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实施、政府环保补助与企业价值创造
——基于重污染企业的经验研究
2018-01-25崔广慧刘常青
崔广慧 刘常青
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实施 政府环保补助 企业价值创造
一、引言
2006年,财政部在会计准则中加入了一些环保类规定,如分别在CAS4、CAS5、CAS13、CAS16、CAS27中对与环保有关的弃置费用、公益性生物资产、或有事项、政府补助、废弃处置进行了详细规定,并要求所有上市公司于2007年1月1日开始实施。究竟企业会计准则实施对企业价值产生何种影响,一些学者进行了研究,且主要集中在如下两个方面:(1)中国企业会计准则整体实施对企业价值的影响(Zhang,2013;罗劲博,2014);(2)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具体规定实施对企业价值的影响(郑海英等,2014;杨中环,2013)。但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实施如何对企业价值产生影响还是一“黑箱”,且由于数据选取的局限性等缺乏实证研究,因此研究企业会计准则实施与企业价值的作用机理具有理论与现实意义。具体来说,由于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中加入了一些与环保有关的政府补助(以下简称“政府环保补助”)规定,作为逐利的企业自然会利用此规定以获得更多的政府补助。因此,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实施无疑会对企业获得政府环保补助产生重要影响,而政府环保补助的取得影响企业收益,进而影响企业价值。因此本文认为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通过作用于政府环保补助,进而影响企业价值。本文以沪深两市A股重污染行业上市公司为样本,研究了企业会计准则实施、政府环保补助与企业价值创造三者之间的关系,研究结果表明,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实施显著增加了政府环保补助,且政府环保补助有利于实现企业价值创造。即,政府环保补助在企业会计准则实施与企业价值二者关系中发挥中介效应。本文的研究结果不仅拓展了企业价值影响因素视角、丰富了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理论与企业价值理论研究,而且为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实施后果提供了微观层面的实证支持。
二、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设
(一)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实施与企业价值创造
通过分析可知,企业会计准则中对重污染企业产生较大影响的莫过于准则中环保类规定。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包含了一些环保类规定,如在CAS4计提弃置费用的规定,CAS5公益性生物资产不计提折旧和减值准备的规定,CAS13中与环境有关的或有事项计提预计负债的规定,CAS16中政府环保补助的规定,CAS17与环保有关的借款费用资本化的规定,CAS27矿区废弃处置的规定。本文认为企业会计准则实施有利于企业价值创造,具体分析如下:(1)从投资角度来看,CAS4中固定资产弃置费用的计提有效抑制企业进行固定资产投资的盲目性(林晓丹和贾兴飞,2014),有利于企业长期经营,实现价值创造。(2)从筹资角度来看,CAS17与环保相关的借款费用一定条件下资本化的规定,一方面降低了企业当期财务费用,增加当期收益;另一方面能够缓解融资约束,有利于企业扩大生产经营,更好地进行企业价值创造。(3)从运营角度来看,CAS13中与环境有关的预计负债的计提,使企业污染环境的成本内部化,促使企业进行与环保相关的技术改进与产业升级,有利于企业价值创造。(4)从利润与分配角度来看,CAS16中政府对开展环保活动的企业一定条件下发放政府补助的规定,为企业增加了现金流,改善企业经营状况,有利于企业价值实现。鉴于上述分析,本文提出第一个假设:
H1: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实施与企业价值创造正相关。
(二)政府环保补助: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实施与企业价值创造的中介
1.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实施与政府环保补助
本文认为企业会计准则实施有利于企业获得政府环保补助。具体分析如下:(1)财政部规定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于2007年1月1日在上市公司中全面实施,因此对于样本企业而言,其本身由于行业的特殊性,备受政府监管部门与外界投资者的关注。面对准则的强制实施,重污染企业必然会积极响应、开展环保活动,获得政府补助。(2)政府对开展环保活动的企业发放补助的政策,无疑使企业获得资金保障与政府支持,企业基于自身利益考虑,也会积极实施这一环保类规定,获得更多政府环保补助。因此,从上述两个方面来看,重污染企业实施准则中环保类规定既能反映企业对政府政策的积极服从,也能获得额外收益。因此,本文预期: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实施有利于企业获得政府环保补助。
