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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粮食购销和优质粮食工程建设情况通报

2018-01-23

黑龙江粮食 2018年7期
关键词:粮油黑龙江粮食

按照会议安排,现将上半年全省粮食购销和“优质粮食工程”建设情况通报如下:

一、关于全省粮食购销情况

2017/18收购期,我们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深化粮食收储制度改革的部署,立足全国第一产粮大省实际,以巩固扩大玉米收储制度改革成果为基础,坚持市场化粮食购销不动摇,党政齐抓共管、上下齐心协力,多措并举、多方联动,持续打赢打胜了粮食购销硬仗,守住了农民余粮顺畅销售,不出现“卖粮难”和“坏粮”的底线。截至4月30日,全省各类入统企业累计收购粮食1127亿斤,其中:国家政策性粮419.5亿斤、商品粮707.5亿斤。

(一)深入推进粮食收储制度改革。一是政府“管粮”主体责任落实到位。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健全完善了省政府主要领导负总责、主管领导直接牵头负责、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的协同推进工作机制,多次专题听取汇报,并专门印发文件,对全省抓好秋粮购销工作做出全面部署。各地严格落实了市县政府和省农垦总局主体责任和行政主要领导责任制,全面制定实施区域粮食购销总体预案,完善和落实开拓市场、为农服务、绿色通道、收购资金、电力供应和市场监管等保障措施。秋粮购销组织领导工作得到全面强化。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主动做为,履职尽责,切实发挥了牵头部门职责。二是为农服务指导到位。各级粮食部门通过制作宣传片和发放宣传资料、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深入村屯开展技术下乡服务、积极推进农户科学储粮装具建设等方式,广泛宣传科学储粮意义和做法,促进玉米降水减损、提质增效。同时,通过行风热线、乡村广播、微信公众号等,适时发布粮油市场供求及价格信息,引导农民有序、错峰、适时适价售粮。从玉米品种看,农民基本实现了“均衡和适时适价”销售,平均销售价格每市斤0.77元,比上年高出0.12元。如按全省900亿斤玉米产量测算,仅此一项,全省农民增收超100亿元。三是各类购销主体入市引导到位。组织中粮、象屿、北大荒集团等大型骨干企业,把握收购节奏,确保均衡在市,发挥好稳定市场、引导价格预期的作用。指导地方国有粮食企业加快转变发展方式,开展“五代”业务,实行市场化自主购销,发挥好应有调控载体作用。引导加工企业坚持保本微利,尽早入市,稳定收购价格,多购、多加、多销。协调中储粮公司在新粮上市后适时轮入中央储备,切实发挥“调节阀”“稳定器”等作用。四是资金运力协调落实到位。协调完善全省粮食收购贷款信用保证基金,将支持品种范围从玉米扩大到稻谷和大豆,同时鼓励商业性金融机构与基金合作,拓宽企业市场化收购资金融资渠道。截至2018年4月30日,基金实际规模达到5.3亿元,其中:财政出资2.0亿元,117户企业出资3.3亿元。农发行已为99户企业累计发放贷款28.3亿元。强化落实运输协调机制,有效解决了“品类争嘴、方向争嘴、煤粮争嘴”问题,收购期全省铁路运输粮食291亿斤,争取公路运输减免通行费1244万元。五是线上线下融合并进到位。年初在海伦市举办了首场黑龙江(农民)大豆竞价销售专场交易会,创新搭建了农民大豆产需网上对接交易新平台。当日上市量29.19万吨,成交量9.38万吨,成交率32%;成交金额3.39亿元,最高价4600元/吨(海伦脱腥豆)。同时,持续推进产销合作,“金秋会”“福建会”等签订了合同履约率达到80%。积极推动广东省32万吨省级储备玉米在我省异地储备,并推进实施在地监管新模式。

