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与中东欧国家次区域整体合作:中欧关系的新亮点*
2018-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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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中国与中东欧国家关系取得了长足进展*本文所说中东欧国家是指与中国开展领导人定期会晤并共同举办经贸论坛等交流活动的16个国家。包括波兰、捷克、斯洛伐克、匈牙利、斯洛文尼亚、克罗地亚、罗马尼亚、保加利亚、爱沙尼亚、立陶宛和拉脱维亚等11个欧盟成员国,以及塞尔维亚、黑山、马其顿、波黑、阿尔巴尼亚等5个入盟候选国。这些国家都是前社会主义国家和转型国家,历史上曾与中国发展了传统友好合作关系。。以中国—中东欧国家领导人会晤和经贸论坛的建立为标志,双方在贸易、投资、基础设施建设、人文、科技、教育等领域合作与交流活跃展开,并形成了相对机制化、常态化的次区域合作模式。中国与中东欧整体合作外交成为当前中欧关系新亮点,使中欧关系在联盟机构与成员国之外,又增加了次区域合作这一新的生长点。
一、中国—中东欧合作:中国整体合作外交在欧洲的运用
本文所谓的次区域合作,是指自2012年4月中国—中东欧国家领导人会晤启动以来,以中国为一方,以中东欧16国为另一方,通过“16+1”的模式开展的整体合作外交。这是在中国—欧盟关系总体框架下的合作,中东欧16国作为欧盟一体化制度空间的一部分(波兰、匈牙利、捷克等11国作为成员国全面接轨欧盟制度,塞尔维亚、黑山、马其顿、波黑、阿尔巴尼亚等5国作为入盟候选国按规定向欧盟制度靠拢)共同参与合作;这种合作不是中国与中东欧16国双边关系的简单加总,而是对国别双边关系起到促进作用、并介于欧盟多边与国别双边之间的一个次区域大双边交往平台。
1.中国—中东欧次区域整体合作是近年来中国整体合作外交成熟经验在中东欧地区的具体应用。
整体合作外交是指以中国为一方,以某些国家及其组成的国家间区域组织、区域集团为另一方,以定期会议、论坛和多领域合作为主要形式的复合交往平台。比较典型的例子包括中非合作论坛、中阿合作论坛、中国与拉美合作论坛等。这种外交形态是中国近年来对外交流中越来越常见的合作模式,其基本特征是:
第一,中国不是与另外单一主权国家开展对等交流,而是与包含多个国家的某个区域组织或国家集团进行对等交流,表现为一方对多边。在作为合作方的区域组织或国家集团中各国相互间关系是平等的、多边性质的,受到该组织章程的约束和界定;但是它们与中国的交往则是以共同身份展开,这种集体身份与中方之间构成对等关系,从而形成一种混合式双边—多边格局。
第二,整体合作外交的机制化程度较低。其合作开展取决于双方共同利益的存在,属于务实合作的范畴,并区别于功能性的国际组织;虽然设有秘书处,但仅限于处理事务性问题,一般不具备常设国际组织性质。论坛召开取决于双方高层领导人的政治意愿。
第三,整体合作外交的作用,不是取代中国与有关国家之间的国别双边合作,而是解决交往效率问题、交往双方大国与小国之间实际对等问题及有效沟通问题;同时兼顾经济合作规模效益问题。它提供双边交往的稳定预期和制度框架,在许多方面有助于降低交易成本,更有效促进中国与相关地区或国家群体的合作。
考察中国—中东欧次区域合作,可以说基本上符合整体合作外交的概念。[1]但是,其特殊性在于,尽管中东欧国家都具有发展对华关系的积极性,并在合作中被视为一个整体,可是这些国家毕竟并不构成一个有独立身份的区域性国际组织,而是欧盟制度空间辐射之下的次区域小团体。这意味着中国与中东欧的合作不仅仅是简单的“16+1”的大双边合作,也意味着它与中欧整体关系密不可分,且需要妥善处理中国与欧盟层面及中国与西欧发达国家双边关系的平衡。
