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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现状、问题及对策浅析

2018-01-26张丽萍宗柏含

中国林副特产 2018年3期
关键词:投入品农产品监管

张丽萍,宗柏含

(1.牡丹江市绿色食品发展中心,黑龙江 牡丹江 157000;2.牡丹江市种子管理处)

近年来,牡丹江市坚持以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消费者健康,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对美好生活需要为目标,以贯彻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食品安全法》为主线,以抓好农产品产前、产中、产后三大环节为重点,始终把加强农产品质量监管,强化生产投入品源头治理,作为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措施,有力推动农产品质量不断提升。整体上看,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保持在较高水平。

1 农产品质量安全现状

1.1 明确组织领导,健全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体系

按照《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所赋予职责要求,市农委与市卫生、商务、质监、工商等部门联合,强化统一指挥、归口协调、分工负责、统筹安排、形成合力的工作机制,将工作职责明确到具体业务部门、责任人。确定了由农委一把手负总责,农委副主任主抓,质量安全监管办负责系统内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综合、协调、宣传、督办、落实的工作措施。全面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围绕提升监管、检测和执法“三个能力”,重点加强建设。市、县两级全部设立了专门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配备了专门的监管人员,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纳入农业综合执法。55个乡镇监管服务站按照“八有”(即有牌子、有岗位、有人员、有制度、有档案、有设备、有行动、有经费)标准进行规范建设。宁安、穆棱市通过与质监部门整合的方式完成了县级检测中心建设,并通过了“双认证”,已正常开展检测工作。林口县与质监部门整合完成建设,已通过计量认证,现正申请农产品检测资质认证。海林市检测中心由农业部门单独建设,已通过“双认证”,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能力进一步提升。同时进一步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制度。县级政府全面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纳入政府年终目标考核,将农产品质量安全考核结果纳入对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相关领导干部的综合考核评价,权重不低于2%。将监管、检测、执法经费纳入各级政府财政预算。

1.2 强化宣传培训,广泛树立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意识

广泛开展了面向管理者、经营者、消费者和基层生产农户的全方位多层次宣传活动。一是市、县两级农业主管部门通过电视、广播、报纸、“农业110”、农业信息网等媒体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二是利用农民科技大集、3.15法制宣传日、“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周”等活动进行宣传,围绕“尚德守法 共治共享农产品质量安全”主题,以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为重点,有计划、有步骤的开展了形势多样、内容丰富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活动。同时,市、县两级机构开展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网上答题活动,调动了广大市民和农民的积极性,形成了全社会共同参预,共同治理农产品质量安全氛围。三是深入开展培训。通过举办各类培训班,培训县、乡农业技术人员、农产品生产企业及农户,推广农业安全生产技术,普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增强群众自我保护和维权意识,形成了人人关注、支持、参与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良好氛围。

1.3 强化源头治理,加大专项整治力度

投入品的正确使用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前提,我们把投入品作为监管首要环节,加大了专项整治力度。近几年,市农委组织制定了《牡丹江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实施方案》、《牡丹江市春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月活动方案》、《牡丹江市深化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重点强化了在农业生产中三个方面的整治。一是强化种植、水产养殖环节整治。做好农产品原料、投入品的管理,严厉打击在种植过程中使用国家禁止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磷胺等禁用高毒农药的行为,在水产品中着力解决使用孔雀石绿、硝基呋喃类等违禁药物的问题。二是强化生产加工环节整治。加大“绿色、有机、无公害农产品”加工企业监管力度,依法督促“三品”生产企业按照行业标准严格生产,对容易出现问题的企业及产品,实施重点监控、重点整治。三是强化流通环节整治。对主要农产品批发市场实施重点监控,严厉查处在农产品销售过程中伪造、冒用、超范围使用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标志的行为。围绕“农药及农药使用、水产品禁用药物和有毒有害物质添加、‘三品一标’农产品保真打假”等内容持续开展专项整治。同时组织专家深入生产基地和合作社,重点宣传农业投入品使用知识,提供技术服务,落实生产记录、投入品使用登记和农药安全生产间隔期制度,从源头上把住农产品质量安全关口。

1.4 强化标准化生产,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没有农业标准化,就没有农业现代化,就没有食品安全保障。全市大力推行绿色食品和无公害食品技术规程等农业标准,贯彻落实省新修订的62项绿色食品、有机食品、无公害农产品地方标准,农业标准化水平不断提高。截止2017年末,全市绿色有机食品企业达到86家、认证产品达到205个,绿色有机食品认证面积达480万亩,占全市农作物播种面积的49.1%,高于全省平均值15.5个百分点,无公害农产品认证主体66家,认证产品262个,面积64.9万亩,三品认证总面积544.9万亩,占全市农作物播种面积的55.8%。全市国家级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达到14个,总面积478万亩,无公害基地认证面积60万亩,无公害绿色标准化种植面积已占全市耕面积的76.5%。同时进一步加大农业标准转化力度。积极组织开展农业标准化示范基地创建活动,按照有组织机构、有工作制度、有配套投入、有示范园区、有生产规程、有技术培训、有投入品使用记录、有产地准出证明、有品牌认证、有产品检测、有质量追溯、有经济效益的“十二有”标准,截止2017年,全市建设“互联网+农业”高标准示范基地96个,示范面积33.8万亩,在生产标准化、田间物联网、质量安全追溯、电商营销方面进行试验示范,有效示范带动全市农业标准化水平再上新台阶。

