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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哲学的公共之维

2018-01-27杨安琪

天府新论 2018年2期
关键词:公私公共性哲学

杨安琪

从历时性的角度讲,西方语境下广义的“公共”概念至今已有两千多年历史,其所涵盖的范围日益扩展,所承载的思想谱系日益繁复,更重要的是概念本身的意指经历了历史流转也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迁。时间维度上彼此冲突的“公共”之古今概念有何本质区别,又如何以历史为纽带实现转化,是摆在所有现代学者面前的共同问题。从共时性的角度说,作为现代政治社会最为基本概念之一的“公共”,不仅作为日常政治活动经验得到了政治学研究者的标定并由此上升成为政治现象,更得到了诸多不同流派政治思想家的关注与解释,这其中则尤以竭力捍卫公共空间与私人空间划分边界并张扬权力限制的自由主义公共哲学、追寻政治参与热情与政治行动美德并呼唤古典共同体情怀的共和主义公共政治哲学和勾勒公共领域衰变进而描画交往对话行动之新希望的新左派公共政治哲学为三大理论派系。三者的理论辩难深刻地提醒我们,对于“公共”概念的理解即使仅在西方背景之下仍旧存在着庞杂的线索与巨大的差异。最后,从跳脱西方话语体系的世界政治角度讲,在当今国际政治经济体系极度不平衡的大环境之下,一方面,先发现代发达国家的公共空间开始陷入困局,全球化浪潮之下的种族冲突、社会贫富差距、文化隔阂甚至性别差异等新问题开始不断冲击着发达国家业已自发形成的公共空间的边界与形态;另一方面,对错失自发形成公共秩序之历史机遇的广大后发现代国家而言,由民族独立和民主革命缔造的现代国家使得后发的公共领域只能依靠特定社会力量的自主建构才能完成,这又造成公共空间本身无法制衡国家或资本权力的侵蚀甚至最终无法建立的尴尬局面。在这三重困境的共同作用之下,公共的场域在各个文明共同体内部均面临着模糊与失焦的问题,古典与现代、个体与群体、先发与落后等不同的政治语境及由此生发的政治学说都在争夺对公共的话语解释权。

在特殊的中国政治经验和一般的共同学术问题双重背景之下写就的《公共的政治哲学》*任剑涛:《公共的政治哲学》,商务印书馆,2016年。一书,可以看作是汉语学术界对困扰中国社会乃至整个现代政治世界已久的“公共”问题的一次正面回应。该书重新梳理了公共的历史源流与思想脉络,揭示了公共之为政治现象的核心价值与政治导向,而最为重要的是,使得围绕在“公共”概念周围形形色色的各种问题重新得到了聚焦,而这一聚焦的中心点就是在政治哲学的视野之下得以照亮的。该书在政治经验的层面上完整地勾勒了现代政治语境之下公共生活的轮廓与公共领域的结构,广泛地讨论了与公共生活紧密相连的公共诸领域及其相互关系,为现代公共的厘清与辨析做出了一定的理论贡献。不惟如此,在对公共及相关问题的讨论中,任剑涛教授秉持了非常严格的当代主流政治哲学研究方法,对公共的讨论过程本身也开启了当代政治哲学的公共之维。

自阿伦特提出作为人的行动(action)之场所的“公共领域”(public domain)开始,现代西方学术界对于“公共”相关问题的研究已经持续了半个多世纪。公共问题的政治哲学研究虽然没有同作为主流研究的自由与权利或者晚近兴起的规范化正义理论等基本主题那样地位突出,但作为学界讨论的主流命题之一得到了不少思想家和研究者的关注,理论成果也蔚为大观。在纷繁复杂的学术讨论中,任剑涛教授在书中梳理出了公共问题研究的三大主要思想流派:以阿伦特和桑德尔为代表的共和主义公共理论,主张反思现代社会中孤立的“自我”概念,强调公共领域作为政治活动的空间优先于个人的政治价值,并高扬作为公共活动准则的共同体公民德性;以罗尔斯和罗蒂为代表的自由主义公共理论,重申了塑造现代政治基本结构的自由主义公私领域划分原则,并进一步区分了政治公共领域与非政治公共领域,在强调公共领域与私人领域具有同等且各自独立之价值的前提下,从公私两方面分别构建了中立国家与宪制民主的制度安排;以哈贝马斯为代表的新左派公共理论,则认为前两种学说囿于个人与共同体何者优先的理论困境,都缺乏对交往行动中的主体间性的考察,通过勾勒资产阶级公共领域从公私分离的兴起到公私混淆的衰落,新左派理论家一方面批评自由主义塑造的国家—社会紧张关系及由此引发的中立国家对公共生活指导的阙如,另一方面呼唤维系公共领域存在之根本的“公共性”原则及由其指导下的对公共生活的批判性审视。三大理论流派的争论自20世纪60年代一直延续至21世纪初,为当代政治哲学研究者理解公共问题提供了思想的脚手架。

