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林场改革面临的问题与改革新思路探讨
2018-01-25何冬梅夏泽源
何冬梅 夏泽源
摘要:指出了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国家和社会提高了对国有林场的重视程度。国有林场是新中国成立后的产物,发展至今其职能已经由提供木材为主,转变为了对生态环境的保护为主。因此在今后的日常工作中,国有林场主要负责森林资源的培育和保护,并利用大面积的森林,实现对各项资源的有效保护。国有林场所从事的工作都是在相关政策的指导下完成,是我国的主要森林培育和保护组织。作为我国林业系统的基础组成部分,国有林场对我国林业的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是我国林业发展的排头兵,对实现我国林业资源的可持续发展具有强大的带动作用。但是,由于国有林场一般处于较为偏远的山区,工作中常常受到各种外界因素的影响,对国有林场的发展造成了不利的影响。探讨了国有林场改革面临的问题,提出了国有林场改革的新思路,以及其改革的基础原则,以期提供参考。
关键词:国有林场;改革;问题;思路
中图分类号:S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9944(2018)05-0186-02
1 引言
林业发展是我国社会发展的基础,也是其中的关键环节之一,对维护生态平衡和产业发展有着巨大的意义,因此林业被称为兼顾生态、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产业,也是促进我国公益事业发展的重要产业,对国民经济的发展起到了有力的推动作用。国有林场在我国的林业体系中有着举足轻重的重要位置,也是发挥林业作用和优势的主要部分,因此必须重视国有林场的发展。现如今,我国经济体系正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使得国有林场必须面对市场经济做出适当的调整。这对国有林场来说,不仅是一个新的机遇,更是一个严峻的考验。为了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占据不败之地,就必须对国有林场进行相应的改革,从而使国有林场更加符合社会发展的需要。深入地剖析目前国有林场改革中还存在的问题,能为国有林场改革找到新的思路,促进国有林场的全面发展。
2 国有林场改革面临的问题
国有林场的概念起源于20世纪50、60年代,并以1958年为国有林场发展的分界点。在1958年之前,林场由各个省统一管理;1958年之后,一些省将國有林场划分为地方管理范围;70年代,国有林场又重新回归到省级管理。目前,我国的国有林场有4200多个,对我国木材供应和生态保护起到了极其重要的作用。在国有林场的发展过程中,随着国家经济体制的转变逐渐进行着改革,但是仍存在着一些问题,对国有林场改革形成阻碍,对国有林场的发展造成了不利影响。目前,国有林场改革主要面临以下问题。
2.1 缺少合理的资源结构
国有林场现有林分结构欠完善,以生产木材为主体的商品林居多,且大多数林分属于中幼林;培育的用材树种较为单一,木材供应也较为单一。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使得对林业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国有林场却缺少相应的机动性和应变能力。既缺少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的条件,也难以满足市场对木材的需求,使得国有林场改革的实施受到了限制。
2.2 缺少相应的流通渠道
长期以来国有林场重视人工林的培育和保护,而忽视了木材的销售渠道的建立,使得木材资源丰富,而销售情况较差的现象频发。加之国有林场一直采取“生产销售”的销售模式,一般都是先将树木进行砍伐,再去开展销售,没有完善的销售计划,使得出现即使生产出木材也无法顺利销售的现象,这不仅造成了国有林场改革的推进困难,更使森林资源遭到了浪费。
2.3 缺少销售效益
国有林场缺少相应的木材销售渠道,作为国有林场收入的主要来源,木材销售渠道不畅通,造成国有林场的发展滞后,使得国有林场改革缺少相应的经济基础。加之木材市场的变动较大,销售价格起伏较大,而木材生产的人工成本、运输费用以及其他费用都较高,使得木材销售的净利润极低。例如:在杉木每立方米约为500元时,获得的净利润仅为150元,仅为销售价格的30%左右,再加上运输木材时的修桥、修路等费用支出,使得木材销售人不敷出。
