殷墟出土铜铃的“乐”用功能初探①
2018-01-24王秀萍洛阳师范学院音乐学院河南洛阳471934
王秀萍(洛阳师范学院 音乐学院,河南 洛阳 471934)
引 言
铜铃是商周时期盛行的一种青铜器物。铜铃的历史可追溯到旧石器时代用于祭祀活动的陶铃。进入商代中晚期,伴随着青铜铸造技术的不断进步,出现了大量使用青铜铸造的铜铃。20世纪30年代以来,殷墟考古发掘中就有数量众多的铜铃出土。
殷墟出土的铜铃多出土于墓葬、祭祀坑或车马坑中,位于殉狗、殉象等动物的颈下或陪葬用的马车的旂上,且以狗铃居多,也有部分铜铃随葬于墓葬中,没有明确的所属对象。据不完全统计,殷墟出土铜铃中系于狗颈下的铜铃约占90%以上。[1]正因如此,一直以来,多数学者都把殷墟出土的铜铃看做是狗铃或马车上的装饰铃,并不具备“乐”用功能。杨荫浏先生曾说:“商朝文化遗址中出土过很多铜铃, 但尚未确定其为乐器,如亚夨铃,一般多认为是缀于旂上的铃, 又如1953年的大司空村出土的许多铃,多是狗铃和马铃。”[2]陈四海先生也说:“商代遗址中出土过很多铜铃,但尚不能确定它是否属于乐器范围。”[3]李纯一先生则直接断言:“殷墟出土的铜铃无一例可证明为乐器”[4]。虽有学者认为,殷墟出土的铜铃“虽然作为礼器(乐器)使用的可能性不大,但究其根源和发声原理,不排除其作为乐器的可能性”[5],但终因缺乏说服力,该观点也只能停留在猜测层面。
对殷墟出土铜铃“乐”用功能的探讨虽然只是殷墟出土器物专题研究的内容之一,但是,却具有十分重要的学术意义,不仅有利于丰富商代乐器史的研究内容,同时,对于研究、探讨商周之际青铜编钟类乐器形制的形成、发展、演变的历史进程,廓清编钟类乐器的发展序列和发展链条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依据新的出土材料,对殷墟出土铜铃在商代音乐实践领域中的使用问题进行再度审视和探讨,以揭示殷墟铜铃的“乐”用功能就成为当前殷墟出土乐器研究中需要面临的一个学术难题。
一、“乐”概念界定
要研究、探讨殷墟出土铜铃的“乐”用功能,需要首先对本文所说的“乐”字的概念进行界定。本文所说的“乐”不同于今人所说的“乐”,指的是远古到先秦时期盛行的一种艺术表现形式,也叫原始乐舞,先秦时期称做“乐”。
原始乐舞是一种处于萌芽状态的艺术表现形式,其特点是原始、古朴、简单、粗拙,具有高度的综合性,集歌、舞、乐三种艺术表现形式于一体,即歌、舞、乐三者之间存在着相当程度的相互依赖性,尚不足以成为独立的艺术门类。原始乐舞这种艺术形式在历史上持续了相当长的时间,从《葛天氏之乐》到黄帝时的《云门大卷》、唐尧时的《大咸》、虞舜时的《韶》、夏禹时的《大夏》、商汤时的《大濩》,直至周武王时期的《大武》,都一脉相承了原始乐舞中歌、舞、乐“三位一体”的特征。至春秋战国时期,随着歌舞艺术的逐渐成熟和发展,原始乐舞才逐渐被新兴的音乐歌舞伎乐形态所取代。
