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性家庭角色的现代变迁
——从“贤妻良母”到“夫妻和睦”
2018-01-23冯爱红
冯爱红
(太原理工大学 继续教育学院,山西 太原 030024)
自古以来,中国文化就非常重视家庭、家风家教和亲情,认为家庭文明是个人成长的基石。2015年春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们要重视家庭建设,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1];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再次重申“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坚持全民行动、干部带头,从家庭做起,从娃娃抓起”[2]。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离不开家庭文明建设。随着社会文明的不断进步,我国社会家庭结构、职能和家庭关系发生了显著变化,女性在家庭文明建设中的重要作用随着女性家庭角色特征、地位的改变由传统走向现代。基于家庭成员性别平等关系,现代家庭文明在强调女性“贤妻良母”责任的同时,也要看到家庭各成员性别角色的独立与自主,应努力扶持与增强个人发展能力,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平等、文明、和谐的家庭新风尚。
一、女性家庭角色关系的演变
(一)传统女性“贤妻良母”的家庭角色特征
1.“男主外、女主内”家庭事务分工
家庭是承载多重功能的基本社群。男女两性通过婚姻制度结成高度性别化的生活合作关系,进而组成家庭,在家庭里获得或承担同样高度性别化的家庭责任、地位和资源。人类社会早期经济的发展以农业为主,男耕女织,家庭本身就是生产单位。“男主外、女主内”既是基本社会生产模式,也是家庭成员角色关系、责任与分工。女性“相夫教子”“孝顺公婆”“勤俭持家”等角色规范被广泛接受和赞许,“贤妻良母”式的家庭生活和社会中明确的性别分工连接在一起,在社会中普遍存在。
进入工业社会,职业与家庭分离的基本架构并没有打破这种“男主外、女主内”生产模式,长期以来,女性仍然深陷于家务劳动这种私人事务,家务劳动女性化特征明显。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中一针见血指出:“由于一夫一妻制个体家庭出于财产的保全和继承的目的,使得家庭日益变成私人领域,隔绝于社会生产的公共领域,妇女的家务劳动也日益变成一种私人事务,妇女日益被排斥在社会生产之外。”[3]女性长期被排斥于社会生产领域之外,“贤妻良母”式的女性形象是家庭文化的主流,女性深陷于家庭生活事务中,严重束缚了其向社会其他领域发展的脚步。
2.“母亲”角色被赋予独特的家庭教育价值
传统文化中,女性作为母亲的身份被赋予独特的文化价值与作用。自然生理的特点使女性肩负人口生产责任,繁衍生命使女性成为母亲。“母亲”角色处在各种家庭关系交织的节点,对其他家庭成员特别是子女形成较强的影响力和情感凝聚力,因而建立起家庭成员特别是子女对家庭的精神及情感依赖。“母亲”不仅是个体生命的孕育者,通常也被认为是一个家族生命的延续者。不仅如此,社会还赋予母亲在生理、心理和社会伦理道德方面具有独特性。19世纪德国教育家福禄贝尔提出:“国民的命运,与其说是操在掌权者手中,倒不如说是掌握在母亲的手中。”母亲对子女产生的决定性影响常常被延伸至国家乃至全社会人口素质提高的层面上,母亲的素质决定着民族的素质。王东华《发现母亲》中高度宣扬“推动世界的手是摇摇篮的手,母亲的素质决定着民族的未来和命运”。迄今为止,福禄贝尔的教育思想仍主导着学前教育的基本方向,对世界各国幼儿教育的发展影响深远。发现母亲,提高母亲素质,也成为当代许多中国家庭实现良好家教的前提。“母亲”角色在历代家风家教及家庭文明建设中都被赋予独特文化价值。
