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湘西北地区传统舞蹈的文化特性及成因
2018-01-22钱正喜
摘 要: 湘西北地区紧邻洞庭湖,良好的水生环境衍生出当地具有水乡特色的“捉龟舞”“虾灯舞”“采莲船”“蚌壳舞”等民族民间舞蹈艺术,同时,澧阳平原和滨湖平原悠久的农耕文明历史,导致具有农耕生态特点的“车儿灯”“竹马灯”“板板龙灯”和“常德地花鼓”等民间舞蹈广泛地流行于沅澧大地。常德的巫术礼仪历史悠久,巫舞“搬郎君”具有将巫礼与歌舞相结合的独特色彩。
关键词: 湘西北 传统舞蹈 文化特性
所谓文化实际上是人类在求生存的历史过程中,在物质和精神方面所建立起来的秩序。“一方山水养一方人”,某一种文化的形成主要是地理生态环境起了决定性的作用,其次是历史发展、社会交流等其他因素的影响。湘西北地区的传统舞蹈作为一种文化形态,正是因为地处我国西南与中南的层级分布衔接点,既有湖南屋脊壶瓶山等高山山地峡谷,又有洞庭之地的滨湖和澧阳两大平原,还有大面积的环湖丘陵,故而形成水殖、农耕、山作等多种生态文化相结合的舞蹈特性。
一、水乡舞蹈文化特性
处于洞庭湖湖区与洞庭湖盆地的常德,境内河渠交错,湖水浚阔。在广阔的洞庭湖区与星罗棋布的河沟泥塘里,捕鱼、捞虾、采莲、拔藕、摘菱、挖荠等是常德人民的主要水殖生产生活方式。在长期的水乡生活中,沅湘人民创作了大量的湖乡生活情态的舞蹈,如采莲船、捉龟舞、虾灯舞、蚌壳舞等。
在洞庭湖区,人们利用池塘进行各种动、植物养殖。由于池塘水位较浅,大家一般都选择一种适合池塘生产生活的长条状船只作为工具,荡舟游桨来采摘莲蓬,采摘菱角,驱赶湖鸭,投食鱼料等。盛夏季节的洞庭湖区,池塘里开满美丽的荷花,正是莲子丰收的时节。人们划着这种小巧且轻快的船只在荷塘采摘莲子,是一个美妙、幸福又浪漫的画面。“采莲船”的民间舞蹈形式正是这种生产生活的艺术再现。“采莲船”船身多用竹木扎制,外蒙色布,套在女子腰间,似坐在船上。身后有一男子执桨。男女二人相互配合,边歌边舞,恰如在水中行进与劳动,其内容多表现与采莲、采菱相关的生产生活情境。“采莲船”的舞蹈艺术形式,作为这种池塘小舟生产生活的代表,充分反映了沅湘人们热爱“水乡”生活的情感,故而深受洞庭湖百姓的喜爱,成为一个在节日或喜庆之时表演的民俗传统活动流传至今。
除了反映湖乡生产生活的舞蹈文化外,沅湘舞蹈文化还有一些模仿水生动物的独特舞蹈。“乌龟”、“虾子”、“蚌壳”等是在沅湘水池中比较常见的水生动物。“捉龟”舞蹈表现渔民捕捉乌龟时,与乌龟斗智斗勇的生活情态。捉龟人渔民打扮,白褂上衣黑色短裤,腰系竹篓,手持铁钩,吸着旱烟杆。捉龟动作夸张而传神,富有生活气息。乌龟是由人匍匐在特制的龟甲中,模拟乌龟的伸缩、觅食、晒背、爬行等各种动态,并与捉龟人进行缠斗表演。“虾灯”舞蹈则是由两人手执用竹篾制作的虾子造型道具而舞。舞蹈时一人执虾头的木棒,一人执虾尾的木棒,表演虾子在水中生活的游走、跳动、翻滚等戏耍情态。“蚌壳”舞蹈是由女子穿戴蚌壳道具表演,模仿“蚌壳”时而打开时而关闭的情态,舞姿轻盈、飘逸优美。“捉龟”、“虾灯”与“蚌壳”都来自于湖湘渔猎生活,舞蹈极富水乡生活意趣与风味。
二、水乡与农耕相结合的舞蹈文化特性
湘西北地区人们除了捕鱼捞虾外,主要的生产劳动是农耕。“湖广熟天下足”,拥有洞庭湖平原中沅水冲积的滨湖平原和澧水冲积的澧阳平原,两大肥沃的土壤让这块土地上的人们较早进入了农耕文明。据考古发现,在城头山遗址有古稻田,以及人工开凿的水塘、水沟等配套的灌溉设施,距今约8000年前沅澧流域地区形成了定居的农耕生活经济形态。由于自然环境与气候的适宜,常德地区一直是湖南乃至华中的粮仓。
