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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士专家工作站创新运营管理模式初探

2018-01-27王雪莲

天津科技 2018年6期
关键词:非营利工作站天津市

陈 勇,韩 嘉,王雪莲,原 敏

(协和干细胞基因工程有限公司 天津300384)

1 院士专家工作站的建设目的及作用

1.1 建设目的

院士专家工作站的建立旨在提高国内企业、事业单位等的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让广大科技工作者服务基层。院士专家工作站是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开创性举措,其在十余年的运营中,数量显著增加,发挥了高端人才对经济发展的支撑和促进作用。

1.2 建设作用

院士专家工作站成立以来带动了地方和企业的项目实施、基地建设、人才培养的一体化,推进了科技合作的组织化、制度化、长效化。院士专家工作站在实践中集聚、培养了众多高层次人才和创新创业人才,承接了大量的创新项目,为提升企业的创新能力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以天津院士工作站为例,截至2010年底,全市19个院士专家工作站,共引进29名院士专家、118名高层次专家进站工作,开展技术创新项目研究达到79项,已完成课题项目22项,取得专利 55项,发表高水平论文 19篇,实现经济效益2.1 亿元[2]。

2 院士专家工作站运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院士专家工作站自建设以来虽然取得了许多令人振奋的成绩,但在近十年来的运营管理中也暴露了诸如缺乏监督机制,院士专家工作站之间的联系、交流、提升工作乏力等问题。这些问题阻碍着院士专家工作站对科技创新的推动作用。

2.1 高层次人才引进和培养有待优化

高层次人才引进和培养需优化的问题体现在:一是硬性引才数量有待增加。院士专家工作站的高层次人才引进,采用的是柔性引才方式,截止目前,就天津市院士专家工作站而言,尚无一例采用硬性引进方式。二是进站院士数量有待增加。天津市所引进的院士研究方向范围较窄,不能满足日益发展的实际科研需求。三是在高层次人才培养与引进相结合方面还有待进一步加强。我们应不断创造条件,优化环境,借力培养本土高层次人才,尽快满足关键领域拔尖创新人才的需要。

2.2 体系不健全

科协是“院士专家工作站”的指导单位,全权负责受理、审查建站申报材料,组织评审等工作。科协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的运行体系不但缺少必要的监督机制,而且无法充分调动各建站企业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2.3 工作站运行机制有待调整

院士专家工作站作为一个平台,在牵手院士和企业及政府方面发挥着媒介的作用。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工作站、政府和企业在项目具体实施过程中存在分工不明确、角色定位不准等运行机制问题。

2.4 沟通协调能力有待提高

企业欲借助院士专家工作站提升自身创新能力和水平,需要与院士专家、政府部门进行各种横向、纵向协调。而这种协调仅靠企业自身难以完成,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企业与院士交流的积极性。院士专家工作站的发展空间和潜力在企业,但在工作站运行过程中,由于院士专家工作站与企业的沟通协调能力不足,出现了企业参与积极性不高现象。

2.5 资金结构较为单一

院士专家工作站建设以来,资金主要来源于政府拨款,进站院士领衔的科技项目缺乏专项科技经费支持。对院士专家工作站整体管理而言,还有大量工作需要去完成。

3 院士专家工作站创新运营管理模式

近年来,随着我国行政体制改革以及政府放权的举措,非政府组织以其灵活的运营模式以及广泛吸纳人才、技术等优势,在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工作中起到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以政府职能转移为重点的机构改革工作取得了较大成绩[1]。笔者认为,中国科协可以尝试吸纳非政府组织参与院士专家工作站的运营管理,为解决院士专家工作站运营中存在的问题提供新的思路。

3.1 非政府组织参与模式

党的十八大强调,要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改进政府提供公共服务方式。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要放开市场准入,释放改革红利,凡社会能办好的,尽可能交给社会力量承担,加快形成改善公共服务的合力,有效解决一些领域公共服务产品短缺、质量和效率不高等问题,使群众得到更多便利和实惠。

