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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荀批评诸子之标准考辨——以《庄子·天下》和《荀子·非十二子》为例

2018-01-28安世民

天中学刊 2018年4期
关键词:惠施礼法礼义

安世民



庄、荀批评诸子之标准考辨——以《庄子·天下》和《荀子·非十二子》为例

安世民

(河南大学 文学院,河南 开封 475001)

庄子学派对早期诸子学派的批评比较中肯,其批评标准大多“以道为绳”;而《荀子 · 非十二子》中批评诸子的言辞则相对激烈,其标准大多“以礼为衡”。这种“以道为绳”或“以礼为衡”的标准是庄、荀批评诸子的内在依据;二者的批评态度是其外在表现。究其实,二者的批评标准源于他们所追慕的理想人格。

《庄子 · 天下》;《荀子 · 非十二子》;“以道为绳”;“以礼为衡”

《庄子 · 天下》是中国古代学术、思想史的滥觞,也是研究周秦学术史的关津。《荀子 · 非十二子》是继《庄子 · 天下》后战国中后期评述诸子的较为全面的作品。庄子是道家学派代表人物之一,其《庄子 · 天下》先论天下道术从“一”到“多”的分裂过程,然后相继批评墨翟、禽滑厘一派,宋钘、尹文一派,彭蒙、慎到一派,关尹、老聃一派,庄周一派,惠施、公孙龙一派。除批评惠施一节,庄子认为其他诸家皆存有古之道术,然仅得一隅,并非全貌。荀子是儒家学派的主要代表人物之一,其《荀子 · 非十二子》开篇即言世之奸言邪说,分举六家十二子之论一一驳正,除子思、孟轲一家外,认为其他诸家尚能持之有故,言之成理;接着又举古之明王君子以贬今之沟犹瞀儒,最后兼论士君子之仪容德行,名为批儒,实为扬儒。《荀子 · 非十二子》虽言辞苛厉,却也不乏标榜之誉。《庄子 · 天下》与《荀子 · 非十二子》的批评标准同少异多,但目的都是一样的,即通过评论诸家来表达并推举自己的理想之“道”。

一、态度之辨

庄、荀批评诸子的标准不同首先表现在二者对诸家的批评态度上。两篇文章在整体文风和对别家以及自家的批评态度上均有区别。

庄子和荀子批评诸家的态度体现在其文风上。《庄子 · 天下》的文字“瑰玮而连犿无伤也”[1]963,更具中和之美,其文或比喻,或排比,对仗极工,且论事析理,逻辑分明,自成其章,可以称得上是美文。相反,《荀子 · 非十二子》则认为除子思、孟轲之外的十子之论皆是“欺惑愚众”,其批评态度严厉苛酷。冢田虎曰:“《非十二子》之文势,类乎《庄子 · 天下》篇论十子者。而庄子之论,则文体可爱也,荀卿之非,则苛酷可恶也。方其才量,似颇有优劣矣。”[2]200十子之言,既然能“其持之有故,其言之成理”[3]107,自然说明其有一定的理论依据和合理性,一概驳之,未免尖刻。

《庄子 · 天下》之文,于诸家虽有批评,但属于点到为止,未尝苛责,且亦多称其为“有闻者也”[1]957,或曰“古之道术有在于是者”[1]935,批评中亦不乏赞赏与肯定,是批评家之正当态度。但该文仍认为墨翟、禽滑厘、宋钘、尹文、彭蒙、慎到、关尹、老聃、庄周等诸家皆是得“道”之一者,非其全者。道术将为天下裂,诸家只能得其一,或近乎一,非得其全者。但诸家与“道”之差距却有不同。按《庄子 · 天下》之行文顺序,由墨翟至庄周表现出越来越接近于“道”的情况。至篇末论及惠施、公孙龙一派则谓其“存雄而无术”,“充一尚可,曰贵乎道,几矣”[1]975,认为惠施一派的名辩之学仅为一术,与“道”无关且相去甚远。这种批评语气是很严厉的,有人亦据此认为惠施一段文字乃后人所加,原因在于其与前面庄子批评诸家的体例不合。且前文皆称“古之道术有在于是者”,至惠施一段文字,则不言此语,而直言“其道舛驳,其言也不中”[1]965,也与前文态度迥异。究其本意,大概是庄子后学有感于庄子与惠施在齐物方面所持之论相近,且二人生前交好,遂以专篇文字评述惠施之学,赞其辩才,同时也感叹惋惜惠施不能通于“道”,仅偏于一术。