(二)创新推进“黑龙江好粮油”行动计划。在水稻最低收购价下调5分钱的政策导向下,加大力度创新推进实施“黑龙江好粮油”行动计划,促进稻米销售实现了“量价齐升”。今年上半年全省大米销售量106亿斤,同比增加43%,出厂均价每市斤2.59元,同比提高1分钱。普通中长粒米和优质长粒米“优质优价”特点突出。普通中长粒米销售量26亿斤,同比增幅30%;出厂均价每市斤2.80元,同比上涨0.08元,涨幅3%。优质长粒米销售量25亿斤,同比增幅32%;出厂均价每市斤3.33元,同比上涨0.13元,涨幅4%。一是创新举办黑龙江大米“十城万店”集中攻坚营销行动。认真落实省政府有关“大米市场营销百日攻坚战”总体部署,组织水稻主产县部分企业和黑龙江大米网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与“美菜网”合作,开展了黑龙江大米“十城万店”集中攻坚营销行动,并于1月15日在北京成功举办了启动大会。组织我省58家企业参观美菜网北京仓储配送中心,学习美菜网的商业模式、互联网营销手段等,并与美菜网渠道对接洽谈。黑龙江大米网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与美菜网签订了10万吨大米供货合作协议;我省8家企业中标美菜网12个城市,百日攻坚战期间签约2万多吨大米供货合同。二是创新启动“黑龙江大米直销通道工程”—天津通道建设。为有效解决大米企业在销售环节普遍存在的低温保鲜储藏条件差、公共仓储物流服务少等短板问题,省局与天津市粮食局合作,在天津启动“公共仓”建设,打造“黑龙江大米”直销通道。3月8日召开“黑龙江大米直销通道工程-天津通道启动大会”,对“黑龙江大米直销店”进行授牌。“黑龙江大米”直销通道在天津地区的启动,有利于黑龙江和天津两地的大米经销商认识和了解“直销通道”,充分利用“直销通道”载体功能,促进黑龙江大米销售,保障天津优质大米供给,承接天津市大米动态储备业务,更好满足天津广大消费者对黑龙江大米日益增长的消费需求,提供及时、便捷、新鲜、正宗的供给服务。三是持续开展“黑龙江好粮油中国行”专项营销行动。上半年,相继组织“黑龙江好粮油中国行”走进北京、上海、福州、兰州等活动。共计在商超、社区、广场等地组织开展32场“黑龙江大米”地面宣传推广活动,并实行“一个企业对接一个社区,通过社区对接街道,以街道辐射小区,通过街道办事处对接居民”的销售模式,增加销售量。同时,邀请销区大米销售终端企业、餐饮协会、商会等与我省企业面对面对接,累计销售粮油180余吨,签订购销意向协议120万吨。另外,在宣传上首次采用快闪和抖音短视频等方式,增强了宣传效果。黑龙江日报、黑龙江广播电视台、东北网、人民网等省内主流媒体及当地媒体全程跟踪报道,累计集中宣传报道49次,有效提升了“黑龙江大米”美誉度。四是将“黑龙江大米”纳入中央电视台“国家品牌计划”扩大宣传。鉴于央视国家品牌计划,社会关注度高、受众面广、影响力大、独特权威的实际,为持续加大“黑龙江好粮油”“黑龙江大米”广告宣传力度,安排3500万元在中央电视台国家品牌计划做“黑龙江大米”整体区域品牌宣传,已于7月23日播出。同时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黑龙江大米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注册。

(三)协调推进国家政策性粮食“去库存”。截止到2018年7月20日,我省国家政策性粮食成交580亿斤,其中水稻72亿斤、玉米491亿斤、大豆17亿斤。一是积极向国家争取政策支持。国家改变了以往“顺价销售”原则,确定的销售底价更加贴近市场行情。对2017年新产水稻实行降价销售,对玉米品种实行区别定价,启动销售时间同比有所提前,并适当放宽竞拍企业条件。二是进一步明确责任。会同省农发行、中储粮黑龙江分公司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政策性粮食销售出库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加强了国家政策性粮食销售出库管理。三是积极协调处理商务纠纷。坚持省粮食局、农发行和中储粮分公司部门联席会议制度。书面受理协调500余家买方企业商务申请,占成交买方企业近40%,涉及合同650余笔、涉及承储库点110多个、累计数量190余万吨;通过12325热线平台,共受理26家买方企业举报,涉及22个存储库点,合同42笔,累计数量13万吨。

从当前全省粮食购销形势看,粮食市场化购销仍存在压力。一是普通圆粒稻米市场化购销仍有难度。客观看,我省普通圆粒水稻,尤其是东部和北部地区,虽然具有明显绿色生态优势、适合于大众口粮消费,但上市时间集中、数量大、运距长、物流成本高,加之受国家最低收购价政策影响,加工企业收购价格与吉林、辽宁等地同品质基本持平,处于区位和价格劣势。今年国家将价格下调到每市斤1.30元,但大多数农民对政策还有依赖性,预测仍将有一定数量进到“国库”。主观看,大部分粮食部门及企业市场化意识不强,“树品牌、提品质、促营销”的理念淡薄,“靠政策吃饭、过舒坦日子”的思维顽固。去年以来,省局开展的“黑龙江好粮油”中国行走进销区活动,虽然我们是本着“自愿”的原则,但有的地市和县参加不积极。二是大豆顺畅销售有阶段性压力。今年大豆和玉米政策并行,都执行了“市场化购销+补贴”机制。4月末,国务院扩种大豆专题会议后,国家下达我省今年增加500万亩大豆面积,并新增200万亩耕地轮作试点面积进行扩种大豆。并对今年大豆生产者补贴政策做出进一步明确,预计我省大豆生产者补贴每亩将在200元以上。今年我省大豆种植面积继续恢复性增长,供给量大。同时我省大豆加工转化能力弱,国内食品豆市场监管力度有待于加强,我省大豆在销区食品豆市场整体营销力度不强等,虽然中美贸易摩擦将使美国进口大豆成本提高600~700元/吨,与目前国产大豆价格基本接近,有利于刺激国产大豆销售,但我省大豆顺畅销售仍存在阶段性压力。

