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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专项监督多多益善

2018-01-27许丽萍

上海人大月刊 2018年1期
关键词:执法检查市民条例

许丽萍

参加人代会审议,老代表有参与人大相关工作来“打底”,比如,我参加了多次专项监督,为人代会期间审议发言打下了很好的基础,但新代表怎么办?新代表有“专项工作生活”。我参加专项监督的体会和经验,一来新代表结合自己工作生活进行审议时可能用得上,二来新代表参与人大日常工作也可借鉴。市人大常委会和专委会每年邀请部分市人大代表全程参加专项监督活动,我都积极报名参加。五年履职期,我共参加19项专题调研与执法检查活动,涉及城市公共安全、环境保护、食品安全、物业管理、道路交通管理等诸多领域。以我的亲身经验来说,我认为新代表参加专项监督是“多多益善”。

专项监督历时数月,有一系列活动:政府情况通报会、系列座谈会、明察暗访、专题审议等,对代表而言收获很大:一是在专项监督的全过程,可得到人大常委会和专委会领导的精心指导,互动交流密切;二是获得信息较全面,对全面深入了解某类社会问题很有帮助;三是一个专题连续跟踪几年,即使不是业内人士,也会慢慢熟悉它,对拓宽代表履职的行业覆盖面很有好处。

履职故事一:

积极参与食品安全专项监督,从专注“石头”到关注“馒头”

我是一名工程师,本职工作的研究对象是“岩石和土壤”,一开始我不了解食品领域的专业知识和相关法律知识,不熟悉政府对食品安全的监管模式和市民在食品安全方面的具体诉求。但我始终铭记“食品安全是最大的民生工程”,于是我开始花费大量时间学习与调研,连续4年积极参加市人大常委会组织的食品安全执法检查,并在人代会专题审议、常委会专题会议、食品安全条例的修订审议中提出建议。与会者对我的发言给予好评,并好奇“一个专注研究岩土的专家,居然将馒头也研究得如此深入”。

令我记忆深刻的是2014年4月的凌晨1:00—3:00,我和其他代表一起先到一处水产批发市场随机暗访,看到水产批发市场的自检室居然关闭,后来看到其他批发市场台账记录也不规范,感觉企业的主体责任感不强;相关部门针对水产批发市场的夜间检查與专业指导也不够。后来在专题审议会上,我提出“坚持企业主体责任不动摇,夯实基层执法基础是根本”的建议。2014年和2015年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活动期间,我和其他代表多次随机暗访小餐饮店,发现政府虽然持续对无证无照的小餐饮店采取取缔行为,但过段时间,代表们“回头看”发现有些街区无证无照的小餐饮店一切依旧——市民对小餐饮的刚需确实存在,强制取缔不科学,需要政府“智慧管理”。专题审议时我和其他代表共同呼吁,要积极探索疏堵结合的小餐饮监管模式,后来《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修订时纳入了我和其他代表们的相关建议内容。

2014—2016年食品安全执法检查期间,我发现鲜活水产品难以全程追溯,监管方面是个短板,对此我建议政府要加强源头控制;近年涉及网上订餐等新业态的风险事件频发,因此我建议强化第三方平台的主体责任,政府既要严格监管又要加强指导,需运用“科技+信息化”提升监管效率。我的系列建议引起政府管理部门高度重视,并得到采纳。

思考:代表仅局限于自己的专业优势尚不够,应聚焦市民关注的问题作为自己履职的重点。参与食品安全监督,我从“完全不熟悉”到“比较熟悉”,是很大的挑战,需要系统学习、更多调研和深入思考,才可精准发力。专项监督可以帮助代表更精准地发现问题并提出相应的议案建议。

履职故事二:

我参加住宅物业管理执法检查的那些事

2016年炎热的夏天,市人大常委会邀请61位代表参与住宅物业管理执法检查,代表们进入社区聆听市民意见与建议,代表与市民互动热烈,结束后双方仍站在那里继续讨论。讨论的热点问题包括:1.业主、业主委员会的权利与义务具体是什么?业主委员会成员的能力要如何界定?2.物业公司、街道、政府专业管理部门的权责如何界定?管理重心下沉后,各方责任有哪些变化?3.居民习惯于政府托底的理念与小区依法实施自我管理之间的冲撞有哪些?4.目前这些突出问题该如何解决?