《非十二子》之文,则过于苛责,除未对子思、孟轲二子正面批评之外,余者皆曰“欺惑愚众”,但仍认为其持之有故、言之成理,这表明荀子在某种程度上对十二子是持肯定态度的。荀子批评的前四子,即它嚣、魏牟、陈仲、史鰌四人,在《庄子 · 天下》中未曾被提及。它嚣、魏牟属于纵情性一派,陈仲、史鰌属于忍情性一派,荀子皆予批判,认为他们不明分际,不合于众。这暗含着对安于自然、纵情任性的庄子一派的隐微批评。对于墨翟、宋钘一派,慎到、田骈一派,惠施、邓析一派,荀子认为其不可以悬异群臣、经国定分、为治纲纪。这些都是从确立名分的角度来批评诸家的,下文将会详述,此不赘言。这些批评诸家的论述,体例相同,标准齐一,言辩分明,与《庄子 · 天下》的批评文字有共通之处。

我们再来看荀、庄二人对自家的评判态度。王应麟曰:“荀卿非十二子,《韩诗外传》引之,止云十子,无子思、孟子。愚谓荀卿非子思、孟子,盖其门人如韩非子、李斯之流,托其师说以毁圣贤,当以《韩诗》为正。”[4]此说有考而无理,荀子之说本不与孟子同,批评其人无可厚非。可见,《荀子》一书问世后,后人对此篇批评诸子的数量就有疑问,以为荀子与子思、孟轲同出一家,自然不会非议二人。这种看法实际上是想当然的,此篇既言“非十二子”,自不会漏掉最重要的儒家二子,只是这种批评虽有诋訾,却也没有像批评其他诸家一样,言“其持之有故,其言之成理,足以欺惑愚众”,仍属中肯之见。荀子所罪子思、孟轲者,不在于二人的“欺惑愚众”之言,而在于二人皆引仲尼、子弓学说之一端传于后世,使得后世之儒不能全面认识仲尼、子弓之说①。此外,荀子对于二人改造旧说,“案饰其辞”而以之为“真君子之言”[3]111,仍有微词,此概文人、学者相轻之通病,毋庸赘言。但细论其语,仍不失为真知灼见。古之学说,今之门派,皆因传授相袭而生,以致不能尽显学说本义。《庄子 · 天下》所言“后世之学者,不幸不见天地之纯,古人之大体,道术将为天下裂”[1]939,即是此义。百家学说皆源于《诗》《书》《礼》《乐》《春秋》等。故荀卿所非子思、孟轲之言,亦可推及先秦诸子所倡之百家学说。此为荀子批评自家学说的进步之处。

《庄子 · 天下》中,观庄子批评诸子之言,寻其源流,似乎都与“道”相关,或曰存“道”之一端。但最接近庄子一派的,当属关尹、老聃以及庄周之学说。文中称关尹、老聃为“古之博大真人”,但认为他们“虽未至极”[5]‍②,称庄周为“应于化而解于物”的“未之尽者”[1]963。可见,庄子学派对于自家的评价是相对谦逊的,没有像子思、孟轲一般称己说为“真君子之言”,而是认为自家学说仍未能完全通达于“道”,但属于最近乎“道”的学说,这种态度比较客观,与荀子批评自家学说有相似之处,然而二者所采取的批评方式却不相同:庄子评价其他诸家是相对客观的,并以此为基础循序渐进地引出自家学说;而荀子评价其他诸家的方式则是直接批评诸家,斥其不合自家标准,从而达到扬己之学的目的。

综上,从庄、荀批评诸子的外在表现,即其态度上,我们可以看出:庄子的批评态度中肯平和,荀子的批评态度激烈严苛。二者批评诸家,目的都是为了宣扬自家学说,但在表达方式上略有不同。庄子的批评相对客观,赞贬适中,且将诸家之学与自家之学置于同一标准之下,善加考量,一一综铨得失,反映了先秦诸子学说在早期的流变过程。荀子的批评相对偏激,几乎有贬无褒,诸家之学,不合于自家标准的,即斥为奸言邪说,力求务息,有偏颇之嫌。

