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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孔阳新实践美学思想的形成历程及其最终定型

2018-01-22祁志祥

社会科学研究 2018年6期

〔摘要〕 蒋孔阳是20世纪五十年代末美学大讨论中初露头角,八九十年代发生重大影响的美学家。他的实践美学思想有一个形成、演变、定型的历程。形成阶段以1957年出版的《文学的基本知识》专著、发表的《简论美》论文为代表,核心观点为“美是一种由劳动实践创造的社会现象”;八十年代初出版的《论美和美的创造》论集是其美学思想承前启后的转换、过渡阶段;定型阶段以1993年出版的《美学新论》为标志,核心观点即“美是人的本质力量的对象化”。二者之间既有差别,又有一以贯之的联系。在新时期的实践美学论著中,蒋孔阳的《美学新论》内容更为丰富、结构更为系统、理论价值更高。它为传统的实践美学向现代的实践存在论美学的新变提供了思想依据。

〔关键词〕 蒋孔阳;实践美学;美本质;人的本质力量;对象化;美学新论

〔中图分类号〕B83-0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4769(2018)06-0122-07

〔作者简介〕祁志祥,首都师范大学美育研究中心特聘研究员,上海政法学院应用社会科学研究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上海 201701。

新时期个人撰写的实践美学论著,以李泽厚的《美学四讲》、周来祥的《论美是和谐》和蒋孔阳的《美学新论》为代表。比较而言,李泽厚的《美学四讲》逻辑严密而内容单薄;周来祥的《论美是和谐》属于论文汇编,系统性不够;而蒋孔阳的《美学新论》尽管某些表述尚待进一步推敲,但总体看来,它比李泽厚的更加丰富,比周来祥的更为系统,是理论价值更高的新实践美学原理专著。

蒋孔阳的新实践美学思想是20世纪五十年代初步形成,八十年代后最终定型并产生巨大影响的,因而大体可分为前后两个阶段。前者以1957年出版的《文学的基本知识》为代表,核心观点是“美是一种社会现象”,是由劳动、实践创造的;后者以1993年出版的《美学新论》为标志,核心观点即“美是人的本质力量的对象化”。二者之间既有差别,又有一以贯之的内在联系。全面把握蒋孔阳的美学思想,似乎应以《文学的基本知识》和《美学新论》为依据的历史指标,在历史的发展演变中辨别其异中之同与同中之异。在这前后发展演变中,承前启后的过渡就是八十年代初的代表性论文《论美和美的创造》及以此命名的论文集。

一、五十年代的美学起航:论美是劳动创造的一种社会现象

蒋孔阳虽然早年毕业于中央政治大学经济系,却与文学结下不解之缘。建国初期,受翻译过来的苏联文学理论教科书影响,以形象为文学艺术特征是基本的文学观念,而创造形象的“形象思维”及其与“逻辑思维”的关系成为文学理论关注的焦点。1956年4月,蒋孔阳在《复旦学报》上发表理论长文《形象思维与逻辑思维》指出:“文学艺术是通过创造形象来反映和认识人类社会的现实生活的。”文艺创作运用“生动而又具体的感性的方式”“进行构思”的方式,就是“形象思维”的方式。“作家就是运用形象思维的方式,来构造艺术形象的。”〔1〕形象思维与逻辑思维同属理性“思维”,因而具有“思维”的共同点,即都能认识和反映事物的本质。但二者肯定是有不同之处的,这种不同集中体现为“认识现实的方式”:“逻辑思维是通过概念的形式,从现实中个别的具体的事物中,抽象出它们本质的规律,以得出一般的法则。形象思维则是通过形象的方式,就在个别的具体的具有特征的事物和人物中,来揭示现实生活的本质规律。”具体说来,二者的区别表现为对待感性材料的态度和处理方法不同。逻辑思维需要对感性材料尽可能多地占有,而形象思维则不同,它侧重于对感性材料作“深入体验”〔2〕;逻辑思维需要选取具有普遍意义的感性材料,形象思维则可以选取特殊的人物和事件塑造典型形象〔3〕;逻辑思维并不改变材料,形象思维则对根据艺术形象塑造的需要对材料加以改造〔4〕;逻辑思维不需要对材料付出感情,形象思维在体验材料(生活原型、审美对象)时,“常常是把自己的感情灌注了进去”〔5〕,“把自己全部的思想和感情灌注在他的原型身上,以求与他的原型在思想和感情上打成一片”〔6〕;逻辑思维随着思考的深入不断抛弃现象和细节,形象思维则“一直结合着这些形象和细节,以进行构思”,塑造形象〔7〕;逻辑思维从感性材料中得出结论的方法是“抽象化”的方法,形象思维从感性材料中反映本质的方法是“典型化”的方法〔8〕;典型化既不是图解式的“概括化”,也不是单纯的自然主义的“个性化”,而是二者的辩证统一〔9〕,想象、虚构、细节刻化、夸张是典型化的重要艺术手法。〔10〕蒋先生的这篇论文有坚实的理论基础,有丰富的创作实例,有自己的切身体验,对问题的论析深入细微,有很高的学术价值。