陇菲先生曾把中国古乐分为五个时期,并把先秦以前的“乐”归属于“巫乐”的范畴①见陇菲《当代观乐》一文(《人民音乐》2007年第2期50-53页),文中指出:“中国音乐经历了周秦之前的巫乐期、魏晋之前的礼乐期、唐宋之前的宴乐期后,于元明清之际和民国以来进入了具有艺术和商业之二重性的艺乐期”。。殷商时代,社会性质虽然已经从原始社会进入到奴隶社会,但是,殷商社会在宗教、文化、习俗等方面还保留着浓厚的远古痕迹。夏代以来开始出现的些微礼乐因素在这时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快速发展。但是,原来的“巫乐”本质由于殷人的自然宗教信仰而继续保留,并成为商代宫廷各种礼仪活动的主要载体,这个时期的“乐”,从功能来讲,既保留了最初“巫乐”的祭祀功能,同时也已初具周代“礼乐”昭德象功、政治教化的基本功能。这些不同的功能,在统治者手中就演变成一种用以巩固自己统治地位,达到“神人以和”精神高度的统治工具。到了殷商后期,随着“礼制”因素的不断加强,此时的“乐”才逐渐褪去原始“巫乐”的影子。此后,经过长期不断地完善,已经初步具备了后世“礼乐”的基本形态、特征和功能,并为西周“礼乐”的繁荣发展奠定了基础。在此背景下,一些经常被用来进行祭祀、宴饮和娱乐的各种生活器物,比如饪食器鼎、鬲、簋豆;酒器爵、角、觚、觯、斝、尊、壶、卣、方彝、觥、罍、瓿、盉;水器盘、鉴;乐器铙、磬、铃、鼓等就被赋予了某种特殊的意义和功能,用于日常的祭祀活动中,成为仪式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器物,被称作“彝器”②“彝器”:又名“尊彝”,中国古代宗庙常用青铜中礼器的总称,如钟、鼎、尊、罍、俎、豆等。《左传·襄公十九年》:“且夫大伐小,取其所得以作彝器。”杜预注曰:“彝,常也,谓钟鼎为宗庙之常器。”,成为意识领域精神层面“礼乐制度”得以贯彻实施的物态呈现和物质载体,就是通常所说的“藏礼于器”。
殷商时期的“乐”虽然已处在从原始“巫乐”到周代“礼乐”的剧烈转型变革当中,但在内容和表现形式上却仍然保留了较多远古“巫乐”的遗风,其表现形式依然是集“歌”“舞”“乐”三位于一体,通常和一定的祭祀活动相联系,成为殷商“乐”文化的核心和重要组成部分。
然而,经过数千年的发展,“乐”字之内涵和外延都发生了重大的改变。所以,如果以今人对今之“乐”字的理解和今人对“乐器”一词概念的判断标准来探讨殷墟出土铜铃的“乐”用功能,的确存在着一定的难度,也很难令人信服。但是,由于本文的研究对象——殷墟出土的铜铃所处的时代是距今三千多年前的殷商时期,其时,中国的古乐器无论是品种还是门类都比较稀少,尤其是音乐性能方面尚不够完善,并不具备我们今天所说的一般意义上的乐器的一些基本要素。因此,本文对殷墟出土铜铃“乐”用功能的探讨并不是今天所说的一般意义上的对铜铃的形制、奏法或音乐性能等方面的探讨,而是基于殷商社会浓厚的原始宗教语境下,即通常意义上的“巫”文化背景下,从宗教、祭祀仪式活动的角度出发,去探讨铜铃这种发声器物在商代宗教、祭祀等仪式活动中所代表的音声符号意义,并对其作为“乐铃”使用的可能性进行初步的探讨和分析。
二、殷墟铜铃的出土情况
要研究、探讨殷墟出土铜铃的“乐”用功能,要先了解一下殷墟铜铃的出土情况。从现有的考古发掘情况来看,殷墟铜铃的出土数量比较多,据二十世纪90年代初期的统计,约有350余件,[1]时间主要集中在商代中晚期,出土方位也比较复杂。依据出土场所的不同,可以分为两种类型:祭祀坑中和墓葬中。
(一)祭祀坑中出土的铜铃
