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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會要輯稿》食貨類、方域類水利門文本整理筆記*

2018-01-23關樹東

隋唐辽宋金元史论丛 2018年0期
关键词:水利文字

關樹東

《宋會要》的食貨類和方域類都有水利門。食貨類水利門主要記載農田水利事,方域類水利門則主要記載修治江河、湖泊及運河之事。不同的類,包含同名的門,這在《宋會要》全書中是個特例。由於被收入《永樂大典》的不同事韻和事目,抄録自《大典》的《宋會要輯稿》又經過多次不得其法的編排,《輯稿》的食貨類和方域類兩水利門情況複雜,不僅有復文,還有錯簡,以及門類的混淆。在陳智超先生《〈宋會要〉方域類水利門的復原》和《解開〈宋會要〉之謎》的基礎上(1)陳智超《〈宋會要〉方域類水利門的復原》,《紀念李埏教授從事學術活動五十周年史學論文集》,雲南大學出版社,1992年;《解開〈宋會要〉之謎》,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1995年。,筆者繼續做些梳理和正本清源的工作,希望對進一步整理和復原《宋會要》的工作有所裨益。

《宋會要輯稿》食貨7之1至8之32,標記爲水利門;食貨61之89至150,標記爲水利雜録門。經比對,《輯稿》食貨61之89至122,出自《永樂大典》卷17540,貨字韻食貨事目,記事起宋太宗淳化四年,迄宋孝宗乾道九年;食貨61之123至150,出自《大典》卷11109,水字韻水利事目,記事起宋孝宗淳熙元年,迄宋寧宗嘉定十七年。《輯稿》食貨7之1至57,8之4至17,出自《大典》卷11106至11108,水字韻水利事目,記事起宋太宗淳化四年,迄宋孝宗乾道九年,與食貨61之89至122之記事基本重復,應是《宋會要》的同一門被《大典》不同的事韻所收録。食貨8之17(大典卷11108終)下接食貨61之123(大典食貨卷11109始),記事連續,均録自《大典》水字韻水利事目。《大典》水字韻水利事目收録《宋會要》食貨類水利門的録文,比貨字韻食貨事目收録《宋會要》食貨類水利門的録文多出宋孝宗淳熙以後至宋寧宗朝的記事(2)上海古籍出版社2014年出版的點校本《宋會要輯稿》(以下簡稱上古本)於食貨61之89“水利雜録”下出注 :“按,此門之文與本書食貨七、八水利門大同,但多淳熙至嘉定部分。”,説明二者所據以録文的《宋會要》出自不同的合訂本。

《輯稿》方域17之1至25,標記爲水利門,亦出自《大典》卷11106至11108,水字韻水利事目,記事起宋太祖建隆二年,迄宋高宗紹興二十九年。《大典》的編者將《宋會要》食貨、方域兩類之水利門按照帝王的順序交叉收録於水字韻水利事目,即每一位皇帝下先列食貨類水利門,後列方域類水利門,分别標記作食貨志、方域志。故《輯稿》食貨7之1至8之17、食貨61之123至150多見“食貨志”三字,《輯稿》方域17之1至25多見“方域志”三字。食貨8之18至32,起首標記“方域志”三字,出自《大典》卷11109,記事起宋孝宗隆興元年,迄宋孝宗乾道九年,實爲《宋會要》方域類水利門的内容,被《輯稿》整理者誤置於食貨類水利門。故《輯稿》方域類水利門之記事乃起自宋太祖建隆二年,迄宋孝宗乾道九年。

《輯稿》方域17之4至6錯簡,正確的順序是17/6右7行(真宗天禧三年十二月和五年六月兩條,上接17/3。原本位於17/5右側空白處,被整理者裁剪至此)、17/5(起仁宗天聖元年閏九月)、17/4(迄仁宗嘉祐六年八月)、17/6右數8行以下(英宗治平三年三月、神宗熙寧三月正月十二日兩條,下接17/7)。嘉業堂清本因襲錯簡。陳智超先生於《〈宋會要〉方域類水利門的復原》中已標出正確的順序。上古本於注文指出此處文字有脱漏、誤抄、倒置,但不知是錯簡所致,未予更正。

