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与经济耦合背景下涉农企业的技术创新需求分析
2018-01-23李书峰毛世平
◎李书峰 毛世平
一、生态与经济耦合的发展现状
(一)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性
人与自然是命运共同体,人类的发展必须建立在尊重、顺应、保护自然的基础上。由于人类社会的不断壮大,工业迅速发展,经济飞速增长的同时生态环境的问题也接踵而来,生态文明的建设已经成为提上日程的大事,我国公民对绿色发展的认识日趋完善,对生态文明建设的落实主动性不断增强。新时期继续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巩固各级政府、社会团体、企业、个人等对生态文明建设的实际实施,将生态文明建设贯彻到底。
(二)生态与经济耦合的发展现状
十九大指出我国追求的社会主义现代化是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将经济体系改善为绿色、低碳、节能的可持续发展体系,引导企业明确自身禀赋,打造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做到绿色生产,在经济发展的同时不忘对生态环境的保护。这就要求任何一家企业切忌盲目追求自身经济利益,忽视生态保护大计,最终损人不利己,需不断提高对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发展协同共进的认知,切实为生态文明建设贡献己量。
二、生态与经济耦合背景下涉农企业的技术创新发展现状
(一)涉农企业的概念
涉农企业一般指为农业生产活动的产前、产中、产后过程提供相关服务的经济实体,——从事农业产出活动、农产品加工、农产品销售、农产品售后等活动。涉农企业在一定程度上将农业生产资源进行整合再分配,将分布散乱、信息闭塞的农户与市场连接起来,避免农户与市场脱节,是我国农业实现现代化的重要动力。近年来,涉农企业凭借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以及国家给予的大量政策支持,在生态文明方面时刻保持警醒,不以生态环境的破坏为经济发展的筹码,把生态保护作为己任,以此为基础实现企业的快速稳定发展。诸多涉农企业在明确自身核心优势的基础上成功上市,为带动涉农企业的规范化、快速化发展起到示范带动作用。
(二)涉农企业技术创新发展现状
随着生态保护被提上日程,涉农企业尤其与生态保护息息相关的企业如养殖场、屠宰场、饲料厂等等尤其要考虑企业的技术创新是否符合生态保护的需求,只有以保护生态环境为前提的技术创新才真正有意义。目前,在国内良好的大环境下,涉农企业的技术创新也进入了快速发展和转变的时期。
1.创新形式多样化
在生态与经济耦合的背景下,涉农企业必须选择适合自己的创新模式,否则会做太多无用功。自主创新模式是目前大多存在于涉农龙头企业,它们一般拥有自己的科研机构,凭借雄厚的资金支持,广纳人才,吸收各方资源,紧跟市场动向、响应国家号召,积极进行技术创新,打造企业核心竞争力,成为行业领头羊。另外,由政府科研机构以技术和资金入股的形式成立股份制涉农企业,科研院所主要负责技术创新、引领示范等,并直接参与公司的运作。
由于目前我国涉农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仍有较大进步空间,更多的是涉农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协同创新,各取其长,相辅相成。企业可以在合理规划的基础上拿出专项资金用于与科研院所、高校的合作,来弥补自身资源的匮乏。涉农企业也可以通过筛选科研机构和高校的有效创新成果,结合产业链,在合法合理的条件下进行技术的推广,将产学研贯彻落实到产业的各个环节。创建技术创新联盟是当下资源共享的一种协同创新形式,能够将风险弱化,对于难以有能力进行自主创新的小中型涉农企业来说是创新驱动发展的良好选择。由于涉农企业行业的技术相似性,将创新成果引进后消化吸收模仿创新或者改进创新也是微小中企业进行技术创新的备选途径,相对来说,该方式风险小,投资小,收益小,很适合难以拿出专项创新资金的企业。
