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国有林场现状及未来发展方向
2018-01-24唐玥李金
唐玥,李金
(1.本溪市林业基金征收管理站,辽宁 本溪 117000;2.本溪市林业改革办公室)
截止到2017年末,本溪市国有林场为27个,其中市直林场8个,本溪县属林场10个、桓仁县属林场7个,南芬区、明山区所属林场各1个。27个国有林场经营总面积162.1万亩,其中森林面积149.3万亩,森林蓄积1131m3;职工总数2033人、其中在职职工1083人,不存在富余职工。职工人均年收入5.04万元;全年仅市直实验林场、南芬区桥头林场、明山区林场3个林场有市、县(区)地方财政事业经费投入,合计556.9万元。27个国有林场全年实现收入合计14251万元,其中上级财政投资1027万元,木材等林产品销售收入9508万元,其它收入3716万元。
1 国有林场现状
1.1 多数国有林场人员文化素质普遍偏低,专业技术人员尤为缺乏
因各种原因,老职工陆续退休后,新进林场的年轻职工或非林业专业人员,或综合素质、业务能力差。专业人员奇缺、碌碌无为人员过多,已严重影响了现代林场的经营建设进程和质量。
1.2 因缺乏资金、林场基础设施落后
国有林场对森林资源培育、管护和经营等营林基础性的资金投入缺乏保障性制度规定和绩效考核机制,往往得看主要领导的经营观念、重视程度,存在有的中幼林得不到及时的抚育,有的低质低产林不能得到应有的改造。因缺乏资金,有的国有林场的基础设施年久失修、陈旧老化,严重地影响了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开展。如本溪县10个国有林场31个工区,尚有2个工区没有通车公路、3个工区不通电、20个工区不通电话、工区饮水困难,营林工区房急需改造。国有林场改革到位后主要履行生态公益林管护经营职责。目前,国有林场职工工资、事业经费尚未全部纳入政预算,但公益林补偿金标准偏低,国有林场经济状况仍然举步维艰。
1.3 专项资金使用管理难度大
目前,中央或省级财政补贴(补助)的国有林场专项建设资金来源于多种渠道,有的专项资金下达到林场后,市、县(区)国有林场主管部门却不知情,主管部门无法对相应项目实施跟踪监督,国有林场专项资金管理应统一规范管理。另一方面,地方政府对上级财政国有林场专项补助(补贴)资金的使用限制过多过死。如本溪县财政要求国有连山关林场承担的珍稀树种培育项目,一是要求林场所使用的苗木要进行政府采购,二是要求在造林工程上要进行招投标。
1.4 主管部门对国有林场的经营活动情况了解不全面、不及时
省、市、县(区)国有林场主管部门对国有林场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实际监督检查很少,例行的监督检查往往只针对中央、省级财政有投资的项目开展,对林场常规的生产经营活动开展情况、绩效情况了解不够不透。
2 国有林场改革初期建设成绩
2.1 森林经营工作
2017年国有林场完成场内造林1.141万亩,19个林场的4.31万亩中央财政森林抚育补贴任务全面完成,19个林场完成了森林经营方案的修订工作。
2.2 林下经济发展情况
本溪县国有林场林下经济继续保持发展势头,全年获红松塔对外承包拍卖收入210万元,碱厂林场在种植业上招引200万元专项资金,计划发展林下参400亩,实际完成450亩。
2.3 森林旅游业发展情况
桓仁县和平林场、本溪县几个林场以及南芬区桥头林场今年在发展森林旅游业方面,做了大力开发建设工作,同时有了不菲的经济收入。
桓仁县围绕建设桓仁大森林公园目标,充分发挥国有林场森林旅游资源优势和骨干作用,一是进一步完善了枫林谷旅游基础设施、服务能力建设;二是建立健全了枫林谷森林旅游管理体制和机制,创建了国有林场旅游业共同出资开发,公有制性质的股份制企业,按公司化成功运营,为全省国有林场森林旅游开发树起了一面旗帜,实现了国有林场由“木材经济”向“生态经济”全面转型,走出了一条国有林场可持续发展的新道路,今年实现旅游收入900万元;三是加强了桓仁库区国家湿地公园的管理。
本溪县草河掌、小市、碱厂、田师付四个林场的森林景观对外租赁建设森林公园,今年获租赁收入395万元。同时,在开发森林旅游工作上,碱厂林场成立了“本溪汇林旅游开发管理有限公司”,采取贷款和职工集资入股的方式开发五间房工区的森林旅游资源,以打造新的旅游品牌,拓宽林场经济发展渠道。
南芬区桥头林场大冰沟森林公园开发建设提速,南芬区区财政今年投入建设资金324.9万元,已完成部分路、桥等基础设施以及游步道、树木补植、凉亭、卫生间等配套设施建设。
3 国有林场改革未来的发展方向
坚持以营林为基础,科学培育、保护森林资源,发挥国有林场生态建设主体作用;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强化收支管理,夯实经济基础;坚持以改革促发展,继续多方面筹集资金,大力开发建设森林旅游业,大力发展林下产业;坚持以人为本,提高国有林场职工薪资福利待遇,努力建设一支能干事、干实事、干成事的国有林场干部职工队伍。
3.1 以营林为基础,做好营护林工作
加大抚育力度,继续安排中央财政中幼林抚育项目,做好造林苗木培育、造林更新、低质低产林改造等常规营林工作,完成相应的工作任务。做好“十三五”森林经营规划方案的编制工作;同时,对森林管护工作常抓不懈、确保森林资源安全。
3.2 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合理安排支出,平衡好收支
首先,继续在“三项费用”上继续实行指标控制,除生产用车外,要严格控制非公务用车;二是加强木材生产、销售管理工作,减少应收款项;三是规范国有资产管理,实行报批制度,防止国有资产损失。
3.3 多方筹集资金开发扩建森林旅游景区、大力发展林下经济
接续2017年的项目建设,重点抓好桓仁县和平林场枫林谷森林公园建设项目和南芬区桥头林场大冰沟森林公园建设项目。2018年在林下产业发展方面,继续发展林下参,探索国有林场碳汇项目开发。
3.4 全面完成改革后续工作
按照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建立健全新型国有林场管理体制和运营机制,启动购买社会服务机制。重点抓好森林资源管护,加大基础设施的投入,切实改善职工的生产生活条件,拓宽职工就业渠道,完善社会保障机制;按照全额事业单位相关规定加强国有林场管理,确保国有林场各项工作有序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