《輯稿》食貨8之1紹興三十二年二月二十七日條本爲方域類水利門記事,上接方域17之25,出自《大典》卷11108,《輯稿》整理者誤置於食貨類(3)上古本於此條前加標“方域志”三字,並出注 :“按,據徐松原稿中縫所標之《大典》卷次及頁碼觀之,此下之文原本上接本書方域一七之二五,其文之首原標明出方域志(亦即《宋會要》方域類),後被整理者分割重編,一半在方域類,一半在食貨類。兹補方域志三字,以明所出。”。本條之後至食貨8之4,實爲《大典》收録《文獻通考》的一段文字,應是《大典》作爲《宋會要》的小字注文處理的,被輯録《宋會要》者誤當作正文收進來(4)嘉業堂清本《宋會要》食貨15農田水利下未録《輯稿》食貨8之1紹興三十二年二月二十七日條及小字注《文獻通考》文,直接録《輯稿》食貨8之4孝宗紹興三十二年十一月二十九日條,至《輯稿》食貨8之17止。清本食貨16湖田圍田陂塘總水利門首先録《輯稿》食貨8之1紹興三十二年二月二十七日條,《文獻通考》作爲小字注附録。但《輯稿》食貨8之3右第4行孝宗隆興元年以下至8之4左第1行“食貨志”以上,仍屬於《文獻通考》文字,清本誤作《會要》正文,按時序插入下文。。食貨8之18僅有兩行,起首標記有“方域志”三字,自此至8之32亦爲方域類水利門記事,迄止宋孝宗乾道九年。嘉業堂清本、上古本方域類水利門記事都截至宋高宗紹興二十九年。上古本亦未説明《輯稿》食貨類8之18至32爲方域類内容。

查《大典》目録,卷11106至卷11119計14卷爲水字韻水利事目一至十四。從《輯稿》可知,其中前四卷,也就是水字韻水利事目一至四,都是收録《宋會要》食貨類、方域類兩水利門的内容。《大典》卷11109,水字韻水利事目四,收録《宋會要》食貨類水利門的内容迄宋寧宗嘉定十七年,收録方域類水利門的内容迄宋孝宗乾道九年。這有兩種可能 : 一種可能是《大典》此處收録的《宋會要》方域類水利門,和《大典》卷17540貨字韻食貨事目收録的《宋會要》食貨類水利門,出自《宋會要》的同一個合訂本即甲合訂本,記事迄宋孝宗乾道九年;另一種可能是《大典》此處收録的《宋會要》方域類水利門和此處收録的食貨類水利門,出自《宋會要》的同一個合訂本即乙合訂本,記事迄宋寜宗嘉定末,而方域類水利門宋孝宗乾道九年以後的内容在《大典》卷11110,徐輯原本未録出或録出後散佚了。我们認爲第一種可能性比較大(5)甲乙合訂本,見《解開〈宋會要〉之謎》,78—79頁。按照《大典》水字韻水利事目交叉收録《宋會要》食貨、方域兩類水利門的體例,《大典》卷11109抄録完食貨類孝宗朝記事後,接着録方域類宋孝宗朝記事,然後纔録光宗朝以下記事。。

《輯稿》食貨61之89首兩行原題“《宋會要》/食貨二十五/水利雜録”。上古本已指出食貨25“乃《大典》卷一七五四之標目”。食貨61之123原題“水利四”(6)此處上古本出注 :“此條前原批有標題水利四,今删。”。食貨7之1原題“水利上”,7之40旁批“水利三”(7)上古本出注 :“原稿又有旁批水利三,此爲《大典》卷一一一八之事目。”,8之1眉批原題“水利下”。《大典》水字韻水利事目有四卷(卷11106至卷11109)收録《宋會要》食貨類、方域類兩水利門的文字,《輯稿》的整理者將每卷的食貨類内容輯出,第一卷卷首標爲“水利上”,第二卷卷首(食貨7之18)未加標題,第三、四卷卷首標題“水利三”“水利四”,應是標注了《大典》本卷事目的序號。而在《輯稿》食貨8之1眉頭加題“水利下”。題記殊爲混亂。嘉業堂清本將《輯稿》食貨類水利門徑改作“農田水利門”,分上、中、下三卷(食貨13至15);又列“湖田圍田陂塘總水利”一門,作爲食貨16,起《輯稿》食貨8之1至食貨8之32。如上所述,這部分内容屬於《宋會要》方域類水利門,主要記載濬治江河、湖泊及運河事,即便涉及湖田、圍田、陂塘等事,也屬於附帶記載。