1957年由中国青年出版社出版的普及性读本《文学的基本知识》一书,将这种思考成果包含进去,并生发开来,编织起内容丰富、环环相扣、逻辑严密、深入浅出的美文学原理。

关于文学的本质,该书指出:“文学是一种社会意识形态,属于上层建筑中的思想部分”,“能够反映客观存在的社会现实,帮助我们认识这一现实的本质规律和具体面貌。”〔11〕关于文学的特征,该书指出:“文学最主要的特征,就在于它是用语言来创造形象,并通过创造形象的方式,来反映人类社会的现实生活。”〔12〕基于对文学本质、特征的这种认识,蒋孔阳给“文學”下的定义是:“文学是用语言来创造形象,并通过创造形象的方式来反映人类社会现实生活的一种特殊的社会意识形式,它是属于上层建筑的社会现象之一。”〔13〕

文学艺术的特征是“形象”。“形象是从现实生活中产生出来的”,因而能够反映社会现实生活,具有丰富复杂的现实生活内容;同时,艺术形象又不等于现实生活,它是作家从自己的思想立场出发对现实生活进行美学概括的结果,“形象要比实际存在的现实生活,概括和集中了更为丰富、更为复杂的内容”。〔14〕

这种艺术形象来自作家形象思维的创造。形象思维作为思维的一种形态,具有分析和综合的能力,能够反映事物的本质,揭示对象的规律,但它与逻辑思维的外部特点不同。不过逻辑思维与形象思维并“不是相互排斥的,而是相互补助的”。“逻辑思维有时为了更能具体地说明一个问题,往往借助于形象思维的补助。”形象思维也“常常以逻辑思维作为概括和集中现实生活的基础”。形象思维的优点,是“由于它的这种生动性、具体性,以及它那能够唤起美感的能力。”〔15〕艺术形象中富有个性特征而又能集中、突出地反映社会生活本质规律的那类形象,就叫“典型”。对艺术的意识形态本质和形象特征的认识决定了对典型形象和典型性格的重视。

“文学是人类社会现实生活的反映”,这个“反映”包括两方面的涵义:“一是被反映的客观现实,一是能反映的主观意识”。客观现实只有一个,主观意识则各不相同。〔16〕在阶级社会里,作家的主观意识是有“阶级性”和“倾向性”的,因而文学作品也是具有“阶级性”及其决定的“倾向性”的。超阶级的作品是不存在的。“如果作家所属的阶级是历史上先进的阶级,他所站的立场是与当时人民的立场一致的,那么,它就自然能够更深刻地理解生活、反映生活。”〔17〕

与作家主观意识相关的另一个问题是“人民性”。文学作品提出了与密切关乎人民利益的重大问题,反映了人民群众的感情、思想、要求、愿望,就是有人民性的作品,反之则是没有人民性的作品。“有没有人民性,就应当是我们评价任何一部作品,包括古典的文学作品,最重要也最起码的标准之一”。〔18〕

在“人民性”的基础上提出了“党性”要求。党性是“阶级性最突出、最集中、最高度的表现”,“它不仅要求作者在作品中,宣传一定的阶级的思想意识,而且更要求作者公开地、完全自觉地站在党派的立场上,在党的思想领导下,去宣传本阶级的思想意识,去和敌对的阶级的思想意识作斗争,从而使文学的事业变成党的事业。”〔19〕

“阶级性”“倾向性”“人民性”“党性”都属于“思想性”。如果说“阶级性”“倾向性”“人民性”“党性”是分概念,“思想性”则是个总概念。它是文学本质论的逻辑结果。“文学是一种社会意识形式,它是我们人类从思想上来把握现实的一种特殊形式。”因此,“文学离不开思想”。〔20〕

