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动机理论下的音乐教学分析
2018-01-23陈静溪
陈静溪
(山西应用科技学院,山西 太原 030062)
所谓的动机指的是能引起与维持一个人的活动,并将该活动导向于某一目标,以满足个体某种需要的念头、愿望等。笔者将其引申为作为主体的个体在某一方面的缺失会引发其对该方面的需求,如此便产生了动机活动的诱因,从而激发个体对活动产生兴趣,并维持活动目标的持续进行以达到满足缺失的目的。据此,我们可以得出形成动机有两个重要因素,即需要和目标。
一、需要动机理论在音乐教学中的运用
根据马斯洛的需要动机理论,笔者将音乐学习的需要划分出了四个层次,在教学实践中,笔者发现学生之所以对音乐学习不感兴趣,不喜欢音乐学习,是因为无法全部满足或部分满足学生对上述四种需求的需要。因此,在音乐教学过程中,教师可以根据学生的特性以“四种需要”来满足他们的缺失,以激发学童对音乐学习的动机,提高课堂的吸引力。
(一)满足学生审美需要
对美的追求是人的天性。如何引导学生去发现、了解音乐的美感便是教师在教学过程中所必须要做的首要准备工作。因此,要在课堂中尽可能多的让学生理解音乐作品,并在脑海中勾画出关于作品的画卷,准确唤醒学生的情绪,让其可以用不同的情绪、不同的审美来体会音乐的乐趣。
(二)满足学生驾驭需要
驾驭需要从某种程度上说是人与生俱来的一种控制欲。教师可以在教学过程中,有意识的激发学生对音乐的控制欲,使得音乐学习变为一种动力学习。教师和家长在潜移默化中给学童树立学习目标,以此激发其想要完成或驾驭的欲望。需要注意的是,“激发”的过程不可一蹴而就,需要教师循序渐进,由易到难,让学生有探究的欲望。在这一过程中,教师要多鼓励、奖赏、激励学童,让其体会到在学习音乐过程中驾驭控制所产生的快感,以及其被尊重的优胜感。
(三)满足学生的亲和需要和优胜需要
亲和需要即获得所在群体赞许或接纳的需求。这种需要也是孩童在音乐学习中最重要的动力来源。当获得赞美和认同时,儿童的自信心和自尊心往往会得到很大提升。与亲和需要构成递进关系的另外一种需要是优胜需要。亲和需要的目标特征是被所在环境所接纳,优胜需要的目标特征是获得自尊心、在群体中成为被关注的对象,产生一种自我优越感。二者都会刺激学习音乐的乐趣,是并存的两种需要。因此,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应该激发学童积极的表演欲望,如组织学生开小音乐会等,向外界展示自己的音乐本领,并且在教学中多夸奖、鼓励学童。
二、音乐学习目标的树立在音乐教学中的运用
如果说满足缺失的需要是刺激学童音乐学习的兴趣,那么音乐学习目标的树立则是保持音乐学习兴趣的不二法门。音乐的学习目标树立是一种个人行为。而这种个体行为往往具有两个不容忽视的缺陷:缺少短近期且可实现的目标、缺乏及时性的效果反馈。
(一)将远大的目标转化为短近期且可实现的目标
在音乐学习过程中,教师要懂得循序渐进,要懂得根据学生学习水平高低来选择曲子的难易程度。过于难的目标,会导致学生对音乐学习丧失兴趣,也便无法形成良好的学习状态。刚接触声乐学习的学生,考虑到气息的流动与状态的保持建议选择音域较窄且舒缓的歌曲。而欢快激烈、音域高的音乐作品,会诱发诸如气息紊乱、状态不佳等问题,导致学生对音乐学习丧失兴趣。所以,在音乐学习目标的树立上,要循序渐进,将远大的目标幻化为简单近期可以实现的目标,这将会对学生兴趣的保持与培养会有很大的帮助。
(二)及时给出音乐学习的反馈
在音乐学习的过程中,学生肯定会产生倦怠的学习情绪。对于学生而言,厌倦期属正常现象。但身为教师,应该有积极的对抗措施,例如在课后及时给出音乐学习的反馈。教师应该引导学生进行阶段性学习总结,给予这段时间学习效果的反馈。或者每节课后,教师要总结这节课所讲授的知识以及下节课的内容,积极的沟通反馈才会有很好的学习动力、学习成效。
总之,动机理论在音乐教学中具体可以表现为:在一定的环境中,用个体的心理活动和学习特征来作为诱因,使学童对音乐学习的潜在需要变为活动状态,培养其学习积极性,督促其保持良好的情绪,并在此基础上形成音乐学习的良性循环,从而体验到学习的快乐,达到较好的学习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