《輯稿》食貨7之1至8之32,方域17之1至25,見多處空白,有裁剪拼接的痕跡。這兩部分文字均録自《大典》卷11106至卷11109,水字韻水利事目。《大典》水字韻水利事目交叉收録《宋會要》食貨類、方域類水利門之文字。當年徐松借修《全唐文》之機讓書手從《大典》中輯録《宋會要》,是原原本本按照《大典》的卷次順序抄録的。後來整理輯本《宋會要》的時候,食貨類和方域類的内容要分别歸類,所以就留下裁剪拼接的痕跡(8)上古本於食貨七“水利上”下出注 :“按,本書食貨類及方域類皆有水利門,其中條文均出自《大典》卷一一一六至卷一一一九水字韻水利目。徐松輯録《大典》此數卷中之《宋會要》文,其抄稿本相連屬,嘉業堂整理者將其割烈,以部分條文歸入食貨類,另一部分則歸入方域類。今尚可拼合復原。”。只是整理者歸類的工作很不細心,發生多處不應該出現的錯誤。除了上文已經提到的以外,比如《輯稿》方域17之12右部“空降”的唯一一條原本位於食貨7之39左部空白處,方域17之17僅有的一條原本位於食貨7之27空白處,都是把食貨類的文字誤置於方域類了。

從《宋會要》原本到今本《宋會要輯稿》,經過了《宋會要》原本→《永樂大典》本→徐松輯本→今本《輯稿》的過程。今人整理、復原《宋會要》,首先要從今本《輯稿》回到《大典》,也就是回到徐松原來的出發點,即落實《輯稿》的文字在《大典》中的位置(9)《解開〈宋會要〉之謎》,21頁。。經過比對,我們可以大致拼合復原徐輯《大典》卷11106至卷11109《宋會要》文字原初的面貌(參見《〈宋會要〉方域類水利門的復原》附表)。從徐輯原本每卷的頁數以及《大典》收録文獻的慣例看,卷11106至卷11109應該只收録《宋會要》的相關文字。《大典》水字韻水利事目就是從卷11106開始的。

(一) 録自《大典》卷11106的内容,徐輯原本中縫未標頁碼。

第一頁 : 方域17之1空白部分右部的文字,方域類,太祖建隆二年條,原題“《宋會要》方域志水利”;食貨7之1空白部分左部的文字,食貨類,起太宗淳化四年,起首有“食貨志”三字,原題“水利上”。經比對,食貨7之1空白部分正是方域17之1空白部分右部的文字。筆者原以爲方域17之1的空白部分有減縮,與剪裁掉的文字不對應。經陳智超先生指教,已知大典卷11106至11109“水”字韻“水利”事目全文,在《輯稿》中都可以復原補綴,空白部分没有減縮。

第二至三頁 : 食貨7之2至3,食貨類,太宗至道元年、二年記事。文字連續無空白。

第四頁 : 食貨7之4,食貨類,迄太宗至道二年五月條;方域17之1空白部分左部的文字,方域類,起首有“方域志”三字,記事起太宗太平興國三年正月,迄太宗端拱元年。食貨7之4的空白部分正是方域17之1空白部分左部的文字。