伴随着农耕生产生活,农耕歌舞藝术在湘西北地区发展丰富、历史悠久、种类繁多。这种农耕歌舞比较集中地体现农闲之时,特别是正月期间的传统节庆花灯歌舞表演中。“北方的秧歌南方的灯”,就是指我国农耕歌舞的这种文化特征。正月期间,常德人会扎制各种各样的花灯表演花灯歌舞,当地的花灯在借鉴吸收外来的花灯艺术的同时,都会与湖区渔猎、水殖、农耕等生产生活相结合,逐渐形成独特的沅湘文化特色。前面提到的“采莲船”结合湖区划船、采莲、采菱、打鱼等生活内容;“虾灯”、“蚌壳灯”、“捉龟舞”等模仿水生动物的习性,用拟人的手法,充满水乡生活的情趣;“车儿灯”、“竹马灯”分别结合当地农耕交通小独轮车“鸡公车”和山地交通骑马的生活形态;“板板龙灯”则借助长条凳,蜿蜒曲折于丘陵山田之间。除了以上花灯歌舞外,正月表演还有传统的“龙舞”、“狮舞”、“麒麟舞”等,都属于正月期间闹花灯时出现的民间艺术表演形式。
近代,湘西北地区水乡与农耕综合性的舞蹈,比较典型的当属“常德地花鼓”。“常德地花鼓”在当地也有的称为“花灯”或“地故事”的,可见其产生与来源应该是与明清当地的秧歌和花灯有着紧密的关系。它较之明朝时期在田间劳动时的“齐力歌舞”和清代的故事歌舞,常德地花鼓在艺术表演上已非常接近于戏曲表演。舞蹈动作呈现极强的旦、丑角色行当的特征。丑角手持扇子,身姿低矮,幽默风趣;旦角则拿着手帕,端庄大方,身姿妖娆。丑角挤眉弄眼,旦角口含桃花。地花鼓的舞蹈与戏曲相似,以唱词为主,动作为辅,唱词出现的内容就是舞蹈动作的内容。但“常德地花鼓”又与戏曲有着很大区别,其一,在于“地花鼓”舞蹈依然呈现出舞蹈节律,比拟性的身段舞蹈始终在音乐的律动中进行;其二,它没有戏曲中的韵白,表演都是歌舞化来贯穿;其三,和戏曲的大的剧情结构不同,地花鼓节目短小紧促,情节精炼。反观今天由“常德地花鼓”发展演变而来的常德花鼓戏剧团,其职业化的戏曲表演模式,在演员培养、作品创作、舞台表演等方面基本上没有了原生态民间舞蹈的仪式感与韵律感。
表面看,“常德地花鼓”与汉族地区流行的秧歌舞蹈类似,多是载歌载舞表现当地人民的生产生活情境与故事。但是,常德地花鼓又与其他秧歌人物众多,队伍庞杂不一样,它仅保留了一旦一丑“二小”为主表演的特性。或许是这种灵活的艺术形式,更能适合湘西北地区复杂的地理环境,又能充分表现当地生产生活情境,因而在常德的山区、丘陵、湖区等得到广泛的发展。并且,常德地花鼓艺术表演在当地与虾灯、龙灯、车儿灯、九子鞭等水乡生活舞蹈、农耕生活舞蹈相互借鉴和合作演出是一种常态和习惯。
三、巫术礼仪舞蹈特性
常德作为我国西南与中南地区的衔接点,古为楚地,西南紧邻“九苗”,俗称“川黔咽喉”,是湘楚文化的重要发祥地。或许如此,常德巫术礼仪歌舞文化历史悠久,其繁盛与发展可以追索至先秦时期的历史记载。据东汉王逸的《楚辞章句》说:“昔楚国南郢之邑,沅湘之间,其俗信巫好祠,其祠必作歌舞以乐诸神。屈原放逐,窜伏其域,怀忧苦毒,愁思沸郁,出见俗人祭祀之礼,歌舞之乐,其辞鄙陋,因作《九歌》之曲,上陈事神之敬,下见已之冤结,托之以风谏,故其文意不同,章句杂错,而广异义焉。”这段文字清楚地表明,楚国时期的沅湘之地,人们的风俗信巫好祭,并且一定用歌舞的形式喜乐诸位神灵。文中还说屈原被放逐之时,曾在这一带看到祭祀民俗祭礼和歌舞表演,于是在此基础上进行修改创作《九歌》。楚国都城郢即现在湖北荆州,常德在荆州南方与之接壤,“南郢”应该是在荆州之南的常德。常德地处沅水下游,“沅湘之间”是指常德区域。如果湖南“三湘”之地的“沅湘”还包括沅水中上游的湘西地区,那么在《九歌·湘君》中出现的“望涔阳兮极浦”的“涔阳”和“遗余佩兮澧浦”的“澧浦”,以及《九歌·湘夫人》中的“沅有芷兮澧有兰”和“遗余褋兮澧浦”等诗句的澧水则只能指向常德地区。湖南“三湘四水”中的两条主要河流,沅澧二水在常德穿境而过注入洞庭。“楚国南郢之邑,沅湘之间”,从历史考证与地理位置都是指向常德。证明先秦之时常德巫术礼仪之风盛行。