祭祀坑,也叫献祭坑,是为大型祭祀活动放置祭品所挖的坑穴。商代贵族在祭祀神灵、祖先或兴建大型建筑物时一般要举行盛大的祭祀仪式,仪式过程中要屠杀大量的人或动物,并在祭祀仪式结束后将祭祀用品连同被屠杀的人或动物一起葬入祭祀坑中。商人迷信鬼神,崇尚天命,《礼记·表记》载:“殷人尊神,率民以事神,先鬼而后礼”,把鬼神崇拜之类的祭祀活动当做国家政治生活中的头等大事,一年之中各种各样的祭祀活动名目繁多。日本学者岛邦男先生曾对殷墟出土甲骨文中所见的“祭”名进行统计,达200余种之多,[6]正因如此,殷墟发现的商代祭祀坑数量也尤为众多,仅武官村北地就发现250余座商代祭祀坑。[7]
祭祀坑中出土的铜铃有两种类型,一种是位于被屠杀的动物的颈下,这种铜铃是连同被杀的动物一起被埋入祭祀坑中的,殷墟宫殿遗址建筑前的祭祀坑中就多有铜铃出土。另一种铜铃位于殉人的手腕位置,是随同殉人一起被埋入祭祀坑的。1958年到1961年间,考古工作者曾在殷墟高楼庄村北约105米的后冈南坡上发现一个圆形祭祀坑,并分三次对该祭祀坑进行发掘。经过清理,该祭祀坑内共发现73个人体骨架,分三层掩埋,各层的人数不尽相同。该坑中出土一件铜铃(编号HGH10:9),出土时,该铜铃与四十五枚海贝串缀在一起,绕系在第一层编号为16的人体骨架的左手腕上,铜铃在靠左侧的一端,形体较小,扁桶形,口缘平齐,有顶盖环梁,顶内有穿舌的环形状鼻,铃舌已失,通高2.6厘米。[8]
(二)墓葬中出土的铜铃
商人“尚鬼”,崇拜祖先,注重厚葬。殷墟商代贵族墓葬中的各类殉葬器物品种多样,名目繁多,有铜器、玉器、石器、陶器、骨器、蚌器和象牙器等各个门类,如鼎、爵、斝等青铜礼器均是殷墟贵族墓葬中常见的殉葬器物。
殷墟墓葬出土的铜铃按照出土方位分两种类型,一种出土于墓葬中,位于墓道或墓室的填土中,或出土于墓穴正中主棺下的“腰坑”①腰坑:腰坑一般是指在墓底中央墓主人腰部下的位置挖出的小坑,坑内殉牲或葬物,较高级的墓葬腰坑内还常见有殉人,是商代墓葬的主要特征之一。腰坑墓葬俗肇起于新石器时代晚期,商周时极为流行,东周时期逐渐衰弱,战国后消失。中,位于殉狗(骨架)的颈部下方;另一种铜铃则出土于墓葬外面陪葬用的车马坑中。车马坑是墓葬的殉葬坑,是用来埋葬车、马的坑穴,车马坑虽然位于墓葬的外面,却是墓葬的组成部分。用马、象等动物作为祭牲殉葬,是先秦时期的一种葬俗,商代较为盛行。殷墟考古中曾多次发现用马、象等动物做祭牲的车马坑。车马坑中的铜铃多位于马车的旂上,以1953年安阳大司空村M175墓殷代车马坑中出土的铜铃为例,该铃位于马车轴辀交界处的土槽中,出土时,铜铃的纽梁上有缠绕的缚绳的痕迹。[9]
殷墟墓葬出土的铜铃如果按照单个墓葬出土数量来分有单件出土和多件同出两种类型。
1、单件出土
殷墟墓葬出土铜铃以单件出土较为常见,主要出土于“牲祭”动物狗的颈下。在墓葬中放置动物作为随葬品的习俗源于原始社会,墓中随葬动物的种类、多少是墓主人身份、地位和财富的象征。殷商时期,这种习俗依然延续并进一步发展,以动物做殉葬的“牲祭”活动是一项重要的活动。殷墟发掘的商代贵族墓葬中大都殉葬有狗一类的动物,散见于墓葬的墓道内、墓室填土和腰坑中,在这些狗的颈下均有铜铃出土,这些铜铃多为单件出土,即一狗配一铃,因此,殷墟墓葬中此种类型的铜铃出土数量较多。
2、多件同出
殷墟墓葬中多件铜铃同出的例子不多,仅见数例。这类铜铃的形制与作为动物装饰铃的铜铃形制基本相同,但大小有别,且并非出于“殉狗”的颈下,而是与其他的器物一同出土。这种现象在20世纪70年代殷墟的考古发掘中多有发现。
三、殷墟出土铜铃的用途及其功能分析