二、标准之辨

庄、荀批评诸子的标准在两篇文章中表现得相对突出,庄子的批评以道为绳,荀子的批评则以礼为衡。在庄子看来,诸家之说,存有“古之道术”者就应予以肯定,但对其不能行之于世的弊端也要予以客观评定,从而引出自己考量诸家学说的标准,即看其是否合乎道。合于道者,亦未必能行之于世,只有那些合于道或相对近于道的学说才可以解决现实问题,实现内圣外王的治世目的。在荀子看来,诸家之说,合于礼法名分的,即可作为治国理政的纲纪法度,不合于礼法名分的,则为奸言邪说,力求务息,以止纷乱。

纵观《庄子 · 天下》之批评文字,其批评标准相对明确且文中多有提及,即“古之道术有在于是者”等语。可见,庄子批评诸子之言是以道为绳的。这种道,是道家学派所推崇的内圣外王之道,而非其他。

庄子批评墨翟、禽滑厘一派,谓其道不怒,其人乃才士也夫!但离于天下,其去王也远矣。这里的王,即是王道。庄子亦批评后世墨者以自苦相竞,乃乱之上也,治之下也。盖乱莫大于逆物伤情也,如此行事,自然求不得天下之治,亦不能从根本上做到“备世之急”。虽然如此,墨子一派仍枯槁不舍,孜孜以求,乃可敬之才士。这里,庄子是从节用、尚俭方面批评墨子一派的,认为其去道甚远,所行之道非禹之本义。他把道作为批评墨子一派的准绳。

庄子批评宋钘、尹文一派,认为其过于克制情欲,见侮不辱,并且希望以此来平息争斗,属于内不达于圣,外不王于天下的一派。此派与墨子一派学说相近,均欲自苦救世。区别在于,墨子一派自苦至极,甚至不惜牺牲自我,而宋钘、尹文则在自苦之时,以“足我”为基本前提[6]116。此外,宋钘的别宥之说,略异于墨翟。别宥,即别域,辨明万物之畛界,使不相侵犯也。这里的畛界,即以人我之养为标准。域别然后养足,养足然后知止[6]194。庄子认为宋钘、尹文之说为天下所不取,却仍强聒不舍,不知道适可而止。可见,庄子对其批评较墨子一派更为严厉,其所采取的标准仍是内圣外王之道。

庄子批评慎到、彭蒙、田骈一派,认为其弃知去己,不知尚贤,认为只有人性近于物性时,才不致有过。慎到一派,想以“丧我”[1]46之法,泠汰于物,以为道理。自以为其说近乎道,其实是不知道的。其未能达到内圣外王之处在于:过于重视物性而忽视了人性。但他们对于道却是“尝有闻者也”,相较墨子一派、宋钘一派,则更接近真正的“道”。这里,庄子的批评标准仍是内圣外王之道。

庄子批评关尹、老聃及庄周二派,认为其与神明往来居处,或以清静自守,或以虚柔自守,或以应化解物为本,皆是古之博大真人[1]962,臻于道者,但还不能至于道之“极”。庄子批评自家之言,仍以道为标准,关尹、老聃、庄周等皆已达到内圣外王的标准,这时的他们,王与不王其实已经不重要了,《庄子 · 让王》一文,即是其证。

庄子批评惠施、桓团、公孙龙一派,认为“其道舛驳,其言也不中”[2]965。不中者,即道也。庄子以为惠施之辩,胜人以名,而弱于德、强于物,与真正的道相去甚远。惠施之学,历物之外,于物、于人皆无益处,徒有善辩之名。这种批评是极其严苛而又颇具惋惜之情的。其批评仍是以道为标准。

综上,庄子批评诸家的论述较为中肯,既肯定诸家学说蕴含着道的成分,又指出诸家学说不合道的根本原因,足可为批评诸子的典范之文。

细观《荀子 · 非十二子》通篇文辞,似乎没有直接言明荀子批评诸子的标准,但这种标准却隐含在对每家的批评当中。

荀子批评它嚣、魏牟任情纵性,不足以合文通治,这里的“文”,显然是就礼法而言的。物双松言“合文通治”乃“言合其礼文,通其治理也”[2]202。孔繁认为荀子将纵情性和安恣睢并论,而指斥它嚣、魏牟为禽兽之行,是指纵情者不受礼法约束,亦所谓不足以合文通治,文治乃指礼义而言[7]。可见,诸家皆以为二子纵情恣睢,不合礼法。这里的文即是礼法、礼义,也是荀子的批评标准。

