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乡村治理须发展壮大集体经济
2018-01-23张天佐赵长保张海阳李冠佑
农村经营管理 2018年4期
张天佐 赵长保 张海阳 李冠佑
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与完善乡村治理机制是相互深刻影响的关系。发展集体经济对推进乡村治理的促进作用体现在提高村“两委”的凝聚力、号召力,以及为开展村级公益事业提供资金支持等方面。如果制度设计得当,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和推进乡村治理可以形成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关系。
发展集体经济和推进乡村治理还需要处理好村民自治组织和集体经济组织之间的关系。从理论上讲,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村民委员会,分别承担集体经济经营管理事务和村民自治事务。但一些地方实行“政经分离”后,集体经济组织在划拨村级公益金时不够积极,有“各干各的”想法。如果沿着这种趋势发展,未来集体经济组织将成为更加市场化的经营主体,集体经济的社区性将不断弱化,很难再成为村“两委”推进乡村治理的抓手。
建议:一是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全面开展集体资产清产核资,继续扩大改革试点,完善集体资产的继承、抵押、担保等权能。二是同步推进乡村治理机制建设。在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中,指导试点地区利用集体经济发展的契机,带动完善乡村治理机制,并将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村民自治机制有机衔接,主动加强对集体经济组织运行管理的监督。三是深入开展重大问题研究。研究基层党组织、村民自治组织与集体经济组织的关系,明确职责界限,完善合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