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视野下农村金融精准扶贫研究
2018-01-23王朝晖
◎王朝晖
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就非常重视扶贫工作,在传统扶贫工作开展效果越来越不明显前提下,扶贫工作如何实现新突破成为了当前我国扶贫实践面临的重要课题。为实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最终目标,习近平总书记在2013年提出精准扶贫战略,与传统扶贫不同,精准扶贫更加注重贫困地区的具体情况,实现了精准识别、精准帮扶和精准管理等多种有效措施,通过激发贫困地区内在活力,增强贫困地区自力更生、自我发展能力[1],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下坚实基础。从逻辑关系看,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与农村金融精准扶贫具有密切联系,首先我们应该厘清其中的关系逻辑。
一、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与农村金融精准扶贫的关系逻辑
实现全面脱贫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保障,而农村金融扶贫则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途径,农村金融扶贫更加注重争取外部资源实现自力更生,将输血式扶贫转变为造血式扶贫,有效解决当前扶贫工作资金不足、农业生产方式单一、产业扶贫不到位等问题。可以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总体目标促使了农村金融精准扶贫的出现,并为其提供了奋斗动力;而农村金融精准扶贫最终目的则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一方面,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为民族复兴的重要战略目标,在战略布局中起到引领全局作用,农村金融精准扶贫作为民族复兴的重要组成,必然受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这一整体目标引领,成为农村金融精准扶贫的方向指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基础在于贫困人口的脱贫问题,只有解决贫困问题这一短板,小康社会才能够顺利实现。但从目前看,扶贫资金不足、产业扶贫转型升级不到位,农业生产方式单一等问题出现,让精准扶贫工作困难重重,因此,需要农村金融精准扶贫出现,解决精准扶贫金融问题。
另一方面,农村金融精准扶贫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必然选择,同时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措施和手段,通过农村金融精准扶贫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基础,可以说,农村金融精准扶贫的最终目的就是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2]。当前,农村地区仍然有几千万贫困人口需要我们帮助,而扶贫工作的关键在于农村金融精准扶贫,从这个层面看,农村金融精准扶贫至关重要,其实现的最终目的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现实需要。
二、当前我国农村金融精准扶贫工作开展存在的主要问题
随着农村金融精准扶贫工作的深入开展,在具体工作推进中,还存在农村金融精准扶贫工作体系不健全,扶贫资金使用难以做到精准识别,农业产业单一,产业化滞后,金融精准扶贫缺乏创新,持续带动能力不强等问题。
一是农村金融精准扶贫体系不够健全。精准扶贫工作是近几年国家扶贫事业的巨大创新,由传统扶贫实现了向精准扶贫过度,但由于精准扶贫工作开展时间较短,农村金融精准扶贫体系还不够健全,特别是在当前农村金融体系与精准扶贫之间还没有寻找到一个合适的契合点,农村金融市场对外开放程度不够,很难吸引社会资本投入到精准扶贫之中,这就造成农村金融对精准扶贫支持力度不够,金融精准扶贫效果不够明显。同时,我们也看到,农村金融精准扶贫从属于地方扶贫工作组织体系之中,在组织体系建设、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和人力资源管理上还存在很多不足之处。在机制建设上,由于精准扶贫工作开展时间还相对于有限,金融精准扶贫工作还缺乏系统设计,在实践操作层面还有所欠缺,也很难针对性地满足贫困农民的对于金融服务的多元化需求。