2.4 管理体制落后
国有林场肩负着林木资源管理、保护生态环境的基本任务,但是在经营管理中采用的却是事业单位企业化管理策略,这就使得国有林场处于一种社会责任和自身发展双重压力的困境之中,政企不分的情况极为严重。因此,几乎大部分国有林场都很难取得真正的发展。
3 国有林场改革的新思路探讨
3.1 分类经营的改革
要想解决国有林场改革中的问题,就需要对林业进行分类经营,使林业由粗放型管理模式向着精细化管理模式转变,这也是促进国有林场发展的重要途径之一。根据区域位置、环境发展的需求和资源状况等对国有林场进行分类经营,划分公益型或经营型国有林场,并制定相应的经营管理措施。公益型国有林场林区划分为以公益林为主体兼顾商品林建设,以环境保护、生物资源培育为主,同时发展商品经济,搞活国有林场经营,提升国有林场活力;经营型国有林场林区划分为以商品林为主体兼顾公益建设,将大部分的人力、物力投入商品林的建设,使商品林的培育效率和林分质量得到。通过对国有林场分类经营,既能实现国有林场自身发展,也能承担起国家责任。国家应该加大对国有林场的投入,尤其是加大对公益型国有林场的投入。同时,营造良好的氛围,使全社会积极支持国有林场建设,使国有林场渐渐走出贫苦的窘境。
3.2 采用科学的管理方式
科学的管理方式是国有林场改革的关键和基础。可以将各行业的现代化管理方式进行融合引入国有林场,并结合国有林场的实际发展情况,制定出一套符合国有林场发展的管理方式,从而实现国有林场管理的科学化、合理化、有效化,并以此为核心,进一步对内部控制制度、生产管理制度、人事制度等进行优化和改良,使国有林场的制度更加的完善,促进国有林场改革的顺利开展。
3.3 延长贷款的还款期限
国有林场一直是我国林业的主要管理单位,也是我国林业得以发展的关键,对我国的木材生产和环境保护作出了巨大贡献。更是在国家投入较低的情况下,还利用贷款担负着绿化的工作责任。但是在市场经济的影响下,使得国有林场在进行公益林的种植方面承担着极大的压力,对国有林场的发展造成了不利的影响。在对国有林场的资源状况、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进行考证的前提下,通过延长贷款的还款日期、减免贷款利息、转变国有林场的贷款方式等重要手段减减轻国有林场的经济压力。同时,国有林场积极调整内部管理方式,使自身的发展与经济发展相符合,可为国有林场提供较充足的发展时间。
4 国有林场改革的基础原则分析
作为国有林场改革的基础,国有林场改革原则必须结合国有林场的实际情况,并针对国有林场经济、生态和社会效益作为判断,使国有林场的改革更加符合国有林场的需要,从而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4.1 与国家的经济体制改革相符
国家经济体制改革是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基础,因此在国有林场面对市场进行改革时,必须使改革与国家经济体制相符。目前,我国已经颁布了相应的改革纲领对国有林场的改革进行规范,也为国有林场的改革指明了方向,使国有林场的改革有了强有力的依据。
4.2 与国有林场的经营目标相符
为了贯彻落实“以林为本、合理开发、综合经营、全面发展”的指导方针,国有林场必须以森林资源的增长作为主要工作目标,从而以此为基础,促进国有林场经济、生态和社会效益的增长,改善国有林场员工的生活条件和生活水平,使周边生态环境得到更好保护。这也是国有林场分类经营的重要体现,是国有林场精细化管理的成果。
4.3 与因地制宜和生产要素配置相符
为了使国有林场公有制得以实现,就必须制定出符合国有林场公有制形象的生产制度,使国有林场生产力发展与社会化生产规律相符,从而使国有林场的组织形式和经营方式得到进一步的改善。因此,在确保国有林场的产值和增值的基础上,要使国有林场的全责明确,从而实现国有林场的统一发展。还要对国有林场的潜力进行积极的发掘,从而使国有林场自身能力得到长效增长,确保国有林场改革的高效性。
5 结语
现如今,国有林场改革面临着一些问题,产生这些问题的根本原因是国有林场长期的不合理发展状况,使得国有林场改革面临着政策、法律、经济等方面的不足。为了对国有林场改革问题进行解决,就必须以政策、法律、经济等方面的改革作为基础,并采取相应的方式方法,使国有林场改革的针对性得以提高,从而在循序渐进中,对国有林场的发展进行全面的改革。
参考文献:
[1]王自力,田明华,李红勋.企业化:我国国有林场改革与发展的方向[J].中国林业经济,2015(3):15—19.
[2]李建锋,郝 明.我国国有林场改革历程与发展思路[J].中国林业,2015(20):26~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