现在,巫术活动在城市里已不多见,但在有些乡村地区仍较为广泛,特别在丧葬礼仪方面,澧水、沅水流域的人们都会采取请道士做法术的形式超度亡灵。这种巫术活动作为我国巫术文化的遗存形式,应该说在人们心里已经没有早期原始的宗教迷信,更多的是一种“事死如事生”的民间风俗礼节。道始于巫,但不同于巫术礼仪,道士的丧葬祭礼有歌而缺少舞的成分。目前,比较典型的巫术礼仪歌舞是“搬郎君”。
“搬郎君”流传于常德市鼎城区尧天坪乡,作为非遗项目申报为“巫舞”。据“搬郎君”表演者文云阶(常德市鼎城区尧天坪镇农民)的介绍,“搬郎君”从他这里相传六代,他今年77岁,已有数百年历史。作为“搬郎君”的主要传承人,他同时也是当地的民间歌舞的继承者,他的师傅莫友明(已故)就是一位当地知名的地花鼓表演大家,师傅与他都会将“搬郎君”和“地花鼓”的表演相互运用、相互借鉴,而且,“搬郎君”整个巫术歌舞议程除了请神与谢神是不可以少外,其他可以按照主人家的要求进行表演,甚至插入一些地花鼓的表演故事与片段。
“搬郎君”表演时边唱歌词边跳手诀舞蹈,手诀舞蹈动作多是配合演唱内容进行的,每一种手诀对应歌词的含义。舞蹈特点主要是根据内容演示并配合手诀形成武功式的舞姿身法。手势自如,身姿低矮。脚上的位置多为勾脚形态的单腿重心虚步蹲、大八字位半蹲和弓步等,舞者称之为丁钩步桩、丁点步桩和骑马桩。为了增强观赏性,舞蹈过程中还添加一些技术技巧性动作。
“搬郎君”说是巫术,倒不如说是一种民间歌舞表演。当初的作用是通过搬请巫术做法,帮人除邪灭病、降福免灾宗教迷信活动,这是来自于古代的“巫儺”祭祀中的“傩舞”,即戴着面具以驱除鬼疫的祭祀仪式一般。然而,“傩舞”重在宗教祭祀,其舞恐怖色厉,跳跃呼叫,震慑心魄。我们今天所见“搬郎君”的面具歌舞性质更有些类似于唐代的《兰陵王》。“兰陵王”是“北齐(《教坊记》),有‘大面出北齐,《旧唐书·音乐志》有‘代面出于北齐,任半塘考证:大面(代面)为类名,《兰陵王》为剧名。北齐兰陵王长恭才武而面美,常著假面以迎敌。尝击周师金墉城下,勇冠三军,齐人壮之,为以舞,以效其指挥击刺之容,谓之《兰陵王入阵曲》”(袁禾《中国古代舞蹈史教程》113,上海音乐出版社2004年)。“兰陵王”的故事歌舞与“搬郎君”的巫术歌舞,在艺术的形式上具有相同的性质。可见同为面具歌舞的“傩舞”重在敬神、驱鬼疫的宗教仪式;“兰陵王”重在歌舞表演一个兰陵王使用面具的故事;“搬郎君”的特性则是介于二者之间,将巫术礼仪宗教形式与故事歌舞艺术形式结合了在一起。
综上所述,湘西北地区传统舞蹈的文化特性,受地理环境与生产生活方式的影响,紧邻洞庭湖的水生环境衍生出当地具有湖乡特色的“捉龟舞”、“虾灯舞”、“采莲船”、“蚌壳舞”等舞蹈文化形态,同时,湘西北悠久的农耕文明历史所形成的农耕歌舞文化,逐渐从劳动生产中独立出来,成为具有表演性质的“车儿灯”、“竹马灯”、“板板龙灯”等“秧歌花灯”和“常德地花鼓”等湘西北特点的舞蹈文化艺术,并广泛流行于沅澧大地。巫术礼仪在常德历史悠久,巫舞“搬郎君”同样具有当地的人文特色。
参考文献:
[1]湖南省卷编辑部常德地区编写组.湖南民族民间舞蹈集成·常德地区资料卷[M].长沙:湖南文艺出版社,1984.
[2]钱正喜.常德地花鼓舞蹈的演进[J].科学时代,2010(12):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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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朱东润.中国历代文学作品选[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4:249.
湖南省高校创新平台开放基金项目:湘西北地区民族民间传统舞蹈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