实际上,中国与中东欧合作一直本着更好地补充中欧整体关系发展的原则精神展开。正如2016年第5次中欧领导人会晤发表的《里加纲要》指出的,各方重申愿意构建持久务实高效的“16+1”合作,打造开放包容、互利共赢的伙伴关系,通过中欧互联互通平台等渠道对接“16+1”合作和中欧全面战略伙伴关系。[2]李克强总理特别强调,“16+1”合作是中欧合作的组成部分和有益补充,有利于推进中欧四大伙伴关系和五大平台建设,有利于欧洲平衡发展,有利于欧洲一体化。[3]换言之,“16+1”合作是中欧全面战略伙伴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中欧友好合作的重要创新。这是中国对“16+1”合作机制与中欧整体合作关系的准确定位。
2.中国与中东欧国家的次区域整体合作,是双方关系以传统友谊为基础,以加强合作、共同发展的愿望为动力,在新的国际环境中得到整合和提升的结果。
新中国成立以来,受国际格局变迁及双方国内发展道路及对外政策选择的影响,中国与中东欧国家关系经历了由传统友好、相互疏离到再度走近这样曲折的发展历程。
冷战期间,中东欧国家与中国同属社会主义阵营。它们都较早地承认新中国,与中国建立传统友好关系。20世纪50年代中期后,随着中国在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中的地位上升,中国曾在中东欧地区发挥过相当独特的影响力。例如,1956年波兰、匈牙利事件爆发后,中国为维护社会主义阵营团结,在苏联与波、匈之间进行了大量富有成效的调解工作。[4](P194)即便中苏关系恶化后,中国依然与罗马尼亚、阿尔巴尼亚等国保持了密切关系。
冷战结束后,中东欧国家开始了转型进程。它们政治上实行西方议会民主制,经济上则实行自由市场经济,并确立了加入西方、回归欧洲的外交方向。很多国家强调与中国在意识形态、价值观和社会制度上的差异,对华推行价值观外交,这使它们与中国的关系一度疏远。
1995年7月,中国国家主席江泽民访问匈牙利,提出在不同社会制度基础上同中东欧国家发展友好关系的“布达佩斯原则”。此后中国与中东欧国家政治互信加强,经贸合作加速发展。在2004年、2007年中东欧10国相继加入欧盟之后,这些国家与中国的关系又被纳入中欧关系总体框架下。2008年后随着金融危机和欧元区主权债务危机相继爆发,欧洲经济遭受沉重打击,一体化进程也遭受挫折。中国与中东欧国家关系逆势上扬,加速发展,完成了由松散的国别双边关系向单国—次区域多边的嬗变。此演变经历了4个阶段:
其一,酝酿与尝试。2011年6月,温家宝总理访问匈牙利并出席布达佩斯经贸论坛。该论坛为中匈两国合办,同时邀请与匈牙利相邻的中东欧国家经贸部长和企业家代表出席。论坛的巨大成功显示了中东欧国家发展对华关系的积极愿望,也启发了双方开展“16+1”合作的新思路。
其二,倡议与成型。2012年4月,温家宝总理访问波兰,出席波方主办的中国—中东欧国家第二届经贸论坛,并参加首次中国与中东欧国家领导人会晤。中东欧国家领导人高度重视,共有14国总理、2国副总理出席会议。温总理代表中方提出《中国关于促进与中东欧国家友好合作的十二项举措》,推动中国与作为一个整体的中东欧次区域集团的交往。会后发表《中国与中东欧国家领导人会晤新闻公报》,标志着以“16+1”为模式的中国—中东欧次区域合作初步成型。[5]
其三,巩固与发展。2013年11月26日,第二次中国—中东欧国家领导人会晤在罗马尼亚布加勒斯特举行。会议发表的《布加勒斯特纲要》确定领导人会晤将每年举行一次,以梳理双方合作成果,规划合作方向。《纲要》将2014年定为“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投资经贸促进年”,提出了进一步推进双方合作的多项具体措施。[6]2014年12月16日举行的第三次中国—中东欧国家领导人会晤则把“16+1”合作与中国提出的“一带一路”倡议结合起来,中国、匈牙利、塞尔维亚、马其顿四国还签署了共建中欧陆海快线的协议。