通过对殷墟铜铃出土情况的梳理,不难看出,无论是祭祀坑中的铜铃,还是墓葬中的铜铃,抑或是墓葬陪葬坑车马坑中的铜铃,他们的使用都与殷商时期盛行的宗教祭祀活动有关,是商代宗教、祭祀、丧葬等仪式活动中常用的器物。
《周礼·秋官·司寇第五》:“大祭祀,奉犬牲”,又“祭祀共(通供)犬牲”,就是说,凡有大型祭祀,必用六畜中的犬作为牺牲祭祀品,殷墟出土的甲骨文中就有许多用狗作祭牲的记录,说明当时狗与人的关系已相当亲密。曾有学者统计,殷墟出土铜铃中系于狗颈下的铜铃约占90%以上。[1]商人之所以选择以狗殉葬,是因为“狗所具有的区别于其他动物的灵敏性和忠诚性即符合人们的需要,逐渐作为一种灵牲被用于祭祀、丧葬、建筑典礼等各种宗教祭祀活动中,不但使用频率和比例逐渐增高,使用方式也在逐渐多样化,不同的殉狗形式也被赋予了相异的涵义,所不同的是商代的殉狗被赋予的更多的宗教色彩而区别于其他动物牺牲。”[10]这也正是殷墟商代墓葬包括祭祀坑中殉狗数量较多的一个重要原因。
(一)祭祀坑中出土铜铃的用途和功能分析
如前所述,祭祀坑中出土的铜铃多位于狗、马、象等殉牲动物的颈下,且铜铃的数量与殉葬动物的数量基本一致或少于动物的数量。如果仅从表象来分析,这些铜铃应该是狗铃或马铃,属于装饰铃的范畴,并不具备“乐”用功能。但是,如果对史前铜铃的历史及其在远古宗教祭祀活动中所承载的功能进行认真梳理,就会发现,殷墟出土铜铃的用途和功用与史前社会所出现的铜铃的功能和用途之间可能存在着一脉相承的关系。
众所周知,祭祀是远古时代非常重要的一种文化现象,其实质是上古先民以宗教接通“上天”与“凡人”关系的一种媒介。在“巫”的率领下,人们通过音乐的歌唱、舞蹈和器乐演奏来为祭祀活动营造氛围,以达到与鬼神相沟通,并借助鬼神之力为人消灾致福的目的。史前音乐考古发掘中发现的骨笛、陶鼓、特磬、陶响器等可能都是远古祭祀活动中使用过的乐器。随着乐器在祭祀活动中重要性的日益彰显,乐器逐渐成为祭祀权的一种象征,直到新时期时代的陶寺文化时期(年代约为公元前2500~前1900年),代表祭祀权的乐器逐渐具化为铜铃,被定位为统治阶层的墓葬随葬品。二里头文化(距今约3800-3500年)遗址出土的铜铃就继承了陶寺文化铜铃的传统,也被随葬在墓葬中,是墓主人身份、地位、财富和本身所拥有的祭祀权力的一种象征。
商朝建立后,随着国力的不断增强和经济的发展,也逐渐建立起了一套较为完善的礼仪制度,如丧葬礼、祭祀礼、奠基礼等。与之相适应,为配合各种礼制的实施,日常的祭祀活动同样需要借助宗教这个媒介实现人与神灵和祖先的沟通。铜铃在殷墟祭祀坑中的大量出土,一方面说明铜铃这类器物在商代祭祀活动中的使用较为普遍这一客观事实。同时也说明,殷墟铜铃在一定程度上继承了陶寺文化铜铃和二里头文化铜铃的传统,保留了其象征祭祀权力的基本属性。换句话说,铜铃作为宗教祭祀活动中区分人身份等级、地位和祭祀权力的功能和传统依然存在,而这些传统正是陶寺铜铃和二里头铜铃“乐”用传统的进一步延续和发展。
需要强调的是,祭祀活动中,铜铃的使用者可能并不关注铜铃作为乐器的音乐性能究竟如何,更为关注的是铜铃作为一种法器它所具有的与上天和神灵之间沟通的功能,即铜铃的铃声所代表的音声符号意义。在这一点上,殷墟出土的铜铃与各地宗教祭祀活动中所使用的铜铃的特性是相通的,比如满族萨满教的腰铃和铜铃铛、彝族巫师毕摩的法器铃铛、赫哲族萨满神服装饰上的铃铛、土家族梯玛神歌中的八宝铜铃等。应该说,殷墟出土铜铃与这些铜铃所体现的“神灵”观念和驱鬼避邪之功能大同小异。