从西方学界对公共问题的深入思考和理论辩难中,我们不难发现引发任剑涛教授展开其公共政治哲学研究的问题之所在。纵向来看,公共—私人结构作为西方政治文明的主要线索之一贯穿了近三千年的西方政治史,公共的形态与意涵随历史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在面对不完善的现代公共生活时,是否应以作为源头的古典范式和资产阶级范式来为前者纠偏指正,后两者又该如何纳入现代公共理论之中,这是公共的思想史问题;横向来看,体量巨大、分工精细、结构复杂的当代政治社会已经无法被容纳进古典时代或资本主义时代的公共理论框架中,自由主义在面对资本对公共性的把控、中立国家的组织乏力与公民参与的政治冷漠等具体问题之时也面临着解释的困境,如何在现代语境下妥善安置国家、市场、社会与个人在公共空间中的位置,政治公共领域与非政治公共领域该如何区分并有机结合,复杂的公共领域如何保证各涵项的良性互动,这是公共的政治哲学问题。在这样的思想脉络之下写就的《公共的政治哲学》,正是从各个方面回答这些问题的有力尝试。在三大思想流派的争论中,作者并没有停留在对某一流派的简单描述与理论申辩之上,而是在寻求三大思想流派在理论上的“底线共识”之基础之上,对公共问题进行了深化讨论。一方面,作者从这场思想争论的喧嚣中敏锐地观察到,无论三者理论旨趣和基本主张有多么巨大的差异,其所面对的都是自古希腊时代公共(Polis)与私人(Oikos)划分以来延续两千余年的西方公私领域划分问题,其理论申述也都基于对现代自由民主价值认同的共同基础之上,因而三家学说在现代政治的框架之下体现出了“家族内部争论”式的连贯性与一致性。另一方面,在对西方学界公共问题基本共识之深刻理解的基础上,任剑涛教授把握住了“公共领域划分”这一三大思想流派共享的解决公共问题的根本原则,统合了公共诸理论的有力批判。从阿伦特对于公共领域与私人领域的划界以及对公共空间即政治空间的判断中,作者阐述了政治公共领域所处的高位性与所受的限制性;哈贝马斯对于独立于政治权力之外并对权力保持批判的公共领域学说,虽然由于其阶层局限性而无法对当代公共结构产生足够说服力,但其对政治领域之外公共领域的考察恰好被作者用来解析更为广阔的非政治公共领域;自由主义公共理论中对国家—市场—社会的扁平式划分,在共和主义和新左派理论的循环批评中被整合进了现代公共空间中并得到了立体化的呈现,通过划分国家的权力领域与公共领域,同时认肯了前者对社会公共领域和市场公共领域的法律规范作用和后者同社会公共领域和市场公共领域的良性互动,私人领域在压力性制约与抗衡中得到其不受干预的隐蔽性保障的同时,也在同国家—市场—社会的公共领域积极互动中塑造了共同活动的公共空间,自由主义理论中“国家—社会”的内在张力也得到了有效的缓解。*任剑涛:《公共的政治哲学》,商务印书馆,2016年,第244-278页。因而,从西方学术语境下考察,作者发展了公共问题的争论,并在此基础上构建了独立的创见性公共结构学说。

