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合格89例临床血液的常规检验标本分析与探讨
2018-01-23孙菡
孙 菡
(辽宁省葫芦岛市中心医院检验科,辽宁 葫芦岛 125001)
在临床检验工作中,血液检验为一项常见且重要的检验途径,能够为血液及其他疾病的诊断提供可靠依据,并有效指导临床治疗工作的开展,进一步促进患者治疗效果及预后质量的提高。在医学技术水平不断升高的背景下,血液检验技术也得到显著发展[1]。其中,血液常规检验涉及到不少环节,如血液的采集、保存、送检等,如果其中任一环节发生差错,那么都有可能对最终检验结果的准确性及有效性造成影响,进而降低疾病的临床诊断准确率[2]。基于此,本文以我院检验科收集的1985份血液标本为份,就其中89份不合格标本的原因展开探讨。报道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选取我院检验科收集的1985份血液标本为研究对象,入选时间为2016年5月至2017年7月,其中不合格标本有89份(占4.48%)。所有血液标本用一次性的真空采血器进行采集,安排专门人员送至检验科进行检验。在收集的1985份标本中,1037份为血清,562份为血浆,386份为全血,并采用生化、细胞学及免疫学等方法进行检验。
1.2 仪器及材料:临床医护人员应选用合适且精确的仪器设备,在将误差减少的基础上,有效促进血常规检验可靠性及合理性的提高。通常来说,可选用血液分析仪来分析收集的血液样本,如深圳迈瑞公司生产的型号为BS-800生化分析仪或日本奥林巴斯公司生产的AU400型全自动生活分析仪等。在使用血液分析仪时,只有借助显微镜才能辨认细胞,接着以细胞的表面结构及大小为依据,将相应的细胞化学试剂及溶血素加入到血液标本中,最后通过采取电学及光学等方法,进行区分与计数。
1.3 标本采集方法:目前,临床在采集血液标本时,主要应用静脉采血及皮肤采血这两种方法。①静脉采血。在展开静脉采血操作时,通常选择的是受检者体表浅静脉,主要包括肘中静脉及肘前静脉。在正式采血前,指导患者采取仰卧的体位,待信息核对无误,且借助看、拍等方式找出明显的充盈血管以后,则可进行穿刺。需注意的是,不可从患者的静脉留置导管中直接采血,以免血液标本出现凝块。结束采血操作后,还需对针筒内有无空气进行观察,并做好采血点的消毒工作。②皮肤采血。皮肤采血为一种非常常见的采血法,也被称为毛细血管采血法,主要是对微动脉、微静脉及毛细血管等处的混合血液进行采集,采集的部位通常为无名指的内侧。在展开采血操作前,需将各种用具准备妥当并进行仔细核查。在正式采血时,医护人员需做好消毒工作,将受检者采血部位按住以后,用酒精及碘消毒,然后垂直进针2 mm左右,拭去第一滴血后再收集,这是因为在第一滴血中可能有组织液混入其中。结束采血操作后,将受检者手指按住,直至没有血液流出。
1.4 分析方法:通过询问当事受检者及医护人员,查询相关病历资料等方法,对本组89份不合格血常规液检验标本的相关资料进行回顾性分析,将其不合格原因找出,归纳并总结降低血常规检验标本不合格发生率的有效对策。
2 结 果
本组89份不合格血常规液检验标本中,最常见的不合格原因为凝血因素,共53份,占59.55%,(包括28份标本凝固,占31.46%;25份抗凝剂未能恰当使用,占28.09%)。其次则包括药物影响16份,占17.98%;溶血12份,占13.48%;样本送检不及时8份,占8.99%。
3 结 论
本实验结果显示,临床血常规检验标本不合格的原因主要包括标本凝固、抗凝剂未能恰当使用、药物影响、溶血以及样本送检不及时等因素。
3.1 标本凝固。标本凝固指的是血液从液体(可流动状态)变成固体(无法流动状态),此时,血浆中纤维蛋白原也会逐渐变为不溶解的纤维蛋白。究其原因,主要是在诸多蛋白质水解过程中,凝血因子均发生了重要作用,一旦血液发生凝固现象,那么就无法展开血液检验工作[3]。对引起血液标本凝固的因素进行调查与分析,主要包括采血的针头过细;采用了管壁粗糙的采血管;未能严格遵循无菌原则展开采血操作,导致标本中有细菌侵入;医护人员没有对血液及保养液进行合理配置,或是加入保养液中的抗凝剂不足等。
3.2 抗凝剂未能恰当使用。使用抗凝剂的主要目的便是科学去除掉血液标本中的部分凝血因子,从而避免血液出现凝固的情况[4]。本实验中抗凝剂未能恰当使用的有25份,其中,无需使用但实际上使用了抗凝剂的标本有17份,需要使用但实际上没有使用抗凝剂的有12份,抗凝剂使用失败,也即未起到抗凝效果的有6份。
3.3 药物方面的影响。一些患者在接受临床血常规检验之前,还服用了其他药物,进而导致异常现象的出现。具体分析,这是因为不同的药物有着不同的成分及作用机制,进而会对血液产生不同的影响。比如氯霉素以及博雷霉素等抗生素一类的药物,会降低血液中红血球的含量;部分利尿药会促进白细胞含量的提升;四环素可将凝血时间进行延长,而肾上腺素则与之相反,会缩短凝血时间[5]。本实验中,标本受到药物方面的影响的有16份,其中标本的凝血时间比正常人群要长的有9份,标本发生高脂肪情况的有5份,白细胞数量偏高的则有2份。
3.4 溶血。溶血指的是血液标本中的红细胞发生破裂,随后会流出血红蛋白,这些血红蛋白会被细胞质中一些成分所溶解。分析红细胞可知,其内部与外部物质的成分并不相同,当出现溶血情况后,就会导致血常规检验结果与实际情况有所出入。在本实验中,出现溶血现象的血液标本有12份,其中4份标本可清楚看到析出了血浆,需采取分离操作;有8份在试管中便可看到有血泡存在,这些标本是无法展开血液检验的。对血液标本出现溶血现象的原因展开分析,主要包括使用了过于细的采血针头;止血带使用时间过长或扎得太紧;混合抗凝剂与血液的力度过大;血液采集完以后未将针头取下便直接向检测管中注入等。
3.5 样本送检不及时。血液样本送检的时间通常不可大于24 h,对于急诊患者的血液标本,则需尽可能快地送至检验科。不少医护人员在检测血液标本时,对送检时间不够重视,导致血液中某些成分随着送检时间的延长而发生变化,比如血小板会破碎,血液葡萄糖浓度会逐渐下降等。因此,采集完血液标本以后,应在20 min以内及时送至检验科。在本实验中,有8份标本送检时间在12 h以上,经检查,发现标本中的血小板及葡萄糖成分与常规值相比明显下降,因而为不合格标本。
临床医护人员在采集或检验血液标本时,容易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而导致血液标本不合格,进而对血常规检验结果造成不利影响。针对此种情况,临床检验科应当建立健全的规章制度,除了强化检验人员专业培养以外,还应指导受检者做好采血准备工作,正确存储血液标本,及时将血液标本送检等,在避免上述情况发生的同时,进一步提高临床血液标本检验的合格率。
综上所述,凝血、药物影响、溶血等为临床血常规检验标本不合格的主要因素。因此,在开展血液检验过程中,医护人员需严格根据相关标准及要求完成各项操作,尽可能避免上述不合格原因的出现,以充分促进血液检验正确率的提高,为临床诊治工作提供可靠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