2.创新投入日渐增多
近年来,国家大力支持涉农企成为技术创新的主体,并在政策和资金上给予扶持,大大地促进了在生态与经济耦合发展的时代,涉农企业对于科技研发、技术创新的人力物力投入,促使大多涉农企业积极创新,努力建设企业核心竞争力。同时,随着生态与经济耦合时代的到来,涉农企业作为与生态保护休戚相关的产业,经济发展必须考虑对于生态的影响,这就促使涉农企业在自身发展与生态保护相悖的时候做出技术创新的抉择,加快转型升级,顺应自然,与生态环境保护共和谐。
3.创新成果转化向好
随着生态与经济和谐发展理念的深入推广,涉农企业的技术创新投入也在不断增加,相应的成果产出也就会日渐增加,我国涉农企业在技术创新方面所取得的国家科技进步奖的数量在持续上升,这足以说明涉农企业对技术创新的重视度与日俱增。同时,在国家产学研三位一体的号召下,越来越多的涉农企业参与到农业科技项目中,科研力量和社会资本得到很好的结合,使得更多的创新成果不仅限于实验室阶段,能够真正在农业产业链的各个环节切实实现成果转化,带来实实在在的生态和经济效益。
三、生态与经济耦合背景下涉农企业的技术创新问题
(一)涉农企业对于技术创新的认知不够
由于涉农企业相对来说从业的门槛存在很大的弹性,可以是研究型人员,也可以是主要从事体力劳动的人员,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良莠不齐。一些涉农企业仍停留在小农思想阶段,人类生存以农为本,千百年来人类就是靠着农业生存下来,未能及时认识到现代大农业时期的到来,生态与经济缺一不可,企业的生存之道是在生态与经济耦合的现代化大农业里积极创新来驱动发展。由于涉农企业更注重的是利益,而技术创新的不确定性导致部分企业将研发创新的投入误以为是一种消费性投入,导致企业的核心竞争力难以建立,难免会被日新月异的市场淘汰。
(二)涉农企业技术创新能力不足
经济与生态并进发展的背景下,涉农企业的规模存在很大的跨度,大到上市公司雄踞一方,小到农场牧场安居地方,企业的规模决定了企业的竞争力和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使得涉农企业难以成为科技创新的主体。再者,即使是规模较大,资金充足的涉农企业也很难有自己完整的技术创新研究体系,更多的是依赖于高校、科研院所等机构。相对与高校及科研院所来说,涉农企业更注重的是实际利益的产出,对于技术创新的追求有一个定向的要求,无形之中加大了对技术创新的要求和时长,这使得多数涉农企业难以拿出专项资金来做可能无用的研发,在经济与生态齐发展的今天,这大大制约了涉农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成为涉农企业难以突破的发展瓶颈。
(三)创新资源的配置与涉农企业脱节
由于涉农企业更注重生态与经济的产出效益,导致企业用于技术创新的专项资金都会精打细算,考虑投入与产出是否成比例。但技术创新的科技研究在得出成果的前期必然会有无用功,这是大多涉农企业不愿意面对的,目前来说,技术创新的主力军仍主要存在于高校、科研院所等,高校以及科研院所更注重的是科研价值,与涉农企业所追求的技术创新有一定区别。但拥有创新能力的科研人员与涉农经济体系市场需求严重脱节,导致大部分研究成果难以真正实现转化,双方难以实现资源的共享和成果的双赢。同时产学研合作的层次远远不够,目前主流方式仍然是企业委托或者与科研院所合作研发,真正高层次的研发主体大部分保留在实验室,使涉农企业难以真正接触高精尖的技术创新,随之而来的是涉农企业之间的技术创新竞争力也就难以提升。
(四)科技创新政策宽泛,缺乏高效落实
在一定程度上,我国农业科研体制的改革为涉农企业提供了良好的平台和机遇,但政策的落实一直是一道难题。诸多公益性农业科研院所在科技研发活动中界线不清晰,职能模糊,导致其与涉农企业之间的合作难以为继。国家对于涉农企业的技术创新过程难以进行精准的考核,因此,涉农企业的实际创新成果又难以得到国家的正面鼓励和补贴,致使创新政策对于大多数涉农企业来说过于宽泛,难以真正得到有效的激励。此外,国家的专项基金被挪用、截留的问题仍然存在,且支持政策存在滞后性,相关政策未能及时配合实施,有效对接,导致惠及面窄,落实效率过低等问题。
