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向新型基础测绘的质检任务探讨
2018-01-25张继贤
张继贤,张 莉,张 鹤
(国家测绘产品质量检验测试中心,北京 100830)
1 新型基础测绘是事业转型发展的新方向
2015年国务院批复的《全国基础测绘中长期规划纲要(2015—2030年)》(简称《纲要(2015—2030年)》明确了新型基础测绘的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测绘地理信息事业“十三五”规划》确定了“新型基础测绘、地理国情监测、应急测绘、航空航天遥感测绘、全球地理信息资源开发”[1]和地理信息产业构成的新时期测绘地理信息“5+1”服务格局,全面建成新型基础测绘体系,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多层次全方位基础测绘服务成为“五大业务”体系总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2]。
发展新型基础测绘是实现测绘地理信息转型发展的重要举措,《纲要(2015—2030年)》明确提出[1],要在基础测绘工作内容、工作对象、工作手段、工作重点等方面加快转型和变革,扩大数据覆盖面,加快数据更新,丰富数据内容,提升数据生产能力,实现基础地理信息由地上向地下、陆地向海洋、国内向国外、静态向动态、有限要素向全要素、定期更新向适时动态更新的转变,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多层次、全方位的基础测绘服务。
新型基础测绘的提出,既是经济社会新常态发展的需求,也是测绘地理信息发展的必然。几十年来,基础测绘作为国家经济建设、国防建设和社会发展的公益性、基础性工作,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了重要和可靠支撑。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基础测绘从装备、技术到成果形式、服务方式都发生了深刻变化,我国测绘现代化和信息化发展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即以地图生产为主的数字化阶段转向以地理信息服务为主的信息化阶段,实现了测绘基准现代化、数据获取实时化、数据处理自动化、数据管理智能化、信息服务网络化、信息应用社会化、业务管理信息化,为实现新型基础测绘提供了强大的技术保障。同时,随着国家重大战略的实施,西部测图、927工程、全国地理国情普查、全球地理信息资源建设工程等一批重大测绘地理信息项目的开展,不仅形成了新型基础测绘的雏形,也为测绘地理信息转型提供了重大机遇和发展方向,为构建新型基础测绘体系提供了有效支撑[3]。
2 新型基础测绘下的质检新机遇和新挑战
新型基础测绘是指正在发展中的,具有传统基础测绘所不具备的优异性能和特殊功能的存在形式和状态;或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使传统性能有明显提高或产生新功能的存在形式和状态。新型基础测绘是测绘地理信息发展的新阶段,是测绘地理信息转型升级的新任务,是测绘地理信息跨越发展的新追求[4]。测绘地理信息质检工作作为事业发展的重要支撑,必须积极应对。
与传统基础测绘相比,新型基础测绘具备全球覆盖、海陆兼顾、联动更新、按需服务、开放共享等特征,质检工作面临机遇与挑战并存的局面,必须在明确转型发展方向和主要任务的前提下,不断找准工作定位。
2.1 全球覆盖、海陆兼顾,地理信息质检工作范围不断拓展
新型基础测绘要求实现全球覆盖和海陆兼顾。西部测图工程和1∶5万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更新项目,填补了我国西部200万km2的1∶5万地形图空白区,实现了1∶5万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对我国陆地国土的全覆盖;927一期工程的实施,实现了基础测绘由陆地到海洋的延伸,实现了我国陆海基准的统一;“一带一路”全球基础地理信息资源建设工程必将极大拓展地理信息的全球覆盖范围,伴随着项目的实施,质检工作范围已经由国内、陆地、地上向全球、海洋、地下延伸,对传统的质检技术和方法提出了新的要求。
2.2 多源融合、联动更新,提高质检能力水平更显紧迫
现代测绘基准工程和CGCS2000国家坐标系的建立,形成了由2000多个基准站组成的全国卫星导航定位基准服务系统,可向全国提供分米级、厘米级实时导航定位服务和毫米级事后定位服务;1∶5万基础地理信息数据构建了国家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联动更新技术体系,形成了1∶5万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全面更新及1∶25万、1∶100万数据库快速联动更新机制,打破了传统图幅作业的限制,建立了基于行政区域的作业方式和基于地理实体的数据采集方式,实现了1∶1万和1∶5万基础地理信息数据的标准一致和内容协调;数字城市地理空间框架建设,在全国地级以上城市全面建立数字城市地理信息公共平台,形成了地理信息实时在线的服务模式;推出了数字表面模型(DSM)、地图制图数据、影像地图等新产品形式,建立了“图数分离”制图综合数据模型;数字城市地理空间框架建设项目的实施,改变了传统提供数据产品的服务思路,生产方式和成果形式的变化,导致地理信息质检内容不断更新,新成果质检标准的需求日趋迫切。质检对象由传统的大地测量控制点成果、基本比例尺地形图或4D数据产品、陆地基础地理信息、版本式基础地理数据转变为高精度的实时测绘基准定位、高精度大地水准面、按需定制的数字测绘产品、专题图、海洋测绘成果、多时态增量数据等。目前,基础测绘成果的质检标准本身系统化程度不高,顶层设计不健全,质检技术滞后的问题突出,面对新技术、新成果的质量标准、质检手段严重匮乏,对新型基础测绘质检工作构成极大压力。地理信息质检必须在技术、手段、方法等方面不断提高能力水平,才可以与新型基础测绘的生产水平相适应。
