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
2018-01-26
时政
●7月2日,习近平在同团中央新一届领导班子成员集体谈话时强调,代表广大青年赢得广大青年依靠广大青年,让广大青年敢于有梦勇于追梦勤于圆梦。
●7月5日,习近平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作出重要指示强调,把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摆在优先位置,让乡村振兴成为全党全社会的共同行动。
●7月13日,习近平主持召开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强调,提高关键核心技术创新能力,为我国发展提供有力科技保障。
●7月31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分析研究当前经济形势和经济工作,审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习近平主持会议。
●8月21日,习近平在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上强调,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更好完成新形势下宣传思想工作使命任务。
●习近平近日作出重要指示强调,共同呵护好孩子的眼睛,让他们拥有一个光明的未来。
●7月30日,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优化教育经费使用结构和落实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省内 要闻
突出师德第一标准做好庆祝教师节有关工作
今年9月10日是我国第34个教师节,组织好今年的教师节庆祝活动,对于推进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取得的新进展新成效,进一步团结凝聚广大教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深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日前,省教育厅下通知,就做好庆祝教师节有关工作进行部署。
着重突出教师节主题。今年教师节的主题是:弘扬高尚师德,潜心立德树人。各地各学校要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部署,在节庆活动中突出师德第一标准,大力宣传和表彰优秀师德典型,进一步健全落实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完善师德制度规范,坚决维护好风清气正的教育生态。
精心组织庆祝活动。各地各学校要根据教师节主题,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庆祝2018年教师节工作的相关要求,结合实际统筹安排好各项庆祝活动:
扎实做好走访慰问工作。各地各学校在教师节前,要通过各种方式看望慰问教师,重点走访慰问乡村一线教师、贫困教师、各类支教教师、家庭受灾教师、离退休教师、生活困难教师以及因公殉职教职工家属,把党和政府关怀送到慰问对象家中,让他们切身感受到组织的温暖,在全社会营造关心教师、理解教师、支持教师的尊师文化。要深入一线教师中广泛调研,了解教师的所急所想所需,倾听教师的意见建议,在提高教师地位、保障教师待遇、促进教师成长、维护教师权益等方面为教师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使广大教师安心从教、热心从教、舒心从教、静心从教。
大力促进惠师政策落实。以庆祝教师节为契机,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和我省实施意见,着力提高教师队伍的质量和水平,改善教师工作、学习和生活条件,切实帮助教师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确保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提升教师的获得感,为广大教师乐教爱教、立德树人、为国育才做好服务保障。各地各学校要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从战略高度来认识教师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要求,加大投入,不折不扣落实好国家和省关于教师地位待遇的各项惠师举措,依法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提高教师的社会地位和职业吸引力。
坚持隆重简朴的工作要求。各地各学校要广泛生动开展入心见行的尊师活动,别开生面宣传以德育德的教师典型,强力落实保障教师地位待遇的惠师举措,力戒形式主义,反对铺张浪费,务实节俭打造教师喜爱的节庆活动,使教师喜心接受、群众热心关注,确保广大教师过一个喜庆、祥和的节日。
省外视窗
●江西:事业编制将向教师队伍倾斜
江西省日前发布《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将加强中小学教师编制管理,盘活事业编制存量,优化编制结构,向教师队伍倾斜,着力提升乡村教师待遇,推进中小学教师职称和考核评价制度改革。
全面落实城乡统一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出台公办幼儿园人员配备规范;支持各地通过设立聘用人员控制数等途径,缓解编制紧缺矛盾;鼓励有条件的设区市、县(市、区)在现有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总量内建立编制周转池,用于保障临时急需和阶段性用编需求。
实行教师编制动态管理,加大教职工编制统筹配置和跨区域调整力度。在现有编制总量内,统筹考虑、合理核定教职工编制,盘活事业编制存量,优化编制结构,向教师队伍倾斜,采取多种形式增加教师总量,优先保障教育发展需要。对乡村小规模学校实行编制倾斜政策,按照生师比与班师比相结合的方式核定编制,保证正常教学师资需要。
