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歙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做法措施与成效分析

2018-01-24张学令

中国林副特产 2018年4期
关键词:林改歙县林权

张学令

(歙县深渡镇林业工作站,安徽 歙县 245200)

1 歙县林业概况

歙县位于皖南山区东南部,新安江上游,地跨29°30′25″~30°06′57″N,118°15′27″~118°53′50″E。东与浙江省临安市、淳安县交界,南与本省休宁县、屯溪区毗邻,西与徽州区接壤,北与绩溪县、黄山区相连。该县属中亚热带季风气候,季风明显,四季分明,气候温和,雨量充沛。境内主要森林类型为常绿阔叶林和落叶混交林、落叶阔叶林、杉木林、马尾松林和竹林等。

歙县是安徽省21个重点山区县之一,全县林地面积173751.4hm2,占全县国土面积的82%,农民人均林地0.367hm2。全县林地面积中:有林地面积130050.6hm2,占林地面积的74.86%。其中:乔木林121916.7hm2,竹林8133.9hm2,疏林地688.1hm2,灌木林地34550.4hm2(其中国家特别规定灌木林地30024.5hm2,其它灌木林地4525.9hm2,未成林造林地3945.5hm2,苗圃地23.6hm2,无立木林地145.2hm2,宜林地4281.9hm2,辅助生产用地66.1hm2。林地中,按权属分:国有部分13703.2hm2,占7.89%,集体160048.2hm2,占92.11%。

2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成效

2.1 全县集体林改总体完成情况

歙县自2008年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全面实施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和上级主管部门的具体指导下,按先易后难、抓点带面、分类指导、突出重点、稳步推进的工作思路,实行“县级领导、乡镇组织、村组操作、部门服务”的联动工作机制,不断创新林改方式和操作方法,充分发挥农民群众的主体作用,积极稳妥地推进全县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和配套改革,取得了显著成效。到2017年度,全县完成确权面积12.65万hm2,确权率100%,确权到户面积11.41万hm2(10.96万户)。产权明晰后,共发放林权证6.47万本(宗地21.46万宗),发证率达100%;林权抵押贷款累计8952万元;培育新型林业经营主体341家,林业产值以每年10%以上的速度增长,达到了“资源增长、农民增收、生态良好、林区和谐”的目的。

近年来,歙县围绕林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逐步走出了一条生态建设与产业发展良性互动,生态、社会和经济效益协调发展的新型林业产业化之路。歙县先后获得“全国林改百强县”“全国森林旅游示范县”“省级森林城市”“安徽省林改配套改革典型县”“安徽省林业专业合作社建设示范县”“全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

2.2 盘活了森林资源 激活了林业资本

2.2.1 注重品牌打造与良种推广。由于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现了“山定权、树定根、人定心”,进一步激发了广大林农发展林业的积极性。歙县积极调整林业产业结构、发展特色经济林,通过近几年的打造,“一村一品”“一乡一果”的格局已初步形成。该县先后注册了“三潭”枇杷、“三口”牌柑桔、“顶龙”牌山核桃、“溪源”牌雪梨、“宋村”牌葡萄、“长陔笋干”等品牌的商标。以枇杷、柑桔、葡萄等良种科技示范园为依托,严格实行果苗“三证”制度,确保品种的纯正性、适应性和质量。

2.2.2 社会资本注入了林业发展新动力。集体林权改革,激活了社会资本注入林业发展的同时,也为创业者开辟了崭新的天地。如:雄村乡农民程少辉流转了桂林镇竦口村农户山场200.3hm2,带动农户200多户,投资300余万元开挖林区道路、新造毛竹林6.68hm2、实施森林经营项目,在山脚蓄养水面发展养殖业;通过林地流转,让原本闲置的土地焕发了新机。歙县建新农产品加工有限公司通过流转建立油茶原料基地206.67hm2,投入400多万元,发展油茶种植基地206.67hm2,并与基地400多农户签订油茶果保护价回收合同,有力地拉动了当地油茶发展;岔口镇村民王孝平流转取得了102.53hm2山场的经营权,创办了生态农庄。2009年底,王孝平投资2390余万元,在歙县经济开发区创办了金翠谷实业有限公司,公司一跃成为省林业龙头企业,王孝平也被评为省农村致富带头人。

