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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杂剧包拯形象塑造及其戏曲史意义

2018-01-25吴桓宇

文化与传播 2018年5期
关键词:断案元杂剧包拯

吴桓宇

“包公戏”是戏曲舞台上的热门,久演不衰。究其源流,众多以包拯断案为题材的元杂剧是至关重要的一环,在这里,包拯由历史人物演变为成熟的戏曲形象,为后世的改编、创作同类题材提供了模型。本文从包拯形象在元杂剧中的地位出发,由表及里,探究这一模型的原始形态,分析杂剧中塑造的包拯形象特征以及剧作家对历史上包拯形象的选择,简述其戏曲史意义。

一、包拯形象在元杂剧中的地位

据《录鬼簿》《录鬼簿续编》和《太和正音谱》所载,元杂剧中出现包拯形象的共有十七本,六本已亡佚,存世十一本中,十本为明人臧晋叔《元曲选》所收,另一本为《鲠直张千替杀妻》,却缺漏宾白,对包拯仅有两处科范提示。所以,探究包拯形象,还在于《元曲选》的十本。

按《录鬼簿》中所列作家生平,结合《盆儿鬼》中张憋古数说包拯所断公案的念白“也曾三勘王家蝴蝶梦,也曾独粜陈州老仓米,也曾智赚灰阑年少儿,也曾诈斩斋郎衙内职,也曾断开双赋后庭花,也曾退还两纸合同笔”[1],以及《陈州粜米》中包拯对张千讲述为官经历的曲词“曾把个鲁斋郎斩市曹”[2],将这十本按创作时序大体排列如下表:

①《元曲选校注》根据《录鬼簿续编》著录列于失载名氏之内,《太和正音谱》未收,且《脉望馆杂剧选》未著撰者名氏认为恐不是武汉臣所作,且根据四折由正末、正旦分别主唱,突破了元杂剧由一人独唱到底的体例,认为很可能是元代晚期的产品。见(明)臧晋叔编,王学奇等校注.元曲选校注[M].石家庄:河北教育出版社,1991:4326-4327。

元杂剧有“旦本戏”“末本戏”之分,因主角为正旦或正末行当演员担任,演唱基本由其一人完成,其他行当的演员充当配角,以宾白塑造人物,演绎剧情。上表直观地表明,有六本剧中的包拯都属配角,即便由正末扮演的四部,演员还另外分饰别的角色,并且《陈州粜米》而外,其他角色所占比重更大。因此,总的来说,以剧本结构而言,包拯的形象处于边缘地位。

但是,从剧情发展看,情况大不相同。断案类的杂剧、传奇,称为“公案剧”。而公案剧的构成,除了案情牵扯的两方,断案人不可或缺,剧情无论是直接明了还是曲折离奇,蒙冤受屈者生死攸关处都必须由断案的清官实现转圜。十本杂剧无不体现这样的规律,从包拯的出场大多在案情充分发展的后半部乃至弱者几临死地的最后一折即可看出。没有包拯这一形象的出现,剧作将成为彻底的悲剧。故而,从剧作主旨及性质上讲,包拯又处于核心地位,有七部剧作以包拯来命名也能反映这一点。

此外,从剧本流布的角度,《元曲选》共收杂剧一百本,而包拯系列就占了十分之一,这也说明了塑造包拯形象的剧作在杂剧史上的突出地位。

二、元杂剧中包拯的形象特征

元杂剧虽然现今已不上演,但通过解读文本,参照戏曲演出的规律可以基本还原包拯的形象。总体说来,元杂剧中包拯有以下四种形象:

(一)执法如山,威风赫赫的法官

戏曲人物上场时的定场诗起有着介绍人物和交代背景的作用,往往能反映人物的性格。在十本剧作中,有五本包拯上场有定场诗。关汉卿《蝴蝶梦》为“冬冬衙鼓响,公吏两边排。阎王生死殿,东岳摄魂台”[3],前两句描述出公堂之威武肃穆,后两句则表明法度之严明无情;《鲁斋郎》中相同[4];曾瑞卿《留鞋记》也沿用,只是把“公吏”改为“书吏”[5]。《灰阑记》为“当年亲奉帝王差,手揽金牌势剑来。尽道南衙追命府,不须东岳吓魂台”[6],后两句与前诗含义相同,前两句则突出包拯权柄之大。《盆儿鬼》为“法正天心顺,伦清世俗淳。笔题忠孝子,剑斩不平人”[7],前两句强调法治清明于国于民有益,后两句则表明扬善罚恶的决心。虽然后面的剧情尚未展开,但这简短几句话已将包拯威严正义的形象显明出来。