(二)墓葬中出土铜铃的用途和功能分析
按照商代的葬制,高级别的贵族奴隶主去世后,通常会依据其身份和地位的不同以器物、牲畜或人与死者一起葬入墓穴中,为其殉葬,以保证死者亡魂的冥福。殷墟发掘的墓葬中殉狗现象较为普遍,从大型的贵族墓葬到一般的小型平民墓葬,多见于在棺底或棺面上下殉狗的现象,墓葬陪葬用的车马坑中也有发现。通常小型墓葬仅在腰坑中殉一只狗,规模略大些的墓葬除腰坑殉狗外,还在墓葬填土中距棺椁约50~100厘米的位置殉一只狗,有些大型墓葬的墓道中也会有殉狗。殷墟墓葬铜铃出土时多系于狗颈上,多为一狗一铃,车马坑中的铜铃有系于马项下的,个别的系于象的颈下,也有部分铜铃葬于墓葬中,没有明确所属对象的例子。受墓葬规格、墓葬大小等因素的制约,殷墟单个墓葬(含车马坑)出土铜铃的情况也有不同,现分别进行讨论。
1、车马坑中出土铜铃的用途和功能分析
在车上装饰铜铃的习俗,先秦文献中曾有记载。《诗经·周颂·载见》曰:“载见辟王,曰求厥章,龙旂阳阳,和铃央央。”郑玄注曰:“诸侯始见君王,谓见成王也,曰求其章,求车服礼仪之文章制度也。”这里所说的车服礼仪之文章制度指的是西周王室制定的一种以发声的金属铃铛和招展的圣物图像之旂为载体的礼仪制度。这是目前古文献中所见关于铜铃用途的较早的记载。《周颂·载见》是一首祭祀乐歌,产生于周成王时期,其祭祀对象是周武王,是周成王初即位,率领前来朝见的诸侯拜谒武王庙祭祀求福的诗,表现了后代子孙对祖先的崇拜与感激之情。歌中的“龙旂”是指画有蛟龙图案的旗,旂竿头系铃。《郑笺》:“交龙为旂”,和是挂在车轼(扶手横木)前的铃,铃是挂在旂上的铃,《集传》:“轼前曰和,旂上曰铃。”由于周礼在很大程度上是对殷礼的沿袭①《论语·为政篇第二》:子张问:“十世可知也?”子曰:“殷因于夏礼,所损益,可知也;周因于殷礼,所损益,可知也。其或继周者,虽百世,可知也。”,故叶舒宪先生据此认为:《载见》的记载:“暗示着早于周代的夏商时代当有类似的用铃用旂礼俗。”[11]殷墟墓葬车马坑中大量的铜铃出土在一定程度上印证了叶先生的观点。
由于车马坑中出土的铜铃既有悬挂于马车上的车铃,也有系于动物颈下的动物铃。所以,在分析车马坑中铜铃的用途及功能时就要区别开来进行论证。先说动物颈下的铃,由于这类铜铃是配合丧葬仪式的,因此,其功用显然与出土于祭祀坑中的铜铃的功用是一致的,具备了宗教仪式中的音声符号意义,可以看作是宗教祭祀用器。至于马车上的铃,虽然作为乐铃使用的可能性不大,但如果从其用途以及所处的语境来看,当属于丧葬礼仪的一个组成部分,应属于礼器的范畴。
2、墓葬中有明确所属指向的铜铃的用途和实用功能分析
墓葬中有明确所属指向的铜铃指的是位于殉狗颈下的铜铃,由于这类铜铃出土于殉狗的颈下,主属关系比较明晰,即殉狗是该铃的主人。岳洪彬先生曾对墓葬出土铜铃表面的纹饰进行研究发现:这些铜铃多数饰倒装兽面纹①“倒装兽面纹”:就是兽面朝上,当铜铃悬挂着时,从上向下俯视铜铃则兽面纹为正向花纹;若平视或从下向上仰视时,看到的兽面纹则为反向的。,由此认为,这些狗在商代人心目中的地位非同一般,和商人所祭祀的上天和神灵一样,是商人心目中非常重视的客体之一,都属于“观者”的范畴②“观者”:岳洪彬在《殷墟青铜器纹饰的方向性研究》(《考古》2002年第4期)一文中对殷墟出土青铜器的纹饰进行研究认为:以殷墟为代表的晚商青铜礼器的纹饰具有明显的方向性,其正向对着“观者”,这些观者包括祭祀现场能够直接看到青铜器纹饰的在世商人,如青铜器的所有者、观看祭祀活动者以及其他能看到该青铜器纹饰的所有人,而且也包括被祭祀的商族已故去的先公先王和其他商人心目中假想的各种神灵。。