1.5 加强监管,推进风险监测和监督抽查工作常态化

一是深化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活动。将创建农产品质量安全县作为开展监管工作的抓手和任务目标,以创建活动来推动监管工作的开展和质量安全水平的提升。目前宁安市被命名为国家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穆棱市以总分第一通过省级安全县考评,被批准为第二批国家安全县创建试点。海林市申报第二批省级安全县试点,正在积极开展创建活动。

严格落实生产记录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在全市大型生产基地和合作社全面推行,与食安部门协调积极推行大型超市、批发和零售市场市场准入,通过市场准入倒逼生产管理,全面落实生产经营者在质量安全方面的主体责任。制定下发了《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管理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管理办法》,在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企业、生产基地、合作社、家庭农场全面推行。

推行“质量安全承诺”和“黑名单”制度,组织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家庭农场、生产大户和农资销售商等主体实行“质量安全承诺”,签订“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和“农资经营承诺书”,向全社会做出质量安全承诺。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的记入“黑名单”。

积极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例行监测,监测品种涵盖蔬菜、水果、食用菌和水产品。监测范围包括市区及宁安、海林、穆棱市,抽样地点包括生产基地、农产品批发、零售市场及大型超市。2017年经抽样检测未发现农药残留超标,合格率100%。同时,对全市范围内的“三品一标”生产基地和“互联网+”高标准示范基地生产的蔬菜、水果、食用菌和水产品进行专项抽查。对在例行监测和专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我们及时通报相关部门,组织县、乡两级监管、执法和农技推广人员深入到生产基地进行处理,对相关人员对生产者进行批评教育,并组织基地所有生产者针对投入品使用方面的知识进行了现场培训。

2 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牡丹江市在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上主要存在以下两方面问题。一是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基础还不够牢固。随着《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的深入实施,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面临的任务越来越重,但目前机构、设备、设施和服务体系建设还不够完善,监管人员力量不足,能力不强的问题依然存在。特别是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农产品质量监管体系建设有待加强。一些单位的检测设备还比较落后,专项工作经费和农产品监测经费不足,影响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深入开展。二是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还存在诸多薄弱环节。首先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数量庞大、经营分散、环节多,监管难度大。宣传面不够宽,对分散生产经营农户的宣传还不到位,经营农户的质量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还不够强,对农业投入品使用缺乏法制观念,有的生产者未严格执行安全间隔期或休药期规程等。一部分农产品生产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还没有全面建立农产品生产记录。另外,大量从外地调入的蔬菜、水果等农副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困难较大。

3 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建议

3.1 进一步强化属地管理责任

按照新《食品安全法》及各级政府要求,修订出台考核办法,各相关部门开展工作要做到“三有”,有方案,有记录,有总结。加强农产品监管、检测体系、质量追溯系统、执法设备等硬件建设。全面完成县级检测机构建设,并积级申请通过“双认证”,保障县级检测中心能够完成检测任务。加强乡镇服务站工作职能,完善监管服务设施,依托乡镇监测点,辐射带动多种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建立监测点,努力提高辖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

3.2 进一步强化监管队伍建设

健全完善市、县、乡、村四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配齐人员、理清职责、强化素质,完善并强化监管和行政执法作用。重点建设乡、村二级监管机构,充分发挥基层监管作用,通过人员和职能整合,进一步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服务站建设,围绕“八有”(即有牌子、有岗位、有人员、有制度、有档案、有设备、有专项行动、有基本经费)要求进行规范建设,使其承担农民质量安全知识的培训、质量安全控制技术的推广、生产环节质量安全的日常巡查、各项监管措施的督促落实、速检等任务。村级设立监管服务点,加大对村级监管员培训力度,按照分片组织的方式,做到至少全员普训一次,保证每村都有一个监管明白人。

3.3 进一步强化源头治理

严格农业投入品监管,强化农业投入品市场准入,依法规范农药、兽药、肥料、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登记注册、生产许可和审批管理。规范经营行为,全面推行农业投入品经营主体许可,强化经营准入管理,落实农业投入品经营诚信档案和购销台账,建立健全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实名购买制度。加强执法监督,完善农业投入品监督管理制度,着力构建农业投入品监管信息平台,将农业投入品纳入可追溯的信息化监管范围。建立健全农业投入品监测抽查制度,采取强有力措施严格控肥、控药、控添加剂,严防农业投入品乱用和滥用,依法落实休药期和安全间隔期制度。

3.4 进一步推进安全县创建活动

将安全县创建活动作为载体和平台,以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明显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制度机制健全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显著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为主要目标,进一步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建设。完成穆棱市国家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和海林市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通过安全县创建活动,推动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整体发展。

3.5 进一步推进食用农产品合格证试点工作

把食用农产品合格证作为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衔接的关键点,以落实生产经营主体责任为核心,以形成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监管为目标,积极探索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管理的有效模式,进一步转变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方式,创新部门业务协作机制,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通过执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管理办法(试行)》,实现规模化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大户)生产的农产品上市时,普遍出具食用农产品合格证,进入本地批发市场、超市和集贸市场的,基本实现食用农产品合格证查验,实现食用农产品生产和流通环节监管的有效衔接。

3.6 进一步加强农业标准化工作

以无公害、绿色、有机食品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为突破口,全面加强农业标准体系建设,扩大农业标准化生产的覆盖面。积极推进土地规模经营,推动农产品生产基地规模化、标准化。加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不断提高农业组织化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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