(二)铁面无私,正直公义的化身

剧作家还会用侧面烘托的方式借旁人之口来刻画包拯的形象。《后庭花》中赵廉访请包拯处理家中姬妾失踪之事前便称“此人清廉正直”[8]。赵廉访是位高权重的贵胄,尚有如此评价,而在饱受欺凌的百姓心中,包拯更是公义的化身,甚至成为沉冤昭雪的唯一希望。《陈州粜米》中张憋古被借卖粮之名而强取豪夺的杨金吾和小衙内痛殴,死前交待儿子替己鸣冤,“则除是包龙图那个铁面没人情”[9];《生金阁》中庞府嬷嬷因怒骂庞衙内被吩咐丢进井里,她愤说:“有一日包待制到朝堂,哥哥也,我则怕泄露了天机,白破你那谎。”[10]这都是被害人的遗言,是最强心声的喷发,以此可见包拯的象征性和重要分量。

(三)智慧超群,通魂识鬼的超人

元杂剧的包拯虽都是审判官身份,但断案几乎不靠法律典章,而是凭借智慧。这从常有以“智”为名的剧作已然可以印证,而没有这样命名的也有类似之例。比如《蝴蝶梦》中以处死死囚赵顽驴代替王三,《陈州粜米》中假扮孤苦老头替妓女王粉莲赶驴来了解杨金吾等人的卑劣行迹。除了丰富的智慧,包拯更有超自然的能力。《盆儿鬼》中张憋古称他“白日断阳间,到得晚又把阴司理”[11],《盆儿鬼》与《神奴儿》《生金阁》都写到冤魂到开封府只有包拯能够看见[12],剧作家还煞费苦心地设计出冤魂被门神户尉拦住不得进府,包拯一吩咐就得进来的情节。这种理想主义的书写既强化了包拯的智慧,又凸显了他的权威,使之成为超人般的存在。

(四)平易近人,风趣幽默的老头

元杂剧对包拯的刻画一面突出了他在公堂上的严正威武,一面又平添了几分他在公堂外的和气甚至恢谐。如《蝴蝶梦》中,来收王三尸体的王婆婆正因儿子不曾死去转悲为喜时,不想包拯“冲上”,问“怎生又打死人”[13],令她十分惊恐,然后包拯才说出赵顽驴替死的真相。再如《陈州粜米》中包拯听到了属下张千的怨言,没有呵斥而是用张的原话一句句反问[14]。更为生动的是《生金阁》中,包拯饮酒之余听到隔壁两位老人在谈没头鬼一事,欲问详情,不是走过去打招呼,而是从背后扳过老人来吓唬他[15]。这些设计从情节方面看是增加了看点,从人物来看是柔化了包拯凛然不可侵犯的个性,使其形象更加鲜活、亲民。

综上而言,元杂剧的包拯,是一个执法如山、公正廉洁、能力超群又不失风趣、亲民的清官形象。塑造这一形象剧作的大量出现,甚至成为一个创作的母题,自然与元代社会现实密不可分,对此,多位学者有专著或论文有细致分析,如郭英德《元杂剧与元代社会》、么书仪《元人杂剧与元代社会》、任孝温《元杂剧包公戏繁盛原因略探》等,不再重复。但元杂剧对历史上包拯形象的选择却可以进一步来探讨。

三、元杂剧对历史上包拯形象的选择

元杂剧塑造的形象源出真实的历史人物,北宋仁宗时期的名臣包拯。其生平详情及履历,可见于开封府尹的继任者吴奎所撰《宋故枢密副使孝肃包公墓志铭》、小包拯二十岁的曾巩《隆平集》的《孝肃包公传》、成书于元丰五年(1082)的《两朝国史》的本传、同样小包拯二十岁的司马光的笔记《涑水记闻》,以及元代脱脱等修纂的《宋史》中的传记。这些资料中以《墓志铭》最详。此外,1999年黄山书社出版的《包拯集校注》中还收有相关轶事四十四则。较之史料可以发现,元杂剧是对历史上的包拯形象进行过一番选择的。

(一)政治身份的选择

元杂剧中的包拯一直以断案官员的身份出现,各史典对包拯一生的记述也都重在他的政治生涯。他于宋仁宗天圣五年(1027)中进士,迈入仕途,担任过多个官职,到过很多地方,但元杂剧却集中在两个方面。

1.“包待制”与“开封府尹”

