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为调解土地纠纷提供有效依据
2018-01-24张永梅
云南档案 2018年7期
■张永梅
2018年6月10日,为解决2013年以来潞江镇白花村大山头自然村与龙陵县腊勐镇松山村在勐梅河交界处地名为沙坝田、河边田的土地权益纠纷,隆阳区农村经营管理站职工杨保新到隆阳区档案馆查阅潞江镇白花村大山头八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档案。
此项工作涉及75村民99块田(地)68.34亩地,隆阳区农经站、潞江镇、村、组四级与腊勐镇、村、组已多次进行现场勘测并协商调解,都因双方群众意见分歧较大无法达成共识。
经档案馆工作人员查询2007年白花村大山头八组土地承包档案、仔细核对75户分别承包的田(地)名称、面积,并将白花村大山头75户土地承包档案共计560页全部打印,为农经站同志解决这起土地权益纠纷提供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