效果看,表现出扶贫靶向的偏移,不能把真正的贫困人口纳入到扶贫政策体系中。在贵州黔南、黔东南民族村寨调研发现,基层政府的扶贫具有“集体性”。村寨是一个整体,政府在资金帮扶上考虑村寨集体利益而忽视了个体发展。无论是教育扶贫、产业扶贫、异地搬迁还是其他扶贫方式,基本上以村寨整体为扶贫对象,对个体贫困重视力度不够,因此在扶贫过程中贫困村民无法获得脱贫资源,长期下去必将会继续处在贫困之中。笔者在董蒙、佳荣大土、万户水寨等特色村寨调研发现,基层政府的基本做法是整合扶贫资金,对当地村民采用整体性的异地搬迁,即把那些条件恶劣、资源贫瘠、基础设施差的村民集中搬迁到某一新建的民族村寨,客观上改善了村民的用水用电等基本生活设施,但没有解决贫困人口最根本的问题——发展问题。贫困人口的后续增收困难,只是发生了贫困的空间位移,并未改变其真正的贫困面貌。董蒙寨的一位村民反映:“政府安排我们搬迁到这里来,生活条件好了很多,但由于是从山上搬迁下来的,没得田土,这里的人不许我们开荒种菜,今后的生活也是个大问题。”又如三都万户水寨如何让异地搬迁而来的贫困人口获得持续收入困难重重,原本依靠旅游带动的设想按照现有的发展态势与预期相差甚远。这些案例说明:易地扶贫搬迁在很大程度上不能有效解决村民真正的贫困问题,即便搬迁到新的环境中仍继续处于贫困状态。如果村级尺度的扶贫靶向偏离,忽视贫困个体的持续发展与增收,仍然不能解决其贫困问题。因此,在特色村寨精准扶贫的顶层设计上做到参与的可行性、全面性,做到靶向精准,真抓实干,可以说建立起长效的增收机制是确保村民精准脱贫的关键,而建立长效增收机制的着力点,就是让贫困群体成为脱贫攻坚实践的参与者,不断提高村寨群众参与产业扶贫广度和深度。
(三)扶贫监测机制缺失
特色村寨中的精准扶贫,既是保护民族文化的客观选择,又是拉动群众脱贫致富有力推手。不仅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扶贫措施,而且在扶贫效果上要进行追踪监测,也就是对扶贫措施达到的脱贫效果进行客观量化评判,一方面对基层政府相关部门的扶贫绩效进行考核,有助于扎实推进扶贫工作;同时在实际操作中筛选出那些扶贫效果明显,致富能力强的扶贫措施深入推进特色村寨的精准扶贫。现阶段的扶贫方式主要有异地搬迁、生态扶贫、教育扶贫、产业扶贫、文化扶贫等,但这些方式缺乏一个明确的扶贫效果评价体系。特色村寨并非是一个宏大视角,相反是一个微观个体,对其扶贫效果测度相对容易,指标也相对较少,只需要从扶贫绩效、扶贫精准度、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内生动力等几个指标维度进行评价,其评价的核心在于扶贫绩效和内生动力,前者包括村寨整体脱贫进度、村民返贫状况、村民增收状况;后者主要包括主导产业类别、人力资本积累、村寨组织建设等。若没有客观科学的效果评价体系,相当一部分村寨群众的收入被平均化,很可能只是数据脱贫而不是真脱贫。因此,要真正发挥特色村寨的文化资源优势,选择适合本村寨生态、文化环境的脱贫路径,就要建立精准脱贫的效果评价体系,既要对特色村寨整体性脱贫的效果进行评价,也要对单个贫困人口的脱贫效果进行评价,只有建立在对个体脱贫效果的监测上,才会真正实现村寨集体的整体性脱贫,这样的扶贫措施才是有效的,也是贫困人口所亟需的。
五、特色村寨中精准扶贫的转向
(一)辩证地看待特色村寨中的贫困问题
一是政府扶贫去“上帝化”。贫困的发生既是自然规律也是社会规律,全社会要正视特色村寨中的贫困问题,既要从行动上采取措施帮扶贫困人口,同时在思想认识上要辩证看待特色村寨中的贫困问题。在任何一个国家的发展中,不可能实现同时富裕,因发展基础、个人天赋、后天努力等因素存在一定的发展差距是客观规律使然,虽然中央政府明确提出具体的时间完成脱贫攻坚,但基层政府不能把贫困人口当成“上帝”,为完成政治任务采取“非常规”的临时扶贫措施,或者完全依顺贫困人口,这样贫困人口不以贫困为耻辱,反以贫困为荣,其结果争当贫困户。正如巴东前县委书记陈行甲所言,“有些贫困户被好政策养的浑身不舒服”,稍不如意找政府“碰瓷”。这样的扶贫在短期内可能有一定效果,但返贫率极高,不利于村寨的长期发展。为此政府不仅要从物质上扶贫,更要从精神上进行扶贫,采取一系列措施对贫困人员进行引导,使其正确认识政府帮扶与自力更生的关系。
