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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简《系年》首章新研
——兼及“国人暴动”、“共和行政”问题

2018-01-23马文增

殷都学刊 2018年2期
关键词:共和国语诸侯

马文增

(北京市社会科学院 哲学研究所,北京 100101)

清华简《系年》首章引发了学界关于周厉王、周宣王之际史事的重新认识,笔者据“知网”统计,自2011年以来,相关的研究性论文共22篇。笔者分析后认为,从选题的角度看,学界的研究不可谓不广泛,但对简文本身的解读,以及研究的深度都似嫌不足。以下,笔者以原整理者的释文为底本,就简文释读、解析,以及“国人暴动”、“共和行政”等问题给出自己的意见。抛砖引玉,请同仁指正。

一、释文*以原整理者的释文为底本(见《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二》,李学勤主编,中西书局,2011年版,第136页)。部分释文与底本不同者,以“()”形式标出。

昔,周武王监观商王之不恭上帝、禋祀不寅,乃作帝籍,以(已)登,祀上帝、天神,名之曰千亩,以克反商邑、敷政天下。至于厉王,厉王大虐于周,卿士诸正(征)。万民弗忍于厥心,乃归(馈)厉王于彘,共伯,和。位十又四年。厉王生宣王,宣王即位,共伯、和,归于宗。宣王是(视)始,弃帝籍,弗田。位卅又九年,戎乃大败周师于千亩。

二、注解

昔,周武王监观商王之不恭上帝、禋祀不寅,乃作帝籍,以(已)登,祀上帝、天神,名之曰千亩,以克反商邑、敷政天下。

1.周武王监观商王之不恭上帝、禋祀不寅 :周武王审时度势,观察到商王失职。监 :照,《说文》 :“临下也”;观,看到,《说文》 :“谛视也”;禋祀,祭天神之礼;寅,敬。《尚书·泰誓上》 :“肆予小子发,以尔友邦冢君,观政于商”、“今商王受,弗敬上天……弗事上帝神祇。”以上古时期的思想观念衡量,不事上帝神祇乃天子失职之表现。

2.以(已)登,祀上帝、天神 :谷物成熟之后(秋季),用以祭祀上帝天神。周之“正祭”在冬至日。以,通“已”,既。

3.以克反商邑 :故能战胜商,意天命转移到周。以,故,因此;克,能;反,通“翻”,倾倒,颠覆,《说文》 :“覆也。”

4.敷政天下 :统治天下。敷政,施行政事。

至于厉王,厉王大虐于周,卿士诸正(征)。

1.大虐于周 :残暴对待周人。虐,《说文》 :“残也。”《国语·周语上》 :“厉王虐,国人谤王。”

2.卿士诸正(征) :荣夷公广征赋税。卿士,此指荣夷公;诸,多;正,通“征”,征税。《国语·周语上》 :“厉王说荣夷公。芮良夫曰 :‘王室其将卑乎!夫荣公好专利而不知大难。……荣公若用,周必败。’”

万民弗忍于厥心,乃归(馈)厉王于彘,共伯,和。位十又四年。

1.万民 :诸侯。《左传》闵公元年 :“天子曰兆民,诸侯曰万民。”《周礼·秋官》“小司寇之职,掌外朝之政,以致万民而询焉,一曰询国危,二曰询国迁,三曰询立君。”

2.忍 :忍受,忍耐。

3.乃归(馈)厉王于彘 :流放于彘。归,通“馈”,供给饮食。《国语·周语上》 :“诸侯不享,王流于彘。”

4.共伯,和 :诸侯推举邵公执政,危机平息。前省主语。共,同“拱”,引申为环抱、支持,《说文》 :“同也”;伯,邵公;和,平息。《国语·周语上》 :“彘之乱,宣王在邵公之宫,国人围之。邵公曰 :‘昔吾骤谏王,王不从,是以及此难。今杀王子,王其以我为怼而怒乎!夫事君者险而不怼,怨而不怒,况事王乎?’乃以其子代宣王。宣王长而立之。”“宣王长而立之”,说明邵公有立宣王之条件,暗示此前邵公代行王政,故“共伯”乃诸侯共同推举邵公之意。