岳先生还对墓葬中殉狗的职责进行分析认为:“腰坑中的殉狗似乎是为死者把守黄泉路入口,而填土中的殉狗则好似为死者把守阴阳两界通道的守护者。”[1]由此可见,墓葬中的殉狗与祭祀坑中的殉狗虽然在职责分工上不尽相同,但是,两者的用途和功能是相同的,都可以归属到宗教仪式的范畴内,也就是说,这类铜铃在祭祀仪式中同样具有音声符号的意义。
3、墓葬中没有明确所属指向的铜铃的用途和功能分析
所谓没有明确所属指向的铜铃,就是指这些铜铃出土时旁边既无马、也无狗、也没有车,没有明确指向能够表明这件铜铃与周边伴出物的主属关系,即这种铜铃既非狗铃、马铃、也非车铃。由于这类铜铃的出土情况比较特殊,现举例进行论证。
(1)妇好墓出土铜铃的功能分析
妇好墓是商王武丁配偶妇好的墓葬,是一座王妃墓。该墓发掘于1976年,该墓为科学发掘,保存完好,未经破坏。该墓南北长5.6米,东西宽4米,深7.5米,墓室面积虽然不大,但随葬品极为丰富,共出土不同质料的随葬品1928件,其中青铜器468件、玉器755件、骨器564件,并出土海贝6800枚。随葬品不仅数量巨大,种类丰富,而且造型新颖,工艺精湛,殉葬器物数量之多,不仅说明商人厚葬之风之盛,也充分反映了商代高度发达的手工业制造水平。墓内殉人16个,其中4人在椁顶上部的填土中,2人在东壁龛中,1人在西壁龛中,1人在腰坑中,8人在椁内棺外。另外还殉狗6只,1只在腰坑中,余均埋在椁顶上部。[12]墓中出土铜铃18件,但殉狗只有6只,铜铃的数量远远超过殉狗的数量,是殉狗数量的三倍,因此,这18件铜铃的用途就不能一概而论或全都当做装饰铃看待,需要区别对待。依据形制的不同,妇好墓出土的铜铃可以分成两种制式:
Ⅰ式:7件,扁桶形,口缘近平,平顶,顶上有半环形梁,有的无扉,有的在桶一侧有扉。选取保存较好的标本为例,标本331顶内铸一小环,与舌上端的环相套合,舌作棒槌形,铜质,稍长于桶,摇动时仍能发出清脆的声音。桶两面饰梯形凸弦纹,并镂有十字形孔,通高5.8厘米;标本330铃舌较长,桶两面也有梯形凸弦纹和十字形孔,通高6.5厘米。
Ⅱ式:11件,桶形似Ⅰ式,口缘较平,无顶,但有半环形梁,桶的两侧或一侧有扉,铃舌多残,有舌的都为骨质。标本730桶内有一残断的骨舌,两侧有扉,桶两面饰梯形凸弦纹,通高7.2厘米;标本736,桶一侧有扉,两面饰梯形凸弦纹,桶内有骨舌,可能用细绳系于梁上,通高5.7厘米。
这两种铜铃的外形基本形同,都为桶形,区别主要是在铜铃的上部,分有顶和无顶两种,Ⅰ式铜铃有顶,顶上有半环形梁,顶上的环形梁较小,不便手执,只能悬挂。妇好墓中出土Ⅰ式铃的数量是7件,联系妇好墓中殉狗的数量为6只,Ⅰ式铜铃的数量与殉狗的数量基本吻合,数量基本相当,所以,这七件铜铃为狗铃应没有疑义。Ⅱ式铜铃无顶,铜铃上部有半环形梁,但环形梁较大,可以手执,摇动发声,作为乐铃使用的可能性较大。结合对妇好墓铜铃出土地点、伴出物以及对妇好墓随葬乐器种类和数量的总体考察①妇好墓中出土16具殉葬者的尸骨,出土有多种乐器,计有石磬、铜铙、陶埙等,每种乐器的出土数量多少不等,其中石磬五件、铜铙五件、陶埙三件。,这18件随葬的铜铃中,排除7件位于殉狗颈下的Ⅰ式铜铃能够直接定性为狗铃外,其他11件Ⅱ式铜铃作为乐铃使用是有一定可能性的。学界有学者认可这些铜铃的乐用功能,如宋镇豪先生认为:“这些铜铃可能由殉葬者拿在手中通过摇动发出声响,配合石磬、铜铙、陶埙等乐器发出的声响和节奏,边奏边舞,可能已经组合使用,以发挥其多重音响效果,已经具备了乐器的实用功能,是实用乐铃”。[13]
