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患者报销比例的思考
2018-01-25李菲
李 菲
(石河子大学,新疆 石河子 832003)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提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国家为了保证医疗保险都能够被每个公民平等地享受到,将无劳动收入的城乡居民和未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城镇未成年人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主要保障范围内,特别是还有一些不能自理的重度残疾人员、低保人员、特困人员等。
解决广大人民群众的医疗保障问题被党中央、国务院高度关注,把完善我国医疗体制作为关键任务之一。我国政府为了实现城乡居民的医疗保障体制全面覆盖的宏伟目标,做了大量的工作。投入很大的资金,制定了多项政策,但是对于特殊群体,还需要一些特殊优惠的照顾。
一、加大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报销比例的宏观必要性
生长、发育、衰老、死亡是所有人都必须经历的自然规律,是每个人所不可抗拒的自然过程。在这个问题上,并无贫富贵贱之分。我国法律法规保障每一位公民平等的享有生命健康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作为社会相对弱势的部分群体保障,它紧跟党和国家的指导思想,体现了进入新时代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优越性。
(一)公平正义是基本原则
坚持公平正义是我国政府出台所有的政策的基本原则。只有恪守公平正义的价值理念被广泛接受和认可,才能确保全面深化改革全面顺利进行。恪守公平正义的价值理念首先要逐步完善构建公平正义的支撑及与之相配套的各项政策制度。国家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有广大城乡居民的功劳,同时也为政治稳定做出了相应的贡献。作为国家公平界限不可动摇的一部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也发挥了应有的作用,扩大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患者报销的比率,促进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和进一步完善,医疗保险服务更加平均化的实现,让老百姓乐享政策的成果。
(二)差异性需求是要求
进一步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改革,使得全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构建都能融合适用,首先要做好轨制安排的均等化,使得群众不论性别与年龄的大小、身份与职业的差异、收入与财富的多寡、社会地位的高低,都能同享基本医疗保险政策优待,实现筹资水平、补偿水准、报销范围的均等化。在“基本公平”的基础上,尊重差异性社会现实,满足社会不同区域、不同阶层、不同群体的差异性的医疗保险需求。只有这样,才能让我国的现代基本医疗保障体系更加科学完善,生命力更持久。
(三)稳定秩序是需要
随着我国经济快速发展,社会生产力显著提高,且在很多方面进入世界前列,然而发展不平衡不充分却变成了当前一个突出的问题,也已经成为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制约因素之一。国家发展最终的目的是为了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求,人权保障完全得体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精神。人权保障最重要的是人民群众的生存权,作为相对较弱的群体,如果基本的生存权利都受到影响,稳定的社会秩序也将会面临一定的困难。加大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患者报销比例对于维护这部分人群的基本权利有很大的帮助。
(四)国力提高是现实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明确指出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完善失业、工伤保险制度。当前,我国的综合国力早已今非昔比,可以考虑进一步完善对弱势群体进行财政帮扶的工作。因此,现如今加大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患者报销比率作为扶持的重要部分,应该更多的给予这部分社会弱者关心和支持,从而使得社会发展得更全面、更均衡。
二、加大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患者报销比例的微观必要性
作为我国公民最基本、最重要的权利之一——生命健康权,被平等的享有,且被我国法律保护,任何人和组织都不得侵害他人的生命健康,对青少年和弱势群体的生命健康权更是格外关注。生命与健康是公民享有一切权利的基础,如果不能保障其生命健康权,那么也就很难实现在此基础上的其他权利。
(一)加大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患者报销比例,有助于帮助中低收入家庭保障低保对象、重度残疾、老年居民等的生命健康权
重度残疾人、享受低保待遇人员、特殊困难家庭人员是容易被忽视的群体。国家已经关注到这部分群体,并针对其特殊情况制定相应的特殊优惠政策以保障其生命健康权的平等。随着社会高速发展,贫富差距加大,使其富的愈来愈富、穷的越来越穷,考虑加大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患者报销比例,使得这部分群体适应社会发展形势依旧平等享受自己的权利,成为和谐社会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老人,是另一部分值得重视的群体。他们曾经作为社会的主要劳动力,为社会贡献自己的力量。如今年老,体质衰弱,没有工作,身体和心理都极易患病,因此应当得到社会的重视。加大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患者报销比例,可以使得这部分人群老有所医,不至于把毕生的收入和存款全部用来看病,因病致穷。
(二)加大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患者报销比例,有助于帮助低收入家庭保障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的孩子的健康成长
中小学阶段的学生,是另一部分弱势群体。他们没有收入,非社会劳动力,还处在学习阶段,没有独立生活本领。为了使得每一位公民享有平等的权利得以体现,国家也将这部分群体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范围,保障他们的基本权利。每个孩子都是家庭的未来,有些孩子生病后,不应该因为家庭经济情况而降低治疗标准,甚至放弃治疗。也不愿看到此类家庭为了救治自己的孩子因病致贫,因病返贫,这便是维护医疗卫生公平与正义的伟大意义。
综上所述,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综合国力的增强,加大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患者报销比例无论从宏观还是微观,都聚焦在不能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这部分相对较弱势的群体上,因此这部分人群也能平等的享受更有尊严的生活,充分体会到社会主义的优越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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