5.位十又四年 :邵公执政14年。前省主语。据下句“共伯、和,归于宗”,邵公代行王政14年,在西周宗法制度下,宣王长大后,邵公立宣王。《左传·昭公二十六年》记王子朝告诸侯书曰 :“……至于厉王,王心戾虐,万民弗忍,居王于彘。诸侯释位,以间王政。”王子朝在告诸侯书中,举出历代诸侯尽忠于王室的例子,意图是希望诸侯亦能仿效前贤而支持自己,故“诸侯释位,以间王政”的涵义是正面的;再从训诂的角度看,“释”,舍弃,放弃,《说文》 :“解也”;“位”,王位;“间”,参与,做——“诸侯释位,以间王位”的意思是“诸侯不称王而代行王政”。故笔者认为“诸侯释位,以间王政”的“诸侯”指的就是邵公,意邵公以“公”的身份代理国政。

厉王生宣王,宣王即位,共伯、和,归于宗。

1.即位 :继承王位。

2.共伯、和 :诸侯响应邵公,与周王室和解,服从王室大宗。前省主语。共,同,同意;和,和睦,和平。前省主语。

3.归于宗 :再次服从于周王室大宗。归,归附;宗,大宗。

宣王是(视)始,弃帝籍,弗田。位卅又九年,戎乃大败周师于千亩。

1.宣王是(视)始 :宣王视政之始,即宣王元年。是,视,视政,《释名》 :“视,是也,察是非也”;始,开端。

2.弃帝籍,弗田 :废弃祭天、躬耕之礼。田,耕田,此指天子躬耕于籍田。《礼·月令》 :“孟春,天子帅三公九卿,躬耕帝籍。”《国语·周语上》 :“宣王即位,不籍千亩。”

3.戎乃大败周师于千亩 :戎人在千亩大败周师。乃,竟。《国语·周语上》 :“三十九年,战于千亩,王师败绩于姜氏之戎。”

三、白话译文

昔,周武王审时度势,见商纣王失职,不敬上帝、不祭祀天神,于是作帝籍,收获后,以之祭祀上帝、天神,名之曰千亩,因此得以取代殷商而统治天下。到周厉王时,周厉王残酷迫害国人,指使卿士荣夷公横征暴敛。诸侯无法忍受周厉王之暴政,于是将其流放到彘,推举邵公治理国事,王室之乱平息。邵公代行王政14年。周厉王被流放时宣王年幼。宣王即位,诸侯响应邵公,与周王室和解,再次归附于周大宗。宣王元年,废弃籍田。宣王三十九年时,戎人竟大败周师于千亩。

四、关于“国人暴动”

关于“国人暴动”,《国语·周语上》曰 :“荣公为卿士,诸侯不享,王流于彘。彘之乱,宣王在邵公之宫,国人围之……”《史记·周本纪》曰 :“三年,乃相与畔,袭厉王。厉王出奔于彘。厉王太子静匿召公之家,国人闻之,乃围之……”

关于“国人”何谓,学界争议不断。李秀亮先生总结说 :“学术界一直存在着两种截然相反的观点,一种……认为‘国人’是指居住在国都内的‘公民’,以平民为主体……与此相反,‘国人’就是国中之人,主要由公卿大夫、士和工商组成,而主体是公卿大夫、士等……两种观点孰是孰非,因为文献记载的不同,长期以来得不到明确的认识。”[1]笔者认同以“国人”为居住在镐京内的平民这种观点,盖平民被厉王的暴虐之政压迫到“道路以目”的地步,群起而反抗乃必然之事。但是,按《国语》之记载,国人出于激愤而欲杀厉王太子,又为何不杀厉王,而只是将其“流放”?“国人”又有何能力“流放”厉王?“国人”攻击、流放厉王,周王室公卿、姬姓诸侯如何听之任之?……一系列问题皆无法解释。

笔者认为,“国人暴动”的国人指的是镐京平民,而废黜、流放厉王的则是姬姓诸侯,即“国人暴动”和“流放厉王”是“彘之乱”的前、后两个阶段。具体而言,笔者认为,所谓“彘之乱”的整个过程是这样的 :

国人(以镐京平民为主)不堪忍受厉王的暴虐,群起反击,厉王逃避,国人遂欲杀厉王太子,而邵公以其子代太子赴难。随后,众多姬姓诸侯抵达镐京,因同样无法忍受厉王的暴虐和横征暴敛,诸侯联手废黜并流放了厉王,“彘之乱”平息。

如此理解,则身为天子的厉王危害全天下而众叛亲离,被国人以暴力反击,并被诸侯联手将其作为宗族之罪人流放,就是合情合理之事,亦完全符合《国语》“诸侯不享,王流于彘”的说法。