二是社会帮扶去“同情化”。从社会视角看,社会上其他扶贫主体不能以居高临下的姿态看待特色村寨的贫困问题,不能主观地认为贫困人口就低人一等,就是社会的落伍者,更不能以施舍的姿态对待贫困群体。由于历史上各种条件限制,特色村寨中的贫困人口在经济发展方面处于弱势,大部分村民因贫困帽带有一定的发展压力,若对其发展持全面否定的态度就会挫伤其自立脱贫的积极性,最终不利于贫困人口脱贫。文化相对论认为,每一个民族都有自己的发展规律,都有属于本民族的文化,可以说每一种文化都是平等的。而且应该看到少数民族群众创造的多彩文化是中华民族精神财富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特色村寨拥有良好的自然生态环境,这些都是其潜在的发展优势。因此,扶贫人员在具体的扶贫工作中要用辩证的眼光看待其贫困问题,把扶贫当成自己的事情,站在贫困人口的立场推进脱贫工作,尊重贫困的群体的人格尊严,尊重贫困人群的文化选择,在此基础上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鼓励贫困人员脱贫,只有这样才会增强村寨群众的发展自信。
三是内部帮扶成“常态化”。在普遍贫困落后的特色村寨内部,部分村民因较好的区位优势、较强的个人能力先富裕起来。从发展民族文化旅游的村寨来看,村寨内部利益分享的不平衡较为明显,部分村民因较好的地段区位优势获得较好发展,而另一部分村民获益较差。例如,西江苗寨的平寨发展较好,而羊排发展较差。从社会正义视角出发,先富起来的群体应当采取内部带动模式例如提供就业岗位、提供技术指导、提供合作平台等帮助贫困人员脱贫,而不是采取置之不理或冷嘲热讽的态度。村寨内部精英熟知自身的资源优势,对当地贫困人员的基本情况更为了解,因地制宜地采取内部帮扶措施脱贫效果更为明显。例如,黔南州都匀市布依族总阳村寨在民族文化资源开发定位上以乡村休闲度假为主,节假日有不少游客前往此地度假休闲。该村的许氏村民看准了发展机会,依托特色村寨乡村旅游平台返乡创业——养殖竹鼠,年收入 300万左右,在其带动下其他村民利用农闲时节学习养殖竹鼠方法、经验与技巧。截止2016年12月,该村寨养殖竹鼠50余户,其中包括23户建档立卡的贫困户,不仅改变了该村寨整体发展面貌,而且提高了贫困村民的发展技能。
(二)扶贫措施内外发力
扶贫不仅仅是政府的事情,也不只是贫困人口的事情,而是全社会的事情。因为特色村寨中贫困的形成既有自然因素如区位条件限制,也有文化因素如传统文化习俗制约,更有社会政策因素如改革开放从沿海到内陆的制约。因此现阶段的扶贫攻坚是全民、全社会的事情。要打赢这一攻坚战,不仅要政府和社会各界发力,更需要特色村寨中的贫困群众发力。从扶贫方式看,不仅要进行输血式扶贫,更要采取造血式扶贫;不仅要转变少数民族群众的思想观念,摆脱等靠要的拿来主义思想;而且要提升村寨村民的内生发展能力,如经营能力、管理能力、组织能力等,不断增强村民自我造血能力,最终实现精准脱贫;从路径与结果看,不仅需要社会各界采取扶贫措施和制定扶贫政策,而且需要对扶贫绩效进行监督考核;从扶贫主体看,需要政府、企业、村民多方联动,强化扶贫的社会资本,逐步形成一张巨大的扶贫关系网络,为贫困群体提供全方位的脱贫保障。
一是政府要采取政策驱动与产业联动双管齐下的措施。基层政府要针对特色村寨实际,除了必要的物质帮扶外,最重要的是为当地村民提供强有力的政策支持,如融资政策、财税优惠政策、产业发展政策、文化保护政策等,并根据村寨发展现状增加必要的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投入,如硬化道路、增设医疗点等,同时为特色村寨提供持续发展的产业支撑平台,因为特色产业关联度高,带动经济发展能力强,通过特色产业的集聚效应的和淋下效应,可以不断增强村寨内部的发展能量。例如,雷山县政府针对西江苗寨发展实际出台了“以奖代补”和“税收减免”等优惠政策,鼓励和扶持当地村民参与到西江大旅游中[10],并对在景区内发展民族文化产业、娱乐业、旅游产品、银饰制作销售、饮食业、宾馆酒店等行业的本地村民给予一定税收减免优惠政策。