表1 变量定义与说明
表2 描述性统计与组间差异检验
表3 相关性分析
2.政府环保补助与企业价值创造
基于政府补助对企业生产经营与资本市场的影响,本文认为政府环保补助有利于企业价值创造。具体分析如下:(1)政府环保补助有利于增加企业会计绩效。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无论政府补助是计入当期损益还是递延收益,均会增加企业当期收益,有利于企业价值创造。(2)政府补助具有平滑作用。作为一项积极的财政政策,政府补助能够为企业带来额外现金流,缓解企业在投资生产过程中可能出现的资金紧张等状况,提高全要素生产率(任曙明和吕镯,2014),有利于企业价值实现。(3)政府环保补助有利于增加企业市场绩效。政府环保补助是企业在响应国家政策号召的前提下获得的,因此根据合法性理论,政府补助有助于提高企业生产活动的合法性,增强利益相关者的理解与支持(赵晶和孟维烜,2016),美化企业在公众心中的形象,降低信息不对称,有利于企业价值创造。此外,获得政府环保补助的企业会向外界传递这样一种信号:企业经营过程中有政府作为后盾,无论对供应商还是消费者来说都增强了企业的可信力。基于上述分析,本文预期:企业获得的政府环保补助有利于企业价值创造。
基于上述两方面的预期,本文认为政府环保补助在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实施与企业价值创造二者关系中发挥中介效应。因此本文提出第二个假设:
H2:政府环保补助在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实施与企业价值创造二者关系中发挥部分中介效应。
表4 回归结果分析
三、研究设计
(一)变量定义与说明
1.被解释变量——企业价值(TQ)
企业价值体现为会计账面价值与市场价值两个方面。本文认为单单采用企业会计账面价值或企业市场价值来衡量企业价值过于单一,且会计账面价值多依据“向后看”的财务指标,具有时滞性,而企业市场价值多依据“向前看”的财务指标,过于关注资本市场的反应,因此也不能充分反映企业价值。鉴于此,本文选取企业账面价值与市场价值的结合体——托宾Q(TQ)来衡量企业价值。
2.中介变量——政府补助(Govsub)
本文依照CAS16的规定,来界定我国上市公司获得的政府补助范围,包括与环保有关的财政拨款、财政贴息、税收返还等。为了消除不同规模因素的影响,本文采用年初总资产平减处理。
3.解释变量
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实施(Post)。实施前为0,实施后为1。鉴于财政部要求所有上市公司于2007年1月1日开始实施现行会计准则。因此在2007年之前,定义Post=0,在2007年及以后,定义Post=1。
4.控制变量
影响政府环保补助以及企业价值创造的因素有很多,为了使本文模型更加符合经济现实,根据前人的相关研究以及本文的研究目的,将企业规模(Size)、盈利能力(ROE)、偿债能力(Lev)、成长性(Growth)、董事会结构、股权结构、现金流水平(Cflow),行业特征(Industry)进行控制。其中,董事会结构包括两职合一(Dual)与独立董事占比(Inde_dir),股权结构包括股权集中度(Top1)与股权制衡(H2-10)。具体见表1。
(二)模型构建
为了检验政府补助在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实施与企业价值之间的中介效应,本文借鉴温忠麟等(2004)中介效应分析方法依次构建如下三个模型:
为了检验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实施对企业价值的总体影响,本文构建了模型1:
为了检验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实施对企业获得的政府补助的影响,本文构建了模型2:
为了检验政府环保补助对企业价值的影响,本文构建了模型3:
具体分析如下:(1)如果模型1中Post系数显著,表明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实施显著影响企业价值创造,为接下来的中介效应分析提供了重要前提。(2)如果模型2中Post系数显著,表明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实施显著影响企业获得的政府环保补助。(3)在模型1与模型2基础上,如果模型3中Govsub系数显著,则表明政府环保补助在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实施与企业价值二者关系中发挥中介效应。若同时模型3中Post系数仍显著,表明上述中介效应为部分中介效应,若模型3中Post系数不显著,表明上述中介效应为完全中介效应。(4)如果模型3中Govsub系数不显著,则需要进一步做Sobel检验。
(三)样本选择与数据来源