剧作中,包拯的自我介绍除《神奴儿》《合同文字》中仅一句“老夫包拯是也”[16]外,其余各剧基本一致,都要讲到籍贯、官职等,如《蝴蝶梦》“老夫姓包名拯,字希文,庐州金斗郡四望乡老儿村人也。官拜龙图阁待制学士,正授开封府尹”[17]。“希文”乃与包拯同时期而年长十岁的名臣范仲淹的字,各本却都误用,唯有《生金阁》用“希仁”[18]。历史上的包拯确有过“待制”与“开封府尹”的职位,《宋故枢密副使孝肃包公墓志铭》记载,“皇祐二年,擢天章阁待制”,“四年,进龙图阁直学士”,“至和二年……明年……进右司郎中,权知开封府”[19]。不过,包拯坐镇开封的时间只有三年,嘉祐三年(1058)就被授予新的官职。元代剧作家之所以选择包拯及其“待制”“开封府尹”的身份,甚至将这官职作为人物的定型,乃是因以“待制”身份为官的包拯在民中形成了强烈的影响。《宋史·包拯传》:“童稚妇女,亦知其名,呼曰‘包待制’。”[20]而在开封府任上,下车伊始,他就废除了滋生贪腐的旧制,使百姓诉讼直接声闻堂下,“府有旧制,凡诉讼,诉牒令知牌司收之于门外,却不得径至庭下,因缘为奸,公才视事,即命罢之。民得自趋至尹前,无复隔阂”[21]。

2.“西延边赏军”及“采访五南”

《合同文字》《神奴儿》《生金阁》中包拯出场都称是从“西延边赏军”归回[22],《灰阑记》衙役去迎接包拯前也说“今有包待制西延边赏军,差我去迎接回来”[23],《鲁斋郎》里还有“采访五南”的记述,五南是“宋代京城汴梁(今河南省开封市)以南的地区”的泛称[24]。历史上的包拯确在西北任过陕府西路转运使,也做过开封以南地区扬州天长县(今安徽天长)知县、端州(今广东肇庆)知州等地方官,不过都在任开封府尹之前,而非杂剧所言以待制学士、开封府尹的身份赏军、访查。杂剧将包拯的官职进行累加,目的在于突出权势之盛,为铲除恶霸提供更有力的依据。四本都提及的“西延边”,包拯最特别的经历不是剧中的断案而是“换服”:“未几,改工部员外郎、直集贤院、陕府西路转运使。诏许朝觐。既辞,会他路监司有对自求改章服者。上不悦,因传宣曰:‘包拯任陕西,当得金紫。’亟令赍赐。行次华阴受服焉。”[25]换服既非包拯自求,也非他人代请,宋仁宗不悦之余却第一时间想到了包拯,并急急追赐,由此可见他对包拯的赏识,这也正是包拯得以明正法纪、兴利除弊的保障,故而杂剧中这片地域成了一些剧作家必须提及的一笔。

(二)人物品性的选择

元杂剧塑造的包拯主要有四种形象,同样,这也是剧作家经过选择的结果,而不是包拯全部的个性。现根据前文找出对应史实:

1.威严刚正,内外震服

包拯在元杂剧中多称“待制”,后多称“公”,这是他在世时就有的敬称:“其声烈表爆天下人之耳目,虽外夷亦服其重名。朝廷士大夫达于远方学者,皆不以其官称,呼之为公。”以天章阁待制知谏院时,“数论斥大臣”,特别是在兵部员外郎任上连连奏请弹劾仁宗宠妃之父张尧佐,以致仁宗不仅罢免了授予张尧佐要职,还“感其忠恳,因定今后妃之家,不得任二府职事”,成为定制。而在开封府尹任上,包拯处理过一权贵赊购物品拒不还款的,初次责令权贵不予理睬,“当即传贵臣至庭,与讼者置对,贵臣窘甚,立偿之”。对朝臣法纪严明,而查明宦官等伪造地契占用沿河土地建私家园林时他也严正无畏,“公命出地契一一审验,有伪增数步者,掘土丈余,得河壖表识,即毁撤,中人皆服,遂有坐夺官者”[26]。包拯在开封府尹任上作为的影响非常大,《两朝国史》称“闻者皆惮之,至于闾里童稚妇女亦知其名,贵戚宦官为之敛手”[27],《隆平集·孝肃包公传》、《宋史·包拯传》皆有相似表述。这也是元杂剧的包拯皆在开封府尹任上的重要原因。

2.公正廉洁,不徇私情

包拯的廉洁是贯穿他一生的。任端州知州时,当地盛产砚台,要进贡朝廷,前任知州往往向制作匠人多要几十倍来巴结权贵,他废除了这一陋习,命令匠人只按贡品数目制作,及至离任,“不持一砚归”[28]。曾巩称他:“仕至通显,奉己俭约如布衣时。”[29]他的夫人董氏的墓志铭中记载:“夫人与公终日相对,无声伎珍怪之玩,素风泊然。”[30]不管是在官府,还是在私宅,包拯都坚持淡泊之风。这点还体现在他不为家人请求封荫上,以致仁宗和皇后都发出了“包拯不求阴幸”的赞叹[31]。夫妻至亲如此,对其他亲眷更不徇私。在庐州任上,有个远房舅舅犯法,包拯严惩,“自是亲旧莫不畏服”[32]。清廉公正、不徇私情正是民众对官员的期待,包拯既有这样的品性,自然为元杂剧作家们所激赏而精心刻画。