(二)新时代男女两性家庭性别平等关系
1.夫妻双方家庭事务的决策权和家庭资源的分配权日趋平等
新时代,中国社会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妇女能顶半边天”,中国妇女走出家庭在社会各领域取得了长足的发展。改革开放又进一步推动中国女性投身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等领域,男女两性关系也迈进了一个新时代。纵观社会各领域,越来越多的年轻女性参与到社会生产及活动中,“男主外、女主内”的传统观念逐渐被打破,社会分工和家庭经济生活内容,如家务劳动已并非女性专属,男性也越来越多参与到精细琐碎的家务劳动中[4];随着女性权利意识的逐步增强及职业中男女两性分工的逐步弱化,在当代中国青年的婚姻观中,传统家庭明确的性别分工格局也正在逐步弱化,人们不再普遍接受传统婚姻和家庭文化中一直存在的“男主外、女主内”的思想观念[5]。当代女性在经济、政治上逐步独立,社会地位显著提高,逐步形成家庭领域里夫妻双方性别平等的理念及关系。
一方面,夫妻双方是家庭建设的共同参与者与决策者,共同商量规划家庭的生产经营、投资建设、子女教育等重大家庭事务。第三期中国妇女地位调查显示:2010年以来中国婚姻家庭中男女两性在家庭健康资源分配、经济参与、工作与家庭冲突、家庭财产拥有、家庭重大事务参与、家庭责任分担、夫妻权力关系等方面呈现性别平等态势,但仍存在两性不平衡的情况,相较之前总体性别平等状况已经有很大改善,家庭资源男女共享程度提高,家庭权力平等程度提高,妇女家庭地位满意度提高[6]。另一方面,夫妻双方同是基础性资源、财产性资源共享者。近30年,我国家庭结构逐步小型化,伴随人口政策的调整,许多80、90后均为独生子女。在独生女儿的家庭,女儿实际掌握着家庭的财务支配权和使用权,致使现代家庭年轻一代的女性“主管”越来越多,继承父辈财产的权利越来越大,从而使传统父系家族传承习俗与秩序面临瓦解。与此同时,《宪法》明确规定“男女平等”,《婚姻法》《继承法》赋予家庭领域女性与男性享有平等的身份权与财产权。不仅如此,1995年我国政府还庄严提出“男女平等”的基本国策,不断宣讲社会主义家庭美德,有效地推动了社会各领域里男女两性关系的健康发展。
2.夫妻双方持家养家责任平等,共同承担家务劳动
与传统家庭规范、秩序相比,现代家庭中女性自主意识和社会意识增强,经济自立能力提高,传统的家庭妇女角色逐步向职业女性转型。女性由“家庭中人”变为“社会中人”[7],逐步走向社会。越来越多的女性开始挣钱养家,夫妻双方共同承担养家责任与义务,共同为家庭经济来源做贡献。虽然女性主体意识的觉醒,在今天还远远没有做到“自觉自为”,但中国女性理性自觉基础上的“女性发展”仍可期待[8],我们已经看到越来越多的年轻一代在性别观念、婚姻家庭责任意识上都发生了显著变化。研究发现,当代中国青年的婚姻观呈现多样性和差异性发展,在婚姻经济观念层面,当代中国青年人多数主张“携手打拼”,对时下社会大众普遍热议的结婚到底应该由谁来买房的问题,有接近六成的人认为买房应该由男女双方共同负担,青年男女把“相互扶持”作为结婚的最主要目的[5]。恋爱与婚姻中性别公正和男女平等意识被不断强化并成为共识,这是社会的进步。