2)殷墟大司空村M303墓中出土铜铃的功能分析
大司空M303墓发掘于2004年,该墓为科学发掘,未经破坏,保存完好。墓内随葬品较多,主要位于墓内二层台、椁内棺外南北和东西两侧,北侧是大型随葬物品的放置区域,放置着该墓随葬的几乎所有的青铜礼器、兵器和绝大部分陶器。在一件青铜方鼎的西侧,自北向南,顺序排列着三件铜铙和四件铜铃。墓中有殉狗四只,一只葬于腰坑中,另三只均在椁上填土中。棺木四角外侧分别有一组遗物,每组遗物均有一件铜铃和数十件穿孔小蚌鱼、穿孔贝饰组成。[14]
该墓出土的12件铜铃中,有四件铜铃出土于四只殉狗的颈下,这四件铜铃应该属于狗铃。棺木四角外侧出土的四件铜铃和穿孔小蚌鱼、穿孔贝饰等同出一处,有可能是用线和小蚌鱼、贝饰串在一起,放置在棺木或覆盖棺木的织物上,用来作为装饰,应属于装饰铃的范畴。但出土于随葬品放置区,和三件铜铙并置,自北向南依次排列的四件铜铃的属性就值得认真探讨。这四件铜铃放置在随葬品放置比较集中的地区,且与三件铜铙并排放置,自北向南依次排列,旁边既无殉狗,也无其他的装饰物品,更没有殉葬的车马,说明这四件铜铃既非狗铃、也非车铃、更非装饰铃。那么,这四件铜铃究竟作何使用?考虑到这四件铜铃和三件铜铙放置在一起,且依次摆放,笔者认为,这四件铜铃作为乐铃使用的可能性较大。
除上述两座墓葬出土此种类型的铜铃外,殷墟西区M701墓和M1125墓两座墓葬中也出土了此种类型的铜铃,其中,殷墟西区M701墓中除出土14件铜铃外,还出土1件石磬,墓中还出土殉葬者的尸骨(人骨)12具,其中一人头部还戴着牛头形的铜面具;M1125墓中出土铜铃10余枚。这两座墓中出土的铜铃出土情况与妇好墓和M303两座墓中出土铜铃的情况基本相同。限于篇幅,对此两例铜铃的功能问题不再进行一一的分析。
结 语
综上所述,殷墟出土的铜铃数量多,用途较广,被广泛应用于丧葬、祭祀、奠基等各种礼仪活动当中,是商代各种礼仪活动中使用较为频繁的一种器物。从现有的出土材料来看,殷墟出土的铜铃主要出土于墓葬和祭祀坑中,可以分成两种类型:一种是具有明确隶属指向的铜铃,这类铜铃主要出土于祭祀坑、墓葬中或为墓葬陪葬用的车马坑中,大部分位于狗的颈下,少量出土于马、象的颈下或车旂上,这类铜铃主要是狗铃、马铃或车铃,它们在各种礼仪活动中承担着与上天和神灵进行沟通的职责,是“人”“神”进行接通的一种媒介,在宗教仪式中具有音声符号的意义。需要强调的是,此类铜铃的使用者在祭祀活动中关注较多的可能是铜铃作为一种法器它所具有的与上天和神灵之间进行沟通的功能,即铜铃的铃声所代表的音声符号意义,而对其作为乐器的音乐性能尤其是音响性能关注不够。但是,如果与世界范围内各民族、各地区宗教祭祀活动中所使用的铜铃进行对比,不难发现,殷墟出土的铜铃与这些铜铃所体现的“神灵”观念和驱鬼避邪之功能大同小异,其本质特性是相通的。另一类是没有明确隶属指向的铜铃,这类铜铃主要出土于墓葬中,但并非位于殉狗、殉马、殉象的颈下或车旂上,而是与铜铙、石磬等乐器同出,它们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着作为乐器使用的可能性,有可能与磬、铙等乐器互相组合,并形成一定的乐器组合关系。