荀子批评陈仲、史鰌隐忍情性,不足以合大众、明大分,也是就礼法名分而言的。杨注曰:“苟求分异,不同于人,以为高行也。即求分异,则不足合大众;苟立小节,不足明大分。大分,谓忠孝之大义也。”[3]108可见,据杨注,荀子所谓大义,是君臣之分的大义,仍属礼法范畴。

荀子批评墨翟、宋钘崇尚功用,过于俭约而轻视等级差别,不足以容辨异,悬君臣,是就君臣间的等级之分而言的。荀子隆礼重法,主张明大分,但墨子一派却否定礼所代表的等级差别,试图以崇尚功用的方式来模糊这种等级差别,所以荀子在《解蔽》中斥其“蔽于用而不知文”[3]463。

荀子批评慎到、田骈尚法而无法,不足以经国定分,也是就礼法而言的。熊公哲曰:“礼所重者,在一‘分’字,法所重者,亦在一‘分’字。《意林》引《慎子》佚文:‘一兔在野,众共逐之。积兔于市,过而不顾。分定故也。’此法家重分之说也。荀子乃讥其‘不可以经国定分者’,盖谓其不知以礼为之法故也。荀子之非诸子,要皆以礼为衡。”[2]207此言即道出荀子批评诸子的标准,即以礼为衡。荀子以为礼是法之根本,慎子尚法而不言礼,所以斥其无法。翁惠美言慎到一派“尚法而不言礼,是无法矣”[8],这与二人“齐万物以为首”[1]953的思想有关,这种使万物归于“均齐”的观念彻底否定了人们之间的等级差别、尊卑秩序,因此荀子称其无法,即言其无礼义也。

荀子批评惠施、邓析不法先王,不合礼义,治邪说而通于辩术,于事无功,不可以为治纲纪,是就其不尊先王礼法而言的。荀子以为惠施一派的辩才虽能服人之口,却不能服人之心。且此辩才虽能争一时言语之胜,但于治国理纪而言,用处不大。《荀子 · 礼论》曰:“先王恶其乱也,故制礼义以分之。”[3]409《荀子 · 儒效》亦载:“先王之道,仁之隆也,比中而行之。曷为中?曰:礼义是也。”[3]144可见荀子认为,先王之仁道,在于礼义法度,而惠施、邓析既不法先王,也不合礼义,惠施的“合同异”之说与邓析的“两可”之辩,皆欲模糊和泯除人与人之间的等级差别,为礼法所不容,所以荀子在此一并批评。

荀子批评子思、孟轲略法先王之一端,改造旧说,且皆谓其说乃“真先君子之言”,以此厚诬来世之儒。荀子对子思、孟轲的批评较前面十子而言相对温和,仅言其有妄改先王之法及唱和之罪,而未及其他。荀子认为二人虽有法先王之义,但只是“略法”,故不知先王体统且未能全面、准确地传承,这是就先王法度而言的,仍属礼法范畴。

由上可知,荀子批评十二子之论,皆是以礼为衡,在此立场之下,于诸子多有贬斥,自家学派亦不例外。荀子这种思想主张,是与其所处的特定时代环境相联系的。战国后期,诸子争鸣之势渐趋衰微,“百家将为天下一”的趋势逐渐明晰,此时就需要一种能够“总方略,齐言行,一统类”[3]112的学说来教化或管理民众,并且这种学说还要能够很好地继承先王法度,同时又要足以成为后王之则。若果如此,则十二子之说便会止息。

三、理想人格之辩

庄子和荀子批评诸子,除了综铨诸家学说得失之外,最直接的目的还是倡导自家学说,同时宣扬自家所推崇的理想人格。这种理想人格是建立在他们各自的理论基础之上的,完全符合其批评标准的人格范式。

庄子的理想人格即《庄子 · 天下》中提到的天人、至人、神人、圣人。这四种人其实是一种人,在不同的环境中显现不同的人格。这种人格的共同特点是通达古之道术。在先秦时期,儒、墨、道、法诸家都曾设计自己的理想人格,并且都希望自己所崇尚的理想人格能为整个社会所接受,成为整个社会共同的人格典范。每一种理想人格都反映出设计者的人生追求和人生态度[9]。庄子所崇尚的理想人格即是真与美的品格。真是其所推崇的神明之德,美是其所推崇的神明之容;真是其内核,美是其外在表现。这样的内核与外在表现结合在一起就是内圣外王之道。《庄子 · 天下》称百家众技,皆是一曲之长,不能该遍道之所有,不能判天地之美,析万物之理,察古人之全,寡能备于天地之美。而庄子所推崇的这种理想人格正是包含了以上特点的崇高品格,所以,他称关尹、老聃为“博大真人”。这也是庄子所希望达到的独立游世的自由境界。