孟子曾言及废天子之事,曰 :“君有大过则谏;反复之而不听,则易位。”*《孟子·万章下》 :“齐宣王问卿。孟子曰 :‘王何卿之问也?’王曰 :‘卿不同乎?’曰 :‘不同,有贵戚之卿,有异姓之卿。’王曰 :‘请问贵戚之卿。’曰 :‘君有大过则谏;反复之而不听,则易位。’王勃然变乎色。曰 :‘王勿异也。王问臣,臣不敢不以正对。’王色定,然后请问异姓之卿。曰 :‘君有过则谏,反复之而不听,则去。’”以厉王被流放之事为对照,笔者认为孟子所言是有史实依据的。

五、关于“共和行政”

关于厉宣之际的“共和行政”,李零教授说 :“旧分二说,一说周召共和,指厉王流放后,由他的两个大臣周定公和召穆公代行君事,共和指联合执政,不是人名;另一说由共伯和摄政,共和是共伯和,属于人名。前说出自《史记·周本纪》,根据什么,不清楚;后说出自战国古书,如《竹书纪年》、《庄子·让王》、《吕氏春秋·开春》、《鲁连子》等……”[2]清华简《系年》面世之后,关于“共和”的问题再次成为研究热点,比较而言,“现在有越来越多的学者倾向于认为‘共和’是指‘共伯和’这一特别的历史人物,‘共和行政’是指共伯和摄政当国的历史局面。”[3]但在笔者看来,或因对《系年》简文本身的解读尚待深入,故学界之讨论虽显热闹,但少见在观点上有新突破者。基于这一现象,李零教授亦曰 :“共和的问题恐怕还不能说彻底解决。”[3]

笔者在对《系年》首章重新断句、解析的基础上,结合对华夏道统、西周宗法制背景,以及《尚书》、《国语》等传世文献和清华简、上博简等出土文献的研究与认识,认为 :关于厉宣之际的所谓“共和行政”,无论是《史记·周本纪》所说,还是《竹书纪年》、《鲁连子》等战国古书之言,皆非史实。

1.关于“共伯和摄政”,笔者认为其属讹传,完全不可信。

战国古书中关于“共和”与“共伯和”的说辞,王红亮先生的论文中有详细的罗列[4],笔者研究后发现,从文辞、内涵上比较,所谓《庄子·让王》中的“共伯”之说乃注家司马彪袭用《鲁连子》之言,非《庄子·让王》固有之义;而《吕氏春秋》中的“共伯”之说亦属袭用《鲁连子》之言。《鲁连子》曰 :“共伯名和,好行仁义,诸侯贤之。周厉王无道,国人作难,王奔于彘,诸侯奉和以行天子事,号曰共和元年。”首先,“共伯名和,好行仁义,诸侯贤之”乃一家之言,缺乏依据;其次,“号曰共和元年”之说明显不符合周宗法制度,恰如李西兴之质疑 :“周代等级制度和嫡长继承制度是极端严格的。……厉宣之际,王室尚强,共伯和怎样一跃而登周天子大位?”[5];从客观上看,2003年出土的西周青铜逨盘之铭文显示共和时期不独立纪年,彻底否定了“号称共和”之说。显然,关于“共和”,《鲁连子》之说,及袭用《鲁连子》的《吕氏春秋·开春》及《庄子·让王》司马彪之注,皆不可信。

至于《竹书纪年》“共伯和干王位”之说,笔者认为其更是不合常理的编造之辞*笔者认为《竹书纪年》是战国时魏人张仪所作伪书,其中多捏造之辞、虚构之事。参见拙作《<保训>九题》,《古籍整理研究学刊》,2017年第4期。。“干”,《说文》 :“犯也。”“共伯和干王位”即“共伯和篡位”之意。若其为真,则“共伯和”何人?史籍中有何记载?“共伯和”有何实力篡位?诸侯如何容忍“共伯和篡位”?等等,一系列问题皆无法解答。事实上,史学界历来不乏对《竹书纪年》的严厉批评,如,杨东晨、梅焕钧说 :“范文澜认为 :《竹书纪年》采战国游士的寓言,讹称‘共和’是‘共伯和干(夺)王位。’斯维至《西周史》对共伯和摄王行政说亦持反对态度,说根本就无其人。他说 :‘战国时人诸子书中都不理解‘共和’的意义,都说‘共和’是卫国卿大夫叫做‘共伯和’(共是采邑名,伯是爵名,和是私名),这是误解。”[6]