由于殷墟出土的铜铃距今已有三千多年的历史,所以,今人不明其“乐”用功能自然是可以理解的,毕竟,以今人的观念来解读古代器物的用途和功能确实需要费一些周折,正如叶舒宪先生所言:“铜铃是中华礼乐制度发生过程中具有划时代意义的圣器——宗教功能非常突出的乐器。以今人的世俗和科学眼光,都无法体认这三四千年以前的铃声所代表的音声符号意义。”[11]这种现象不仅在中国如此,在西方国家也同样存在。英国人类学家、民族学家、宗教史学家弗雷泽为解说犹太教祭司服金铃制度的功能和背景,援引了三十多个文化背景中的文学和民族志材料,从祭祀的铃声讲到教堂的钟声,甚至还讲到世界上诸多民族给新生儿系铃铛辟邪的习俗等等。[15]由此可见,要阐明殷墟出土铜铃的“乐”用功能这一问题的难度之大。因此,今后的研究中,应关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首先是系统性理论框架的建构问题。如前所述,铜铃不仅是殷墟出土青铜器物中一个较为重要的器物门类,在其他考古遗址如偃师二里头、山西陶寺等遗址中均有一定数量的铜铃出土。但现有的学术研究多局限在铜铃的形制、源流和功用等方面,且很多问题还存在着较大的分歧。因此,要构建铜铃系统性研究的理论框架,就要加强对铜铃发展史的全面了解,比如铜铃作为一种音声符号的发展史、演变史,铜铃作为一种乐器的器乐发展史,尤其要关注铜铃在中国青铜编钟类乐器形成和发展过程中所处的关键性环节的研究。与此同时,还要加强对铜铃的源流、发展序列、用途和功能等问题的梳理和研究。
其次是研究方法的问题。要借助其他交叉学科比如比较宗教学和比较神话学的研究方法去研究殷商宗教史和神话史,尽量摆脱现代文化语境和观念的干扰,重新回到三、四千年前宗教信仰的语境下,尽可能还原到人类早期的宗教和神话观念史中,这将有助于我们理解铜铃背后所潜藏着的已经失落已久的殷商时代仪式性表演的丰富内涵,使我们感受到铜铃所述说的殷商王朝宗教仪式中神圣的乐舞氛围。
最后是对铜铃器物属性的认识问题。对铜铃器物属性的认识虽然是我们判断铜铃是否具有“乐”用功能十分重要的一个标准。但是,鉴于铜铃用途的多样性和复杂性,这个标准还需要与特定的语境相结合,并依据特定的语境条件,设定一个判断该铜铃是否具有“乐”用功能的标准,即该铜铃在什么情况下使用具备“乐”用功能,一旦离开这个特定的语境,其“乐”用功能也将随之消失。这种方法不仅适用于对殷墟出土铜铃“乐”用功能的研究,对其他古器物尤其是史前出土的陶响器、陶角以及装有石子的龟甲等器物“乐”用问题的研究也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受现有出土材料的制约,本文对殷墟出土铜铃“乐”用功能问题的探讨还存在着一定的局限性,相关的探讨也不够深入,在现有的条件下,笔者对此问题仅作上述尝试性的探讨,不当之处,敬请指正。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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