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与改造并重 全面推进海绵城市建设
2018-01-26
2017年,在省住建厅的关心指导下,濮阳市强化规划引领,强化项目管控,强化项目推进,坚持建设与改造并重,以试点区建设为重点,全力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强化规划衔接,严格项目管控。濮阳市第四版城市总体规划纲要通过评审后,濮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及时对海绵城市专项规划和试点区建设专项规划进行了修编,多次协调规划、城管、水利等部门做好海绵城市专项规划与综合交通、排水防涝、园林绿地等专项规划的衔接。协调各区按照海绵城市建设要求,修编了控制性详细规划,在规划条件中落实了年径流控制率、年径流污染削减率等海绵城市建设的关键指标,为有序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奠定了基础。突出规划许可、施工图审查、竣工验收等关键环节的管控,深化海绵城市建设项目规划建设管理办法、综合验收办法等13个管控文件的落实,各类新建、改扩建项目,凡未落实海绵城市建设要求的项目,不发证、不验收、不配套;项目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不得参加建设领域各类奖项申报,从而有力地保障了海绵城市建设规范、有序推进。
打造典型案例,提供示范引领。聘请北京建筑大学、深规院、泛华集团等知名院校的专家,对示范项目和第一批推进项目的技术方案和施工方案进行反复论证,高标准设计施工图,综合展示海绵城市技术措施和效果,项目涵盖道路、公园绿地、建筑小区和水系等各类建设工程。对竣工项目,将设计思路、技术方案和技术措施,通过宣传栏和标志牌等形式,固定在项目现场。用身边的例子宣传、推广海绵城市技术,戚城公园、马颊河、市一高新校区等一批示范项目的经验,在各县区得到复制,为全面推开海绵城市建设提供了示范引导。
制定地方标准,坚持因地制宜。立足濮阳市地处黄河故道和古漫滩的生态状况,牢牢把握“促渗保水、以渗为主”的技术思路,编制了海绵城市规划设计导则、源头雨水控制工程施工预验收导则和维护管理导则,推进了海绵城市技术本地化。在项目建设上,不搞大而全、不求高大上,不提倡过多采取工程措施,而是坚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如在住宅小区海绵化建设中,根据汇水分区,整片区统筹谋划,允许开发企业将小区与代建的绿地统筹计算控制指标。在道路雨水收集净化环节,采取波纹管收集净化装置,不仅大大降低了施工成本,而且将单井维护费用降低到2元/次。允许吸附介质用炉渣替换陶粒等等,通过一项项小措施,让海绵城市项目“接地气”,推得开、用得好。
注重功能复合,尊重各方意愿。在项目推进过程中,注重雨水控制与景观、功能的有机融合,在满足主要控制指标的基础上,充分尊重业主单位的意愿,充分尊重设计人员的创造性,充分尊重各专业间的不同意见。坚持“把关、服务、不干预”的管控定位,牢牢把握控制指标分解计算这一关口,不干预具体设计措施。市迎宾馆鹤鸣园、枯山水等项目既满足了海绵城市要求,又通过景观塑造展现了窗口单位的气质和精神,实现了海绵城市项目“优而美”;卫都大街海绵调蓄绿带,在10公里的带状绿带内把雨水净化和调蓄设施包装成城市小品,并设置了健身路径、儿童乐园等功能设施,实现了海绵城市项目生态功能、景观效果和社会效益的有机结合,大大提高了社会各界和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参与海绵城市项目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强化协调督导,凝聚推进合力。为保证海绵城市建设按节点、高质量推进,主动对接、积极汇报,争取各方支持。濮阳市委市政府把海绵城市建设列为“十三五”期间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工程之一。市政府将海绵城市建设纳入政府年度目标。发改、财政、国土、消防等部门也都在各自职能范围内给予了积极配合,形成了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强大工作势能。目前,全市共实施海绵城市建设项目140个,项目总投资55.7亿元,竣工项目55个,完成投资16.2亿元。其中,试点区实施项目105个,竣工项目34个,项目覆盖面积7.36平方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