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声乐表演中“情”、“声”、“形”的研究
2018-01-24江燕
江 燕
(楚雄师范学院,云南 楚雄 675000)
声乐表演是一种人们喜闻乐见的文化艺术形式,其最大的魅力就在于通过人声来表现人性,通过人声来抒发人的情感,具有较强的直接性与主观性。当前我国传统的声乐表演活动的基本准则就是情韵双绝、能歌会演以及声情并茂。对于一个优秀的声乐艺术表演者来看,其不但要求具有较强的歌词与音乐的理解想象力,同时还要在声乐表演中展现出声情并茂的表现力与感染力,以此来将其艺术文化精神传递给每一个观看者。为了进一步分析声乐表演中主要的审美要素对声乐表演产生的客观影响,笔者试着从声、情、形等几个方面简要分析如下。
一、声乐的实质属性与意义
歌唱是一种能够表现演唱者自身情感最为真实自然的抒情方式之一,其最早被用来表现人类对现实生活的不平、对美好未来生活的向往以及寄托自己的思想与信仰。在声乐艺术领域中,其最主要的魅力就来源于真情实感的表达,声是歌唱艺术的本质与表面,而形则是声的外延,而情才是歌唱艺术的灵魂与核心。[1]
从声乐表演的艺术表现形式上来看,声乐表演过程中,演唱者必须通过声音将情感传达并表现出来,所以声和情两者是密不可分的关系。通过演唱者的演唱技巧以及声情并茂的表现手段来实现完美呈现的效果。在演唱过程中,演唱者只有充分了解作品的创作背景、把握创作风格,形成属于自己的体会之后才能够通过良好、精准的技巧把握来将作品演绎到一定的水平。相比于其他文化艺术形式,每一次声乐演唱都可以算作是对作品的再创造,因为不同的演唱者对于同一作品的理解、表现力都是全然不同的。只有通过“声”“形”“情”的融合,才能够真正实现情感与技巧的和谐统一,最终体现出作品应有的价值。
二、声乐表演中的“情”
我们常说“声为情役,腔为情设”,其无不反映出“情”作为声乐表演的核心,对于声乐表演艺术效果产生的巨大的影响。通过歌者的内心情感体验与演绎,不但能够将一种所谓的精神动力转化为激情澎湃的歌声,同时能够将声乐的艺术形象推向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在不同的声乐艺术作品中,也将被赋予不同的情感体验,比如著名的《闲情偶寄》中曾经提到,有终日唱词曲,终年唱此曲之人,却不知所言何事,所指何人。一些歌者尽管唱了哪怕一辈子歌,但是对于内容如果不甚理解,就与“蒙童背书”无异。这个论断不但表现了其对于情感的追求与重视,同时也集中反映了声乐中“情”的重要性。那么如何在声乐表演中表现“情”呢?笔者总结了以下几个途径。
(一)感知与理解相结合
作曲家在进行作品创作时,其往往具有不同的创作环境,创作心态以及创作背景,充分了解歌曲背后的背景进而掌握其情感是演唱者最为直接也是最为有效的感知与理解作品的方式之一。比如《小夜曲》中,舒伯特通过把青年时期向心爱姑娘倾诉爱情的内容编写成为作品,将美妙的梦境展现给世人,只有歌唱者能够真正感知并理解到作者的那份悸动与情愫,才能够真正实现对作品的二度创作,进而做到“有感而发、依情而唱”,从而实现利用“情”来演绎作品的目的。
(二)设身处地体验