我开始持续调研这些问题,并通过代表跨组交流、询问行业专家、请教相关法律问题后,理清了思路:一是立法上的顶层设计最重要,在坚持住宅物业自我管理模式的大背景下,对部分小区业委会“组建难或管理缺位”的局面,政府相关部门需要提升指导与监督的及时性与有效性,法律条文要结合本市的实际情况予以完善;二是合理的费用机制是保障(合理的费用含物业管理费、专项维修基金、续集维修基金等),尤其是维修基金的续交是个难题,需要采取适度刚性措施加以有效推进;三是公民实行自主管理的理念与能力培育是长期任务;四是信息化平台和第三方作用应发挥好。

经过反复酝酿,我领衔提交了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修订议案,逐一列出需重点修改的条文;后来我列席市人大常委会专题审议发言时,又建议应根据实际情况加快法律修订;2017年我参加了修订草案(初稿)的3次讨论会。

思考:记得有人开玩笑说,一个专业工程师居然将物业管理那些事情理得那么清晰。是啊,或许是代表情怀所致,因为我要代言,我渴望代好言,而专项监督提供了一个很好的履职方式,为代表提议案建议提供良好的调研平台。

履职故事三:

道路交通专项执法检查,我最关心“温馨条款”落地和“前瞻性问题”的对策研究

2016年新版《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道交条例)被誉为上海史上最严格的道路交通条例,为了更好贯彻新道交条例,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管理道交条例执法检查,我和10多位代表受邀全程参与。

道交条例执法检查,我最关心“温馨条款”的落地。贯彻新道交条例,严格执法是必须的,我完全赞同,但同时我关注到上海许多社区夜间停车十分困难,停在附近的马路上会收到罚单,居民很无奈。因此推动新道交条例中“对外环以内停车泊位与停车需求矛盾突出的住宅小区,其周边道路条件容许时,可以设置时段性停车泊位”的“温馨条款”落地是我最关心的。在执法检查启动会上,我建议政府应进行精细化管理,彰显“以人为本”的法律精神,以“采纳市民合理化建议”发挥社会协同作用,让“温馨条款”落地,激发社会自我管理的热情。我的建议得到相关管理部门的高度重视。政府根据市民迫切需求,“一地一策,挖掘潜力”。截止到目前,在停车问题突出的住宅小区周边,经相关管理部门多方协调新增夜间道路停车场280余处,停车泊位7150个,超额完成年度计划目标,对政府的努力市民点赞!作为代表,我很欣慰。

人代会专题审议,我最关注“前瞻性问题”的对策研究。上海是个特大型城市,道路资源有限,车辆却在不断增加。中心城区主干道路的极限承载力受到挑战。广大市民担忧按照这样的趋势下去,上海的道路会越来越堵。我多次询问市交通委相关领导,除了鼓励市民乘坐公共交通、降低私家车使用率外,未来还可能采取哪些对策或预控措施?专题审议会上我强烈呼吁政府加强对特大城市道路交通前瞻性问题的研判与对策研究,以提升管理政策的科学性和可执行性。

思考:人大的监督,要坚持人民的视野。代表特别关注“温馨条款”的落地,就是希望推动政府“一地一策”挖掘停车资源,以精细化管理彰显“城市温度”,帮助群众解决实际问题。另外,代表参与专项监督,不仅要关注当前问题的破解,需要同步关注前瞻性问题,以推动政府超前研究公共政策“组合拳”。

参与专项监督可为代表在人代会期间审议政府工作报告提供调研基础。政府工作报告语言精简凝练,参与专项监督所获资料可以为报告提供详细的信息支持,可以印证政府工作报告中的相关内容或发现其中的问题,从而帮助代表有针对性地提出相应的议案或建议。参与专项监督获得的资料也为代表提议案建议准备了丰富的素材。 (作者系市人大代表,上海岩土工程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总工程师)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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