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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事件中网络意见的作用

2018-01-23于海龙

科技传播 2018年2期
关键词:利弊

于海龙

摘 要 近年来,公众的意见借助网络载体在众多社会事件中所发挥的作用越来越大。而无数的公众也借由网络意见发表着自己对一些社会事件的看法。众多网友的意见汇集起来形成了一股不容忽视的意见浪潮,而网络意见在社会事件中所发挥的作用却是复杂多样的,“江歌刘鑫事件”就是网络意见在社会事件中发挥作用的典型。

关键词 网络意见;社会事件;利弊

中图分类号 G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4-6708(2018)203-0117-02

2017年,“江歌刘鑫事件”在网络上传的沸沸扬扬,伴随着事件的持续发酵,众多网友对于这一事件的看法与评判,已经在网络中形成了巨大的意见浪潮。一方面,我们可以看到网络意见在促进事情解决,帮助公众了解真相等问题中发挥着积极作用,但是,利弊相依。另一方面,我们也能轻易发现一些有关该事件的网络意见中存在着不合理的情况,这些情况可能在一些时候阻碍事情的解决,错误引导大众对于事情的看法,乃至造成极为不良的后果。下面,笔者针对“江歌刘鑫事件”中网络意见所表现出的利弊作用进行分析。

1 该事件中网络意见之有利作用

1.1 调整社会和公众的心理,避免社会事件矛盾激化

公民在网络上对事件发表意见,尽管可能无法采取直接行动。但发表意见本身就是人们对于事件中人物与事情的一种反应。人们在发表网络意见的时候,很容易认同事件中的角色,并在情感上迅速给予反映,并且可以释放一些不宜在现实生活中公共场合所表达的带有强烈感情的意见[1]。这样一种方式,可以宣泄公众和社会心理的不满情绪,避免造成更大的社会矛盾。

在“江歌刘鑫事件”中,众多不同人士在网络中发表自己意见,这样既可以发表自己的看法又能在宣泄内心情绪的同时,调整自己的心态,而不至于采取激化手段导致矛盾升级。

1.2 促进新闻报道回归本源

网络意见在表达公众对事件本身看法的同时还会给人们带来事件的最新进展。这些最新进展往往只有几句话,只说事情的变化而不进行长篇大论。这在客观上就促使有关事件新闻报道必须回归报道本身,避免以往的情节化报道公式和陈词滥调的无用报道。

在该事件的网络意见中,往往都是搀杂着事情的最新进展。如“凶手试图买通刘鑫”,“刘鑫不出庭作证”等最新消息都是伴随着公众发表的网络意见一起出现在人们面前,这就使得传统报道不能再延续以往的公式化写作,必须以最快捷的方式向人们告知真相与事情发展状况。

1.3 引起社会各方的关注与参与,促进事情解决

网络意见借助网络这一载体,可以迅速传达到社会的各个角落,尤其是在互联网用户终端如此发达的今天,几乎可以覆盖到每一个人,而意见本身就是人们意见的表达,因此就具有极强的鼓动力与参与性。在以往网络不发达时候,人们很难就同一事件交换意见,而网络的及时性给人们提供了这一便利。及时的意见交换,移动终端发表意见的便利,最终促进了网络意见的浪潮。而网络意见的浪潮又不断引起各方参与与注意,逐渐地促进社会事件解决。

在“江歌刘鑫事件”中,首先是有网友在网络上披露了这一事件,继而引起了大家对于这一事件的关注,在巨大的网络意见压力之下,刘鑫开始慢慢回应这一事件,可以说是网络意见最终促成了江母和刘鑫的见面,为事情的解决向好的方面迈出了一步。同时,由于网络意见的浪潮,一些法学界人士开始注意到这一事件,并发表了自己的专业意见,比如江母应如何利用法律手段解决事情,而不能纯粹依靠进行刘鑫信息披露的手段来解决事情。以及“日本没有死刑”等法学专业观点。这些各方人士的参与,无疑是受到了网络意见的吸引,而他们的参与也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事情合理合法解决。