此外,在当代社会,夫妻双方共同承担养老、育幼、家务劳动等家庭照料责任,家庭事务分工出现很多新变化。根据第三期中国妇女地位的调查,就家庭内部而言,不同家庭男性承担家务劳动的情况虽有区别,但总体上男性比女性承担更少的家务劳动是不争的事实。“单从家庭内男女两性家务劳动时间分配状况看,随着社会的变迁,2000年男性比女性少做 105.1 分钟家务,2010 年则只少做 61.8 分钟,2010 年男女从事家务劳动时间的差距比起 2000 年大幅减少。”[9]其次,在教育子女的问题上,当前很多家庭在有意识地扭转、强化家庭教育中的“父亲角色”,多数家庭认为教育子女不是母亲单方面的事,在教育孩子的过程中,夫妻双方的态度要一致,应该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教育责任。“女性在家庭中日益受到男性的尊重,并得到经济和情感上的支持。”[10]夫妻双方共同持家养家,自觉践行“男女平等”“夫妻和睦”的家庭美德,自觉传承新时代家风家教,营造平等、民主、和谐、包容的家庭关系,实现家庭各成员和谐共赢、健康成长,夫妻双方以身垂范、言传身教的职责越来越成为当代社会的共识。
二、基于性别平等基础上的女性家庭角色
(一)家务劳动性别分工定型化的破除
1.女性也是家庭生计的供养者
传统文化中男性是家庭生计的供养者,而女性主要承担照顾家庭的职能。《礼记·内则》载,女子十岁之后就要跟随母亲或子师、傅母学习诸如“执麻枲,治丝茧,织纴,组紃”等,“学女事以共衣服”或“观于祭祀,纳酒浆笾豆菹醢,礼相助奠”[11],女性一辈子主要的学习、工作与劳动职责就是搞好家庭事务。这种家庭文化或家风家教历经世代民族习俗传承,女性家庭形象被固化为所谓“贤妻良母”的典型特征。作为男权中心思想下诞生的“贤妻良母”形象事实上是对女性价值、行为进行单方面需求的控制与要求,它制定了一系列对女性进行评价的道德标准和原则,如生儿育女、相夫教子等,要求女性甘愿为家庭牺牲自我、无私奉献,这在当代是行不通的。这种观念认为女性就是为家庭而生,使家庭各成员处在这种绝对知识、权力的控制和支配之下,从而失去个人的自由选择,存在显著性别歧视与偏见,这种观念不但束缚了女性的发展,同时对男性也是一种压力,女性局限于家庭,意味着男性要独立承担起对家庭及妻子的供养与扶助,男性在沉重的生活压力下同样会感到精神压抑和被摧残。
家庭成员都需要健康发展,确立女性也是家庭生计供养者的思想观念,不仅有利于女性自主意识的觉醒和复苏,同时有利于男性从传统性别定型观念中解放思想重新定位自己在家庭中的作用。男女两性共同承担家庭责任与义务,共同为家庭发展做贡献,家庭才能够长久稳定与和谐。
2. 夫妻合作式家务劳动模式
当前,我国家务劳动和家庭照料责任的女性化特征仍很突出,但随着社会制度不断发展与变迁,社会工业化及城市化进程推进了工作场所与家庭、职业与家务的分离,家庭规模逐步缩小,一些家庭功能外移,“男主外、女主内”的家庭事务分工不再稳固,女性走出家庭参加社会生产劳动,随之缺失的家庭功能则需要男性适时回归家庭进行补充,男性分担家务已经成为时代选择的必然。“从当前我国家庭劳动事务分工现状看,目前夫妻合作式家务劳动模式已成规模,约占 33%.”[6]男性进入家庭弥补家庭功能的不足无疑将是未来一场伟大的社会变革。
男性进入家庭领域非常有利于家庭结构稳定,也能更好地完善家庭教育。婚姻首要的基础是感情,在社会严苛复杂的生存环境下,男女两性在婚姻关系中需要相互扶持与慰藉,无论是日常家务还是养老抚幼,夫妻共担家庭责任必然形成一条纽带,促进夫妻及家庭成员相互扶助、温暖情感、亲密信任,进而获得共建家庭的喜悦与感动,有利于家庭和睦。有研究者认为:“男人干更多的家务活,是出于对妻子的爱,或者是为了维系更好的夫妻关系,分担家务劳动可以看作是丈夫对妻子的一种情感表达。丈夫做的各种家务劳动,更容易被妻子视为丈夫对她的一种情感支持。”[12]因此,男性承担部分甚至大部分家务,夫妻关系会更加亲密和融洽,丈夫多做家务有助于婚姻稳固。在对孩子的培养与教育方面有研究表明,与父亲关系和谐、亲密的孩子在陌生环境中往往表现得活泼、自信与大方;反之,与父亲关系紧张或缺乏父爱的孩子往往表现得胆怯、紧张、小心。这是由于父亲角色因工作或性格特点,与社会接触的范围广,人际交往能力相对比较强,有工作的父亲经常与孩子相处促进了孩子更全面的社会性发展。电视片《爸爸去哪儿》有意识地在家庭教育中引入父亲角色,促使父亲更多地参与亲子活动,提升父亲家庭教育的自信心、责任心和成就感,受到广大电视观众热捧就是最好的例证。“家庭是个功能齐全的系统,子女家庭教育问题从整个家庭功能的角度来审视,有些家庭教育问题就是因家庭功能性缺失造成的。”[13]重视父母在家庭教育上的协调作用,弥补父亲在家庭情感、陪伴、尊重、亲密等家庭教育上的缺失,是对孩子最大的爱与帮助,是对家庭功能的更好完善,国家与社会都应积极支持与倡导男性回归家庭,以增强男性家庭角色的力量。
