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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明清时期西北地区教育的发展

2018-01-27马娟

新校园·上旬刊 2017年12期
关键词:明清时期发展

摘 要:在古代,西北地区的教育发展面临着很多困难,如远离政治中心而沦为边缘地带、经济不发达导致办学经费匮乏、师资有限、战乱频仍、自然环境恶劣等,诸多原因导致其与东南地区存在很大差距。但随着科举制度的普及、士绅阶层的兴起,明清时期的西北地区教育得到了空前的发展。

关键词:明清时期;西北教育;发展

明清时期,政府对地方教育的发展极为重视,因此,我国西北地区的教育相比前朝,获得空前的发展。

一、官学教育的发展

明代的地方官学教育主要包括陕西布政使司下辖的府州县学以及属于都司或行都司下辖的都司学、卫学等。洪武二年(1369年),朱元璋下诏:“朕惟治国以教化为先,教化以学校为本。京师虽有太学,而天下学校未兴。宜令郡县皆立学,礼延师儒,教授生徒,以讲论圣道,使人日渐月化,以复先王之旧,以革污染之习,此最急务,当速行之。”在明代朝廷的政策鼓励之下,明代陕西各府州县也陆续建立了学校。根据李清凌先生统计,明代西北地区的府州县学达69所,远远超出元朝的27所。另外,明代非常重视军人子弟就学,明太祖、明成祖、明宣宗等均多次下诏,要求各地都司卫所皆设学校,因此明代在陕西都司、行都司辖区设立都司学、卫学和所学,以方便军人子弟读书。如陕西行都司,先后建立了陕西行都司学、凉州卫学、山丹卫学、永昌卫学、庄浪卫学、肃州卫学、镇番卫学、高台守御千户所学、镇夷守御千户所学等。社学也是明代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承担着对15岁以下幼童进行启蒙教育的任务。洪武年间便令各地立社学以教民间子弟,弘治年间再次诏令:“各府州县建立社学,选择明师,民间幼童十五岁以下者送入读书,讲习冠婚丧祭之礼。”因此,西北地区也先后设立了一些社学,如延安府城社学、绥德州城社学等。

清政府入关以后亦重视教育的发展。相比于明代,清代的地方官学主要以府州县学为主,军事系统的都司卫所学校被府州县学取代,数量远超明代,入学生员的数量也大大增加。据统计,晚清学制改革以前,陕西省府州县学达90余所,甘肃省府州县学达70余所,远远超过明代。清代在新疆地区也设立府州县学,数量虽然不多,但相比明代,也有很大的进步。清代西北地区的社学也有很大发展,陕西省社学有200余所,甘肃省社学比陕西省少很多,但也有70余所。

整个明清时期,官学教育仍然是西北地区教育的主体。

二、私学教育的发展

官学之外,明清西北地区的私学也较前朝有了很大发展。明清时期的私学,主要是私塾,一般由乡里、家族或个人出资创办,主要进行启蒙教育,成为基层,尤其是偏远农村地区解决子弟启蒙教育问题的主要途径。与全国东南地区比较,明清西北地区的私学教育要落后很多,但如果纵向比较,仍有较大发展。从现有史料看,明清时期西北地区的私学大体分为以下几种类型:一是地主、商贾等殷实之家聘请塾师到家设馆授徒,教授自家子弟;二是以家族为单位,合资聘请先生,教授本族子弟;三是以乡里为单位,筹资聘请先生,教授本乡里子弟;四是个别塾师在自家设馆授徒,招收当地学童前来就读。

私学的总体特点是规模小,一般聘请一位塾师即可授徒。由于地方史料缺乏,明清西北地区的私学数量无法准确统计,但从一些零星的资料中可以看出当时的私学比较普遍,“虽一邑、一乡、一里、一闾,无不有之”“各处私塾难以指计”。私学教育较好地解决了民间子弟就学读书的困难,对西北地区教育发展的推动作用不容忽视。

