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地区彝族民间音乐的传习实践思路
2018-01-24李华东楚雄师范学院音乐学院
■李华东(楚雄师范学院音乐学院)
国务院副总理刘延东在谈到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人才培养的关系时,指出“应把非遗人才培养与教育结合,大量培养下一代传承人,使民族文化的传承与发展有人才保障”。作为保护与传承楚雄彝族民间文化的重要载体,楚雄师范学院作为楚雄唯一一所地方高校,承担着推进区域文化发展和非遗传承中的重要使命。要结合非物质文化遗产典型的地域特征,挖掘楚雄地区具有代表性的民间音乐,推动地方教育的本土化教学进程,采用固态与活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传习方式,实现本土文化发展与地方教育改革的共赢,培养少数民族音乐新型的传承人,推动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同时,也使受教育者成为民族民间文化传承的有生力量,让优秀的彝族非物质文化遗产在教育领域得到有效保护。
■楚雄地区彝族民间音乐的物化建设
近年来,以楚雄师范学院彝族音乐舞蹈传习中心项目为平台,在师资力量、教学规模、科研水平等方面取得了长足进步,院校还在非遗的物质层面进行建设,引入彝族民间音乐传承人在传习中心开设相关的课程和培训活动,让学生在学习中了解楚雄彝族民间音乐的起源、形成、发展及其传习特点,分析比较不同时期、不同区域、不同地点彝族音乐的发展变化等。对楚雄地区彝族民间音乐的传承与保护起到了宣传推进作用,也为建设具有地域特色的校园文化开辟了新路。楚雄师范学院彝族音乐舞蹈传习中心的成立,承担着教学实践、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职能,向师生和社会民众普及了楚雄地区彝族文化,将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物化保护,形成了传习与保护楚雄彝族文化的重要途径。此外,由大批国家级省级传承人在此创办了属于自己的工作室,通过“教、学、做合一”的人才培养模式极大地提高了学生对民间音乐的学习兴趣,培养了一批优秀学徒。这些已有的建设措施为非遗的传承提供了保障,所形成的物化载体成为非遗保护的重要平台。
■传习实践实施的途径和办法
探索楚雄彝族民族民间音乐文化的传习模式和发展途径,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行为,也是楚雄州全方位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迫切需要。
(一)寻求传承发展的新途径,保持原本的文化艺术状态
过去那种民族文化的传承是在节庆日的打跳场上、火塘边上、婚丧嫁娶、对歌调子的口头即兴表演中、古歌古调的传唱中。但在多元文化的冲击下,本民族的音乐文化及其他文化在现今当下处于一个断层或杂糅的尴尬局面,很多乡间的打跳场面播放着“流行风格”的彝族调子,节奏强劲的“彝族酒歌”,彝族的月琴、三弦、葫芦笙、竹笛、胡琴、羊皮鼓等民间乐器在这些场面成为可有可无的配角。在这种状况下,我们要依托一些研究机构,比如楚雄州彝族文化研究院、楚雄州非遗中心、楚雄师范学院彝族文化研究院以及楚雄师院音乐学院彝族民间音乐舞蹈传习中心项目组,组织相关人员研究彝族民间音乐文化传承传习的相关理论,让学生主动接受本土音乐的学习。
1.系统接受楚雄本土彝族民族民间音乐学习内容,加强对本土民间音乐的了解
以楚雄地区彝族音乐中的民间歌曲、器乐和民间歌舞音乐作为研究对象,结合历史文化背景和社会现象来诠释彝族音乐文化的发展历程,选取该地区彝族民间音乐的传习与发展内容,从楚雄本土彝族民间音乐的种类、风格、唱腔特点等方面分析归类,通过大量的田野采风调研,查阅文献,总结、比较楚雄彝族民间音乐的形态,分析归纳并整理研究,选取较有特点的内容在传习训练中抓住彝族豪放质朴的特点,在学校的课内外活动中加以学习并进行相关的传习实践训练,进行本土彝族民间音乐的活态传承。
2.充分贴近楚雄彝族民间音乐的本质特点,培养学生正确的民族审美观
以楚雄师范学院彝族音乐舞蹈传习中心项目为平台,研究楚雄民族民间音乐的传习与发展,引入彝族民间音乐传承人在传习中心开设相关的课程和培训活动,让学生在学习中了解楚雄彝族民间音乐的起源、形成、发展及其传习特点,分析比较不同时期、不同区域、不同地点彝族音乐的发展变化等。在开展彝族歌、乐、舞的学习实践中将其蕴含的道德文化观念和音乐美学结合起来,从音乐的历史、社会、民族背景、民族特征、现实意义等因素出发,对楚雄彝族民间音乐的音乐现象进行梳理和总结,按照楚雄彝族的审美观去观察、体验、分析其生活习俗,对民族心理、民族性格、民族精神、审美意识等方面进行了解,解析楚雄地区彝族民间音乐之间的关系和音乐形态,了解其民间音乐特征、表演场域特点以及传习与发展等问题,研究该地区民间音乐的内涵和社会功能,探索传习与发展新模式,使楚雄彝族民间音乐能够得到更好地传播、传承和研习。