文学的意识形态本质决定了对思想性的重视,文学的形象特征决定了对艺术性的兼顾。艺术性主要来自三个方面:“作家反映生活的真实性、艺术形象典型化的程度,以及作家在美学要求上所达到的高度。这三点,也就是我们评价一部作品的艺术性时所应当根据的三个标准。”〔21〕

于是论析到“美”。蒋孔阳在该书中关于“美”的观点的论述,与几乎同时发表在《学术月刊》1957年第4期上的《简论美》一文相差无几。而此文正是蒋孔阳登上五十年代末美学大讨论历史舞台的最早的标志。

论美与心、物的关系,该文揭示:“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美学,既不是从人的主观心灵来探求美,也不是从物质的自然属性来探求美,而是从人类社会的生活实践来探求美。……美既不是人的心灵或意识,可以随意创造的,但也不是可以离开人类社会的生活,当成一种物质的自然属性而存在。美是人类在自己的物质与精神的劳动过程中,逐渐客观地形成和发展起来的。”〔22〕美不是事物的客观自然属性。事物的自然属性只构成“美的客观条件”,但不构成“美”。“美是具有一定的社会内容的感性形象,它具体地表现了人们肯定生活中美好事物的思想、意志、感情和愿望!”〔23〕

自然美与艺术美的关系是什么?可从五个方面看。1.“自然美是客观地存在于人类社会生活之中的……但是,艺术美却是经过了艺术家的表现的。”2.“客观现实中的自然美是分散的,零碎的,不明显的,不容易引起人的注意。文学艺术则把自然美集中起来,加以典型化,使它变得非常鲜明和突出,因此容易引起人的普遍的注意。”3.“客观自然中的自然美,是要受到时间和空间的限制的”,“然而,文学艺术却不同”,它把“我们在生活中受到时间和空间限制的、象闪电一样消逝的美的事物、思想和感情”“塑造成为艺术形象”,“保存下来”。4.自然美不能“完全实现出来”,“文学艺术却通过艺术形象的塑造,把我们对于美的理想,实现在我们的面前”。5.自然美“以美好的事物、思想和感情等为限”,艺术则可以通过对“丑恶的事物、思想和感情”的反映转化为美。〔24〕

两年后,蒋孔阳在《学术月刊》1959年第9期上又发表《论美是一种社会现象》,进一步完善对“美”的表述:“美是一种社会现象,这就是说,美是人类社会才有的现象,离开了人类社会,美就不存在。”该文指出:1.“美不是自然现象”;2.“美不是个人私有的现象”,而是“社会共有的现象”。作者论证“美不是自然现象”:“自然现象的本身,固然不是社会现象,但它们的美,却仍然是一种社会现象。”“只有人化了的自然,对于人来说,方才可能是美的。”所谓“美不是个人私有的现象”,而是“社会共有的现象”,作者论证说:“美是全社会所公认的事实,而不是个别人的偏见和爱好”。〔25〕由于不同的阶级、时代的人生活不同,形成的美感及其认可的美也就个性各异,但不同的阶级、时代的人的社会生活又有千丝万缕的联系,这就决定了美的共同标准的存在。

在五十年代末的美学大讨论中,蒋孔阳的理论立足点与李泽厚一样,也是“实践”。他认为朱光潜“主客合一说”骨子里属于唯心主义,但同样不满蔡仪号称的客观唯物主义的典型美学,批评它是旧唯物主义的美学。那么,真正的唯物主义美学应当如何处理主客观关系呢?他认为应当从人的客观的社会实践出发来解释美和美感。这就既照顾了美的主观性,又从马克思主义那里找到了根据。

二、八十年代初的承前启后:“论美和美的创造”

到了“文革”结束后的七十年代末、八十年代初新中国第二次美学热掀起的时候,蒋孔阳已成为主将。1979年,他发表《建国以来我国关于美学问题的討论》蒋孔阳:《建国以来我国关于美学问题的讨论》,《复旦学报》1979年第5期。收入《美和美的创造》,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1981年;另收入《蒋孔阳全集》第三卷,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14年。,对五六十年代我国美学大讨论中形成的四派观点进行了客观、详实的评述,也暗示着自己在新时期的美学研究是沿着五六十年代美学大讨论的本质论思路接着说。同年他发表《美学研究的对象、范围和任务》《美学研究的对象、范围和任务》,《安徽大学学报》1979年第3期;《美和美的创造》,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1981年。另收入《蒋孔阳全集》第三卷。,揭示“美学研究的根本问题,是人对现实的审美关系”;“美学研究的基本范畴,是美”;美学的主要研究对象是艺术。“美学”学科定义应是“以艺术作为中心,并主要通过艺术来研究人对现实的审美关系以及在这一关系中所产生和形成的审美意识的一门科学”。美学不能回避回答“美”。关于这个问题,蒋孔阳在五十年代解答过,但时过境迁,新时期的读者隔膜了,蒋孔阳的思考也有所变化,于是他又在1980年3月《学术月刊》发表《美和美的创造》收入《美和美的创造》,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1981年。另收入《蒋孔阳全集》第三卷。,进一步完善对“美”的论述。

