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时代I IP P热的冷思考
2018-01-24季静
季 静
(南京艺术学院 传媒学院,江苏 南京 210008)
“互联网+”时代,“互联网对传媒业的概念不再是以往延伸型的工具,即传统传媒运作手段上一种新的传播手段和平台,而逐渐成为构造整个行业规范和建构传媒运作模式和管理模式的要素,由以往的补充型工具演变为构造传播格局、形成传播逻辑的组织方式。在这种理念下,网络IP 概念应运而生。”[1]“IP”是英文“Intellectual property”的缩写,即知识产权。在影视产业中,IP 可以是一个故事,一种形象,一件艺术品,一种流行文化,只要是有一定的粉丝基础,可开发成电影或电视剧的热门小说、歌曲、网剧等,都可以称为IP,而由此改编出来的影视剧作品,都可以称为IP剧。
据统计,2017年在包括爱奇艺、腾讯视频、优酷土豆在内的主要视频网站所播放的自制剧中,IP剧共90部,比上一年度增加59部,占自制剧总量的67%。其中,小说改编的 IP剧占据主流,除此之外还出现了根据动漫、游戏改编的IP剧和经典影视IP改编剧。
一、IP剧大发展的背景
(一 )近年来国产电视剧的原创能力薄弱
国产剧题材扎堆又雷剧不断,千篇一律的清宫剧、家庭伦理剧已经套路陈旧再无新意可言,而对经典老剧的不断翻拍绝大多数是“炒冷饭”难超经典,优质剧本内容也因此格外稀缺。不可否认的是,现在坐在电视前观剧的多是老年人群体、家庭主妇,电视剧缺少具备消费能力的年轻的受众基础。青年观众、高端受众,他们更加追崇网络剧、英美剧,国产电视剧陷入了优质内容青黄不接的境地,亟待新鲜血液激活日益颓靡的青年市场。
(二 )网络文学题材多样,为电视剧创作提供了丰富的文本
玄幻、穿越、都市、言情、架空无所不包,很多传统影视文学尚未涉及或者难以涉及的领域均在其中,符合当下年轻一代的阅读口味。IP剧的自身特点,弥补了这些国产剧市场的短板和不足。IP剧一般是根据热门网络小说、网络游戏而改编的,这些网文、网游的受众多半是成长在互联网下的80、90后,乃至00后一代,它们的青年受众基础广大。也就意味着,这些知名 IP已经经过了市场数年的检验,已经拥有一大批的忠实粉丝。根据热门 IP改编的电视剧即使尚未播出,就已经获得了粉丝的高度关注和义务宣传,大量粉丝被直接转化为影视剧的消费者。
(三 )“一剧两星”政策加剧了“剧荒”,推动了IP剧的热度攀升
电视剧的播出平台变少,使得本来就稀缺的优质电视剧资源变得更加抢手,“剧荒”现象也便变得更加突出。而有IP作为支撑的IP剧,成为热播剧的可能性相对普通剧集较高,自然成为了播出方眼中的“香饽饽”。
二、IP剧区别于传统电视剧的特点
(一 )播出前已拥有一定的粉丝群体
网络文学已经成为了移动互联网的核心内容和国内最大的UGC文化产品之一。截至到2017年6月,我国网络文学用户规模已达3.53亿,以35岁以下用户为主,其中 19~24岁的读者占据了网络文学用户群体中的最高比例。伴随着互联网成长起来的年轻一代观众是网络文学的主要用户,同时他们又是网络视频的主力用户,因此改编自网络文学的IP剧对这个群体而言具有天然的吸引力[2]。
一般说来,根据原生产品的不同,互联网 IP剧可以大致分为小说类、游戏类、动漫类、网剧类、节目类等等。网络小说因为本身具有故事情节,最易被改编成影视剧本,在当前市场上最为常见;游戏改编游戏类可能是最符合互联网特点的 IP剧类型,也是各类互联网企业最关注的类型之一,十年前的《仙剑奇侠传1》至今仍然是80、90后一代怀念的经典,《仙剑奇侠传》系列、《轩辕剑》系列均是游戏改编IP剧的典型之作;动漫类IP电影也在不断增势,热播剧《秦时明月》是由被视为国漫复兴代表作的《秦时明月》改编而来;网络自制剧天生就带着互联网基因,由视频网站向电视台方向输出的情况已经出现,如爱奇艺自制剧《蜀山战纪》就以《蜀山剑侠传》为名重新剪辑登陆安徽卫视黄金时段播出。
正是由于 IP剧在制作和播出之前就有一定的受众基础,借力式的宣发方式十分有效。除了主办方举办常规的粉丝见面会等各种线下活动,IP剧的粉丝们也会自发地在互联网上为该剧建立贴吧,在豆瓣等社区推送影评,在微博刷热门话题,为制作剧中人物的漫画和视频周边等等,这些都会形成对IP剧的宣传矩阵。
(二 )致力于全产业链经营
不同于传统影视剧的“一锤子”买卖,互联网IP剧更加致力于全产业链经营,旨在尽最大努力撬动热门 IP的粉丝福利,一揽子开发运营包括大电影、电视剧、文学、网页游戏、手机游戏等核心产品矩阵,打通具有独立变现能力的不同娱乐消费场景。电视剧不仅可以从游戏产品中获得新收入点,游戏产品同样也可以使得电视剧获得足够曝光度,花千骨同名手游早于电视剧上线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毫无疑问,这种泛娱乐化营销对于投资者来说具有极大的吸引力,它已经成为当下中国娱乐产业日益主流的运营方式。