其四,成熟与收获。2015年11月24日,第四次中国—中东欧国家领导人会晤在中国苏州举行。双方发表《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中期规划》,明确了今后5年“16+1”机制的工作方向和重点,稳步推进年度协调员会议等机制化建设。同时对双方在经济、互联互通、产能和装备制造、金融、农林与质检等八个领域的58项合作做了规划。[7]2016年,习近平主席在3月和6月两次访问中东欧国家,力推“16+1”合作对接欧盟重大倡议,为中欧全面战略伙伴关系发展增加新内涵,注入新动力。[8]同年11月初,第五次中国—中东欧国家领导人会晤在拉脱维亚首都里加举行,围绕“互联、创新、相融、共济”主题,共同制定和发表《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里加纲要》,强调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提升了17国之间合作的深度和广度,具有旺盛活力,已进入成熟期和收获期。[2]
至此,一个以领导人年度会晤为主要政治平台,以经贸等各类论坛为主要合作机制,覆盖政治、外交、经贸、金融、文化、教育、旅游、基础设施建设等广泛领域的次区域多边合作机制逐渐成型。中国—中东欧国家关系整体提升至新的水平。
二、中国与中东欧国家开展次区域整体合作的背景及动因
中国与中东欧次区域合作是中欧关系的一个新维度、新层次。这一机制化、常态化大双边合作平台的出现,归根结底是由于中国和中东欧各国都有提升彼此合作水平的愿望和要求;而现有合作机制,无论是国别双边还是欧盟层面,都不足以满足彼此关系进一步发展的需要。这就促使双方共同探讨新的合作形式、建立新的合作平台。
第一,中东欧国家入盟后面临发展困境,又在金融危机和主权债务危机中遭受池鱼之殃,普遍期望借力中国发展,深化对华务实合作。
中东欧各国加入欧盟后的经历表明,入盟并非万应良药,并未自动解决它们在政治转型、经济发展、身份认同、主权维护等方面面临的问题。部分中东欧新成员国出现明显的“改革疲劳症”,入盟前的亲欧洲和亲改革共识逐渐让位于“后欧洲主义”的沮丧。[9]
加入欧盟后,这些国家注意到欧盟核心大国都对发展对华关系高度重视,积极开拓中国市场,促进双方经贸往来,由此促使它们反思本国对华意识形态偏见导致的外交偏颇,转而积极发展对华务实合作。例如,在价值观外交方面较为激进、并且因人权、西藏等问题屡次造成外交麻烦的捷克政治家即开始反思应采取何种对华政策。捷克总统克劳斯表示:“如果德国、法国、奥地利和其他欧盟国家都可以和中国保持正常关系,我们为什么不能呢?”[10]
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及随后的欧洲主权债务危机通过贸易、金融、劳务收入等不同渠道,影响和冲击了中东欧经济,使之遭遇池鱼之殃。[11]受危机影响,来自西欧国家的私人资本从中东欧国家大举抽逃,导致长期依赖外部融资的中东欧各国遭遇资金困难,银行业重组问题严重,实体经济信贷不足。欧元区经济衰退导致中东欧外贸遇冷。汇率大幅波动则使实行浮动汇率的中东欧国家蒙受汇兑损失。欧债危机爆发后,中东欧国家变成了“边缘之边缘”,欧元区核心国家将主要精力用于应对欧元区的债务危机,对中东欧的困境态度冷淡。[12]在美国也无意提供资金援助,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援助限制受援国主权、附带严厉条件的情况下,中东欧国家迫切需要寻找新的外部投资来源和经济增长的拉动力。
上述背景下,中东欧国家开始调整外交战略,有意识利用大国在中东欧重新布局的有利时机,通过大国平衡战略改善自身处境,尤其对抢搭中国发展顺风车抱有很高期望。[13]它们把中国发展视为机遇,有意识淡化与中方在意识形态和价值观上的分歧,积极发展对华务实合作,推进双边贸易,尤其欢迎中方投资。2010年上海世博会期间,波兰、立陶宛、匈牙利等中东欧9国联合在世博园区举办“中东欧投资日”活动,积极推介本地区劳动力成本优势、高素质人才和欧洲门户的地理位置,以及各国为吸引中方投资采取的配套服务措施。[14]在此背景下,它们与中国的传统友谊成为一项正资产和正能量,也使“16+1”合作模式的出台水到渠成。
第二,从中国角度看,中国积极推动和促成与中东欧次区域合作,显示中国对欧外交主动性的增强及对欧外交布局更趋合理,同时也反映出中国走出去战略升级换代的需要。