美的特征是什么呢?一是形象性。“美不是抽象的概念,而是具体的形象。”二是感染性。“美既是具体的形象,我们面对美的时候,就不能不充满了感情的色彩。”“美的东西,都是它的客观属性中有某种能够引起我们爱慕和喜悦的感情的东西。”三是社会性。“能够引起人们审美感情的美的形象,只能存在于人类社会之中,因为只有人类社会才能产生美的感情。就在这个意义上,我们说美是一种客观存在的社会现象。”

值得注意的是他在此之外对“美是人的本质力量对象化”命题的论述,这属于以前所未见的全新认识:“美除了上面所说的形象性、感染性、社会性这些特点之外,还必须具备一个最为根本的特点,那就是马克思所说的‘人的本质力量的对象化。也就是说,美的形象应当反映出人作为人的本质力量。”“美的形象就是形象地反映了人的最好的本质力量的形象。”“人的本质力量”是什么呢?“这一本质力量,一方面把人和动物区别开来,人的本质力量不同于动物的本质力量;二方面它是在一定的历史条件和社会关系中所形成起来的、人类最先进的一些品质、性格、思想、感情、智慧和才能等。因此,一个人的本质力量,应当是这一个人身上最能反映他这一个人的那些品质、性格、思想、感情、智慧和才能等。每一个人都希望把自己身上最好的本质力量显示给人看。”这后一种“本质力量”不是指人类区别于其他动物的物种属性或哲学特质,而是指道德上“好”的、“先进”的精神力量,还指不同个体在不同时空环境中各具个性的“本质力量”:“客观现实中的美,不仅因人因时而异,而且各人都在根据自己的本质力量,创造和欣赏自己的本质力量所能达到的美。”如“对于珠宝商人来说,由于他的本质力量只表现在对于珠宝的利润上,所以看不到珠宝的美。”

“人的本质力量对象化”的美是怎样创造出来的呢?是通过劳动。劳动是人区别于其他动物谋生活动的根本特征。“马克思严格区别人的劳动和动物的劳动(引者按:应为谋生活动。马克思从未承认动物的谋生活动是劳动)。他认为动物的劳动(当为谋生活动)是没有目的、没有意识的,而人类的劳动则是有目的、有意识的。”根据马克思《经济学—哲学手稿》中“人类也依照美的规律来造形”的论断,蒋先生推演:“那就是说,从广义的范围来看,人类整个的劳动实践活动,都是依照美的规律来造形的,就在依照美的规律造形的过程中,人类创造了美。”“人通过劳动实践来改造客观世界的过程,事实上就是人的本质力量对象化的过程。”“劳动的规律成了美的规律。人类就是这样依照美的规律来劳动,并通过劳动来创造美的。”在笔者看来,劳动的目的是创造具有使用价值的生活财富,它必须按照创造使用价值的规律去有意识、有目的地进行;它可以在完成创造使用价值使命的同时兼顾审美价值,按照形式美的规律去“造形”,但这不一定是劳动必须承担的唯一使命或主要使命。所以说“劳动的规律”就是“美的创造规律”似乎不尽符合实际。

同时,该文又论述了艺術美的创造。“美是艺术的基本属性。”“创造美和创造艺术,在基本规律上应当是一致的。”然而“这并不等于说,美就是艺术”,“它们之间还是有很大的差别”。于是文章又专设一节,论述艺术美创造的规律。1.从客观方面说,必须“真实而形象地反映生活”。2.从主观方面说,必须具有“先进的世界观”和“美好的灵魂”。3.在长期实践基础上掌握的熟练、高超的艺术技艺。4.“形式的完美与独创”。仔细推敲,这似乎也与“劳动创造美”的观点存在某种矛盾。艺术创造活动不同于劳动。如果说“人类整个的劳动实践活动”创造了美,那就意味着艺术创造活动也是“劳动”,事实上以“美”为旨归的艺术创作活动与以使用价值为目的的生产“劳动”二者并不等同,可见美并不一定都是由“人类整个的劳动实践活动”创造的。“劳动”或“人的本质力量的对象化”并不能说是“美”的唯一创造途径。