2.3 按需服务、开放共享,质量评价和信息共享成为新焦点
加快推进基础测绘转型升级,以“服务大局、服务社会、服务民生”为宗旨,是今后一个时期基础测绘改革创新发展的必然要求和战略抉择。伴随着基础测绘从保障到服务的重大转变,地理信息质量评价方式和质量信息共享成为推动应用服务的焦点。新型基础测绘以满足多样化需求的网络化、专业化定制服务为主要生产服务方式,打破单一、呆板、离线的传统服务模式,由提供传统面对面、柜台式的基础测绘成果转变为提供一站式在线服务和专题性应用服务;质检从更多注重方法科学性、程序严谨性、数据完整性和精确度,转向同时满足应用需求的客观评价、合理评价和有效评价,必将面临改革创新。同时当前经济社会发展已全面进入“互联网+”时代,质量信息共享必须适应信息化、网络化需求,改变目前离散式、不对等的管理现状,实现质量信息的采集实时化、管理网络化、服务公开化,真正发挥质量信息对管理的支撑作用。
3 新型基础测绘下的质检新任务
测绘地理信息质检作为新型基础测绘的重要组成部分,肩负着保障质量、提振发展的职责,“十三五”时期,国家质检总局提出了加大“国家质量技术基础(NQI)”建设的战略部署,测绘质检必须以提升能力、引领发展为目标,从标准建设、技术创新和体制机制等方面进行大胆尝试和有益探索,迎接新机遇、应对新挑战。
3.1 坚持标准引领
建设新型基础测绘质检体系,质量标准化建设既是基础,又是引领。健全质量标准体系,既是对测绘地理信息标准体系的充实和完善,又是引领和规范质量标准建设的必然要求。标准体系的建设既要对以往质量标准制定修订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和总结,又要结合新型基础测绘的要求提出具有前瞻性、适用性和科学性的体系框架,进而细化框架内容,明确制订、修订计划,保证标准制订、修订工作逐步纳入体系,彻底改善当前质量标准制订、修订系统性不强、内容分散不协调的状况。
随着NQI项目的实施和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标准项目的持续支撑,近几年质检标准建设得到扎实推进,质量标准体系初具雏形,标准适用性评估有效开展,标准制订、修订工作计划性、针对性日益增强,尤其对制订”、修订需求明显的质检标准和新技术新产品质检标准的研究,紧密结合新型基础测绘和重大工程项目特点,显著提升了标准质量,逐渐发挥了规范引领作用。
3.2 坚持创新驱动
创新是事业发展的不竭动力,新型基础测绘是对基础测绘的继承与发展,改革和创新是新型基础测绘建设的必要途径。新型基础测绘强调数字化、信息化技术体系,创新基础地理信息数据采集、表达、组织方式,突破了影像自动解译、多源数据融合、时空大数据建模分析等关键技术,传统质检手段和方法从样本抽样、检查内容与方法、评价方法与指标等方面已表现出明显的不适应,在重大工程的质检实践中,对自动化检查软件的需求日益旺盛,对新成果评价指标的科学合理性不断考量,质检科技创新面临基础薄弱、任务艰巨的困境,必须迎头赶上。
创新与标准化既相互依存,又交互扩散,标准的“制定—实施—修订”过程恰恰是“创新—应用—再创新”的过程,要紧密围绕新型基础测绘新技术、新方法、新成果,研究利用无人机、高分影像等开展外业质检,拓展质检方式,研究大区域面向实体要素更新成果的抽样方法、检查内容和评价指标,研究倾斜摄影、位置服务等应用面广、应用度高的新技术、新成果的质检方法,主动对接新型基础测绘需求,提升质检技术能力和标准水平。
3.3 坚持服务导向
传统基础测绘以固定产品服务的模式,难以适应新常态下的用户和市场需求。新型基础测绘从以建设为导向转变为以服务为导向,其最大驱动力是需求和技术,成果质量控制也要把握好应用服务这一主线,实现按需原则。新型基础测绘在适时更新现有基础地理信息资源的同时,重点关注国家“走出去”“一带一路”、海洋强国、城镇化、生态文明建设等重大战略对基础测绘的需求,变革生产服务体系、丰富产品服务内容、提高生产服务能力,测绘地理信息质量工作也要根据应用服务的需求,搭建地理信息质量平台,在质量管理、质检技术、质量信息等方面不断加强能力、扩大视野、提高效率,才可以与新型基础测绘生产服务相辅相成,相得益彰。
3.4 把握好分步实施
基础测绘在生产工具、技术方法、数据内容、成果形式和服务方式等各方面虽然已进化到数字时代,但是测绘成果质量管理机制、工艺流程、质检技术、评价方法等却还没有全面跨入信息化门槛。随着新型基础测绘对质量的需求变化,测绘地理信息质检同样也面临着全面升级换代的考验,必须按照总体规划、分步实施、稳步推进的方法,才能做好前后衔接、平稳过渡、有序推进。一是加强测绘地理信息质量制度建设和标准化体系建设;二是搭建质检信息化平台,构建质检技术体系;三是加强事前、事中和事后的质量管理,规范过程质量控制;四是加强质检人才队伍建设,为质检事业发展提供永久动力;五是加强质检基础设施建设,打造大质检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