欧债危机爆发后,中国一方面出手购买欧元区成员国国债及欧洲稳定机制发行债券,并多次对欧洲克服困难、走出困境表示乐观,以提振市场信心,帮助欧洲渡过危机。另一方面积极拓宽双方合作领域,挖掘合作潜力,尤其重视与中东欧各国的经贸合作。
中东欧16国是欧洲重要的次区域版块。它们领土总面积约134万平方公里,接近中国的1/7、欧盟的1/3;总人口达1.23亿,接近中国的1/10、欧盟的1/4,部分国家经济增速名列欧洲国家前茅,是欧盟内部一支重要力量。汽车及零部件、机械设备、化工、农食品加工等是中东欧地区优势产业。但是,中国与中东欧国家的贸易额总和只有500多亿美元,占中欧贸易总量的1/10左右。中国与中东欧国家发展水平相近,经济互补性强,特别是能源、铁路、港口等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合作潜力巨大。[15]
随着中国走出去战略的逐步升级,中国对外投资数量大幅增长,其流向也由发展中国家为主,逐渐转向发达国家市场,欧盟和欧洲地区尤其成为中方对外投资的重要目的地。欧方研究估计,到2020年,中国对欧洲投资有望达到2 500亿美元。[16](P21)中东欧国家主要是欧盟成员国或入盟候选国,大多执行欧盟统一的法律法规或至少接近欧盟的相关准则;同时,其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又落后于西欧发达国家。这就决定了与中东欧国家的经贸合作可视为中国与欧盟经贸合作转型升级、在欧盟开拓市场的先行区和试验田。中东欧作为中国进入欧盟市场的桥头堡作用凸显。投资该地区对中国实现出口产品升级和投资价值链延伸具有越来越重要的意义。
第三,在双方都有进一步深化经贸合作的愿望,而现有合作机制又无法满足要求情况下,开展次区域合作就成为题中应有之义。
中欧关系呈现欧盟与成员国两个不同的交往层次。中国与欧盟建立战略伙伴关系,同时也与其成员国保持密切的双边交往。但这种双层结构并不能满足中国与中东欧国家基于传统友谊、开展符合各自发展水平和发展阶段特点的经贸合作要求。因为中国与欧盟的经贸对话体现欧盟整体经贸利益,但无法充分照顾中东欧国家局部的、次区域的利益诉求*面对欧盟机构及一些成员国对中东欧国家对华发展“16+1”合作的质疑,部分中东欧国家强调欧盟大国在对华关系上往往自行其是,并不情愿受到所谓欧盟共同对华立场的束缚。如果欧盟大国可以着力拉近与中国的关系,就不能对中东欧推进对华合作指手画脚,这将是不公正的做法。参见Richard Turcsanyi, “Central and Eastern Europe’s Courtship with China: Trojan horse within the EU?” European Institute for Asian Studies, EU-Asia at a Glance Series, January 2014.。更不要说还有5个中东欧国家尚未加入欧盟,因此欧盟的对华经贸谈判很难充分体现这些国家的利益关切。
此外,中国是一个超大型国家,而中东欧国家都属于中小国家,双方体量差异巨大,能力上也不对等。虽然中国对外交往坚持大小国家一律平等原则,但实际操作中,如果完全通过双边途径逐一开展协商,中方领导人与每个中东欧国家领导人分别见面磋商,实践中会出现许多重复性工作,甚至可能发出前后不一并易引起误解的信号。而通过多边场合举行会晤,可较高效地解决这一难题,保证各双边合作得到高层领导人持续关注和政治推动,也避免单独开展双边交流带来的信息不对称等问题,便于各方形成合作共识和对等的合作格局。
开展次区域合作还有助于发挥经济上的规模效应,提高合作效率。从双方经济合作现实看,单个中东欧国家的市场容量和建设规模偏小,对一些中资大型国有企业缺乏吸引力和经济可行性;如能促进中东欧相邻国家合作开展区域性跨国项目,共同合作开展跨界合作,无疑会产生规模效应。“16+1”的合作模式因而对推动中东欧各国相互间的区域经贸合作也起到积极作用。
三、深化整体合作面临的主要挑战
中国—中东欧次区域合作进展很快,但实践中也存在挑战。
首先,欧盟对中国与中东欧国家次区域合作的担心和疑虑。
