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健品行业乱象仍存 虚假宣传尚未根除
2018-01-23
中国消费者协会今年1月份发布的“2017年十大消费维权舆情热点”显示,老年保健品投诉仍居榜首。保健品市场一直是消费者投诉的高发区,“老年人盲目购买产品”“虚假广告营销”“产品质量不过关”等负面曝光层出不穷。截至2017年底,全国共查处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违法案件1.2万余件。
另外,国家食药监总局官网发布的虚假广告名录显示, 82款产品中有25款产品为保健食品,涉及24家企业。2017年,国家食药监总局共发出3个虚假宣传广告的通告,涉及28起虚假广告宣传,过半为保健食品虚假广告,共15起,均存在含有不科学的功效断言、扩大宣传治愈率或有效率、利用患者名义或形象做功效证明等问题,欺骗和误导消费者,且多个产品此前就曾被爆出过违法违规问题。
保健品成“坑老产品” 消费投诉增加
在消费者健康意识不断提升,以及保健品市场不断扩容情况下,部分生产厂家和不法分子对保健品夸大宣传引诱消费者尤其是老年消费者购买。
根据中国消费者协会发布的《保健食品消费者认知度调查报告》显示,我国2015年保健品的销售额约2000亿元。波士顿咨询公司发布的《从洞察到行动:掘金中国保健消费品市场》进一步指出,中国消费者的健康意识全球领先,到2020年中国保健消费品市场规模有望超过4000亿元。
在保健品市场不断增加的同时,保健品投诉却逐渐增多。根据全国消协组织受理投诉情况,涉及老年人投诉保健品质量问题及虚假宣传问题较为突出。《2017年全国消协组织受理投诉情况报告》中提到,老年人消费陷阱多,保健品是主要“坑老产品”。调查显示,市面上很多药品刻意标注出虫草、灵芝等“高大上”的药材,有的药品还打出少数民族旗号,如蒙药、藏药、苗药等。甚至部分经营者为推销药品,以专家或患者名义现身说法,标榜疗效快药效绝,混淆保健食品与药品的概念区别。
保健食品是指具有特定保健功能或者以补充维生素、矿物质为目的的食品,即适合特定人群食用,具有调节机体功能,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消费者尤其是老年消费者切忌听信会议讲座、街头小报的虚假宣传,用保健食品代替药品,以致延误治疗时间,加重病情。
欺诈及虚假宣传仍是保健品“痛点”
虚假宣传是保健品行业的突出问题。国家食药监总局2017年12月底发布《关于10起保健食品虚假宣传广告的通告》显示,洛阳九九龄醋业生产的99龄维他醋和南京美福天然药物公司生产的宁心牌红杞胶囊存在含有不科学的功效断言、扩大宣传治愈率或有效率、利用患者名义或形象做功效证明等问题。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孙咸泽指出,“突出表现在仍有部分企业未经许可生产经营和进口保健食品,利用网络、会议、电话、电视等进行虚假夸大宣传、违法营销、欺诈销售,产品标签虚假标识功能声称,违法违规发布保健食品广告等,特别是针对中老年人、病人的欺诈行为尚未得到根本遏制。”
食药监总局特殊食品注册管理司司长王红认为保健食品产业一个突出问题是产品定位不够清晰。“不仅仅是行业生产经营者,还有消费者,甚至于基层监管人员也不是很清晰。比如前几年查获了一批保健酒,大概有50多个品种,但是其中只有一两个是有保健食品批准文号的,其他都是非法保健食品,但是全部声称有保健功能。”王红说有的企业还违规营销,以赠送礼品、免费试用等手段引诱消费者尤其是老年人和病人购买,造成市场混乱。“一些企业或团体以虚假、夸大宣传误导消费,如将冬虫夏草纯粉片、白藜芦醇等,产品宣传为‘抗癌克星’等,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个别企业诚信意识淡薄,违法生产经营,虚假夸大宣传,误导公众的消费,严重破坏了保健食品的整体信誉。特别是有的生产经营企业打“擦边球”的恶性营销,严重影响了行业的正面形象,破坏了行业的健康发展,合规的优秀企业深受其害。
2017年6月份,媒体曝光了“百变神医”刘某某的怪现象,保健食品虚假宣传再次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国家食药监总局稽查局处长马忠明表示,在大规模排查虚假宣传中发现,所涉产品大多是“假冒”保健食品的普通食品,真正的保健食品仅有几个。
“不仅如此,大量违法广告未经药监局审查便发布,甚至有企业伪造药监局广告审查章。”据马忠明介绍,保健品广告违规主要集中在几个方面,例如缺少生产批准文号、广告批准文号、保健食品标识等应有标识,超出说明书范围以外的表述,比如扩大保健品功效,含有不科学的表述功效的断言和保证,甚至承诺百分之百治愈。
痼疾难除背后是暴利的驱动
保健品欺诈及虚假宣传之所以痼疾难除,其原因自然是有巨大利益推动。比如原本几十元的保健产品经过一番夸大宣传,售价高达几百元甚至上千上万。利益的诱惑让不法分子冒险游走在法律边缘。
根据央视“3·15”晚会报道数据显示,截至2017年底,共检查生产经营单位87万家,全国共查处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违法案件1.2万余件,涉案金额3.6亿元。
公开资料显示,2017年6月,河南省南阳市中级法院对一起保健食品冒充药品非法诈骗案做出终审裁定,判处主犯潘某等人5-7年有期徒刑。涉案产品“康星”牌紫银蓝软胶囊由山东省威海康宝生物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生产,2011年经食药监总局注册批准,批准文号为“国食健字G20110056”,主要用于辅助降血脂,标签的注意事项中明确标注“本产品不能代替药物”。
2016年6月开始,上述产品在河南省通过冒充卫校实习生或其他虚假身份宣传组织老年人免费体检后,冒充医学专家、教授等身份,在故意夸大病情、隐瞒“康星”牌紫银蓝软胶囊仅获得保健品批号情况下,将该产品说成是药品,夸大治疗效果进行销售。在经过一系列虚假宣传后,产品售价为批发价的十倍。据南召县公安局刑侦大队长彭勃介绍,一些老年人对“治疗心脑血管疾病”的药效信以为真,以900元一盒的高价购买产品,而该产品的批发价仅为80-90元一盒。
说到保健品背后的巨大利益,则不得不提被相关部门从保健品中“除名”的“极草”。2017年5月,国家食药监局公开发文要求停止高价保健品“极草”的相关经营活动。极草5X冬虫夏草纯粉片-至尊含片0.35克规格的81片装礼盒售价为29888 元,即每克售价为1054元。其生产厂家青海春天药用资源科技利用有限公司宣称其“微粉粉碎和纯粉压片专利技术”可以使冬虫夏草“含着吃”,并声称“极草 纯粉含片比原草至少多7倍精华溶出”,这让不少消费者不惜重金购买。
该公司投入10亿元广告费打造其“含着吃”的所谓高科技概念,而这笔投入也是极草成本中极大的一块。青海省冬虫夏草协会常务会长赵锦文认为,“微粉粉碎和纯粉压片专利技术”并不是高科技,“压制设备研发技术在国内早有应用,其广告中比原草多7倍精华溶出的说辞也在业界存有广泛异议。”
“暴利不是靠技术和质量,而是靠营销。”业内人士称,许多高价保健品的营销策略都与“极草”类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