2.笔者认为《史记·周本纪》所言多处不实。

《史记·周本纪》曰 :“召公、周公二相行政,号曰共和。共和十四年,厉王死于彘。太子静长于召公家,二相乃共立之为王,是为宣王。宣王即位,二相辅之,修政,法文、武、成、康之遗风,诸侯复宗周。”

就厉宣之际的史事而言,笔者认为,从内容和文辞上比较,《史记·周本纪》之言主要采自《国语·周语》,但又有所改动。如,《国语·周语》中关于厉王之被流放和宣王之即位只有“既,荣公为卿士,诸侯不享,王流于彘”和“宣王长而立之”二句,至于厉王流于彘之后、宣王即位之前周政如何运转,《国语·周语上》并无一字记载。对于《国语》这部分未加记载的部分,笔者认为,司马迁又参考了《吕氏春秋》、《竹书纪年》一类的野史、伪书以及自己收集到的口头传说资料,根据自己的理解,敷衍成篇,其中遂多有不实之处,如学界普遍指出的“周召共和”之说缺乏史料支持、不符合宗法制度;再如关于“诸侯复宗周”,按《国语·周语上》及《系年》首章所载,宣王即位之始即“弃帝籍,弗田”,大臣谏之而不听,如此违犯祖宗之法、拒谏,焉能称“修政,法文、武、成、康之遗风”?而据邵公谏厉王、以其子代宣王赴难之事,邵公作为周王室大臣坚守文武之道,结合逨盘铭文的记载,笔者判断邵公代行王政的14年间始终坚持用厉王的年号,并无改号之事,而这种“天下无王”的客观情况也正是14年后诸侯响应召公、立宣王为王的大背景。即,司马迁所谓之“诸侯复宗周”,确有其事,但其乃诸侯遵守宗法制度、响应邵公的成果,而非司马迁所臆测的“宣王修政,法文、武、成、康遗风”所致。

3.笔者认为,“周召共和”与“共伯和干王位”二说的史料来源相同,皆源自战国时期楚国官员对《系年》首章的误解与讹传。

关于《史记·周本纪》中“号曰共和”、“十四年”、“宣王即位”、“诸侯复宗周”与清华简《系年》首章“共伯和”、“位十又四年”、“宣王即位”、“归于宗”这些字句的高度相似性,笔者认为,《史记·周本纪》中的这些字句来自司马迁所收集到的口头传说资料,而这些口头传说资料和《竹书纪年》的说辞有同样的源头,即都源自战国时期楚国官员对清华简《系年》的误解和讹传。

笔者认为,清华简《系年》乃周太史儋应楚威王之请而作,为楚国史官所抄录*笔者认为“清华简”乃楚威王太傅铎椒率楚史官团队自周守藏室抄录的文献典籍,而《系年》则是周太史儋所作。详见拙作 :《保训九题》,《古籍整理研究学刊》,2017年第4期。,因此《系年》的内容自然在楚国官员中有所流传;又因为《系年》的写法简约而隐晦,故在流传过程中产生了多处误解、讹传,这种掺杂着讹误的口头流传的信息在战国时为魏人张仪搜集到而敷衍成《竹书纪年》,西汉时又被司马迁收集到,其中部分信息被司马迁再次加工后用于《史记·周本纪》中,这就直接造成了《史记·周本纪》与清华简《系年》首章某些字句高度相似的现象。

六、总结

基于对清华简《系年》首章的解析,参考《国语·周语》的记载,综合对“国人暴动”、“共和行政”的分析,笔者认为厉宣之际的历史真相如下 :

周厉王残暴、贪利,导致国人(镐京平民)暴动,诸侯借机联手废黜周厉王,并以宗族罪人名义将其流放到彘,又共同推举邵公代行王政,周王室危机得以平息。期间,国人欲杀幼年之宣王,邵公以其子代之。邵公代行王政,仍奉厉王年号。14年后,邵公立宣王,和平过渡,王政再归于大宗。

[参考文献]

[1]李秀亮.由清华简<系年>再论“国人暴动”的性质[J].鲁东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6,(6).

[2]李零.读简笔记 :清华简<系年>第一至四章[A].李守奎.清华简<系年>与古史新探[C].中西书局,2016.41.

[3]陶兴华.摄政未必便称王,当政未必是僭越——从出土文献看共伯和摄政称王问题[J].西北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5).

[4]王红亮.由清华简<系年>论“共和行政”的相关问题[J].史学史研究,2016,(3).

[5]李西兴.“共和”新探[J].人文杂志,1984,(2).

[6]杨东晨,梅焕钧.西周晚期“共伯和干王位”新论[J].河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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