一方面,欧盟机构及主要成员国并不乐见中东欧国家在对外关系中的独立性。欧盟成员国与入盟候选国之间的政策协调及次区域身份的构建,在欧盟看来意味着联盟向心力的下降。中国与匈牙利关系的改善,适逢欧尔班政府与欧盟关系紧张之时,这就难免使欧盟认为恰恰是来自中国的资金和政治支持使匈牙利敢于采取与欧盟对抗的政治姿态。[17]虽然中国的外交努力不太可能在欧盟内部造成2003年伊拉克战争期间新老欧洲围绕“挺美”、反美公开分裂的一幕,但还是有言论担心中国对欧盟采取分而治之的策略。[18]此外,中东欧国家以同社会主义中国的传统友谊为依托而开展密切合作,这让在对外关系中标榜西方意识形态和价值观优越性的欧盟心怀疑虑。
另一方面,欧盟也担忧中国在欧洲地缘政治影响力的上升。德国、奥地利等欧盟核心国家将中东欧视为自己的后院,警惕域外国家的染指*国内有学者认为,西欧将该地区视为自己的当然的经济势力范围,但是因目前经济困难,无力向中东欧地区扩张,故不便阻挠中东欧国家发展与中国的经贸合作。一旦欧债危机造成的经济低迷结束,西欧国家将再度向中东欧加大投资力度,因此中国发展与中东欧关系只有一个机会之窗。参见刘作奎:《新形势下中国对中东欧国家投资问题分析》,《国际问题研究》,2013年第1期。。有欧洲学者认为:中国推动与中东欧的次区域合作“是从欧洲柔软的下腹部下手”,欲将一些小国发展成为“中国游说者”。中国可能会依靠中东欧国家,乃至塞浦路斯、马耳他和希腊等国,在欧盟内部扶植、收买友华派,必要时阻止欧盟通过不利于中国的议案。[19](P2)这被视为对欧盟统一外交和安全政策构成挑战,将削弱欧盟对华谈判地位及施压能力。此外,中国在中东欧经济利益的扩展也可能与西欧在当地的利益构成竞争关系。
即便近年来中国与中东欧合作为持续低迷的欧洲经济带来活力,仍有所谓中国通过“16+1”机制分化欧盟的质疑,仍对中国的动机和影响表示担忧。批评者担心中国加强在该地区的存在不是简单的贸易和投资问题,而是涉及排挤欧盟对该地区的影响力问题。正如欧洲对外关系委员会的安吉拉·斯坦泽(Angela Stanzel)所言,东欧国家对中国投资的乐观情绪与西欧国家正在上涨的保护主义反冲形成鲜明对比。西欧国家日益批评中国对敏感高新技术项目的投资攻势。[20]
中国与中东欧国家的合作是开放透明的。中国—中东欧国家加强合作,有利于提升中欧合作的规模和质量,推动中欧关系更加全面、均衡发展。中国每年都邀请欧盟官员参加中国与中东欧国家间的重要会议,欧盟近两年也开始派员出席。实践证明,这种安排对减轻欧盟疑虑、减少“16+1”机制可能面临的阻力是有帮助的。
其次,“16+1”作为外交、政治和经贸合作平台的整合及可持续发展问题。
以中国为一方,以其他地区性国际组织或国家集团为另一方的N+1式的合作是中国外交一个重要创新。比如中非合作论坛、中阿论坛和中拉论坛等。中国—中东欧领导人会晤及经贸论坛也是其中一个成功范例。
但是,相较其他N+1式的合作,中国—中东欧“16+1”合作平台面临特殊的问题,即中东欧自身的次区域属性并不充分。16国并未形成一个统一、固定的区域组织或合作机制。虽然有些中东欧国家牵头组织、承办“16+1”活动,但只是发挥协调作用,无法代表该地区的共识和统一立场。中东欧地区国家间的多样性依旧突出。各国地缘政治的政策取向差异较大,经济发展水平和经济合作的利益诉求各不相同。反映到中国与中东欧关系上,各方开展对华合作的期待及重点领域各有侧重。目前各国典型态度是在积极参与“16+1”合作同时,把重心放在推进各自国家与中国的双边关系上,争取扩大向中国的出口,并吸引中国向本国投资。[21]这就要求“16+1”平台真正起到催化务实合作、架设沟通平台的作用。
在“16+1”框架下,怎样照顾到中东欧国家的多样性?怎样防止地区大国围绕次区域合作重点可能存在的分歧影响多边合作的顺利开展?为保持“16+1”合作的良好势头和可持续发展,要把握好合作的尺度,采取适度机制化的方针,坚持开展务实合作,照顾各方舒适度,并缓解欧盟机构的疑虑。中东欧国家明确表示,发展与中国的“16+1”合作将严格遵循欧盟法规,这就避免该合作平台与欧盟现有制度规定的冲突。同时,论坛合作最低限度的机制化,例如主要限于中国方面国内各部门沟通的秘书处,以及16国低级别联络官员,都有助于避免造成中方试图分化欧盟的印象,强化各方互信。[22]
第三,借助“16+1”平台推动经贸合作取得实效仍需谨慎面对。