政府通过社会组织来推动已经转变的政府职能,这一举措是创新社会治理的重要突破口。国务院办公厅在更高层面出台了专项政策性文件《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指导意见》,明确政府的态度;各地的地方政府逐步加大社会组织服务力度,拓展更宽泛的领域开展服务。购买社会组织服务已经逐步被纳入到深化改革、推动职能转变、激发社会活力、增大公共服务多元化供给的总体战略之中。

目前,全国各地纷纷开展政府购买社会服务工作,山东、广东、浙江等省已经出台《关于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工作的实施方案》,并取得了非常好的效果。

3.2 非营利社会组织可承接的工作与服务

非营利组织作为政府职能转移的一个重要承接主体,对政府职能的有效承接、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和拓展发展空间有着积极的意义[3]。非营利组织在院士专家工作站中可以尝试承接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3.2.1 服务性工作

一是为申报院士专家工作站的企业提供咨询服务;二是根据企业需求提供对应院士专家信息,促使企业与院士专家的有效对接;三是为领衔专家的科技项目寻找资助企业,促进企业与院士专家的合作与共赢,改变单一的政府资助的模式;四是协助科协审查建站申报材料与组织评审等建站推动工作,促使公共权力的透明度增大,权力的重心下移,将公共权力直接置于企业成员的监督之下,充分体现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

3.2.2 协调性工作

非盈利社会组织可以积极主动地与各个企业设立的院士工作站保持密切联系,统筹和协调专家、企业院士工作站、企业等各方面的关系,为企业院士专家工作发展促进会的成员企业搭建联系的桥梁、铺平服务的道路。非营利组织的统筹协调首先起到承上启下的作用,即协调政府与企业的关系;其次,帮助协调企业与院士专家之间关系,调动企业与院士交流的积极主动性;将社会上自主但又分散的企业院士专家工作站组织起来,按照企业经营范围进行分类,定期或不定期组织相关领域院士与企业之间的交流会,创造学习、合作的机会,充分发挥院士工作站在企业发展、创新等方面的推动作用;非营利组织还可以根据院士专家工作站运营中积累的经验,协调工作站、政府和企业明确分工、精确定位,促使各自扮演好各自的角色,高效投入到促进科技发展事业中。

3.2.3 其他工作

非营利组织还可以在新技术新成果的推广应用、企业信誉评估等方面承担一些事务性工作,让政府部门有更多的精力在宏观上搞好管理。

3.3 非营利组织在院士专家工作站创新运营管理中取得的成绩——以天津市院士专家工作发展促进会为例

天津市院士专家工作发展促进会作为全国第一家专门从事院士专家工作站服务的社会组织,其在院士资源、专家咨询、企业交流、助推企业科技实力上取得了显著成绩。

天津市院士专家工作发展促进会(英文名称:Tianjin Promotion Association for Academicians and Experts Development)是由天津市已、拟设立院士专家工作站的企事业单位、大专院校、研究机构和知名专家学者等业界资深高端人士自愿组成的联合性非营利的社会团体法人组织。它是经天津市批准民政局核准登记,于2013年10月正式成立的全国首家院士专家工作发展促进会,也是全国第一家从事院士专家工作管理、促进、服务、拓展;联系院士、专家;发挥院士专家工作站作用;协助院士专家团队与企业技术、项目合作;专利、科研成果转化;科技研发及论证、重大项目共建、申报;科技、信息、咨询服务;高层次人才培养,国内外技术、人才合作、交流与培训;协助、指导企业单位筹建院士专家工作站等工作,落实、促进“产学研用”相结合具体的高层次的组织、创新的工作机构。目前协会有会员 50余家,聘请了14位院士为专家顾问,并与国内50余位院士保持长期合作和联系。

天津市院士专家工作发展促进会参与院士工作站的运营管理工作是管理上的创新,作为一个新的机构、新的事业,在实际工作中还需要不断的探索。其各项工作的开展,既要维护成员企业的利益,又要符合政府的要求,适应经济环境[4],促进政府、企业、工作站、促进会的共同发展。天津市院士专家工作发展促进会作为天津第一家无上级主管部门的社团组织,将会更好地发挥好社团的作用,做好政府与企业的桥梁、纽带;同时,未来非政府组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的模式也将为院士专家工作站的运营管理提供一定的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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