3.把民族学与美学相结合研究楚雄彝族民间音乐文化,把握其音乐本质特征和文化精神
从民族自尊心、民族自信心、彝族人民对民间音乐文化发展的期待等等,将纯感性的音乐辅以逻辑性的文字,将楚雄地区彝族民间音乐的研究提升到一个高度,在课内外活动中加入学习传习彝族民间音乐的内容,充分贴近彝族民间音乐的本质特点,让学生喜爱,乐于传承,在实践训练中总结归纳研究楚雄彝族民间音乐文化特点,培养广大的学生作为传习传播的新生力量。
(二)加强主动自愿传承的保护意识
以往的民族文化传承主要靠父子、师徒、家传、群众口耳相传的方式进行,对本民族文化的保护意识禁锢在不可外传的思想中,没有意识到后继乏人的危机悄悄来临。随着文化生活的丰富,生活方式也在不断改变,节庆活动变成了商业贸易载体,民俗活动变得程式化、简单化,传统文化越来越淡出生活,主动传承民族文化的意识渐渐淡薄。面对这种逐渐,我们必须要努力改变这种状况。
1.举办非遗传承人传习班
通过楚雄州非遗中心、楚雄师范学院彝族文化研究院以及楚雄师院音乐学院彝族民间音乐舞蹈传习中心等组织将彝族民间音乐传承人以师傅带徒弟的传习方式进行技艺传授。通过师传众习、口传心授的方式给本地或者是其他村落的人传授自己的独门技艺。消除以往的年龄、性别等的限制,让有这方面兴趣爱好和专长的人都参加进来,有轻松自由的学习环境和灵活的学习方式,使得这些技艺得以传承创新发展。
2.培养组建文艺表演队
通过各县乡镇政府及文化站等部门,培养组建彝族文艺表演队。在各村落组织彝族民间歌舞表演,使得楚雄彝族民间音乐的传习方式更加的灵活,师傅不再是一个人,而是表演队中有才艺的任何一个人。表演队的队员们可以相互之间交流、切磋,同时也可以集中素材进行新的音乐创编。这样的方式是口传心授传习方式的补充,使文艺表演队的表演活动形式和表演内容富有群众性和开放性而变得有活力,成为喜闻乐见的民俗表演传播力量。
3.在婚丧嫁娶、节庆仪式中传播
楚雄彝族有着“不弹弦子不上路,不唱山歌不出门”的习俗,彝族人民的生活离不开民间音乐。彝族祖祖辈辈传唱的山歌小调就像汉族孩子们背古诗一样,张口即来。“耳濡目染”的传习是楚雄民间音乐一种传习方式。彝族的孩子们在长辈的歌舞声中长大,在楚雄彝族村落中,每当有婚丧嫁娶或节庆假日时,家家户户都会出门围坐在篝火旁打跳、唱歌。孩子们还在会说话之前,父母就背着孩子白天劳作唱歌,晚上篝火旁唱歌,让小孩从早到晚都处于民间音乐的氛围当中,久而久之形成自然。彝族人民劳动时的劳动歌,婚嫁时的婚嫁歌,各种山歌、小调都在生活日常中随处可见,所以楚雄彝族有唱不完的山歌小调,说不完的生活故事。在彝族群众彼此之间相互对歌的过程中,孩子们也逐渐建立了自己的歌库,为他们之后的歌唱奠定了基础。在彝族非常重要的婚丧嫁娶仪式中长辈们用唱歌来向后辈传递人生的礼仪及行为规范。在仪式中的歌能够调节气氛,同时也倾注了长辈对后辈的嘱咐。在行政机关和乡规民约的约定下,在家庭和环境影响中,努力让这些习俗伴随彝族人民的生活,形成自觉的传承。
(三)加强经济发展中注入地方特色民族文化
随着经济的发展,旅游等对外贸易活动成为主要经济支柱,原生态民族文化也被外来文化所侵蚀而变味。在这种现状下,我们必须要在发展中,旅游贸易等文化中注入地方特色民族文化,认真研究,抓住文化内涵,将原生态民族文化特色呈现给外来游客,让民族文化的优秀资源吸引外来人员,保证原生态民族文化的可持续传承创新发展。
■结 语
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时代不断变幻,社会结构越来越复杂,新鲜事物的不断丰富群众的音乐文化生活,对传统民族音乐文化的传承造成较为严重的冲击。楚雄彝族民间音乐的传习传承发展的问题已经日益呈现颓势,需要政府与社会各层面大众给予关注。目前,作者所在的彝族民间音乐舞蹈传习中心项目组已与地方专业院团、县级文化馆乡镇传习所等单位建立了良好的合作框架,同时还与省内院校的一些研究机构开展研究项目的合作,在理论与实践方面都能得到充分的技术保障。团队成员都具有丰富的田野调查经验,对工作的实施展开也无障碍。从构建民俗文化圈方面形成一定的传习氛围;从学校层面培养一些彝族民间音乐的传习者,加强传习传承力量;并将彝族民间音乐引入学校课堂的可行性方面提出了研究策略,能够一定层面上为推动楚雄彝族民间音乐传习传承起到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