推动中国与中东欧国家相互走近的因素很多,但经济合作是主要动因,亦是双方合作重点。目前“16+1”合作采取论坛为主的形式,具有“政治搭台、经贸唱戏”、“多边搭台、双边唱戏”的特点。在合作的政治框架基本完备情况下,要取得经贸合作的实际收获,还要靠具体合作项目落实。目前双方对合作的期望值很高,如何找到双方利益结合点、找准合作模式、取得成效,将政治推动转化为经济上的互补合作,将是保持合作可持续发展的关键。
目前,随着中国企业“走出去”步伐逐渐加大,中国公司国际化过程中遇到前所未有的困难与挑战。这就要求中方企业积极熟悉国际规则、积累经验,避免出现大的失误及遭遇不必要的挫折。中东欧国家市场竞争固然不如欧盟核心成员国激烈,但是其法制化和营商环境可能也存在短板,因而也不意味着没有风险,需要中企认真调研市场情况,制定符合实际的商业计划。波兰A2高速公路项目曾是中资公司在欧盟国家中拿下的第一个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由于中企在投标过程中对市场价格波动及其对工程造价的负面影响估计不足,在工程进展期间被迫中止合同,导致巨额损失,也对中国企业的商誉造成一定负面影响,表明中国公司在中东欧可能遭遇“水土不服”。[23]中企自己练好基本功,是用好“16+1”平台的关键。
为推进与中东欧国家的经贸合作,政府部门和企业需加强沟通和协调。中国中东欧合作秘书处作为中方协调部门,可以发挥积极作用。引导国内企业规避投资风险,确保投资收益,真正拉动地区经济发展。由于16国都派出联络员,他们不仅可以就具体合作事宜与中方沟通,引导本国企业抓住对华合作商机;也可在“16+1”的范围内与其他中东欧国家沟通,这种安排有利于各方实现经济上的互利共赢,推动次区域合作不断走向深入,应加以充分利用。
四、“一带一路”倡议为中国—中东欧整体合作带来新的战略机遇
“一带一路”是统筹中国内外发展的重要倡议,一定程度上决定了今后中国周边地缘政治重点走向。该倡议促成欧亚大陆形成欧洲一体化、欧亚联盟一体化和丝绸之路经济带三大合作架构鼎立的局面,具有深远地缘政治影响,也为中国—中东欧次区域合作带来新机遇。
(一)中东欧促进中欧交往的地缘区位优势得以凸显
传统的丝绸之路作为古代连接亚欧大陆的陆上商贸通道,是沟通东西方之间经济、文化的重要桥梁,为促进亚欧之间文明的交流融合产生了深远影响。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提出的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倡议则为经济全球化背景下联动亚欧两大市场,便利人员、商品、企业、资金、技术交流,加强基础设施的互联互通,提供了重要的政治推动力。
在“一带一路”倡议中,欧洲作为“一带一路”的终点,是当然的合作方,其积极参与对整个项目的成功具有重要意义。中欧关系由此获得新的合作内涵和增长点。中东欧国家由于所处的独特地理位置,位于中欧物流新动脉必经之地,其地缘区位优势得以凸显。
目前,渝新欧等多条横跨亚欧大陆的重要铁路干线均经过中东欧地区,并向西辐射整个欧洲。克罗地亚、黑山、波罗的海三国等区内国家的港口设施也都有望纳入“一带一路”整体规划,用于中欧之间双向货物运输。中欧班列自2011年开通以来,已成为中国—中东欧国家互联互通的一大亮点。作为落实“一带一路”倡议的重要举措,中欧班列近年来货运量大幅增长,到2016年7月21日中欧班列累计开行总数达到2 000列。[24]根据中国铁路总公司最新统计数据,自2011年开行以来,中欧班列累计开行数量已突破6 000列。截至11月17日,2017年中欧班列开行数量已突破3 000列,创中欧班列年度开行数量历史新高,超过2011年至2016年六年开行数量的总和。[25]在“一带一路”倡议布局下,中东欧国家正在由北大西洋两岸商贸往来格局下的边缘区,变为欧洲通往亚太的经贸门户,成为贸易、商品流通的要冲。这为中国—中东欧国家关系注入新的内涵,也改写着欧亚大陆地缘政治经济格局。
(二)“16+1”合作将更重视互联互通等“一带一路”合作重点