西方公共问题的研究进入中国研究视野,开始于20世纪90年代中期对哈贝马斯公共领域研究的大规模引介,并在随后二十年中得到了蓬勃发展。通过对这二十年研究成果的观察和梳理不难看出,中国公共研究呈现出两大倾向:一是跳脱西方自发形成的公共空间与公共理论框架,以公私划分为视野对中国传统思想进行考察,试图以此构建基于传统文化基础之上的独特的中国公共理论;二是将“公共”与“公共性”做同一概念处理,忽视“公共生活即政治生活”的本质界定,以哈贝马斯的文学公共领域概念作为出发点,对文化和艺术批评中的公共性反思和批判进行深入探讨,将公共理论的研究全面推向文化领域。对于我国学术界而言,根植于近代百年屈辱历史的深层体验常常以极端化的学术视角呈现出来,面对现代化进程的曲折漫长与身处国际政治经济体系的劣势地位,使得当代中国学者在理解公共生活时往往陷入传统与现代的两难困境之中:前者坚持文化保守主义观点,以文化多元主义作为构筑理论的基石和向导,并由此出发点推导出文化相对于政制构建的优先地位,主张一种建立在封闭文化传统之上的公共空间;而后者则过度美化现代化进程的普世性与绝对性,强调全盘西化之为建构公私领域并约束权力和保护权利的唯一出路,并对原生自发的文化模式大加批判。事实上,无论哪一种公共学说都徘徊于近代中国的“列文森难题”范畴之内,无论民族自卑还是民族自负都是曾经身处的极端政治环境之下所塑造的特殊民族情感的后遗症。而这样的症候在处理与政治生活紧密相连的公共概念时,就会因情感的冲击丧失掉政治哲学研究的严肃。在剖析“公共”与“公共性”概念时任剑涛教授指出,源自西方的这一对概念在汉语学术界常常被混同使用。单从其概念出发,公共性不仅可以在同私人的对比与区隔之中得到现代意义上的解释,更可以以相对化的形象作为衡量一切前现代权力合法性乃至正当性的标准。人类曾经存在过的任何共同体在任何历史阶段都必须保持起码的公共性以维持其存续,公共性所包含的范畴也可以容纳人类生活的各个领域,但古典时代强调成员资格的封闭有限的“公共性”与当代强调公私划分、权力制衡的现代“公共性”有着显著区别。公共性程度的区别造成了质性的不同,前者仅仅涉及一些基本的形式化特征,而后者则将公共性上升为公共制度建构的层面。*任剑涛:《公共的政治哲学》,商务印书馆,2016年,第110-113页。因而,在现代语境下谈论“公共性”时,必须首先以复杂的现代公共生活为基本视野来考察公共性指涉,无论是古典时代单一模式的“公私划分”,还是早期资本主义社会的权力批判,都不能直接被挪用到其他相似的历史语境中。这样的观点不仅是哈贝马斯自己在解释“资产阶级公共领域”的历史解释力时提到的,也为提出中国“第三领域”的黄宗智先生所认同。

我国学术界对于文化与政治关系的错位解读和对传统文化优先性的过度重视,正是基于对“公共”与“公共性”二者的混同乃至颠倒之上。缺乏对“公共”之为政治体成员间平等分享政治权力的政治理念与相应制度安排的基本理解,而将文化活动提升到本属于政治活动应有的建构高位上,这样的思考路径不仅搞混了二者的逻辑关系,进而模糊乃至取消了政治领域在公共空间建构中的根本性,更在实践层面上隐含了对源自西方的现代公共体系的排斥,封锁了中国自主构建完善的现代公共结构的可能进路——既然依照历史进程自发形成并逐步发展公共领域的西方,在当下都不能单纯以古典思维理解现代公共结构,那么从未诞生过原发现代公共甚至从未深刻理解公私领域划分和与之相对应的权力制衡的中国文化,又如何能够作为建构现代公共的理论源头?毋庸置疑的是,无论是以公私划分为视野重新考察中国传统文化,还是以文学公共领域为切入点提振当代文化界的公共批评力度,其本身的学术价值都是无需争辩的,但局限在文化领域之中甚至强调文化公共性相对于政治公共生活的优先性,在民族自尊心的推动之下将会陷入文化保守主义的窠臼,无视甚或反对为现代复杂的公共生活结构提供任何理论性指导,更无法为构建真正属于中国自己的现代公共生活做出积极的贡献。无论传统文化中蕴含多么宝贵的政治智慧,都没有且不能为中国构建现代公共体系提供任何完善的理论学说。尽管我们可以从中华文明的历史积淀中挖掘出宝贵的思想资源来为现代公共建构提供情感支持与灵感启迪,但这一过程仍旧必须以现代公共为基础和目标,并且最终以政治哲学研究的理论建设为指引。

保持对现代政治问题的优先关切和对主流学术争论的主动参与,是从事政治哲学研究的基本要求,这对于现代政治中最为普遍的公共生活现象而言尤其重要。从政治经验的角度而言,身处后发现代国家的作者对于公共之为自发的抑或建构的发生学模式自然有着较之先发现代国家的学者更为深刻的领悟,对于公共的建制过程也有着更加敏锐的洞察力。通过纵向比对本国历史经验作者观察出,无论是塑造中国古典公共的“周秦之变”还是塑造中国现代公共的百年风云,公共的建制不可避免地呈现为社会革命的产物。而在关注焦点的现代公共建制问题上,通过横向对照英、美、法、俄、中五场决定现代世界格局的重要革命并总结其中的经验教训,作者提出了以激情推动的政治信念和受理性制约的政治设计二者相辅相成的成熟公共建制模型,并以此作为对以我国为代表的后发现代国家共同的理论指引。尽管本书绝大多数篇幅在申述西方的公共经验与公共理论,但立足于中国本土政治经验并与世界各国进行历史性比较所得出的建构性公共理论,不仅体现了作者的本土关怀,更填充了自发形成公共生活的西方学界未曾关注的重要一环。