在历史上,那些具有较强影响力的作品往往都是用来抒发国仇家恨的文化艺术作品,其中不乏有幽怨、悲愤的心情。尽管这些作品距离我们看起来十分遥远,但是其情感在当时来看却具有十分鲜明的表现力与特征,甚至为了人们不屈的战斗提供了源源不断的精神保障。[4]比如冼星海作曲的《黄河怨》,其表现的就是一位被日本侵略者侮辱后准备投河自尽的中国妇女,揭露了日本侵略者在中国犯下的滔天罪行。根据其作品的创作背景来看,其被创作于烽火连天的抗日战争时期,这个时期的中国军民团结一心,与日本侵略者浴血奋战,无论是从感情基础上还是在艺术形式方面,演唱者都应该通过“代入”的方式进入角色,把握作品的具体生活年代与时代背景,将自己的角色融入到当时作品的创作情境中,最终获得更为深刻的体验,以此来提升音乐的整体表现力。
(三)对特定的感情做到融会贯通
众所周知,人类的情感是复杂而细腻的,在不同的歌曲作品当中可能会有一种甚至多种情感交错融合在一起,除了结合上面提到的体验与感知之外,还应该对特定的感情进行针对性处理,以此来实现融会贯通的理解作品的整个情感面目的效果。比如演唱者可以通过反复阅读和朗诵歌曲的歌词,研究不同的歌词之间的联系与内在关系,熟悉作者同一时期其他作品的词曲风格以及体会其中存在的细微差异,以此来进一步掌握作品的音乐艺术形象、音乐语言曲式以及表现手法等内容,最终帮助演唱者实现对作品情感的全面把握,为其更好的演绎作品的完整性创设条件。
三、声乐表演中的“声”
声是声乐表演的基础,同时也是每一个训练者都必须要经历的训练环节。在声乐表演活动中,良好的声乐演唱技巧可以帮助表演者获得更多的情感表达效果与机会,同时也可以获得更多的掌声。但是声乐的技巧练习并不是一蹴而就的,其对于演唱者的各种技巧与基本功的要求都各有不同。下面就以最基本的几种练习为例简要介绍声乐表演中“声”的运用技巧。
(一)呼吸
“会呼吸的人才会唱歌”,在最初接触声乐时,教师首先会教授学生学会如何使用自己的气息,一些刚刚接触声乐的新手总感觉自己的气息不是那么流畅,特别在针对一些高音以及延续音时可能会出现处理不善导致破音,这就是对于自己的呼吸控制的不好的缘故。[2]从声乐发展的角度上来看,大多数的声乐演唱表现形式都对于呼吸提出一定的要求,有时需要演唱者经过几年的时间才能够真正掌握其中的特点与方法。不同的呼吸方法能够获得不同的声乐演唱效果,比如用鼻、用口等呼吸方式带来的气息也各不相同。“气沉丹田”的运气方法也是呼吸的一种具象化体现,其更适用于一些音量和响度较大的作品。在练习呼吸过程中,通过对呼吸进行调节,不但能够获得正确的发声习惯,同时也能够帮助演唱者训练自己对于声音的控制水平,进而演奏更加复杂的歌曲,为其更好的传递情感做好铺垫。
(二)吐字
吐字也是声乐演唱中一个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于声乐演唱的基本组成素材就是字,所以如何处理每一个字对于演唱者来说尤为重要。就目前我国大多数声乐演唱者的吐字现状来看,大多数人仅仅掌握了声乐的语言表达,却没有将感性的歌词融入到歌声中,导致其作品缺乏震撼力与影响力。从吐字的角度我们也可以分析出不同的国家、地区之间的声乐文化艺术差异,一些国家的文字习惯以及表现方式更加具有艺术性,所以他们的声乐作品在演绎起来就会显得更加感性与富有艺术魅力,比如我们所熟悉的意大利语就是其中之一。中文作为世界上较为复杂的一种语言,其在吐字与用词方面也是十分的考究,通过将传统文化与吐字技巧相结合,就可以获得更加美好的文化艺术体验,这不但有利于促进声乐演唱者的整体演唱水平,对于继承和弘扬我国传统声乐文化,让中国声乐走向世界也具有重要的价值和意义。
(三)音量