四、生态与经济耦合背景下涉农企业创新需求对策
(一)强化创新概念,缔造企业核心竞争力
十九大继续提出创新驱动战略,推动涉农企业在生态与经济耦合的背景下,将技术创新深植企业文化,重视研发,积极投入创新资源,切实提高技术创新能力,缔造涉农企业的核心竞争力。这要求涉农企业明确创新是企业永葆活力的唯一办法,科技日新月异,人民对生活水平的要求与日俱增,唯有推陈出新紧跟时代潮流才是生存之道。这要求涉农企业在追求生态和经济利益的基础上注重技术创新并有效地参与技术创新活动,适量加大本企业对技术创新的人力物力投入,促进技术创新成果在农业相关领域的转化,加强自身市场竞争力的同时为涉农企业为生态保护和经济发展增添动力。
(二)结合企业禀赋,优化创新路径
在市场条件复杂多变、企业竞争日渐激烈的生态经济共发展的新时代,涉农企业必须充分了解企业自身禀赋,才能在技术创新的过程中摆正自我的位置,切勿好高骛远抑或妄自菲薄,优化选择最适合涉农企业自身的技术创新路径。对于涉农企业的龙头企业来说,拥有足够的人才和资金进行自主创新,鼓励和建议该类型涉农企业加大对技术创新的投入力度,同时加强与高校、科研院所的合作以及同行业的资源交换共享,加快建立企业自身的科研机构,正向引领行业发展。而对于中小微型涉农企业,建议进行协同创新或者模仿创新,将资源集中再有效配置,化零为整,将中小微涉农企业的资源实现最大化的利用,实现乘数效应。对于有能力进行技术引进的涉农企业,可以进行技术的消化吸收再创造,但引进的技术会存在与其它涉农企业存在重复的风险,也就失去了技术本身的价值,所以将引进的技术进行自我消化吸收后再进行适当的创新可以适当降低投入风险。模仿技术创新也不失为降低风险的良计,尤其适合小微型涉农企业,但是这需要涉农企业知己知彼,切忌不加筛选地盲目引进难以消化吸收的技术成果,导致事倍功半。
(三)调整资源配置,建设共享机制
技术创新资源是涉农企业进行技术创新的必要条件,目前主要的技术创新资源仍集中分布在高校和科研院所。将涉农企业经济体系内散乱低效的技术创新资源进行集中,通过合作或者重建的方式,建立国家以及地方各级的技术创新资源中心,尽可能将一切资源变为有效资源。同时,将高校、科研院所的技术创新资源在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知识产权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尽可能地向涉农企业开放,满足涉农企业(尤其中小微型涉农企业)在技术创新方面的设备、人才需求。并加强高校、科研院所等对于农业知识的传播、技术的互相借鉴交流等,防止低质量科研成果的重复来减少不必要的技术创新研发成本,力求建设以涉农企业为技术创新主体的产学研融会贯通的经济环境。
(四)落实相关政策,推进市场化改革
在生态与经济休戚相关的大环境下,国家关于涉农企业的相关政策仍有待进一步的贯彻落实,推进市场化的改革,来鼓励涉农企业进行技术创新。推进实施对于涉农企业开展技术创新的激励制度是弥补涉农企业先天创新能力不足的重要措施,还需加强对涉农企业技术创新的实际情况的监管,并实行超前激励以及滞后补助等多重办法,鼓励涉农企业大胆去进行技术创新。对资源分配起决定作用的终归是市场,涉农企业的技术创新资源也不例外,明确高校、科研院所与涉农企业之间的分工与合作,将各方投入集合,为涉农企业提供多元化的资金支持,补助并鼓励其建立优厚的政策以吸引技术创新型人才,协助其加快专项人才培养和科研团队的打造。充分发挥高校、科研院所的创新模范作用,带动涉农企业逐步成为技术创新应用系统的主体,并推动其主导技术创新资源的投入、成果的转化、风险的承担等。
结语
在生态与经济耦合发展的大背景下,涉农企业作为与生态文明建设息息相关的经济群体,为建设企业核心竞争力其对技术创新的需求与日俱增。在国家实施创新驱动战略的大环境下,为涉农企业的技术创新提供了一系列政策扶持和优惠,这为不同规模的涉农企业的技术创新带来动力,同时,政府、社会组织以及涉农企业共同努力推动技术创新资源的整合再配置,将零散的资源实现最大化的共享,并不断实现成果的转化,为生态和经济的发展带来实际的利益,涉农企业的技术创新发展必将稳中向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