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我国律师出庭统一着装制度的反思与改革*

2018-01-26

山西青年 2018年7期
关键词:律师协会出庭律师

刘 彦

(湘潭大学法学院,湖南 湘潭 411105)

律师出庭统一着装制度,是指律师作为当事人一方的辩护人或者代理人,按照规定穿着律师出庭服装,佩戴律师出庭徽章,以统一的律师职业着装出庭参加法庭、仲裁庭审理①的一种司法礼仪制度。对于实行该制度,律师以及公众在心理的认知上存在不清与矛盾,同时缺乏相应的文化基础,实际的客观条件也存在较大限制和障碍。本文基于对律师出庭统一着装制度的意旨解读,分析目前的现实困境与深层原因,探索该制度构建的实现路径,为该制度的改革提供切实可行的思路与途径。

一、律师出庭统一着装制度的意旨解读

根据新《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法庭规则》(法释〔2016〕7号)第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出庭履行职务的人员,按照职业着装规定着装。同时依据《司法部关于实行律师出庭统一着装制度的通知》(司发通〔2003〕32号)的规定,律师担任辩护人、代理人出庭时,必须着全国统一律师出庭服装、佩戴律师出庭徽章。规定律师出庭统一着装,一方面是律师群体符号化的形式表达需要,另一方面也有着更深层的意义。

律师在法庭上作为代理人、辩护人,与其他诉讼参加人应当有所区分,将律师和非律师区分开来,标志着律师职业的相对独立性,特别是在刑事案件中作为辩护人时,其与检察机关在法庭的对立地位需要有所平衡,而让律师在庭上着统一的代表律师职业的着装,从外在形式上也是实现控辩双方诉讼地位平等、推进实质平等的一种有效途径,是程序正义与法治社会的重要表达。

律师出庭统一着装制度所代表的司法礼仪是由法官、检察官、当事人、律师以及其他参与人共同参与实现的,在此过程中发生心态的交换感知,法律的威严与庄重感便来源于此。在此基础上,一方所投入心力,需另一方予以回应,共同实现审理的推动及秩序的维持。反之,消极的态度及其表现会影响他人对法律结果的判断,会对法律的公平正义的感知造成动摇,导致法律权威下降,产生负面情绪。司法礼仪取决于个人对职业的信仰和角色的认同,是社会公众对于具体案件的最直观感受。

律师出庭统一着装本质上是表达对法律信仰和自身态度的一种礼仪性的行为,以尊重司法礼仪,维护法庭秩序为目的。同时也向社会传递出了一种律师职业的信息,使社会公众感知到法律文化的氛围。而且从心理上可以给律师带来法庭的庄严性和职业的神圣感,提高律师的责任感,提醒律师注意自身的举止言行,有利于增进律师的职业荣誉感,提升公众对律师群体的印象,增进对法律的敬畏感,从而达到维护法律威严的作用。

二、律师出庭统一着装制度的现实困境

(一)律师着装设计欠缺,实际使用不方便,难以满足需求

根据目前律师群体反映的普遍情况,当前规定穿着的律师着装设计欠缺、款式样式单一,穿着不舒适,出庭不方便是造成推行律师出庭统一着装制度停滞不前的重要原因。现行的律师服装款式和设计久未改动,不像法官的法袍以及检察官的检察制服也已经多次改良以适应现实的需要。目前的律师服装只有一种固定款式和设计,且未考虑到季节的影响,会给律师造成的很大不便。

(二)制度设计过于笼统,配套措施不完善,可操作性不强

律师出庭统一着装制度的规定在较长的时间内一直未进行修改,已经不适应现实的实际情况。一方面,该制度的规定强制性不强。上述文件未规定对未穿着律师着装的情况怎样处理,哪些人可以向监督主体进行反馈、举报等,使得律师统一着装要求没有得到切实执行。另一方面,该制度缺乏相配套的措施。上述文件未解决律师更换服装的场地问题、以及律师忘记携带服装后如何解决等问题,这也使得律师群体不愿意携带、穿着律师着装。

(三)律师群体易产生懈怠心理,社会公众缺乏普遍性认知

律师出庭统一着装制度在我国出现的时间较晚,本身也属于一种“舶来品”,律师与公众要形成普遍性认知需要一定的过程。一方面,律师由于其事物的繁忙及路程的不便,从心理上便不愿增加额外的负担,从而存在对司法礼仪规范的懈怠心理,以类似“形式上的正义不能代表实质正义”“法不责众”等观点为由推脱执行律师着装规定。同时律师相互之间未就着装问题达成共识。若律师出庭统一着装制度不能在一定时间和地区内实现群体的共同遵守,从而形成对律师群体的软性约束,即使知道应当穿着律师统一着装出庭,律师们也会因惰性思维而不履行着装规定。另一方面,目前社会公众对律师职业存在“只为有钱者办事”、“钻法律的漏洞”等偏见,对律师的社会价值和贡献的认同度不高。

三、律师出庭统一着装制度的路径探索

我国的律师行业以自律性的管理运作为主。律师出庭统一着装制度的主体是律师,很大程度上依靠其自身的遵循,该制度若采取强制性规定,与现实情况不合,也难以达到所期效果。再者,根据现行的法律对违反者进行行政处罚,也暂无法律依据。因此,要推行该制度仍应当在行业内的自我管理监督的基础上进行改革。