三、IP剧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一 )IP蓝海逐渐隐没,优质IP成为稀缺资源
尝到了IP剧甜头的各大卫视和视频网站,把大IP和超级 IP视为自己在激烈竞争中把握主动权的制胜法宝,开始大量收购网络文学公司此前囤积很久的小说版权,甚至还开启了预购模式,有些作家的作品还没有完成甚至还没有写就已经被预定了。
然而,大IP的数量是有限的,能够成长为现象级IP的《何以笙箫默》《盗墓笔记》《琅琊榜》,其沉淀时间均长达十年之久,这些作品因不断打磨和长期积累才具有荧屏上的强大号召力,毫无疑问这样的作品数量不多。各卫视和视频网站对于IP的过度开发,导致抢完一流抢二流,市场上积累的优质IP逐渐被买空掏空,IP版权的收购费用也随之坐地起价水涨船高。在 2012年,即便是最热门的匪我思存(代表作《佳期如梦》《来不及说我爱你》)、顾漫(代表作《何以笙箫默》《微微一笑很倾城》)、辛夷坞(代表作《致我们终将逝去的青春》)等一线写手,版权费用也不过三四十万;而现在一般热门小说的版权费用都动辄就需要两三百万人民币,匪我思存版权单项现在已报价五百万,像南派三叔、桐华等超一线作家的版权费已经达到了千万级别,更不用说 IP剧的拍摄制作费用了。一些二线、三线的作品价格也随之在暴涨,很多低质 IP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礼遇,IP版权的价格已经远远偏离出价值轨道,整个产业出现了失控的趋势,各大视频网站操纵下IP大战所带来的行业泡沫已经无法忽视。
(二 )从文字到影像的叙事转换存在困难
网络小说和电视剧本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从网络小说到电视剧本还有一个艰辛的改编过程,而改编的结果未必让原著粉们满意,大投入未必带来的就是大产出,高额的投入最后换来的是差口碑甚至打了水漂。网络小说起初作为快餐文学,有些台词设计得薄弱难以支撑起人物丰满的性格,或者情节容量和结构线索过于庞杂,这些都使得有些网络小说并不适合进行影像化表达。例如,被称为超级IP剧的《盗墓笔记》播出后,就被原著粉丝称为是“一部连原著党都没有办法剧透的电视剧”。
(三 )版权纷争束缚IP剧发展
而也正是因为剧本不等于小说,由改编带来的版权纷争问题更是让人头疼。2015年末热播的历史剧《芈月传》未播之前就因版权问题而占据了新闻头条,表面上看这是一场原著作者和编剧之间的版权和署名权之争,实际上是当下 IP热中利益分配矛盾的缩影,一方面,郑晓龙和王小平所在的花影公司,凭借着《芈月传》相当完备的影视及周边开发相关产业链,所获得的利润以亿元计算;而对于蒋胜男而言,能不能凭借《芈月传》独立编剧、主要编剧的身份跳出网络作家的小圈子,也决定了她背后产业链的后续投入。IP热所带来的连锁反应,首先体现在IP版权价格水涨船高,投资方的很大一部分资金被购买 IP占用。这就必然会挤压电视剧制作方面的费用,导致了制作费用被大幅削减,而最终可能会出现投资方获得了一个好IP,却因为制作费用不足而没能拍出好的作品。
四、结 语
IP为影视剧发展注入了新鲜的血液,但影视行业的“唯IP”论更令人堪忧。在商业市场的大环境中,由于受市场导向、利益驱动的影响,经济效益成为了影视公司在购买 IP时首要考虑的因素。尽管如此,我们仍需清醒地认识到,影视剧作为一种媒介产品,除了承载经济功能,更担负着一定的社会责任。事实上,单独有了好的 IP和好的剧本是远远不够的,高效优质的影视团队也很重要。《琅琊榜》之所以能赢得市场与口碑的双丰收,与侯鸿亮、孔笙、李雪带领的精益求精的团队是密不可分的,与原著作者海宴亲自操刀改编原著分不开,整个剧本抓住了主线弱化了支线,从布景道具到人物形象塑造,从摄影构图到故事情节起承转合都经得住观众的苛刻考量。
当下,大量热钱和资本涌入了影视剧市场,支撑 IP剧高昂价格的大多是互联网公司,博纳总裁于冬甚至喊出了“未来电影公司都将给BAT打工”这一振聋发聩之语。然而,这些互联网巨头们,其主营业务并非视频,更加看重的是自己的互联网竞争优势,对影视剧的制作规律、专业品位和文化情怀了解不够也不做要求,甚至排斥专业文化创作团队,对电视剧产业的长远发展是极其不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