另外,“去库存”压力空前。主要集中在玉米品种,目前我省国家政策性玉米成交量491亿斤,创历史高点。出库量325亿斤,还有166亿斤没有出库,占比达34%。距离秋粮上市仅有2~3个月时间,又临汛期雨季,客观上的确是压力空前。从前期协调处理的商务纠纷看,主观上也存在个别地方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存有“多存一个月多得储存补贴”的思想,故意刁难、人为设置障碍等不配合买方出库的现象。

针对存在的问题,下半年要着力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要着力抓好秋粮购销工作。加强与农业和统计等有关部门的沟通,深入开展实地调研,全面掌握粮食生产情况。加强信息服务,开展粮食市场行情监测,为农民和涉粮企业开展粮食购销提供及时、有效的市场行情信息服务。借助中国首届粮食交易大会在我省召开的有利契机,继续巩固和扩大粮食产销合作成果。对区域内粮食购销主体进行全面摸底调查,掌握各类收购主体的收储、烘干等能力和加工企业收购意向等,为今年粮食收购以及水稻最低收购价政策性收购做好准备。

二要持续强化粮食市场化营销。借助“黑龙江好粮油中国行”专项营销行动这个平台和“黑龙江大米”区域品牌的影响力,积极组织企业参加“走进销区”的各站活动,不断提高市场占有率。组织引导获得“示范县”资金支持的县,做好区域品牌宣传、拓宽销售渠道建设,切实发挥好资金的使用效果。深入推进与广东省的对口合作,组织开展好“黑龙江大米广东嘉年华”活动。

三要切实抓好国家政策性粮食“去库存”工作。按照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总体要求,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加强对国家政策性粮食销售出库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责任,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四要做好汛期粮油市场“保供稳价”工作。加强企业商品库存和价格监测,尤其是口粮和口油品种,加密监测频率,发现异常情况要严格按照粮食应急预案有关程序执行。区域内粮油商品库存量较大的企业要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在汛期内,保持一定的粮油库存量(具体数量由政府确定),在市场出现应急状态时,政府按照市场价格动用。

二、关于“优质粮食工程”建设情况

为发挥粮食流通对生产和消费的引导作用,国家粮食局、财政部决定自2017年起在粮食流通领域实施“优质粮食工程”项目建设。中央财政统筹安排50亿元,全国有16个省市通过竞争性评审获得资金支持,我省获得10亿元,专项用于“优质粮食工程”建设。为了切实发挥好中央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我局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下,会同省财政厅共同研究,稳步推进。

(一)研究制定实施方案。通过广泛调研、充分座谈、协调沟通,以及逐级审核把关,并报请省政府同意,制定实施了《黑龙江省“优质粮食工程”实施方案》,明确了建设的主要内容、资金分配、保障措施等,为“优质粮食工程”推进实施奠定了基础。

(二)严格规范操作规则。为确保“优质粮食工程”顺利实施,制定印发了相关配套的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等,并且正在研究制定相关绩效考核办法,切实保证中央财政资金使用范围合理、流程规范、绩效达标。

(三)重点支持扶贫攻坚。对全省20个国贫县(市)在项目资金安排上给予了倾斜支持,共计在2018年我省实施“优质粮食工程”中倾斜安排资金2.509亿元,得到了省委省政府领导的认可。

