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外理内让校外培训机构入正轨走正道
2018-01-26本刊评论员
本刊评论员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紧接着,教育部举行2018年首场教育金秋系列发布会,会上部署了《意见》落实工作。如今,各地相应的整治工作已紧锣密鼓地展开。
《意见》的出台可谓合大计,利民生。熙攘杂乱、让学生及家长怨声载道的校外培训局面绝不是我们立德树人的愿景想要的,也不是望子成龙的家长们想要的,更不是希望“轻装”求学、快乐成长地学子们想要的。不夸张地说,这项工作关乎教育大计,关乎民生福祉。
乱象丛生的校外培训之现状的形成,有着复杂的成因: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对教育越来越重视,有能力支付更多教育费用,教育支出在家庭开支中的占比大幅提升;优质教育资源相对不足,家长们希望通过校外培训弥补子女在校内摄取不足的“亏损”;与就业竞争紧密相联的升学竞争日益“惨烈”,家长们希望通过校外培训惯常采取的“先修”“恶补”“强化训练”等手段,让子女在学习方面“填谷筑峰”,从而在升学竞争中取得理想结果;校外培训机构在营销中大肆宣传参加校外培训的必要性,夸大其效果,误导家长;部分在职教师在成绩考核的压力下,默许甚至暗示班内学生参加校外培训,以求让自己所带的班级成绩排名趋前,从而利于自己评优评先;少数在职教师欠缺师德,与校外培训机构隐勾暗挂,课内不讲课外讲,挣黑心钱。
因而,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必须“治外”与“理内”并重,“杀无赦、斩立决”与“釜底抽薪”相结合,让校外培训机构驶入正轨,走上正道。
首先,设置门槛,严格审批,不达标或证照不全者,坚决拒入或责令停业。对那些知名度高、招生规模大、“门店”多的大型培训机构,要逐一排查,逐项核验,确保“店店”在册,项项达标。对众多隐匿在居民区内,以“小餐桌”“托管”等为名,行开班培训之实的,要多下几“网”,确保“捞”尽。不合条件的,坚决予以清理,合条件的督促其办证办照。
其次,要按《意见》要求,明确教育、市场监管、人社、编制等各部门职责,形成工作合力,建立常态化的监督管理机制,畅通举报通道,确保将校外培训机构的招生、培训等动作全程纳入监管。对那些备案的是持证教师、上课的则是另一套无证人马的,或者频繁更换授课地点、打“游击”逃避检查的,一旦查出,决不姑息。要通过传统媒体和网络信息发布工具(如官方微信),及时公布检查结果,发布黑白明单。
第三,校内教育要自清自正,斩断与校外培训机构的瓜葛。中小学校须按国家课程标准,开足、开齐、开好每门课程。要提高教学效率和质量,让各层次学生都能“吃”得饱、“吃”得好。坚决查处“课上不讲、课后到校外培训机构讲”“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结果与中小学校招生入学挂钩”等行为。
《意见》要求,校外培训机构中从事语文、数学、英语及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知识培训的教师必须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这个硬约束必然使得一些校外培训机构向在职教师抛出“橄榄枝”。是以,各学校要管好自己的教师,晓以利害,勿使“踩雷”。各位教师也要权衡利弊,洁身自好,避免一失足成千古恨。
最后,各方齐努力,形成正确舆论导向。让“榜上无名,脚下有路”“抢跑者未必致远”“欲成才必先成人”等正确的成才观、育人观成为主流价值观念。在评价学校、教师、学生时,坚决摒弃分数压倒一切的做法。引导广大家长正确认识子女的成长,合理设置预期目标,调整心态,不要攀比和盲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