二是农村金融精准扶贫资金使用缺乏精准识别。农村金融精准扶贫资金主要来源于中央财政拨款和地方各级财政专项资金使用,农村金融精准扶贫工作依然没有摆脱政府主导,财政拨款的工作模式。由于国家财政拨款和农村金融精准扶贫资金实际需求之间存在很大差距,财政资金很难满足贫困群众多元化需求[3]。加之,改革开放以来,在企业逐利性的现实背景下,国有商业银行开始有步骤的从农村地区撤离,贷款权限上收,贷款门槛设置过高,进一步缩小了农民贷款渠道,而地方农村金融贷款利率过高,贷款周期较短,对于缓解农业资金压力起到的作用有限。此外,作为农村信贷主体,农村信用社贷款管理过于混乱,多数农民很难从农村信用社获得金融支持。在此情况下,农村金融精准扶贫就成为解决农村金融问题的重要途径,但在农村金融精准扶贫工作具体开展过程中,我们还发现,很多工作人员都是临时抽调,对于农村金融精准扶贫工作把握不够准确,在工作开展过程中政策掌握不到位,在贫困人口统计和资金需求上统计不够准确,在金融扶贫项目上缺乏针对性。在缺少有效监督的情况下,农村金融精准扶贫容易出现人情扶贫和关系扶贫等问题。
三是农业产业结构单一,产业化滞后。从目前看,农村金融精准扶贫资金来源单一,社会资本利用有限,加之农村金融需求较大,个别地方在政策制定上很容易出现撒网式金融扶贫,产业资金安排分散,特别是当前贫困户经营分散,资金投入更多是满足贫困户致富需求,在产业带动和区域脱贫上难有作为。从农业产业机构看,多数贫困农民在选择脱贫方式上更多会选择自己熟悉的种养殖领域,这些领域很容易受到市场环境影响,返贫问题突出,农村金融精准扶贫很难做到产业化,既使做到产业化也属于整个产业链最低端,产业化落后。金融精准扶贫与农业产业扶贫结合不够紧密,资金投入后缺乏后续指导和监督,扶贫效果有限。
四是农村金融精准扶贫缺乏创新,持续带动能力不强。从当前农村金融精准扶贫工作开展具体情况看,政府更多是以无偿资助或免息贷款使用方式投入到农村金融精准扶贫之中,但由于政府资金投入毕竟有限,很难发挥持续效果,一旦资金链断裂就会让整个产业扶贫项目陷入停滞状态。诸如,当前农村很多扶贫项目都与本地农业发展相关,以玉米深加工项目为例,对技术要求特别高,项目上马后,后续资金持续投入不到位,很容易造成项目流产,一旦造成烂尾工程,农村金融精准扶贫作用也就不能得到有效发挥。因此,在农村金融精准扶贫上要敢于创新,结合本地实际,将政策资金投入到能够为农民带来持续增收的项目上,有效带动周围困难群众脱贫致富。
三、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视野下农村金融精准扶贫突破路径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现实背景下,农村金融精准扶贫就要敢于创新扶贫模式,不断拓展融资渠道,构建农村金融精准扶贫信息平台,加强农村金融精准扶贫与产业联系,完善农村金融精准扶贫体系,加强农村金融精准扶贫监管,尽快解决农村金融短缺问题,推动精准扶贫尽快实现,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基础。
一是构建更加科学合理的融资渠道。当前农村金融精准扶贫资金来源还是以政府财政投入为主,不仅给国家财政带来沉重负担,同时也很难满足农村地区贫困农民现实需求,因此,应该构建更加科学合理的融资渠道,通过资源合理配置,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和示范作用,不断推动更多金融资本向贫困地区流动和集中。同时要充分发挥普惠金融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农业综合开发和农业产业化建设等领域作用。在政府专项扶贫资金使用上,要首先进行精准统计,将本地区的农村金融状况、贫困情况、贫困人口、资金需求进行全面掌握,在专项贫困资金使用上要结合政府掌握的真实情况,进行具体资金使用,充分体现出专项资金使用的民主性和科学性。在农村金融精准扶贫具体使用和项目推进上也要有所侧重,对农田水利建设、农村路网建设等纳入到重点建设领域。重点推进中低产田项目改造、基本农田保护、旱改水项目推进等实施项目[4]。不断改善农村落后面貌,不断提升农民生活质量,不断推动农业产业化和现代化建设,从而实现农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二是构建农村金融精准扶贫信息平台。农村金融精准扶贫信息平台建设是精准扶贫工作的重要内容,通过农村金融精准扶贫信息平台建设,能够更加精准识别和了解贫困户信息。通过农村金融精准扶贫信息平台,将贫困户的入户摸底、评议公示和资金需求等录入到信息平台,通过精准识别和精准管理,将浑水摸鱼的贫困户剔除出去,让真正的贫困人口享受到国家金融扶贫政策。特别是对于低保户和五保户特殊群体,要给予特殊照顾,通过直接补贴方式,满足特殊群体的基本生活需求。通过对农村金融精准扶贫模式创新,结合本地区金融精准扶贫实际,通过定点帮扶、产业帮扶、就业帮扶、创业帮扶、政策帮扶、贷款帮扶、技术帮扶、项目帮扶等多种形式,不断探索金融精准扶贫新模式,为贫困人口脱贫致富寻找新的突破口。同时,农村金融精准扶贫信息平台还应该承担更多责任,成为推动扶贫攻坚“传话筒”和“听诊器”,一方面将国家各项金融惠民政策广泛传播下去,让广大群众对农村金融精准扶贫更加了解,让农村金融精准扶贫更加贴近于群众生活和现实需求。另一方面,在实施金融精准扶贫过程中,通过农村金融精准扶贫信息平台,可以广泛收集贫困群众意见和心声,也可以倾听各个金融扶贫项目反馈意见,以便更好的打捆使用精准扶贫专项资金。