三、书院教育的发展

书院最早是私人讲学之地,书院教育也成为私学教育的一种重要形式,但整个明清时期的书院教育是介于官学和私学之间的一种教育方式。明代书院教育总体上属于私学教育,由于书院讲学者多为博学之才,因此影響很大。西北地区的书院教育影响力甚至超过了府州县学教育。在今天的陕西关中、陕北一带,当时有数十所书院,闻名遐迩,如西安府关中书院、三原县弘道书院、渭南县五凤书院、蓝田县芸阁书院、周至县集贤书院、延安府嘉岭书院、安定县敬学书院、洛川县泰征书院等均是当时比较有名的书院。关中书院创办于明万历三十七年(1609年),东林名士冯从吾担任书院主讲。关中书院自创办后名震全国,许多学子乃至官员慕名前来听讲,不仅有陕西关中地区的学子,而且有河南、四川、湖北等周边地区的学子,在天启四年(1624年)被查禁前,关中书院成了明代西北地区最有影响力的教育机构。

除了关中、陕北地区,更靠近西北的庆阳、平凉、巩昌、临洮乃至陕西行都司所辖的河西地区也设立了许多书院。影响较大者如甘州的甘泉书院、肃州的酒泉书院、兰州的容思书院、平凉府的崇文书院等。在宁夏,先后设有揆文书院和朔方书院。这些书院虽不及关中书院影响那样大,但对文化教育发展仍有较大的推动作用。

虽然明代的书院教育受到官方的影响很大,但毕竟还有一些自由发展的空间。到了清代,政府对书院的控制更加严格,导致书院的官方化色彩大大加深,书院俨然成为官学教育,其教学活动也失去了以往自由辩论、评论时政等特点。雍正十一年(1733年),清政府要求各省设立书院,并给予一千两白银以资助办学。因此,在朝廷的扶持下,西北地区的书院发展很快。

四、明清时期西北地区教育发展的积极因素

明清时期的西北地区教育之所以获得前所未有的发展,主要有以下原因。

1.明清时期科举发展的影响

科举考试创制于隋唐时期,宋代进行了很大幅度的改革,使得相关制度逐渐完善,到了明清时期,科举制度的影响力进一步增强,是国家选拔人才的最主要途径。正因为科举考试制度的强大影响,明清时期学校教育的发展紧紧围绕科举考试这一核心目标来开展。明清时期西北地区的官学、私学以及介于官私之间的书院教育均以科举及第为主要目标。

2.明清时期政府的重视与推广

政府重视是明清时期西北地区教育获得空前发展的重要原因。朱元璋对教育的重视为明代的教育确定了主基调,其在明朝成立之前即表达了对教育的重视。正是在这样的政治基调下,西北地区的教育获得了发展的新机遇,朱元璋之后的历任皇帝均重视西北地区教育的发展。清朝入关之后,在教育制度上总体继承明制,并在明朝教育规模的基础上进一步发展。康熙年间,清朝政府在明代府州县学发展的基础上,令各地广立义学、社学,延请名师,萃集孤寒子弟,励志读书,并免掉他们的差役,由官府供给廪食,学政官严格督学。雍正初年,清政府再次下令天下广立社学,让农家子弟读书。正是在官方的有力支持下,明代西北地区无论官学、私学还是介于官私之间的书院教育均获得了很大发展。

综上所述,明清时期,西北地区的教育发展面临着很多困难,如远离政治中心而沦为边缘地带、经济不发达导致办学经费匮乏、师资有限、战乱频仍、自然环境恶劣等,诸多原因导致其与东南地区存在很大差距。但随着科举制度的普及、明清政府的鼓励和倡导,明清时期的西北地区教育取得了空前的发展,为西北地区社会的发展做出了很大贡献。

参考文献:

[1]郭培贵.《明史·选举志》编纂考述[J].史学月刊,2005(4).

[2]武玉梅.《丛书集成》本《明书》句读误、字误十五则[J].中国典籍与文化,2007(4).

[3]姜胜利.20世纪《明史》研究成就巡礼[J].南开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9(6).

[4]黄明光.《明史·选举志》订误七条[J].湖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4(5).

基金项目:宁夏师范学院科学研究基金资助校级一般项目(项目编号:NXSFYB1741)。

作者简介:马娟(1982— ),女,宁夏同心人,助教,研究方向:教育学。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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