(一)改进律师出庭统一着装制度的着装款式

为使得出庭服装可以适应现实的广泛情形,应当对款式样式等方面进行改进。在这方面可以借鉴法官、检察官出庭服装的改良措施,可以对律师出庭服装的风格、面料、样式等方面做出改善,或者针对不同的季节设计冬夏不同的款式,或者通过律师出庭服装体现年资区别等方面进行改良,但应当始终围绕着突显出律师行业的特点,体现律师群体的精神价值为原则。需要注意的是律师服装不应价格过高,应当降低律师着装的购买成本,以减少不发达地区的律师的压力。另外也可借鉴检察官制服的思路,使律师着装既可以作为一种出庭服装,也可作为工作服装。这更有助于加深群众对律师群体的整体影响,树立律师的良好形象,但与原先规定有所冲突②。

(二)完善律师出庭统一着装制度的制度设计

1.构建多元化监督体系,对违反者进行批评训诫教育

对于律师出庭统一着装制度采取多元化监督,应当以律师协会承担主要监督管理责任,人民法院、其他参与人可对违反规定行为进行反馈,由相关单位进行处理。根据《律师出庭服装使用管理办法》第八条的规定:“各级律师协会对律师出庭服装的使用实行监督检查。”对于律师出庭着装的监督检查应当由各级律师协会承担主要责任。律师协会可就律师出庭服装穿着情况进行检查,也可就某一具体案件反馈的问题进行调查。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庭规则》第二十四条规定:“律师违反本规则的,人民法院可以向司法行政机关及律师协会通报情况并提出处理建议。”人民法院可以向有关单位反馈情况并提出处理建议。

2.公示检查处理结果,对相关人员进行教育,纳入评价指标

对于违反规定未穿着律师着装者,根据《律师出庭服装使用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对违反本办法的,参照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协会会员处分规则》,由律师协会予以训诫处分,情节严重者,予以通报批评。”从处理手段看,由于训诫不是实质意义上的法律处分,且一般只以口头形式作出,对违反规定者的震慑力较低。而通报批评应当属于行政处罚的范围,会对被处罚者的名誉、荣誉、信誉或精神上的利益造成—定损害。笔者认为,律师协会应当对律师着装情况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抽查,并将相关检查情况以及处理结果进行公示,产生警示效应。并对违反者本人及其所在律所进行教育,责令改正行为。最后,将出庭着装规定执行情况纳入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年度考核目标和评优表彰工作,并加强宣传工作。

(三)建设律师出庭统一着装制度的配套措施

“徒法不足以自行”,任何制度的落实都有赖于完善其配套制度以及突破基层实践的壁垒,改革的源动力亦是如此。在现实操作中,要使得律师自愿遵循该制度,就需要在客观条件上提供便利,其中最主要的律师出庭更换着装所需的场所和提供服装租借。一方面为更好地满足律师参与诉讼活动的实际需要,人民法院可以设立律师专门的工作间,满足律师更衣、休息、工作以及其他需求。另一方面,为解决个别律师未携带律袍而导致的诉讼不便,可以在工作间提供律师袍或者领巾、徽章借用服务,由律师协会提供服装、徽章,人民法院负责管理。律师可凭借相关证件办理借用手续,并在开庭结束后予以归还。

(四)构建律师出庭统一着装制度的文化基础

构建律师出庭统一着装制度的文化基础既在于加强律师个体素质,更需增强律师整体的公共责任感。具体而言,应当督促律师树立良好的价值观念与行为准则,加强律师队伍建设,提升律师群体的整体形象,围绕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夯实正确的律师职业理念,营造良好的律师行业文化氛围,促进律师行业全面、健康、和谐发展。构建律师职业行业文化要求律师必须要有法律至上的信仰,明确自身的社会责任,心态确定精神状态,从而实现其自觉遵守司法礼仪,进而落实律师出庭统一着装制度,这是职业荣誉感形成的过程,也是法治理念长期内化的过程。

注释:

①根据中华全国律师协会颁布的《律师执业行为规范》第七十一条的规定,律师参加“仲裁庭审理”也应当穿着律师出庭服装,佩戴律师出庭徽章.

②根据《律师出庭服装使用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一)项的规定,律师出庭服装仅使用于法庭审理过程中,不得在其他任何时间、场合穿着。限制律师出庭服装的使用场合,其原因在于可能会导致象征意义滥用和符号淡化.

参考文献:

[1]吕芳.中国法院文化研究[D].中国政法大学,2007.

[2]巢志雄.司法仪式的结构与功能[J].司法,2008(00):93-102.

[3]陈伟.律师着袍出庭彰显对法律的尊重[J].中国律师,2016(05):83-84.

[4]王进喜.律师着袍的纠结之解[J].中国律师,2016(05):80-82.

[5]张妍.律师袍上的正义——论《法庭规则》之司法仪式[J].中国律师,2016(08):94-95.

猜你喜欢

律师协会出庭律师
《全国律师咨询日》
“新婚姻法”说道多 听听律师怎么说
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的问题探析
调音
律师协会新规给律师戴上“紧箍咒”
華明勝律师事務所
浅析我国律师惩戒制度
拉加德出庭
鉴定人出庭经验谈
扁亲信为“外交案”出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