1.4 汇聚社会善意,给受害人家属一定的心理安慰

如果没有网络意见,受害人家属能得到的可能只是有关亲朋好友的安慰,而在网络意见的大环境浪潮下,受害人家属得到的可能就是整个社会的善意。

数百个微博大V为“江歌刘鑫事件”奔走呼号,数千网友为江母筹集来往路费和诉讼费等,还有很多网友自发在网络上安慰江母或者尽自己的一份微薄之力。这一点一滴来自社会各界的善意最终汇聚成涓涓细流,给受害人家属带去了一些心理上的安慰,江母也曾在微博上发表感谢:“感谢无数的好心人,感谢轻松筹所有工作人员,是无数好心人在支撑着绝望的她前行,给她勇气,她相信在大家的帮助下,一定能够还江歌一个公道。”这无疑是网络意见在这一事件中带来的一大利好。

2 该事件中网络意见之不利作用

2.1 导致意见一律,野蛮压制不同意见

意见一律本是建国初期毛泽东针对反动敌人所提出的表达权口号,旨在剥夺敌人的意见表达权,以达到社会稳定的目的[2]。在网络意见浪潮中同样存在对于不同意见的意见一律。不管不同意见是好是坏,只要不符合网络意见的主流就要被大加鞭笞,最终对不同意见进行野蛮压制,造成主流的网络意见的意见一律。

在这一事件中就体现了非常典型的意见一律现象,网络意见中都是对刘鑫以及刘鑫母亲的声讨,不管她们做什么都会招致网络意见的谩骂,甚至刘鑫与江母会面时掉泪都成为网络意见的谩骂。而那些试图以刘鑫角度甚至是客观中立角度发表的意见都在“刘鑫有罪”的网络意见的压制下被迫禁声,只要在网络中发表出来就必定会被众多网友斥责为没有道德和底线等。最终使得网络意见中只有一种声音,这对于营造一个良好的网络意见环境来说无疑是不利的。

2.2 信息膨胀,众多信息使公众眼花缭乱,使事实难辨真假,不利于公众提高媒介素养

网络意见所挟杂的近乎海量的消息,给每一个试图了解事实的公众带来了巨大的困难,不知该相信谁。每一刻,都有众多有关的意见信息被人发布到互联网中,在一片汹汹舆情之中人们无法对所有的信息进行求证[3],导致公众了解的信息越多,事情的真相就越加扑朔迷离,公众也就难以提高自己的媒介素养。

从“江歌刘鑫事件”爆发到现在,每一天都有新的信息在网络中传播,关于凶手的信息,事情的经过,刘鑫的举措,甚至凶器的来源都众说纷纭,众多网友即使有心了解真相也无力去辨别如此多的信息。随着时间的推移,事情变得越发神秘化,事情的解决也越加困难,这无疑是过于澎湃的網络意见所带来的不良结果。

2.3 网络意见言辞粗暴,充斥大量不当言论,容易给事件双方造成二次伤害

根据《2017年上半年中国互联网用户统计》显示我国网民主要构成是学生,且学历不高,年轻化明显,也正是因为网民的这3个特点才导致网络意见中充斥着大量粗鲁不当的言论。年轻人的冲动热血,网络匿名性的特点,以及群体所造成的不理智使得网民在发表意见时肆意妄为。网络意见也因此而容易偏颇,失去意见本身应具有的合理性。

此次事件中,有关“刘鑫该死”“杀人偿命”“刘母道德有问题”的意见甚嚣尘上。更有甚者,很多网友直接对当事人进行人身攻击,人肉搜索,仿佛只有这样做才是对的,只有这样才能还江歌一个公道,完全不顾及自己的行为是否符合国家法律许可。并且网络意见日复一日不知疲倦的对这个事件进行宣扬,完全不顾及事件双方感受,也不顾及是否会对沉浸在丧女之痛的江母造成二次伤害,这样的网络意见态势无疑是不可取的。

总之,在社会事件中网络意见既有其好的功能又存在着不利。我们不能只看到网络意见带来的利而忽视其弊。应该正确对待网络意见在社会事件中所发挥的功能,取利驱弊,正确使用和引导网络意见才是最佳之举。

参考文献

[1]兰斯·班尼特.新闻:政治的幻象[M].杨晓红,等,译.北京:当代中国出版社,2005.

[2]刘建明.天理民心——当代中国的社会舆论问题[M].北京:今日中国出版社,1998.

[3]尼尔·波兹曼.娱乐致死[M].章艳,吴燕莛,译.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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