对于音量的控制也能够集中反映演唱者的演唱经验与艺术表演力,同时也是演唱者最常用的表现手法之一。对于不同的作品、演唱形式以及演唱风格而言,选择不同的音量也可以有效控制其情感的波动,所以音量的控制并没有一个绝对合理科学的体系,具有较强的自由性。对于初学者而言,音量的把握难度相对较大,特别是对于作品本身不熟悉的情况下,经常难以分清音量控制与呼吸节奏控制之间的关系,导致两者混淆,无法充分发挥出音量控制的实际效果。在声乐演唱中,由于不同的作品演绎的内涵与情感各不相同,包括喜怒哀乐等等多种不同的内涵,所以对于音量的控制既具有一定的规律性但是同时也透露着一种明显的差异性。[3]在声乐中我们用“强”和“弱”来表现不同的音量,而不同的音量对比会贯穿整首歌曲,比如委婉哀怨的地方就会变得较为低沉,而高亢的地方就会变得激烈,在愤怒与憧憬的时候就会渐入佳境等等。对音量的控制能够充分体现表演者对于作品的内涵把握的时机与水平,同时也是其对于作品情感的真情流露,要想将作品表现的更加生动、具体,就离不开对音量的控制。
四、声乐表演中的“形”
在常规的声乐学习与训练过程中,大多数人都更加关注声乐表演的“声”,包括对于声乐技巧的训练以及声乐响度控制等方面的内容,却容易忽视“形”方面的细节。作为声乐表演,其不单单是声乐,更是表演,而表演就离不开手势、面部表情以及形体的变化,这不但是展现演唱者整体表现力的重要环节,同时也是实现舞台表现力,更加深刻演绎作品的形式。其中手势作为人类一种无声的语言,其不单单能够有助于演唱者表现自己的情感与渲染效果,同时还能够通过各种复杂以及细致的情感实现造型气势,进而充分体验形体的表现力。而眼睛作为人类心灵的窗户,其在演唱过程中也同样具有类似的作用。通过不同的眼光、眼神也可以展现出不同的精神状态、情感状态,通过面部表情则可以更好的结合作品的情感,做到入木三分的表演效果。[5]另外,声乐演唱中的“形”海报形象生动的身法、步法以及形体表演水平等等,尽管声乐本身没有戏剧和舞蹈需要那么多复杂的动作,但是表演者的一言一行也同样会影响到观众对于作品艺术效果的判断。在声乐演唱中,客观物象的表达离不开形态的具象化展示,其具有假戏真情、唱为主、动为辅的原则特点,也是一种树立完美艺术形象的境界,做到唱谁就是谁也是每一个声乐演唱者追求的至高境界之一。
五、结语
综上所述,声乐表演是一种人类文化活动中最直接的抒情方式之一,在这种文化艺术活动中,通过“情”“声”“形”的三者有机结合,就可以演绎出动人心魄的歌曲。要想做到这一点,不但要注意提升演唱者的综合素质,做到多听、多看、多想之外,还应该综合百家之所长。[6]通过认真分析歌曲、戏曲以及电视电影节目中的声乐特点来丰富自己,同时还要进一步加强审美艺术能力,将真情实感融入到作品当中,最终与艺术内容合二为一,将声乐作品演绎的淋漓尽致,最终达到“情深歌美”的忘我境界。在艺术的长廊中,声乐表演也将作为永不熄灭的灯火,时刻照亮我们的艺术生活与世界,为人类文明的发展铺设道路。
[参考文献]
[1] 朱光飞.声乐表演艺术中的声乐技巧运用[J].知音励志,2016,24:267.
[2] 焦培轩.声乐艺术表演中的“情”与“声”的统一[J].音乐时空,2013,17:64.
[3] 张璐.声乐表演中声与情的关系新论[J].大众文艺,2012,16:13-14.
[4] 梅丛笑.论声乐表演中的形体表演[J].宿州教育学院学报,2010,13(04):161-163.
[5] 张密丽.声乐表演中的形、神、情及其创造[J].音乐探索(四川音乐学院学报),1995,03:42-45.
[6] 张密丽.声乐表演中的形、神、韵、声、情小析[J].河南教育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5,03:138-1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