第五頁 : 方域17之2空白部分右部的文字,方域類,上接第四頁(方域17之1),太宗至道三年正月條;食貨7之5空白部分左部的文字,食貨類,原題“《宋會要》食貨志”,起真宗咸平六年三月條,迄真宗天禧元年六月十一日條。食貨7之5的空白部分正是方域17之2空白部分右部的文字。筆者原誤以爲方域17之2空白部分有減縮。17之1和17之2的空白,完全是由於兩頁裁剪、粘合、拼綴形成的。

第六頁 : 食貨7之6空白部分右部的文字,食貨類,上接第五頁(食貨7之5),迄真宗天禧四年七月條;方域17之2空白部分左部的文字,方域類,起首有“方域志”三字,起真宗咸平五年三月,迄真宗景德元年四月。食貨7之6的空白部分正是方域17之2空白部分左部的文字。

第七頁 : 方域17之3,方域類,上接第六頁(方域17之2),起真宗景德元年五月,迄真宗大中祥符八年九月條。本頁無空白。

第八頁 : 方域17之6右部7行,方域類,上接第七頁(方域17之3),真宗天禧三年十二月和五年六月兩條;方域17之5,方域類,原題“《宋會要》方域志”,起仁宗天聖元年閏九月,迄天聖七年二月。方域17之5空白部分正是方域17之6右部7行,整理者錯誤裁移。按《大典》水字韻水利事目收録《宋會要》食貨、方域兩水利門的慣例,仁宗朝方域類内容應在食貨類之後。

第九頁 : 方域17之4,方域類,上接方域17之5,起仁宗天聖七年二月條,迄仁宗嘉祐六年八月條;食貨7之7,食貨類,起首有“食貨志”三字,起仁宗天聖四年八月條,下接第十頁(食貨7之8)。方域17之4的空白部分正是食貨7之7的文字,食貨7之7的空白部分正是方域17之4的文字。

第十至十九頁 : 食貨7之8至17,食貨類,上接第九頁(食貨7之7),迄仁宗嘉祐六年七月條。文字連續無空白。本卷終。

(二) 録自《大典》卷11107的内容,徐輯原本中縫亦未標頁碼。

第一至九頁 : 食貨7之18至26,食貨類,原題“《宋會要》食貨志”,起英宗治平三年十一月,迄神宗熙寧六年八月二日,下接食貨7之27。文字連續無空白。食貨7之18左7至5行夾雜一條方域類記事,標記“方域志”,英宗治平三年三月條。整理者未移入方域類。食貨7之18左4行行首題“食貨志”,下接神宗熙寧元年六月十一日條。

第十頁 : 食貨7之27右3行,食貨類,神宗熙寧六年八月三日條,上接第九頁(食貨7之26);方域17之17,方域類,神宗熙寧六年八月十六日條。此條原本位於食貨7之27右3行13字以下,因内容與運河有關,按例應入方域類,故整理者將之剪接到方域類;食貨7之27空白部分左部的文字,食貨類,記事起熙寧七年四月八日,下接第十一頁(食貨7之28)。食貨7之27的空白部分正是被剪裁移置於方域17之17的文字。方域17之17的空白部分則是食貨7之27空白部分左右兩邊的文字。

第十一至十三頁 : 食貨7之28至30,食貨類,記事起神宗熙寧七年八月九日,迄神宗元豐三年七月十二日條。文字連續無空白。

第十四頁 : 食貨7之31,食貨類,上接第十三頁(食貨7之30),記事迄神宗元豐七年三月三十日條;方域17之6“方域志”以下,方域類,起神宗熙寧三年正月十二日條。食貨7之31的空白部分正是方域17之6“方域志”以下文字。方域17之6右1至10行徐輯原本爲食貨7之31的文字(共10行),被裁剪移走後應該是空白,整理者錯將《大典》卷11106第八頁(方域17之5)的一段文字移置於此,並於方域17之6右8—9行加入原夾在食貨7之18的方域類英宗治平三年三月一條。