●福建:提高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标准
福建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等部门近日下发通知决定,乡村教师(含各地纳入的边远镇区)除享受乡镇工作补贴外,还将享受乡村教师生活补助,补助额度不纳入绩效工资总量。2018年全省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标准由过去每人每月平均不低于300元提高到400元,2019年起提高到500元。
福建鼓励有条件的市、县扩大实施范围,将边远镇区所在地教师纳入补助对象。各地要针对省定补助标准出台差别化补助办法,不搞平均主义。根据学校艰苦边远程度,充分考虑学校距离城区远近、交通状况等因素分档确定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标准,重点向海岛、山区等条件艰苦地区倾斜,向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倾斜。
福建强调,已实施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但补助标准低于新标准的县(市、区),应按照新标准开展补助工作;高于新补助标准的县(市、区)不得降低。各地要建立以身份证信息为基础的乡村教师生活补助申领信息库,实行实名制管理,对补助人数、补助标准和发放情况等进行动态监控。加强资金管理,补助资金按时直接发放到教师个人工资账户。
●广东:实施公办园生均拨款制度
广东省日前颁布《广东省促进学前教育普惠健康发展行动方案》,提出将加大学前教育经费投入,2019年全面实施公办幼儿园生均拨款制度。
截至2017年底,广东省规范化幼儿园占比74.57%,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占比74.5%,但仍存在普惠性学前资源尤其是公办学前教育资源不足、学前教育经费投入水平偏低、幼儿教师队伍综合素质和待遇偏低等问题。对此,广东提出促进学前教育普惠健康发展的行动方案,加大学前教育经费投入。2019年全面实施公办幼儿园生均拨款制度,各地因地制宜建立公办幼儿园生均拨款机制,以及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补助机制。支持普通幼儿园接收残疾儿童,残疾儿童生均拨款和补助标准应高于一般幼儿标准。
●天津:出台幼小衔接工作指导意见
天津市教委日前正式出台《关于科学开展幼小衔接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要求各区科学开展幼小衔接工作,杜绝幼儿园“小学化”倾向,坚持小学“零起点”教学。
《意见》要求,幼儿园和小学要密切联系,做好双向衔接。开展多种形式的交流活动,建立对儿童发展水平的合理期望。开展符合儿童特点的幼小衔接活动,帮助儿童实现从幼儿园到小学的平稳过渡。同时要充分发挥家长的重要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引导家长树立科学的教育理念,消除家长“跟不上”的担忧。
此外,《意见》还要求各区将幼小衔接工作纳入教育督导管理范畴,严格落实挂牌责任督学制度,对幼小衔接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省内简讯
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学前教育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为加强我省学前教育专业人才培养,解决当前幼儿园教师数量不足、水平不高、结构不合理等问题,日前,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河北省学前教育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提出用5年左右时间,通过扩大招生规模、提升学历层次、优化培养布局等措施,全面提高我省学前教育专业人才培养质量。
《方案》提出,满足总量需求:2018-2022年,通过招生计划的增量安排或存量调整,扩大学前教育专业招生规模,基本解决学前教育专业人才需求的有效供给;提升学历层次:2020年学前教育专业招生层次全部为专科以上,2020年在职幼儿园教师专科以上学历层次达标率达到80%以上,2022年达到85%;优化培养布局:到2022年,依托现有优质教育资源,争取择优改建2-3所幼儿师范专科学校,构建科学、合理的学前教育培养体系,提升学前教育专业人才培养能力和水平。
根据《方案》,我省将逐步取消中等学历层次学前教育专业培养模式,积极推进培养模式改革,推行初中毕业起点“3+2”分段制、五年一贯制等专科层次培养模式,到2020年停止学前教育专业中专层次招生。同时鼓励培养院校采取“大类招生、二次选拔、分段培养”的方式,允许学生在校期间进行第二次专业选择,使更多优秀学生就读学前教育专业,并量身制定专项培养方案。
省教育厅等十五部门出台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实施意见
近日,省教育厅、省综治办等十五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的实施意见》,提出到2020年,全省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保持在96%以上,贫困家庭子女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100%。
意见提出,我省将以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县为重点地区,以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为重点人群,通过教育扶贫全面提升贫困人口受教育水平。
意见明确,我省将建立控辍保学“七长”责任制,在县一级建立县(市、区)长、县(市、区)教育局长、乡(镇)长、村长、校长、家长、师长(班主任)等“七长”控辍保学责任制,实现责任到人。同时,公安部门要及时为无户口儿童少年按规定登记常住户口,各级教育部门和残联组织、安置帮教机构要共同帮助本地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及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以合适方式接受义务教育并纳入学籍管理,防止中途辍学。