不难看出:同样是强调美在“实践”,蒋孔阳与李泽厚有所不同。李泽厚一般谈“社会实践”,而蒋孔阳则往往把“实践”与“生活”相连,甚至有时干脆只谈“生活”而不谈“实践”。李泽厚主要把实践理解为抽象的、一般的物质实践,而蒋孔阳的实践观念则宽泛得多,也具体得多,人的吃穿住行以及思想、愿望、情感的运行方式在蒋孔阳看来都是人类客观实践的不可分割的部分。李泽厚强调美根源于实践,意思是说美表现人类社会实践的“本质、规律和理想”,属于认识论中心。而蒋孔阳强调实践,主要意图在于说明美作为“具有一定的社会内容的感性形象”,作为“人的本质力量的对象化”,必然会具体地表达和满足人们现实生活中的积极的思想、意志、感情和愿望,属于价值论中心。

三、九十年代的《美学新论》:论“美是人的本质力量的对象化”

新时期以来,蒋孔阳与时俱进,不断修正、发展自己的美学思想,取得了一系列新的理论创获,这些理论创获主要体现在他的《美学新论》一书中。

1993年在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版的《美学新论》,是蒋孔阳对自己一生的美学研究与思考的总结与深化。这是一部篇幅达36万多字的美学概论专著,具有丰富的结构层次和深入的思辨。取名“新论”,一是希望区别于过去出版的《美学原理》《美学概论》,二是为了“有一点我自己的特色,具有某种‘新意”。作者坚持“温故而知新”的写作原则,“强调历史性,强调知识的积累”,“谈任何问题,都尽可能地从历史谈起”,因而使这部书拥有了巨大的历史包容性。比如第二编《美论》中对美学史上各种关于“美”的学说的回顾与总结。它们既是自己美学新论的出发点,也为读者了解、比较各种美的学说并加以择取提供了知识性基础。同时,作者力图在有所总结继承的基础上,“通过我自己的眼睛和耳朵,通过我自己的感受和理解,来把马克思主义的思想和理论,应用到千变万化的客观现实中去,使之具有我自己的特点,具有我自己的‘新意”。〔26〕这些“新意”是对自己以往关于美本质的思考的综合和完善。它们主要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一)美学的学科定义及其研究对象。“美学史上,美学被定义为关于美的研究”。新中国成立后,在西方和苏联的影响下,我国学界关于这个问题产生了四种主要的看法。一是认为“美学研究的对象是美”;二是认为“美学研究的对象是艺术”;三是主张美学的研究对象应当是人的审美意识或美感经验;四是认为“美学研究的对象是人对现实的审美关系”。蒋孔阳对这四种意见的长处“加以调和和综合”,得出的看法是:“美学应当以艺术作为主要研究对象,通过艺术来研究人对现实的审美关系,通过艺术来研究人类的审美意识和美感经验,通过艺术来研究各种形态和各种范畴的美。”〔27〕