3.夫妻和睦,男女平等
在人类社会发展历程中,男女两性生命之初并无优劣,因为“任何方法都不能证明她们一开始就比构成男性天才的原料低一等”[14]。所谓家庭里男女性别分工、男尊女卑社会地位等,都是社会文化长期发展建构的结果。因此,在当代社会,应重新认识与评价两性性别特征与现状,抛弃错误落后的性别理念,建立男女两性性别平等的价值观。
所谓男女平等的价值观,是“指对男女两性的人格与尊严以及男女两性在家庭和社会领域中的能力、价值、角色、分工、权利、责任等进行认知和评判时要持平等的态度和看法”[15]。一般地说,男女两性自然属性不同,自然差异不等于两性在社会生活中的发展要有差距,相反,正是因为男女两性生理构造的不同,才有丰富斑斓的人类社会。人类社会不应该出现男女两性对立的现象,男性既不是女性天生的压迫者,女性也并非男性天生奴役的对象,两性应该是相互依存、平等促进的伙伴关系。在家庭里,要营造夫妻和睦、两性平等与合作的家庭氛围,夫妻之间不应有某个性别对另一个性别的支配、控制和依赖,不应有家庭成员主次、优劣地位之分,也不应有严格的持家养家分工和责任之分。本着家庭的共同利益及家庭效益最大化,夫妻要和谐相处,共同谋划家庭发展。要认识到夫妻关系是家庭第一关系,影响与决定着其他家庭成员关系,夫妻关系对立必然导致家庭矛盾与冲突。纵观现实社会,许多家庭因夫妻矛盾最后引起夫妻关系破裂、家庭暴力、子女失教等,一些违法犯罪事件若追根溯源总能在父母或夫妻的相处模式上找到根源,性别对立是造成家庭失协的主因。当前,我国全面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家庭生活自然面临新的道德选择,传统的家庭道德正在解体,与之相适应要建立现代家庭伦理,要积极倡导男女平等、相互尊重、和谐共存的家庭文化,广泛宣传“男女平等”的基本国策,促进社会主义先进性别文化大发展。
(二)树立独立、自主、进取的新“好母亲”形象
1.“母亲”的自主与独立
无论是出于家庭,还是社会的立场,无论是着眼于当代,还是从长远考虑,女性身为“母亲”的作用与影响不可低估。亚里士多德曾说“必须有优良的妇孺,才会造就优良的城邦”,母亲始终是家庭文明建设的主导者。作为母亲,女性在家庭养育教育子女的过程中勤劳、善良、无私奉献等个性品质对孩子的成长非常重要,但由于家庭性别角色关系的演变,女性不再一味地对男性依赖和顺从,也不再满足于传统“贤妻良母”地位的生存状态,面对嗷嗷待哺及未成年或成年后的孩子,新时代的母亲在家庭里仍然要照顾到自己家庭及子女的存在与生长,同时也要能够积极寻找属于自己的生活,勤劳、善良的同时还要具有独立、平等、自主、进取的个性品质,确认生活对自己本身存在的价值与意义,以典型身教树立新时代“好母亲”榜样。换句话说,新时代的女性面对自己所受过的教育及个人同时还需承担的社会责任,要考虑自己作为一个独立的与男性一样人格平等的人应该对自己生命本身价值所负的责任,要逐步摆脱对家庭和男性的依赖,自觉承担社会责任与义务。女性要进一步完善作为一个人的社会属性与价值,率先垂范,以兹证明人不仅仅只是局限在自我的小家庭,一个人应该在更广阔的社会大舞台有所作为。
2.科学养育教育子女的原则