(四)重点项目全面启动。6月14日,召开黑龙江省优质粮食工程专题推进会议,标志黑龙江省优质粮食工程建设工作全面启动。目前,3个子项的相关工作均在有序推进。在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建设方面,组织专家研究确定各级质检机构的仪器设备采购清单,拟参与“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相关质检机构建设的部门(单位)正在准备申报材料。双鸭山市粮食局抓住粮食质量监测体系建设契机,积极同政府部门沟通,提高了当地政府对粮食质量监测工作重要性认识,加大了对双鸭山市粮食质量监测站的支持力度,项目建设完成后,双鸭山市粮食质量监测站办公用房达1700平方米,场院面积可达5000平方米;齐齐哈尔市粮食局顺应事业单位改革要求,提出了将监测站同粮食学校整合的创新思路,在齐齐哈尔粮食学校划出2层楼作为粮食质量监测站项目建设场所,保障了粮食质量监测体系建设项目的顺利开展。在农民粮食产后服务体系建设方面,确定参与“粮食产后服务体系”产后服务中心建设的有关县(市)正在进行项目建设主体的申报评审工作。牡丹江市县两级粮食部门积极协调财政部门对产后服务中心建设项目进行评审,并按省里要求全省第一家上报了项目申报材料。哈尔滨市粮食局、财政局联合制定下发了《哈尔滨市粮食产后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指导县市推进落实;宾县粮食局邀请省科研所对乡镇村负责农户科学储粮装具项目建设的干部及农户代表共220人进行了集中培训指导。组织开展科学储粮装具建设的有关县(市)核实上报农户科学储粮装具搭建计划。在中国好粮油“示范工程”建设方面,哈尔滨、绥化等10个市示范县经遴选确定五常、海伦、泰来、宁安、桦川、绥滨、宝清、虎林、肇源和嫩江为“中国好粮油示范县”,获1000万元中央财政资金支持。延寿、青冈等20个国家扶贫攻坚重点县将获得500万元中央财政资金支持,用于开展“中国好粮油”示范引导建设,各县的实施方案正在进一步完善中。《黑龙江省“中国好粮油”省级示范企业竞争性遴选办法》已经省政府批准,省级示范企业将获1000万元中央财政资金支持。

“优质粮食工程”建设涉及项目多、资金额度大,从当前工作推进情况看,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中国好粮油“示范工程”推进力度不够。6月14日全省优质粮食工程推进会后,有的地市中国好粮油“示范县工程”工作推进力度不够。如佳木斯,近日刚刚完成,影响全省总体工作推进。全省20个国家扶贫攻坚重点县示范引导建设实施方案编制整体质量不高,对《黑龙江省“中国好粮油”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研究把握不准,在示范引导建设的项目设置和资金安排上存在偏差。

(二)产后服务中心项目建设推进缓慢。一是有的县级粮食与财政部门沟通协调不够顺畅,项目评审工作进展缓慢,影响了项目申报进度。二是国家环保政策调整,对项目推进落实有一定影响。国务院最近发布的《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中规定“县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基本淘汰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及茶水炉、经营性炉灶、储粮烘干设备等燃煤设施,原则上不再新建每小时35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其他地区原则上不再新建每小时10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从省环保厅了解,我省也将出台细化的落实意见,要求将更加严格。2017年度的产后服务中心项目前期摸底申报中,有35个项目涉及新建烘干塔,锅炉都在10吨以下。根据最新政策规定,这部分项目不得不做出调整或重新设计,必将延缓项目的申报和实施。

下半年,要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要抓好“中国好粮油”示范县建设。对已经遴选确定的“中国好粮油”示范县的申报方案进行严格把关,资金使用方向必须符合规定。同时要严格落实资金管理办法、项目管理办法和绩效考核办法,规范程序,明确权责,严肃纪律,确保绩效。

二要全力推进产后服务体系建设。一是加强沟通协调。市县粮食部门要积极主动向分管县领导汇报工作,争取领导支持,协调财政、环保等部门共同推进产后服务体系项目申报及后续工作落实;二是加强政策研究。认真研究全省《黑龙江省粮食产后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及项目管理办法,结合市、县实际制定本地的实施方案或实施细则;研究国家、省里最新的环保政策,加强与当地环保部门的沟通,吃透政策、用好政策,确保产后服务中心建设符合环保要求。三是加强培训指导。加强对有科学储粮装具建设任务县市的乡镇村屯项目管理人员及项目农户的培训指导,确保农户搭建的科学储粮装具符合标准,顺利通过验收,享受奖补政策,真正把好事办好。

三要抓好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建设。将黑龙江省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建设实施成效纳入粮食安全行政主要领导责任制考核内容。严格按照《实施方案》明确的功能定位及审定方案和评审意见,以及中央财政资金用于配置相应的检验监测仪器设备及开展必要的实验室(基础)设施改造的使用比例要求,规范开展项目建设,足额落实自筹资金,强化项目管理和绩效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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