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个环节一丝不苟议案建议才有价值
2018-01-27刘正东
刘正东
提交代表议案建议既是代表的权利,也是代表的责任。人代会上,除了审议“一府两院”工作报告之外,提交议案建议也是代表履职的重要形式,其中代表建议更是监督“一府两院”工作的重要载体。自2003年被选举为市人大代表以来,我共提交议案、建议81份,其中被解决采纳的有51份。我认为,代表提议案建议,在其孕育诞生以及“价值实现”,即调研、撰写、提交和办理四个环节都要一丝不苟。
调研要多元 撰写要规范
代表议案建议的素材来源非常多。每年市人代会召开之前,市人大常委会都会组织代表开展集中视察活动,代表可从中发现议案建议的线索。如我在参加市人大常委会2016年组织的有关养老专题视察中,从某个小区的养老做法中得到启示,经过调研思考整理,继而在人代会上提交了《加大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建设力度的建议》。代表也可以参加走进社区联系人民群众的活动,通过与居民面对面交流,直观、近距离了解居民的急、难、愁问题,从而提出相应建议。如我在2017年初的市人大代表走进社区活动中,了解到社区居民十分担忧流动摊贩的食品安全问题,经过后续调研后提交了《关于探索改进流动食品摊贩监督管理工作的建议》。代表还可以通过自身的工作、生活圈子了解社情民意,也可以通过参加信访接待、担任行风监督员、列席区人代会代表审议活动以及媒体报道等途径对社情民意进行调查研究。总之,多元化的调研有助于代表获得丰富的议案建议的线索。
代表议案要有案由、案据和方案。案由应当明确清楚,案据应当充分合规,方案应当有具体内容。而代表建议应当围绕本行政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一事一议,注重反映实际情况和问题,有具体意见和建议。我撰写的代表建议一般包括三部分内容:第一部分围绕拟反映的问题对相关单位所做的工作予以总结、概括和肯定。第二部分针对相关工作中暴露出的问题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找准原因。这方面内容一定要有条理,从而增强建议的说服力。第三部分明确提出自己的解决建议或提出可行性措施。建议要明确,这样有利于防止有关单位办理答复时打“太极拳”。
提交要适时 办理要较真
有关工作推进需要具备一定条件,因此议案建议提交时间太超前,往往要被“留作参考”。而滞后提交,又往往会被反馈“已经解决”,有“馬后炮”之嫌。唯有在合适的时机提出的议案建议才易于被解决采纳,如随着社会的发展,人民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日渐明确且社会呼声较高,于是我在2008年适时提交了《关于对本市私车额度拍卖款收支情况进行公开的意见》以及《关于对本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支情况进行公开的意见》,由于提出时机得当,两份建议都受到社会广泛关注,相关部门高度重视,相关信息公开工作分别于2008年、2009年予以了解决。
代表在向大会提交议案后,不能“一提了之”,仍应高度关注议案继续办理的走向和相关地方法规的立法进程,可以经常向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机构了解情况。对于代表建议,承办单位应在市人大常委会交办之日起三个月内将办理结果答复代表,结果一般分为“解决采纳” “正在解决” “计划解决” “留作参考”。在得到答复之后,代表在“上海市人民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网上办理系统”上填写反馈表。之后,代表也可以对办理结果跟踪。如我曾于2004年提交《关于修改〈上海市植树造林绿化管理条例〉部分条款,尽快解决本市部分居民区水杉扰民问题的议案》,由于未见落实动静,我又在2005年提交了《关于对水杉议案办理情况进行跟踪落实的意见》,从而加速了《上海市植树造林绿化条例》的修改以及对居民区扰民水杉的移植工作。 (作者系市人大代表,上海市君悦律师事务所主任、高级合伙人,上海市总商会副会长)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