(二)“审美关系”的地位、原因、涵义和特点。在蒋孔阳关于“美学”的定义中,“人对现实的审美关系”具有重要地位。传统美学认为美学研究的主要对象是“美”。而“人间之所以有美,以及人们之所以能够欣赏美,就因为人与现实之间存在着审美关系。正因为这样,所以我们认为人对现实的审美关系,是美学研究的出发点。”人与现实之间存在各种关系,如“实用的”“认识的”“工艺的”“道德的”“审美的”关系;其中最根本的是“实用关系”。“审美关系”的涵义是什么呢?“‘审美一词,是一個动宾结构。首先,谁去审?这是作为审美主体的人。其次,审什么?这是客观现实中具有审美特征的东西,也就是审美客体。”“审美特征”是什么?蒋孔阳先生没有明确解释。“审美关系”涵义如何呢?蒋孔阳指出:“审美主体与审美客体发生了美学上的关系,这就是审美关系。”〔28〕孤立地看这个解释,是不明白何为“审美关系”的,因为“美学关系”与“审美关系”几乎是同义反复。但在蒋孔阳关于人对现实审美关系具有的“特点”的阐释中,“审美关系”的涵义得到了比较明晰、具体的说明。审美关系的特点是:首先,它是通过视听觉感官与现实建立关系。离开“感性的形象,也就失去了审美的对象,因而再也谈不上什么审美关系了”。其次,“审美关系是自由的”。“审美关系之所以为审美关系,它的特点则在于它虽然也要受到主体与客体各自条件的限制,但它却常常能够从这些限制中解放出来,取得自由。”再次,审美关系是“人作为一个整体来和现实发生关系,人的本质力量能够得到全面的展开”。“人的本质力量是多方面的,包括马克思所说的‘视觉、听觉、嗅觉、触觉、思维、直观、感觉、愿望、活动、爱等等在内。”“在审美鉴赏中,感性的人和理性的人统一了起来,意识形态的人和实践活动的人统一了起来,人以一个完整的整体来和现实发生关系。”第四,“审美关系还特别是人对现实的一种感情关系。”在审美关系中,“感觉器官面对感性形象,其所发生的关系主要的就不可能是理智上的认识、意志上的行为,而只能是感情上的喜爱与否和满足与否。那就是说,这些具体的形象,通过感觉器官的感受,把我们的理智、意志和其他一切,都化成了感情。因而其所产生的效果,主要的只能是喜怒哀乐的感情活动。”〔29〕

(三)美本质的解答。蒋先生关于美本质的研究大体由三部分组成。

一是这种研究的合法性问题。“美学应当研究美,这是天经地义的。古今中外的美学家,没有一个不研究美的。”现代以来,美的本质遭到了不少西方学者的否定,蒋孔阳在“美与否定”一节中加以回顾后总结说:“现代西方美学从传统的哲学美学走向科学美学,这是它的进步;但它抛弃了传统的哲学美学,否定美和艺术的本质,这不能不说是它的退步。”“事实上,美的本质问题既无法否定,也无法回避。”“要抛弃对于美和艺术的本质的哲学探讨,这是不可能的。”西方当代部分美学家用尽全力来否定大家公认的美,“不正证明了‘美的存在吗”?与否定美本质形成对照的是,现代西方美学家也有不少人仍然在“孜孜不倦地继续探索着这一难题”。因此,蒋孔阳的态度是:“我们今天的任务不是否定美,而是要在否定和继承相统一的基础上,对美作出新的解释。”〔30〕

二是“美”与“美的东西”的区分。在为“美本质”的探讨正名后,蒋孔阳先生花了大量篇幅讨论“美”。他首先将“美”与“美的东西”区别开来。在日常审美活动中,人们常常“把美和美的东西混淆在一起,把美的东西当成美”。其实美是美的东西之所以美的根本性质和普遍规律;“它可以说明一切美的东西,但却不限于某些美的东西”。〔31〕比如我们可以说某个花瓶、某张画是“美的东西”,但它并不是“美”本体。“美”的本体追问不是对“美的东西”的现象描述,而是对美的东西背后根本性质与普遍规律的本质概括。

三是蒋孔阳“根据马克思主义的观点”,撷取历史上关于美本质的各种最有代表性的看法的精华,加以“兼收并蓄”推陈出新,得到的一个自己认为“比较合理”的答案。这个“答案”有这么几个要点:

1.美处在多种因素多种层次相互作用、生生不息的创造中。“我们探讨美的本质问题,应当打破传统美学的一些观念,把美看成是某种固定不变的实体,无论物质的实体或精神的实体;把美看成是某种单纯的因素所构成的某种单一的现象。与此相反,我们应当把美看成是一个开放性的系统,不仅由多方面的原因与契机所形成,而且在主体与客体交相作用的过程中,处于永恒的变化和创造的过程。”“美在创造中。”“有的本来不美的现象,但在一定的条件之下,主客契合,也会突然转化成美。”“我们探讨美的本质的时候,首先应当看到美的多样性和复杂性,从多种层次多种侧面来探讨美的形成和创造。”这些层面有“自然物质层”“知觉表象层”“社会历史层”“心理意识层”。由此得出的结论是:“美一方面是多层因素的积累,另一方面又是突然的创造”。“美的创造,是多层次的积累所造成的一个开放系统:在空间上,它有无限的排列与组合;在时间上,它则生生不已,处于永不停息的创造与革新之中。而审美主体与审美客体的关系,则像坐标中两条垂直相交的直线,它们在哪里相交,美就在哪里诞生。自然物质层,决定了美的客观性质和感性形式;知觉表象层,决定了美的整体形象和感情色彩;社会历史层,决定了美的生活内容和文化深度;而心理意识层,则决定了美的主观性质和丰富复杂的心理特征。正因为这样,所以美既有内容,又有形式;既是客观的,又是主观的;既是物质的,又是精神的;既有感性的,又是理性的。它是各种因素多层次多侧面的积累……是一个在不断的创造过程中的复合体。”“美的形成,是多种因素多种层次的相互作用、相互积累;而美的出现,则像母鸡孵小鸡一样,不是一脚一爪地逐步显露出来的,而是一下子破壳而出。”“所以我们说它是一种突然的创造。”〔32〕