意见提出,我省将建立控辍保学动态监测机制。各级教育部门要加强学生失学辍学情况监测,把农村、边远、贫困、民族地区和流动人口相对集中地区等作为重点监测地区,把初中作为重点监测学段,把流动、留守、残疾、家庭经济困难适龄儿童少年与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作为重点监测群体,把每年9月和次年3月作为重点监测时段。
为消除因上学远而辍学现象,我省将在交通便利、公共服务成型的乡镇加强寄宿制学校建设,在人口稀少、地处偏远、交通不便的地方保留或设置教学点,切实保障学生就近上学的需要。
此外,我省将完善控辍保学督导机制和考核问责机制,将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纳入地方各级政府考核体系,作为对各地政府及其主要领导考核的重要指标。把贫困户无义务教育阶段辍学学生作为脱贫的一项指标,并实行一票否决。义务教育辍学高发、年辍学率超过控制线的县(市、区),不得评估认定为县域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或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
省教育厅印发中小学生欺凌防治落实年专项行动方案
为推动教育部等十一部门联合印发的《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方案》落地生根,切实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事件的发生,日前,省教育厅印发《河北省中小学生欺凌防治落实年专项行动方案》,要求各地各学校突出重点,狠抓落实,按时间节点完成工作任务。
省教育厅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明确学生欺凌防治工作机构,明确学生欺凌防治工作负责人和联系人,并在本单位官方网站公开工作机构名称、办公电话等信息。各市教育部门要填写《市级防治学生欺凌工作部门信息表》。同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依据本方案要求,制定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并在本单位官方网站公开。
落实校级工作制度和措施。各学校要成立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明确工作职责和工作方式,明确学生欺凌的早期预警和事中处理及事后干预的具体流程,明确不同程度欺凌情形的处罚规定。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学生欺凌专题教育,结合思想道德教育、法制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普及防治学生欺凌知识和反欺凌技能。
省教育厅:加强校园足球特色学校管理与考核
为切实加强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建设质量管理与考核,日前,省教育厅下发通知,就有关事项进行明确。
明确教学要求,丰富足球文化。高中阶段学校开设足球选修课,任何学校不得削减、挤占体育课和足球教学时间;要在保证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的基础上,每周安排不少于3次有足球相关活动内容的大课间体育活动,每周一次以上课外足球活动;每学期要举行一次校内班级足球联赛,每个班参与联赛场次不少于10场。
明确评价机制,确保建设质量。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建立青少年校园足球评价监管机制,纳入教育督导工作范围。对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办学条件、师资队伍、教学质量、活动成效等方面进行动态监管,定期进行检查评估。对达不到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基本要求的学校提出警告批评,对限期整改仍达不到建设质量要求的学校,通报批评并取消校园足球特色学校资格。
石家庄:制定中小学生欺凌防治落实年专项行动方案
石家庄日前制定了中小学生欺凌防治落实年专项行动方案。
方案明确:市教育局成立学生欺凌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各县(市、区)教育局、直属学校也要成立学生欺凌防治工作机构,并按照省教育厅等十一部门明确的职责分工,协调落实局有关科室和当地综治、公安、检察院等部门的责任。
建立健全防治学生欺凌工作机制,加强协作,共同治理。学校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学生防欺凌专题教育,普及防治学生欺凌知识和反欺凌技能。并开展防治学生欺凌专项调查,及时查找可能发生欺凌事件的苗头迹象或已经发生、正在发生的欺凌事件。县(市、区)教育局和各学校要对学生欺凌事件及处置情况建立专门档案。
邢台:扩资源、促均衡、规范招生基本消除大班额
日前,邢台市教育局组织召开会议,对中小学消除大班额工作作出部署。
会议要求,各县市区要按照本地消除大班额规划,通过扩资源、促均衡、规范招生等措施,力争完成“到2018年底前各县市区基本消除66人以上超大班额,到2020年底前基本消除56人以上大班额”的目标,并且从现在开始,在起始年级班额最大不突破55人的基础上,努力创造条件,逐步实现小学班额不超过45人、中学班额不超过50人的工作目标。
邢台要求,各县市区要根据学龄人口变化情况、城镇化建设进程等因素,适时调整优化中小学校布局,推动标准化学校建设。在校园占地面积、生均校舍建筑面积、专用教室设置等均达到标准化要求的基础上,按照小学、初中以18—36个班为宜,最大分别不超过1800人、2000人;高中以60个班为宜,最大不超过3000人的标准建设标准化学校,满足适龄人口入学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