第十五至十七頁 : 方域17之7至9,方域類,上接第十四頁(方域17之6),記事迄元豐四年六月十四日。文字連續無空白。

第十八頁 : 方域17之10,方域類,上接第十七頁(方域17之9),元豐六年八月六日一條;食貨7之39,食貨類,哲宗朝記事兩條,原標記“食貨志”,原本三條,另一條被擱置在方域17之12右部,方域17之10的空白部分原就是這三條連續的記事。食貨7之39的右部空白處,正是方域17之10的文字。食貨7之39兩條記事中間的空白處,則是被擱置在方域17之12右部的哲宗紹聖四年閏二月十九日條。

第十九頁 : 方域17之11,方域類,記事起哲宗元祐四年六月二十六日,迄哲宗元符元年三月五日條。本頁首行補加的“哲宗元祐四年六月二十六日知”十三字原位於第十八頁(食貨7之39)最後一行,上原有“方域志”三字,第十八頁最後一行這十六字被整理者删除。

第二六頁 : 食貨7之38,食貨類,上接第二五頁(食貨7之37),記事迄宣和七年九月二十二日條;方域17之12左部文字,方域類,原題“方域志”,記事起徽宗崇寧四年五月十五日,下接第二七頁(方域17之13)。食貨7之38的空白部分正是方域17之12“方域志”以下的文字。方域17之12“方域志”以上的空白部分及文字(插入一條食貨類的記事,已如上述)則本是食貨7之38的文字。

(三) 録自《大典》卷11108的内容,徐輯原本中縫標注了頁碼。需要注意的是,徐輯原本中縫標注的頁碼並非《大典》原來的頁碼。徐輯《宋會要》一般於卷首標有《全唐文》字樣,是按照全唐文館抄本的版式抄寫的,每頁22行,單面11行,每行約21字。《大典》每頁16豎格,單面8格,每格2行,每行約28字。二者版式不同,頁碼無法對應。徐輯原本中縫標注的頁碼,應該是以《大典》的卷爲單位,每一卷中的《宋會要》録文單獨編頁。

第一至一七頁,食貨7之40至56,食貨類,原題“《宋會要》食貨志”,記事起欽宗靖康元年三月一日,迄高宗紹興三十年三月八日。文字連續無空白。

第一八頁,食貨7之57一行半,食貨類,上接第一七頁(食貨7之56),結尾括注(以上《中興會要》);方域17之18,前空一行半,方域類,原題“方域志”,起高宗紹興元年十月十三日,下接第一九頁(方域17之19)。

第一九至二四頁,方域17之19至24,方域類,起高宗紹興三年十一月五日,迄紹興二十九年十月二十一日。文字連續無空白。

第二五頁,方域17之25,方域類,上接第二四頁(方域17之24)紹興二十九年十月二十一日記事;食貨8之1,方域類,紹興三十二年二月二十七日條,整理者誤置於食貨類。《大典》於本條後至第二八頁抄録作爲注文的《文獻通考》紹興以迄淳熙“圩田湖田”及“湖田圍田陂塘總水利”等内容,《輯稿》也予收録。

第二六至二八頁,食貨8之2至4,上接第二五頁(食貨8之1),録《文獻通考》。第二八頁(食貨8之4)最後半行標“食貨志”,有“孝宗紹興三十二年”幾個字,下接第二九頁(食貨8之5)。

第二九至四一頁,食貨8之5至17,食貨類,起孝宗紹興三十二年十一月二十九日(原注 : 未改元),迄孝宗乾道九年十二月二日。文字連續無空白。尾注“以上《乾道會要》”。本卷終。

(四) 録自《大典》卷11109的内容,徐輯原本中縫標注了頁碼。

第一二至二四頁,食貨8之19至31,方域類,上接第一一頁(食貨8之18),起孝宗隆興元年十一月二十四日,迄乾道八年六月二日。文字連續無空白。

第二五頁,食貨8之32,方域類,上接第二四頁(食貨8之31),迄乾道九年十一月二十三日,左部空8行;食貨61之134,存左部八行,食貨類,原題“食貨志”被勾掉,起淳熙十六年五月五日。

第二六至四一頁,食貨61之135至150,食貨類,上接第二五頁(食貨61之134),迄寜宗嘉定十七年二月二日。本卷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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