二是企业要秉承就业带动与市场推动双线并行的举措。特色村寨中的文化资源是当地村民实现精准脱贫的资本,以文化资源开发利用为基础的开发商不仅仅只关心自身的经济利益,更要关心村寨的贫困群众的利益。这是因为特色村寨的持续发展与企业的持续发展相互联系,相互依存。因此,要采取措施反哺村寨发展,为当地村民提供一系列的参与平台,如创业就业平台、教育培训平台等,实现企业与农户的精准对接。村民通过参与这些平台不仅可以增加收入,而且不断增强自我发展能力。现代企业是市场经济的产物,在村寨中已经形成一定规模的产业通过前向关联和后向关联,不断延伸产业链条,可以为其他特色产业的发展提供新的市场空间。村民可以根据新的市场需求生产出适销对路的产品如民族特色工艺品等,从而实现精准脱贫。例如,西江苗寨立足于文化资源优势,走出了特色旅游业与特色农业的融合发展之路,形成了具有西江特色的“旅游+农业”发展模式,不仅当地村民提供了就业机会,而且为水果蔬菜种植业和养殖业提供广阔的市场空间。笔者2016年8月调研期间统计了部分就业人群,保安需求 80人左右,月收入2000-3000元;清洁工,100多人,月收入1200-1500元;文艺表演80人左右,月收入3000-7000元;迎宾队伍,100人左右,月收入660-3000。 西江苗寨放养的土鸡、黑毛猪、稻田鱼等更是西江景区内餐馆的主要供货途径,在雷公山山麓饲养的土鸡、黑毛猪和稻田中放养的田鱼,肉质鲜嫩味美,是制作苗家鸡稀饭、白切鸡、酸汤鱼等各种菜肴的原料。三是应当树立物质脱贫与精神脱贫双重并举的思想。从实地调研看,特色村寨中的贫困村民不仅物质上贫困,而且在思想上同样贫困。思想观念对人的行动具有较大的能动作用,要真正实现特色村寨的精准脱贫,首要目标就是引导贫困人员摆脱精神贫困,正确认识自己所处的贫困状态,明确未来的发展路径。精准扶贫虽然是全社会的事情,但村寨中的贫困村民是实现精准扶贫目标的核心主体,可以说解决所有贫困问题的关键在于依靠村民自身的发展。因此,对村民而言首先要从精神上消灭贫困,正视自我贫困状态,积极主动融入到精准脱贫的攻坚战中,彻底清除等靠要的惰性思想,转变思想观念,提振自力更生,自主脱贫的信心,敢于与贫困作斗争,通过自身的努力摆脱贫困;其次要从物质上消除贫困,村民在客观认识自我贫困的基础上,要借助于社会各界的外力,改变原有落后的发展条件,走出贫困恶性循环;通过培训、迁移等途径增加人力资本积累从而增强内生发展能力,并立足于特色村寨的文化资源优势,大力发展民族村寨旅游业、生态农业、民族医药业等特色产业,不断增强自我造血功能,从根本上摆脱物质贫困状态。总之,特色村寨中的贫困村民应当借助于精准脱贫的机遇,实现物质脱贫与精神脱贫。
六、结语
特色村寨建设中的精准扶贫不仅要解决村寨的发展问题,更要解决民族文化保护传承问题,可以说文化传承与精准脱贫之间有着内在关联。通过精准扶贫可以有效促进民族文化保护传承,通过民族文化资源开发利用可以推动民族村寨的精准脱贫。但反观现实,特色村寨的村容村貌正处在式微阶段,村民外出,姑娘外嫁,村寨空心化日益严重,如何繁荣村寨经济留住村民显得尤为紧迫和重要。特色村寨的贫困成因复杂,既包括自然因素,也包括历史、制度、政策及文化等因素,可以说在2020年完成脱贫攻坚任务的时间约束下扶贫时间紧、任务重,除了政府和贫困群体的共同努力外,还需要社会各界大力支持。在特色村寨的具体扶贫措施中,一方面需要村民转变“等靠要”、守住“贫困帽”的旧观念,树立自我发展,摆脱贫困的新观念;同时需要政府不仅从物质上扶贫,更要从精神上扶贫,制定一系列优惠政策鼓励村民发展文化产业,并有针对性地为村民提供一系列可参与平台,培育村民的内生发展能力。
参考文献:
[1] 李忠斌,李军,文晓国.以文化为内核的特色村寨遴选指标体系研究[J].广西民族研究,2015(5).
[2] 邓小艳.文化传承视野下社区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开发的思路探讨[J].广西民族研究,2012(1).
[3] 冯骥才.传统村落的困境与出路[N].贵州民族报,2014-02-18.
[4] 汪三贵,郭子豪.论中国的精准扶贫[J].贵州社会科学,2015(5).
[5] 李忠斌.民族地区精准脱贫的“村寨模式”研究——基于10个特色村寨的调研[J].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7(1).
[6] 李忠斌,刘阿丽.武陵山区特色村寨建设与民宿旅游融合发展路径选择——基于利川市的调研[J].云南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6(6).
[7] 丁智才.民族地区少数民族特色文化产业发展研究[J].广西民族研究,2014(6).
[8] 王署光.中国的贫困与反贫困[J].农村经济,2011(3).
[9] 方青云.贫困文化理论对文化扶贫的启示及对策建议[J].广西民族研究,2012(4).
[10] 罗元涛.这个时代,如何留住我们的木楼和“乡愁”?[N].贵州民族报,2015-0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