2.2.3 银林合作,拓宽了林业投融资渠道。该县还扎实推进“银林合作”,推行林权抵押贷款,有效解决了农户贷款难、担保难问题,使农户手中的青山翠林变成了真金白银,实现了林业增效、林农增收。例如,该县溪头镇洪村口村村民叶新忠原本在外地做建材生意,2013年回乡创业,在溪头村流转了43.33hm2山林成立了黄山溪之源生态农业有限公司,种植油茶,后来又大规模引进和种植了台湾樱花、红花檵木、黄山栾树等绿化苗木。2017年,叶新忠用23.33hm2的林权作为抵押,向歙县农商银行贷款60万元,填补了人工工资、肥料物资等环节的资金缺口。林权抵押贷款让林权转换成资金,不仅盘活了林业资源,也实现了企业资金的有效周转,对企业进一步发展起到了助推作用。又如,位于桂林镇竦口村的歙县紫金山生态农业园有限公司是一家省级林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创建于2009年,目前已发展为集旅游观光、养殖种植于一体的林业产业基地,拥有各类林地面积378.67hm2,年养殖土鸡等肉禽2万羽,同时依托当地成片的野生杜鹃花资源发展生态旅游,年接待游客超50万人次,新建的康养、旅养结合项目也将在今年春节后开放营业。几年来,该公司通过林权抵押获得的210万元贷款发挥了强大的“撬动作用”。据预测,该康旅养结合项目投入运营后,年产值有望达到500万元。据统计,截至2017年底,歙县全县林权抵押贷款累计67宗,抵押面积3086.67hm2,贷款金额达1.07亿元,其中2017年新增抵押面积320hm2,贷款金额1520万元,较大程度地拓宽了林业投融资渠道,助力了林业高效发展。

3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主要经验与措施

3.1 领导重视,精心组织实施

歙县认真贯彻落实中发〔2008〕10号文件和中央林业工作会议精神,认真组织,精心指导全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为深化林权改革,歙县林业等有关政府部门积极谋划,将推进林改工作列入每个年度的工作重点。全县建立了“县级领导、乡镇组织、村组操作和部门服务”的联动工作机制,县林业局领导班子成员分片负责,并建立林改联络员制度,由局机关每位干部职工担任联络员,负责联系对口乡镇的林改工作。同时县林业局制定了林改档案管理办法,建立了完整的电子档案,对林权档案,实行分类专柜管理。

3.2 深化改革,完善政策

歙县不断加快深化林业改革工作步伐,在发展现代林业,加强生态建设,促进农民增收方面,基本建立了符合全县林业健康发展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3.2.1 建立了林业支持保护制度,为现代林业和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力保障。歙县加大对森林防火、病虫害防治、林业重点生态工程建设、林下经济等方面的投入。建立健全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制度。为减轻林农负担,还利于民,在林木采伐审批环节免征林业各项费金。

3.2.2 建立了林木采伐管理制度,赋予森林经营者更充分的林木处置权。歙县林业局科学合理编制下发了森林经营方案,按照方案分配采伐指标。同时实行林木采伐计划公开、公平、公正、合理分配,并实行张榜公布,简化办理林木采伐证的中间环节和烦琐规定。

3.2.3 建立了集体林权流转制度,规范林地、林木使用权流转。2010年,县政府重新修改制定了《歙县林权流转管理办法》,县林业局制定了林权流转操作规程,明确了林权流转的程序和要求。加强林权流转程序和流转材料的审核工作,尤其对村组集体经营的林权流转必须转交到江南林业产权交易所进行公开招拍卖。全县进行林权流转发放林权证共有123宗,面积2693.3hm2,流转金额2703万元,流转涉及农户2367户。