家庭领域“母亲”角色的首要职责是养育教育好子女。许多事例证明,孩子健全的人格及个性品质的形成,与父母的榜样及家庭教育密切相关,那么如何对待家庭教育?传统观念认为子女教育要“男孩有男孩样”“女孩有女孩样”,但究竟男孩应该什么样,女孩又是什么样?一般家长的观点,多数认为男孩应该是勇敢、坚强、果断、有控制力的个性,而女孩则应该漂亮、温柔、有礼貌,结果男孩被培养起成就期望值较强的个性,性格积极主动,而女孩则相对性格被动,自我成就期望值较低。事实上,家庭美德中提倡“男女平等”,也包括女孩子在现代社会同样应具有勇敢、坚强、刚毅等主动性品质及知识渊博、才华横溢,而男孩也需要善良、大方和真诚的性格。传统性别观念与思维方式,在家庭教育中易将孩子的活动能力和自我发展进行约束与限制,这就提出新时代“好母亲”在家庭教育中要学会尊重不同性别、不同性格的人,要坚持性别平等理念,不能因性别因素而对不同性别的孩子发展进行限制。
性别平等理念提倡男孩和女孩应该拥有平等的权利和机会,要知道不同的人有不同潜质、兴趣和能力,家庭成员之间要不分男女鼓励他们去超越性别的限制,平分家务,相互扶持,相互关心,共同发展。这是母亲教给孩子正确的性别课程,也是科学养育教育好子女的基本原则与方法。
3. 凝聚亲情,“家和万事兴”
人常说“母亲在,家在”“母亲是家庭的灵魂”“家和万事兴”等,优秀传统文化仍具有时代价值。母亲是家庭文明建设的主体,母亲形象自始至终伴随子女的成长历程,不仅规范和制约着家庭成员个人思想品质与言行,而且凝聚家庭人心、人情与人力,形成特定家庭环境与氛围。每个人与父母、家人,乃至与有血缘关系的所有人,“在一起”是轻松、愉快,还是紧张、压抑、痛苦,决定了一个家庭的凝聚力。家庭成员通过“爱”连接在一起,“母爱”常常是家庭的凝合剂。不仅如此,“母爱”教导有方,将促进社会整体风气和人们普遍道德水平的提升,所谓“‘亲亲’之爱,是爱的根源,扩而充之,便成为社会之爱”[16],“母爱”形成良好家风。
家风是一个家庭世代相传的价值观念和行为准则,影响并形成社会民风、政风、党风等,“一家仁,一国兴仁;一家让,一国兴让”“积善之家,必有余庆;积不善之家,必有余殃”。母亲重家教、守家训是中华民族的优秀品格,中华传统文化素有“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优良道德传承,母亲家风家教内容丰富,诸如尊老、孝亲、勤俭、自律、仁爱、和睦、进取等内容,历经世代生生不息,对家庭具有丰厚滋养作用,社会主义家庭美德“尊老爱幼”“勤俭持家”“邻里团结”等是中华民族的宝贵精神财富。随着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家庭文化中家庭结构、家庭成员性别关系的变化,现代家风家教新内容如责任、包容、平等、自由、自主、自强等价值观念逐步渗透到夫妻、子女、代际、邻里、群体等关系中会产生一些新情况,新时代的母亲在家庭文明建设中要“扬弃过往”,积极融入现代文明,以文化自信构筑起新时代“母爱”的坚强力量。
家庭是社会的基石,夫妻是家庭关系的核心,夫妻和睦、家庭幸福是千千万万个家庭的福祉,是社会安定团结进步的重要保证。中华文化历史悠久,如果将两性放在同一立场上重新评价其价值与能力,会发现人类的生存状态更加缤纷多样,两性在不同领域都可以有新的建树与发展,关键是不同性别要按照同一标准去对待。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深入挖掘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蕴含的思想观念、人文精神、道德规范,结合时代要求继承创新,让中华文化展现出永久魅力和时代风采。”[2]女性适应新时代家庭性别关系新变化,积极转换与重塑家庭角色新形象必将推动我国社会主义家庭文明建设创新,形成优良家风家教。对家庭而言,优良家风家教促进亲人相亲相爱,促进下一代健康成长,促进老年人老有所养,造福子孙,延绵后代;对社会而言,优良家风家教使千千万万个家庭成为国家发展、民族进步、社会和谐的重要基点,是中华民族走向伟大复兴的基本精神方向,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根本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