在建构公共空间的后发国家中,由于缺乏先发国家基于历史机遇而拥有的政治传统和政治经验,因而在建构过程中常常面对公共化与私密化走向极端的严峻问题。这一方面肇始于公共领域结构后天发展的不足与畸形,另一方面则来源于维系公私分离的力量并非总是可以将公共与私人各自妥善安排,而是经常呈现为强化公共、无视私人,这对于以私人领域为根本获得原初规定性的公共和具备天然价值的私人空间而言都是极具破坏性的,这一问题在中国尤为突出。作为以革命建国的发展中国家,我国的公共生活往往注重自上而下的“顶层设计”,通过对经济、社会乃至私人领域的全面控制维持公共空间的存续,然而这不仅误解了以私人为准绳标定的公共生活之为公私分离的本意,甚至在实践中走向了因缺少公私区分的制度机制而出现的阻止公私有效分化的反面。近年来在中国政治社会出现的底层政治腐败、社群过度组织化乃至失控的民粹主义浪潮等政治问题,无一不是公私混同在政治现象界的呈现形式。面对这一问题,作者强调了公共—私人结构互相界定的根本概念,重申了兼顾公私平衡点的当代主流公共理论,并深刻地指出:“为了维系人类正常的政治生活,必须在公私之间达成一种巧妙的平衡。”*②任剑涛:《公共的政治哲学》,商务印书馆,2016年,第145页,第260页。

从权力思考的角度上看,本书第四章对于现代公共领域结构进行勾画时,不局限于由哈贝马斯和雅诺斯基所塑造的独立或平行于政治权力结构的公共领域模型,而是将权力作为思考公共空间建构的又一要素纳入其中,在现代自由民主社会赖以成形的权力公共性、权力让渡性与权力制衡性原则之上,首先以权力视野为坐标区分了公权与私权、政治领域与非政治领域,进而将哈贝马斯和雅诺斯基同时忽略了的、作为现代社会权力最高位与最强势的国家主权作为独立于非政治领域的公共领域纳入考察范围内,同时又以现代视野对国家的权力介入做出了限制进而避免了阿伦特古典公共领域里公权直接介入私权领域所导致的危险,以做乘法的方式构建了政治领域—非政治领域、国家—(社会、市场、私人)式的现代二阶立体公共领域结构②。正如前文所述,在革命浪潮中与传统政治作别的后发现代国家,尽管开启了人民自己当家做主的现代化进程,但缺乏对权力制衡、相互交叠的公共结构的基本理解,在革命激情的推动力之下很容易走向民主实践的极端形式,“文化大革命”的十年浩劫正是对无秩序无约束的直接民主所造成的政治灾难最为真实的写照。建构公共生活不仅需要激情推动的政治信念,也需要以权力制衡约束为基本原则的理性政治制度建设,只有在良好的民主机制设计之下进行的有序的民主实践,才是对现代公共生活最完善的拱卫,任何“不加修饰的民主”都将因失去秩序和约束而走向民主的反面甚至走向公共生活的反面,这也正是作者在全书第七章中将国家与公民的平衡机制纳入对公共制度化设计中并着重考虑的原因。对权力之为政治思考核心的重视与对公共问题的现实思考结合了起来,使得作者摆脱了忽视权力作用的扁平化公共结构,从更高视野照亮了政治公共领域与非政治公共领域之间的灰色地带。

不得不指出的一点是,由于《公共的政治哲学》一书所涉及的主题过于宏大,作者在试图展现现代公共诸要素的过程中难免陷入繁复之中,这又导致在对阿伦特的古典公共和哈贝马斯的现代资产阶级公共的着重讨论中,作者忽视了对16-18世纪早期现代形成过程中现代公共生活形塑的详细考察。在以文艺复兴为起点、以“王道盛世”和辉格党统治为终点的漫长的两个世纪过程中,西方思想界的政治观念发生了根本转化,形塑公共生活的既不是上帝也不是选民,更不是借尸还魂却面目全非的古典政治思想,而是人文主义、现代共和主义和新教主义各种思潮混杂的“百花时代”,在公共生活建构的过程中观念本身作为政治行动具备了极强的形塑能力。对这一时期观念史的进一步考察,有助于我们从发生学的角度厘清现代公共的诞生过程,也能更充分地理解在自发与建构的现代公共之间“革命”的根本意义。《公共的政治哲学》不仅没有终结公共生活的学术研究,反而敞开了公共事务研究的可能性。对于在新的历史处境中如何以最小的社会代价塑造温和有序的公共生活,则要留待我们继续追问与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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