本文以我国沪深两市A股重污染行业上市公司2003-2014年间的数据为研究样本,进一步筛选过程如下:(1)剔除同时在B股或H股上市的样本;(2)剔除资产负债率〉1或〈0等存在异常值的样本;(3)剔除样本期间被ST或*ST的公司。经过筛选,最终获得1752个观测值。
本文除政府环保补助通过手工整理各上市公司年报获得,其他数据均来自于国泰安数据库。为了降低极端值对研究结果的影响,对所有连续变量进行了1%—99%分位数水平上的缩尾处理。
四、实证分析
(一)描述性统计分析
表2为主要变量的描述性统计,可以看出在2003-2014年间,企业价值平均为1.775,表明我国A股上市重污染行业上市公司具有较强的价值创造能力,政府补助占总资产的比重均值为0.3%,最大值与最小值差异较大,表明政府补助在企业间分布不均,这与步丹璐和郁智(2012)对政府补助发放分布的研究相同。从样本董事会特征来看,12.1%的董事长兼任总经理,独立董事人数占比均值为35.4%,基本满足《公司法》中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占比不少于1/3的规定。在股权结构上,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平均为39.945%,第二到第十大股东持股比例平均为16.346%,表明整体上来看我国存在一股独大的现象,与现实相符。
在进行企业会计准则实施前后差异检验后,发现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实施后企业价值、政府补助均增加,且在1%水平上显著。其他变量也在准则实施前后发生了变化,可能与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实施密切相关。
(二)相关系数检验
表3为主要变量的Spearman相关性分析。可以看出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实施与企业价值显著正相关,初步判断假设1成立。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实施与政府环保补助显著正相关,政府环保补助与企业价值显著正相关,为判断假设2成立提供了可能性。此外,本文解释变量之间、解释变量与被解释变量之间相关系数绝对值均小于0.4,表明模型不存在严重多重共线性,变量选取合理。
(三)回归结果分析
本文借鉴温忠麟等(2004)依次对模型1、模型2、模型3进行回归,回归结果见表4。可以看出:(1)模型1中Post系数为0.929,且在1%水平上显著,表明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实施对企业价值的总体效应为正,进一步验证了本文假设1;(2)模型2中Post系数为0.002,且在1%水平上显著,表明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实施有利于企业获得政府环保补助;(3)模型3中Govsub系数在5%水平上显著为正,且Post系数显著为正,结合模型1、模型2的回归结果,可以判断政府环保补助在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实施与企业价值创造二者关系中发挥部分中介作用,进一步验证了本文假设2。
(四)稳健性检验
通过上述回归分析可知,政府环保补助在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实施与企业价值二者关系中发挥部分中介效应。为使本文研究结果更加可靠,本文进行了如下稳健性检验:
1.内生性检验。由于在模型构建过程中可能存在政府补助与企业价值二者双向影响的关系而产生的内生性问题,因此本文采用两阶段最小二乘法(2SLS)进行内生性处理,借鉴前人的研究,以政府环保补助滞后一期作为政府环保补助的工具变量,重新对模型3进行回归。在第一阶段回归中,政府环保补助滞后一期变量与政府环保补助显著正相关;在第二阶段回归中,政府环保补助与企业价值仍显著正相关。且其他变量回归系数及显著性均未发生实质变化,表明本文的研究结果是稳健的。
2.排除金融危机的影响。由于本文选取样本区间为2003-2014年,为了排除本文研究结果受金融危机的影响,本文将年度2008与2009年样本删除,重新对模型1、模型2、模型3进行回归。主要变量回归结果未发生实质性变化,进一步表明本文研究结果具有稳健性。
五、研究结论与政策建议
本文借鉴温忠麟等(2004)中介效应分析法,检验了政府环保补助在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实施与企业价值创造二者关系中发挥的中介效应,研究结果表明政府环保补助在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实施与企业价值创造二者关系中发挥部分中介作用,可以看出政府对企业进行环境治理的积极干预发挥了有效作用。鉴于上述结果分析,本文提出政策建议如下:(1)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的实施明显有利于企业获得政府补助,但企业在接受政府补助的同时,也应积极进行技术改进、产业升级等活动,增强自身持续经营能力,避免产生依赖。(2)为防止社会补助的滥用行为降低社会资源的配置效率,政府应注重对获得政府环保补助的企业进行长期监管,以防企业打着环保的幌子来骗取政府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