2.美是离不开人而存在的社会现象。借用莎士比亚的话说就是叫“人是‘世界的美”。“我们一般所说的自然界的美,是从人的立场出发,根据人的审美观点来谈的。”“‘世界的美,不在于自然,而在于人。美不是自然现象,而是社会现象。”“美是一种社会的机能。”“美要求有社会的共鸣”,“要求与人分享”。“美不仅不是自然现象,而且也不是个人现象,它是在人与人的关系中所产生和创造出来的社会现象。”〔33〕

3.人的本质决定了美的本质,美是人的本质力量的对象化。“美离不开人,是人创造了美,是人的本质决定了美的本质。人总是通过自己的实践活动,来把自己的本质力量在客观现实中实现出来……美是人的本质力量的对象化。”什么是“人的本质力量”呢?“人作为自然存在物,他的本质力量,首先是他的自然力和生命力,他的自然禀赋和能力,他的情欲和需要。”其次包括在“意识”基础上产生的“精神力量”。同时应当看到:“人的本质力量,并不是固定不变的,而是万古常新的、永远在创造之中的。”当“人的本质力量表现出来的时候”,“无论自然属性或精神属性”,“它们都离不开社会性,都是社会历史的产物”。再次,“人的本质力量不是抽象的概念,而是生生不已的活泼泼的生命力量……美只能是充满了生命力的本质力量的对象化,而不可能是本质概念的对象化。”再次,“人都有本质力量”,但“人的本质力量是各不相同的”,“每一个具有自我意识的人,都力图把自己的本质力量,通过实践的活动,最充分最彻底地表现出来。当一个人的本质力量得到了完美的表现,实现了自己的目的和愿望,达到了自己的要求,于是就感到满足、幸福、愉快,感到自己与现实的关系是和谐而自由的,这时,就产生了美。”什么样的对象能够把人的本质力量对象化呢?“整个大千世界,从自然现象到社会现象,都是人类的对象。”成为“人的本质力量对象化”的“自然现象”就是“人化的自然”或“自然的人化”。而所谓“对象化”,首先要求审美主体具有主客二分的对象意识。其次,对象化主要建立在人与自然的关系上,“自然是人化了的自然,是成为了人的对象的自然”。再次,实践方式的对象化,意味着“人的本质力量要结合客观现实的物质材料来进行对象化”,“一切审美活动和艺术创造,都是以形象化的实践方式来进行的”。第四,对象化是物我双向互动的。“不仅人的本质力量化到对象中,通过对象的形象显现出来;而且对象的性质和特征,也制约着人的本质力量的顯现。”要之,“美是人的本质力量的对象化,是说人按照美的规律,按照对象的性质和特征,在对象中进行自我创造,从而把对象塑造成为美的形象。”〔34〕不过,这种表述似乎存在着循环定义的困惑:一方面说“美是人的本质力量的对象化”,另一方面又将这解释为“人按照美的规律所创造的形象”令人仍不明白什么是“人的本质力量的对象化”。

4.美是自由的形象表现。“美的形象,应当都是自由的形象。它除了能够给我们带来愉快感、满足感、幸福感之外,还应当能够给我们带来自由感。比较起来,自由感是审美的最高境界,因此,美都应当是自由的形象。”“总之,美的理想就是自由的理想,美的规律就是自由的规律,美的内容和形式就是自由的内容和形式。”〔35〕

