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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钢琴教学中目标课题设计与演奏法实施依据*

2018-01-25

黄河之声 2018年24期
关键词:指尖钢琴演奏音乐作品

梁 筱 妹 方 冰 李 宇

(泰山学院艺术学院,山东 泰安 271000)

在钢琴教学中,是否能科学、合力地选定教学目标,是关系到教学总体效果的一件要务。然而,教学目标的选择与确立又是一个主观愿望与客观条件相对接、协调匹配的过程。需要教师以包括师资条件、学生年龄情况、个体基本功差异、所学音乐作品类型和演奏法在内的各项客观因素为依据来修正主观的教学意愿,促使后者达成与教学中各项客观条件的深度融合与有机协调、匹配,方能发展出立足实际并能够对钢琴教学实践发挥切实指导功能的科学、合理的教学目标。鉴于演奏法作为一项客观依据有可能在钢琴教学目标选定及教学设计过程中被有意无意地忽略,所以本文将在论述钢琴教学目标的选定设计依据的基础上,从教学目标与钢琴演奏法选择的相互关系角度来论述演奏法作为钢琴教学目标选定依据的必然性和重要性。

一、钢琴教学目标的选定设计依据

众所周知,教学目标是钢琴教学活动的导向与灵魂,教学目标选定的是否科学、合理,关系到钢琴教学的成败。因此,选定合理的教学目标,就成为钢琴教学开展首先要解决的问题。在制定钢琴教学目标时,固然要充分考虑到师资条件、学生年龄情况、个体基本功差异、所学音乐作品类型等等各种因素的影响。但是,上述这些纷繁复杂的因素,仅仅是钢琴教学目标设计的参考项。教师需要在充分考虑上述参考项的基础上,来选定具有导向功能的钢琴教学目标。具体来说,此目标可以分为两大类型,即“进阶训练”型的教学目标与“优化表演”型的教学目标。

所谓“进阶训练”型教学目标,就是以不断提高学生的基本演奏技能为其根本导向,促使学生在接受钢琴演奏的教学与训练之后,能够获得技术技巧方面的不断进步,从而达到持续进阶、提高之目的。而“优化表演”型的教学目标,则以完善学生的演奏效果和舞台表演风范为其根本旨归,促使学生在接受演奏教学和训练之后,获得艺术经验的积累,改善演奏过程中的心理素质,达到技术技巧与演奏心理的有机协调,从而优化钢琴演奏的舞台表演风范。

上述两大类型的钢琴教学目标,体现着教学的功能价值导向。即:通过教学要完成何种类型的任务,引导学生在钢琴演奏的哪一个维度上获得拓展与提升。然而,这样的教学目标还仅仅停留在教师主观愿望的层面,即教师希望通过教学训练达成何种类型的目的和结果。要将这种处于主观愿望阶段的教学目标发展成为具有客观实践导向意义的、真正的钢琴教学目标,则需要充分参究前文所述的师资条件、学生年龄情况、个体基本功差异、所学音乐作品类型等各种客观的参考项,促使主观的愿望目的与客观的教学资源条件达成充分的匹配、融合,才能确立起对于钢琴教学具备实际导向功能的目标。所以,选定钢琴教学目标的过程,就是一个主观愿望与客观教学资源条件相对接、相匹配的过程。而上述的师资条件、学生年龄情况、个体基本功差异、所学音乐作品类型等等各种参考项,则是确立钢琴教学目标的客观依据。

比如,就确立“进阶训练”型教学目标这一方面来说,就需要从多媒体教学设备这个角度充分地考虑:现有设备是否能够达到支持钢琴教学“微课”播放与展示、是否能够营造适宜的音乐情感氛围等方面的问题;从学生年龄情况这一角度,考虑学生的心理特点、理解能力高低等各种智力因素和非智力因素,以便确定是需要采用以理性讲解为主的方法还是采用以具象展示为主的方法来展开教学活动;从个体基本功差异这个角度来说,就需要充分考虑教学对象——全体学生的个体之间是否存在明显的基本功差异,是否有采取显性或隐性分层教学的必要性等等问题;从所学音乐作品类型这个角度来看,西洋钢琴音乐作品和民族钢琴音乐作品以何种比例搭配才能帮助学生尽可能全面而又迅速地提升演奏的技术技巧和音乐审美感悟、判断能力?就西洋钢琴作品来说,单纯的练习曲和西方音乐史上的名家名作按照什么样的比例来适当选配,也是在确立钢琴教学目标时必须考虑的实际问题。