三是加强农村金融精准扶贫与产业联系。产业扶贫是精准扶贫的基础和关键环节,而农村金融精准扶贫正是产业扶贫的资金来源,因此,可以利用精准扶贫专项资金实施产业化扶贫模式,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时代背景下,不断鼓励和支持贫困人口参与到就业、创业活动中来,通过产业化带动和特色发展逐渐培育出一批符合本地产业发展实际,具有一定规模和实力的龙头企业和奠定个体,在扶持产业发展过程中,农村金融机构要敢于打破条条框框限制,在金融服务和产品创新上,要结合产业发展特色,通过金融投入来推动产业发展,通过产业发展来带动贫困户脱贫。同时,在支持贫困户脱贫致富上,要进行金融服务创新,通过降低贷款门槛、扩大抵押物范畴、降低贷款利率等方式为贫困人口创业活动提供资金支持,增强贫困人口创业动力,免除贫困人口后顾之忧。同时,要充分发挥互联网优势,结合网络平台资源对本地区产业和产品进行重点推广,不断扩大产品销路,降低产品运输成本,提升产品竞争优势,真正的让农村地区贫困资源转化为经济优势,真正的实现农民增产增收。
四是完善农村金融精准扶贫体系。当前,我国农村金融精准扶贫体系还不够完善,很多地方农村金融精准扶贫组织体系还属于临时性质,在组织关系、人员配置和单位性质上还不够明确,导致农村金融精准扶贫体系建设滞后于精准扶贫工作现实需要[5]。为此,各地区应该健全农村金融精准扶贫工作机制,以某县为例,可以成立县一级农村金融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分管扶贫工作主要领导担当小组长,小组成员要包含县委办、政府办、财政、国土、教育、文化、扶贫办、发改委、组织部、宣传部、人社局等相关部门领导,领导下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挂靠到扶贫办,办公室主任由扶贫办主任兼任,在组织体系建设上,要将乡镇、村委和贫困户都纳入进来,在村内建立扶贫工作队,将金融扶贫作为工作队重要内容,严格按照精准扶贫工作各项政策要求,落实第一责任人,明确工作分工和工作责任,合理有序的推进精准扶贫专项资金使用,提升精准扶贫专项资金使用效率。同时,要引入社会组织和社会力量参与到金融精准扶贫工作中来,特别是要发挥名人、能人、在外企业家等经济实力雄厚的社会个体力量,通过资源禀赋展示和感情联络,愿意回家乡投资兴业,愿意为家乡脱贫攻坚贡献力量。各级政府也应该为这些愿意奉献的社会个体提供平台展示,并在政策和税费上给予一定支持,在名誉给予一定褒奖。
五是加强农村金融精准扶贫监管。要想确保农村金融精准扶贫有序推进,实现精准扶贫专项资金都投入到扶贫领域,防止贪污腐败、以权谋私问题出现,就需要加强对农村金融精准扶贫进行严格监管。一方面,人大、财政和审计等部门要发挥好政府内部监管责任,对于精准扶贫资金使用情况、精准扶贫项目推进等进行严格监督,一旦发现问题,马上上报各级党委,对于徇私舞弊、贪污腐败等问题要严肃处理,绝不姑息。另一方面,贫困户、社会媒体和村民要发挥外部监督作用,要申请和要求各级精准扶贫组织和村委会及时公布精准扶贫户、金融精准扶贫资金使用情况、精准扶贫专项资金投入和剩余情况等等,确保农村金融精准扶贫工作开展公开透明。同时要加强农村金融精准扶贫绩效考,对扶贫资金使用情况和扶贫贷款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对农村金融精准扶贫效果进行评估,对成绩突出的领导干部要给予一定奖励,优先提拔重用;对于工作态度不积极,工作成绩不突出的干部要予以鞭策警示,问题突出的要予以惩罚调动。
总之,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重要一环,对于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具有至关重要作用。当前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短板在农村,要想实现农村地区奔小康,首先就要推动精准扶贫工作,而农村金融精准扶贫又是精准扶贫的关键所在。从这个层面看,就必须通过农村金融精准扶贫工作有效开展,来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这一历史重任,农村金融精准扶贫作为一项系统工程,既需要国家和各级地方政府出台各项政策加以指导,同时要需要贫困群众加强自我教育和自我学习,在扶贫资金到位情况下,能够通过自身努力实现脱贫致富,并确保这项能力能够持续为家庭增收。唯有如此,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才能够真正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