荀子的理想人格即《非十二子》中提及的“诚君子”,荀子还引《诗 · 大雅 · 抑》中“温温恭人,维德之基”[3]120的诗句,来描述自己所崇尚的诚君子。熊公哲曰:“荀子以为道有一隆。慎子有见于后,无见于先;老子有见于绌,无见于信;墨子有见于齐,无见于畸;宋子有见于少,无见于多;又以为墨子蔽于用而不知文;宋子蔽于欲而不知得;慎子蔽于法而不知贤;申子蔽于埶而不知知;惠子蔽于辞而不知实,庄子蔽于天而不知人;此数具者皆道之一隅,而非一隆之道也……”[10]熊公哲以为,荀子所言一隆之“道”,即先王之道,即礼义。而这些“诚君子”正是谙熟礼义且终生为之践行的具有典范意义的理想人格。

《非十二子》亦提及“仁人”一词,“今夫仁人也,将何务哉?上则法舜、禹之制,下则法仲尼、子弓之义”[3]114,可见荀子所推崇的理想人物是以舜、禹为代表的先王和以仲尼、子弓为代表的仁人君子,这些理想人物皆以崇尚礼义为本。荀卿所推崇的理想人格,就是这类崇尚礼义的圣明君王或古之君子的人格。所以,荀子在文末以士君子的仪容德行来贬斥世俗中沟犹瞀儒的仪容行止。君子也罢,仁人也罢,所代表的皆是荀子毕生推崇的礼法之制,也即先王之制。这种理想人格的提出是与其政治主张紧密联系在一起的,也是在大一统的历史趋势下欲使百家之学为天下一的必然要求,更是其以礼为衡,批评诸子的内在理论依据。总之,这种使百家学说归于一统的主张,不仅具有历史意义,也更具学术意义。

总之,《庄子 · 天下》所反映的是百家学术由一到多的分裂过程,《荀子 · 非十二子》所反映的则是百家学术由多到一的聚合过程,这种流变过程体现了先秦学术的内在发展规律,值得后世学者着力探究。

注释:

①郭嵩焘曰:“《荀子》屡言仲尼、子弓,不及子游。本篇后云‘子游氏之贱儒’,与子张、子夏同讥,则此‘子游’必‘子弓’之误。”(王先谦《荀子集解》,中华书局2013年版,第112页)。

②《庄子 · 天下》篇作者在此言关尹、老聃“常宽容于物,不削于人,可谓至极”。“可谓至极”一句,刘文典言陈景元校引江南李氏本、文如海本“可谓”作“虽未”。高山寺古钞本作“虽未至于极”。观此篇后文评庄周一段文字,言“芒乎昧乎,未之尽者”,庄周师从老聃,后学于庄周之说尚言“未之尽者”,则关尹、老聃之学也须“未至于极”,才合逻辑。据此可推知,此处应作“虽未至极”。刘氏所引高山寺钞本,可为其证,“于”字疑为衍文(刘文典《庄子补正》,中华书局2015年版,第888页)。

[1] 郭庆藩.庄子集释[M].北京:中华书局,2013.

[2] 王天海.荀子校释[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5.

[3] 王先谦.荀子集解[M].北京:中华书局,2013.

[4] 王应麟.困学纪闻[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5:318.

[5] 刘文典.庄子补正[M].北京:中华书局,2015:888.

[6] 张丰乾.《庄子 · 天下篇》注疏四种[M].北京:华夏出版社,2016.

[7] 孔繁.荀子评传[M].南京:南京大学出版社,1997:246.

[8] 翁惠美.荀子论人研究[M].台北:正中书局,1988:149.

[9] 万勇华.庄子的理想世界[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13:155.

[10] 熊公哲.荀卿学案[M].上海:商务印书馆,1931:12.

〔责任编辑 刘小兵〕

2017-12-23

安世民(1990―),男,河南新郑人,硕士研究生。

B233.5

A

1006–5261(2018)04–005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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