3.2.4 建立了林业金融支撑制度,增强金融对林业发展的服务能力。该县开展了以林权证抵押贷款为主要内容的林业融资体制改革,制定了《全面推进林权抵押贷款业务的指导意见》,积极开展银林合作金融服务,多次召开银林对接会,林权抵押贷款支持发展林业得到了社会各界的肯定。

3.2.5 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创新林业服务体系。该县积极培育上规模、上水平、高效益、广辐射的省、市级林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森林旅游人家、林业专业合作社和家庭林场等新型林业经营主体,引导他们在知识技能水平、经营管理能力、物质装备条件、生产发展规模、生产经营效益等方面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全县已发展省级林业产业化龙头企业13家,市级9家,森林旅游人家13家,林业合作社306家,省级示范社6家,家庭林场30家。

3.2.6 拓展政策性森林保险,提高林农抵御风险防范能力。该县坚持把森林保险工作作为扶持林业产业发展、提高林农抵御自然灾害能力的一项民生工程来抓。通过各种宣传方式向林农大力推介森林保险,让林农真正了解到这一政策给他们带来的实惠。全县集体林地公益林面积37453.3 hm2全部参保,公益林参保率100%,商品林参保面积达90%以上。

3.3 管理严格,服务周到

2008年,歙县成立了林业综合服务中心,2013年成立歙县林权管理服务中心。不断提升林权中心的服务内容和服务水平,建立适应行政许可法要求的工作机制和制度,热心为民服务,建立了林权基础信息数据库和管理信息系统,在县林业局网站上发布林业信息,为群众受理、办理林权变更登记、林权流转、林权抵押贷款、遗失补办等业务,接受群众对林业专业知识和法律政策的咨询,严格的管理和热心的服务深受林农的好评。

3.4 产业发展,农民增收

歙县近年来社会投资林业产业步入良性发展轨道。由于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现了“山、树、人”的三定,大大激发了各行各业发展林业的积极性,吸引了许多外地客商和返乡能人投资林业产业。在加强生态建设的同时,该县积极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实施森林质量提升工程,开展好绿化质量提升行动,调整林业产业结构,坚持以建设特色经济林基地、苗木花卉基地为基础,把竹类、油茶、山核桃、香榧、枇杷“一竹四果”作为主导产业来抓,努力增加农民收入,实现兴林富民的目标。几年来,歙县林业产值以每年10%以上的速度增长,2016年全县林业总产值达35.31亿元,占全县总产值143.01亿元的24.7%。

3.5 林区和谐,社会稳定

林改以来,歙县加大对林权纠纷的调处力度,认真接待来信来访。对林改工作中出现的群众林地纠纷矛盾,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在尊重历史、依法依规的前提下,积极主动予以化解,截至目前共化解矛盾纠纷45起,化解率达100%,无一起纠纷出现上访情况,受到当地政府和广大林农的好评,群众满意率高,为维护林区秩序稳定工作作出了积极不懈的努力。

4 下一步工作建议

歙县集体林业占全县林业超九成的份额,是该县林业建设的重要阵地,与广大农民的利益密切相关。在经济发展新常态下,林业作为生态建设的主体和规模最大的绿色经济体,发展前景广阔。下一步歙县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化农村林业改革,大力发展特色富民产业,提升乡村林业治理能力,为乡村生态宜居、农村经济繁荣、农民生活富裕做出更大贡献。

进一步深化林改配套改革,全面推进林权证抵押贷款进程。加强与金融等相关部门协调,探索银林合作新途径,有效解决当前林业发展资金不足问题;继续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大力发展养生休闲、景观利用等绿色产业,实现生态和经济“双赢”;全力抓好林业项目建设,结合本县实际,谋划一批符合国家政策导向的大项目,如,新安江林业生态治理、油茶产业发展、特色经济林基地、森林质量提升、生物防火林带、生态林建设建设等项目,以项目带动,加快“生态建设、绿色富民”的进程;鼓励龙头企业与农户或家庭林场或林业合作社以股份式、合作式、托管式、订单式等运作模式建立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让农民分享产业链增值收益。同时要着力培育一批科技型的林业企业,通过科技创新生产出大量的绿色、环保、高质林业产品,带动提升全县林业产业科技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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