“丝绸之路经济带”旨在加强中国与沿线国家的政策沟通、道路联通、贸易畅通、货币流通、民心相通,实现双方发展战略的对接,推进贸易、产业、投资、能源资源、金融以及生态环保的合作,深化城市、港口、口岸、产业园区的合作,并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以协助当地增加就业、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实现中国与沿线国家的共同发展。上述思路鼓励区域、次区域国家间经贸合作,与深化中国—中东欧国家次区域关系非常契合。
“一带一路”倡议的提出使“16+1”框架下原本规划的中东欧地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具备了联通欧亚经贸物流的新的重要含义。2013年11月,中国、匈牙利与塞尔维亚三国总理在布加勒斯特峰会上共同宣布,将合作建设连接贝尔格莱德和布达佩斯的塞匈铁路。随着“一带一路”倡议的稳步推进,中国与匈牙利、塞尔维亚、马其顿三国密切协商,并与希腊充分沟通,在2014年共同决定依托塞匈铁路打造中欧陆海快线。中欧陆海快线南起希腊比雷埃夫斯港,北至匈牙利布达佩斯,中途经过马其顿斯科普里和塞尔维亚贝尔格莱德,直接辐射人口3 200多万,与传统航线相比航期缩短至少7至11天,建成后将为中国对欧洲出口和欧洲商品输华开辟一条新的便捷航线。[26]
(三)“16+1”合作将体现“一带一路”有关倡议的合作特点,即开放包容、风险共担、利益共享、共同发展
推进中国与中东欧国家之间的经贸合作对落实“一带一路”合作具有相互促进的作用。同时,“一带一路”倡议的特点和原则,也符合中国与中东欧国家发展水平和发展阶段,为中国—中东欧“16+1”合作提供了更宽厚的合作框架和更具活力的指导原则。
例如,在推进中欧陆海快线建设时,各方即同意遵循共建共享原则,根据各自特点和合作需求,通过平等协商确定合作模式、资金支持等事宜。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坚持分工合作,本着“成熟一个,实施一个”的原则稳步推进相关工程。同时,以基础设施建设为先导,进一步尽快落实通过便利化合作框架,促进区内各国之间的人员、贸易流动。各方坚持开放包容的态度,不将合作局限在直接参与国的小范围,而是欢迎沿线毗邻国家参与打造连接中国与中东欧乃至欧洲的水陆联运物流新通道,愿意同包括希腊等重要欧盟成员国在内的其他方面以适当方式加强合作,使中欧互利合作之路进一步拓宽。
“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倡议的逐步实施,将使中国与中东欧国家间的经贸合作迎来重大发展机遇。中国与中东欧国家间贸易增幅近年来已远超过中国与欧盟间贸易。2016年中国与欧盟28国进出口贸易同比下降了3.1%;而同年中国与中东欧贸易逆势上扬,双方贸易额达到586.54亿美元,同比增长9.5%。[27]打通铁路运输和海运联系无疑将进一步促进双方贸易往来。
结 语
随着中国综合国力的大幅提升,中国影响乃至塑造欧洲地区国际关系的能力也在增强,在中欧关系中更趋积极主动。“16+1”合作平台的建立,不仅有助于中国与16国挖掘彼此合作潜力,使中欧关系整体上更加平衡,同时也促进了中东欧国家之间的区域整体合作,体现中方带动伙伴国家共同发展的负责任大国作用。随着“一带一路”倡议的提出,中欧关系发展面临新的机遇,“16+1”平台的重要性更加凸显。“16+1”平台将成为中欧关系发展的又一重要支柱。
当然,中国与中东欧合作也面临不少制约因素。不仅要妥善处理好与欧盟整体层面关系,也要重视与相关当事国的双边合作及次区域合作的微妙平衡;既要发挥高层领导人定期会晤的战略引领作用,也要下功夫探讨强化双方人文交流的更多合适渠道,夯实友好合作的民意基础。既要重视双边政治互信建设的战略性意义,更要坚持互利共赢的务实经贸合作。这是确保这一新型合作机制健康发展的基石。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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