3.睿智断案,不信邪说

元杂剧中包拯的断案突出了“智”而不是“法”,历史中的包拯也确有凭智慧断案的事例。如担任天长县令时处理的“盗割牛舌”案:“有盗割人牛舌者,主来诉。拯曰:‘第归,杀而鬻之。’寻复有来告私杀牛者,拯曰:‘何为割牛舌而又告之?’盗惊服。”[33]这是一桩经济纠纷,在开封府尹任上,包拯又凭智谋审理过一场:“尝有二人饮酒,一能,一不能饮。能饮者袖有金数两,恐其醉而遗也,纳诸不能饮者。能饮者醒而索之,不能饮者拒之曰:‘无之。’金主讼之。诘问,不服。公密遣吏持牒为匿金者自通取诸其家。家人谓事觉,即付金于吏。俄而吏持金至,匿金者大惊,乃伏。”[34]两个案件,包拯都是以智慧让被告伏罪,这便成了后世大书其智的滥觞。而对包拯通魂识鬼,评断阴阳的描写应出于其早年出使契丹不信邪说的经历,“至神水馆,前使者过,数遇凶怪,如有物击之仆地,拯径入居之,戒从者,虽有怪毋得言,至旦,亦无所恐”[35]。结合司马光所记民谚“关节不到,有阎罗包老”[36],与阎罗并称,传至后世,再经渲染,到了剧作家笔下,就成为异能了。

4.刚而不愎,威而不猛

“刚而不愎”出自司马光:“拯为长吏,僚佐有所关白,喜面折辱人,然其所言若中于理,亦幡然从之。刚而不愎,此人所难也。”[37]旁人讲错的地方,包拯不留情面随即批评,若是正确,也坦然采纳,刚直而不自负,司马光认为这是人难以做到的地方,但是包拯做到了。“威而不猛”出自吴奎:“公虽甚疾恶,至人情不及,推以恕心。故其威严而不苛猛,民人爱之,有君子之风。”[38]随之举一例:庐州知州刘筠去世后,他的儿子也去世了,亲族中有自愿过继以续其后的,包拯准许了他的请求,并归还了已充公的田宅。能听人言反应其虚心,还人田产反应其怜恤,这两则记载使人们看到包拯的温情,加之包拯曾多次上书请求减轻百姓徭役、赋役,自然成为元杂剧中刻画其平易近人、爱民如子乃至豪爽幽默形象的根据。

当然,元杂剧作为文艺作品,并没有穷尽包拯的性格,有些在史料中着重书写的,如恪守孝道,中进士后随从父母心志辞官不赴[39],在元杂剧中不见丝毫踪迹。由此可见剧作家选择包拯品性并非全搬史实,而是依照创作的需要予以取舍。处于社会下层,饱受逼迫剧作家眼中,亟待解决的是法纪失衡的社会问题,期待的是清官再现,而包拯的孝道与当时的现实迫切需求存在一定距离,就不被看重了。

结 语

综上可知,元杂剧中的包拯一直以审判官的形象出现,剧作家通过内外两层面的改编来使这一人物完成从历史到艺术的转变:外在层面,赋予了他更大的权柄,为其处理形形色色、不同性质的案件提供了可能;内在层面,将他智慧、严明等个性放大或突出,甚至演变成拥有超越现实世界的异能。这带有浓厚浪漫主义色彩的塑造,正深刻反映了元代社会对清官的渴望。剧作家对包拯的政治身份和个人品性存在一定的选择,虽然与史实有差距,却为文学艺术树立了一个清官的模型。而后世出于共同的渴望,继续在文艺作品中描绘清官形象,包拯系列的元杂剧也为后来的丰富、改编、仿写提供了源泉,比如明代传奇《桃符记》(改编自《后庭花》)、《胭脂记》(改编自《留鞋记》),清代众多花部剧目,直至当今几成定式的“包公戏”系列。而杂剧演绎的一些故事,有的仍活跃于舞台,比如《蝴蝶梦》,评剧、秦腔、曲剧、越调等地方戏都有,评剧版的还在上世纪50年代被拍成电影,广为流传。不管是改编,还是新作,剧中包拯的主体形象,与元杂剧塑造的仍然一致。

元杂剧对包拯形象的塑造,经过时空的检验不仅没有黯淡无光反而熠熠生辉,在戏曲史上产生了持久的影响,无疑是成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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