5.美的规律与劳动密不可分。“美的规律应当是人类的生产劳动所独具的特点。”人不仅通过劳动创造了具有使用价值的产品世界,而且可以在这个世界中“直观自身”,欣赏自己,感受胜利的喜悦,“就在这时,人和世界的关系,从单纯的实用关系同时发展到审美的关系”,“美就是这样诞生出来的。美的规律也就是这样与人类的劳动实践同时形成起来。”人的劳动所以能按“美的规律”进行,是因为人的劳动具有两个特点:一是“自由”。“就是说,人在掌握外界规律的同时,他可以不受外界自然的限制。”二是“自觉”。“就是说,人意识到自己是在劳动,以及为什么劳动。”什么是“美的规律”呢?依据马克思关于“美的规律”两个“尺度”的精辟揭示,“美的规律应当是:人类在劳动实践的过程中,按照客观世界不同事物的规律性,结合着富有个性特征的目的和愿望,来改造客观世界,不仅引起客观世界外在形态的变化,而且能够实现自己的本质力量,把这一本质力量自由地转化为能够令人愉悦和观赏的对象。”〔36〕文艺创作的规律与主客观统一的美的规律是统一的,它“既是客观现实的反映,又是主观的自我创造”。《美学新论》第三编四《美的规律与文艺创作》,《蒋孔阳全集》第三卷,213页。不能讳言,作者多次使用“动物的劳动”“动物的生产劳动”(见《蒋孔阳全集》第三卷,183页、185页、197页)这样的说法,说明是否遵循“美的规律”,是人的劳动与动物的劳动的根本差别。无论按马克思主义的观点,还是按一般的理解,动物无意识的谋生活动是不能叫“劳动”的。

6.美不只是消灭了异化劳动的社会主义劳动的专利,异化劳动在不同的情况下、不同的程度上也能创造美,“在人类现有的文明史中,美,主要是在异化劳动占支配地位的社会中创造出来的”。〔37〕当然,要圆满地说明这一现象并不那么容易。

7.自然美是不是人类劳动的创造?“当人还处于自然状态的时候,他虽然和自然天天生活在一起,但他并不欣赏自然的美。只有当人类通过劳动实践,发展和丰富了自己的本质力量,离开自然,从自然状态的人变成有文化教养的人,这时,他再回到自然,他才发现和欣赏自然的美。因此,自然美是人类劳动实践的产物,也就很明显了。”在此基础上,将孔阳进一步指出:人和自然的关系,首先是通过劳动引起自然物质的变化,以满足人的物质生活需要,是“实用关系”,然后才产生“审美的关系”;现代劳动某些地方破坏了自然美,但某些地方也“创造了新的自然美”;自然物本身的质料、内在结构和外部状貌是“构成自然美的物质基础所必不可少的条件”。〔38〕

由上述美本质论加以推演,蒋孔阳对美感的本质作出了如下推断:“如果说,美是人的本质力量的对象化,是人的本质力量在客观对象上的自由显现,那么,美感则是这一本质力量在得到对象化或者自由显现之后,我们对它的满足感、愉快感和幸福感,外物的形式符合了内心的结构之后所产生的和谐感,暂时摆脱了物质的束缚后精神上所得到的自由感。因此,美感的内容包括了满足感、愉快感、幸福感、和谐感和自由感。”〔39〕

在美感论之外,作者又另设一编,探讨了“崇高”“丑”“悲剧性”“喜剧性”四个“审美范畴”。最后一编结合艺术,对中西美学思想的历史脉络及其差异作了提纲挈领的扫描。

总之,《美学新论》是蒋孔阳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调动一生的学术积累和思考,以“美是人的本质力量的对象化”为核心观念,对实践美学原理的一次系统的完善与定型。

蒋孔阳的《美学新论》包含着传统美学向现代美学转变的芽胚。朱立元正是依据其美学是研究审美关系的学说、美在生生不息的实践创造中、美以人为中心、美感与美同时共生四方面的思想,将蒋孔阳推举为实践存在论美学的奠基人,并建构了自己的实践存在论美学观。〔40〕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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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2〕〔13〕〔14〕〔15〕〔16〕〔17〕〔18〕〔19〕〔20〕〔21〕蒋孔阳.蒋孔阳全集:第一卷〔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14:7,12,12,16,18-19,33,37,39,46,52,57.

〔26〕〔27〕〔28〕〔29〕〔30〕〔31〕〔32〕〔33〕〔34〕〔35〕〔36〕〔37〕〔38〕〔39〕蒋孔阳.蒋孔阳全集:第三卷〔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14:443,35,3,13,122,53,132,145,171,179,191,197,215,286-300.

〔40〕祁志祥.朱立元“实践存在论美学”评述〔J〕.人文杂志,2017(12).

(责任编辑:颜 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