由此可见,以各种教学资源等客观条件为依据,从客观现实出发对钢琴教学的主观愿望目标进行修正,才能够确立起与教学方法、教学模式、教学内容和进度安排等各项要素有效对接匹配的、能够对钢琴教学切实发挥出指导和引领作用的具体而翔实的教学目标。惟其如此,教学目标才能不至于流为虚泛的空谈,才能渗透在钢琴教学的每个环节当中,对后者发挥出具体的、能动的指导与调节等功能。

二、钢琴教学目标与演奏法选择的相互关系

无论是“进阶训练”型的教学目标还是“优化表演”型的教学目标,其在本质上都需要涉及到选择演奏方法的问题。毋庸置疑,钢琴演奏方法是一切技术技巧的源泉,也是支撑钢琴教学目标得以实现的“基石”。因此,钢琴教学目标和演奏法的选择之间存在着密切的联动关系。

然而,目前钢琴教学领域对于演奏法的分类却比较繁多复杂,这也为在具体的钢琴教学实践中贯彻教学目标带来了一定的负面影响。在笔者看来,钢琴演奏法大体上可以被简洁地分为三大类型,即:断奏法、非连奏法和连奏法。断奏法,即日常演奏中所常见的跳音断奏法,又可细分为大臂跳音断奏、小臂和肘部跳音断奏、手腕跳音断奏和指尖跳音断奏等多种技巧类型,多用于表现活泼、轻快的曲目类型;非连奏法,就是钢琴演奏艺术实践中常见的“颗粒性演奏方法”,通常采用高台指尖下键的技巧,演奏出晶莹透亮而具有颗粒感的音响效果。正是由于这种演奏法旨在表现像琵琶音乐一样的颗粒感,所以它要求演奏的效果同时具有“线性”和“点状”这两种形态,所以其演奏方法强调手指的快速跑动,技术技巧介于“断奏”和“连奏”之间,故而称为非连奏法;至于连奏法,则属于钢琴艺术实践中所经常被提及的能够表现“圆润歌唱性音色”的演奏方法。由于依靠连奏的指腹触键技巧不仅可以塑造出连贯的声音线条,而且可以表现出圆润、柔和的音色效果,相对来说更接近于人声演唱的音色,所以连奏法也经常被称为“圆润歌唱性音色”的触键法。

对于上述三种基本的演奏方法,在钢琴课程的教学目标中必须要有所体现。这不仅因为演奏法在支持实现钢琴教学目标方面发挥着“基石”般的作用,而且还因为在具体的艺术实践中演奏法本身的搭配组合也是灵动多变的,需要选择专门的曲目来加以强化训练。比如,在演奏一些节拍速度较快的段落时,却需要表现出透亮颗粒性的音色效果,这就需要对演奏方法进行灵动调节来予以强化训练了。具体方法是,放弃高抬指尖的触键法,转而采用指尖贴键演奏的技巧来加以表现。为了防止贴键演奏的音色变得柔、暗,这时就必须尽最大可能地放松全身,促使身体内部的力量沿着大臂、小臂、手腕顺利地透达指尖,在快速的演奏过程中形成一种指尖和琴键指尖类似拍皮球般的自然弹性效果状态,从而保障在指尖贴键演奏的技巧状态下获得与高抬指尖下键相似的力度和音效,最终获得快速演奏状态下高质量的颗粒性音色效果。在教学实践中,对于非连奏法的这种改良调节,则可通过设置贝多芬F大调第六钢琴奏鸣曲(Op.10No.2)、金湘《子夜四时歌》(伴奏曲谱)等西洋即民族钢琴曲目来加以强化训练。

从上文所举的案例来看,演奏法的教学设计对于实现钢琴的整体教学目标具有举足轻重的基础支持作用。因此,在制定、确立钢琴教学目标的过程中,需要把演奏法的选择和强化训练作为一项重要的内容,渗透到钢琴教学的各个环节当中去,促使演奏法作为基本的教学内容,与师资条件、学生年龄情况、个体基本功差异、所学音乐作品类型等各种客观的参考依据形成有机的联动和搭配,从而在最大程度上发挥出演奏法对于钢琴教学整体效果的内在支撑功能,确保钢琴教学实现既定的目标和要求。

三、结语

综上所述可见,钢琴教学目标的确立,是一个主观愿望与客观教学资源相互协调、匹配的过程。而在这个过程中,又必须特别注重基本演奏法对钢琴教学目标的基础支持作用,将其视为基本的教学内容,促使其实现与钢琴教学过程中各项客观要素之间的有机匹配及对接融合,从而确保各项要素发挥合力,共同保障钢琴演奏教学既定目标的圆满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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