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法、知法、用法,用法律手段为全科医生护航
2018-01-22王玉霞
王玉霞
北京市昌平区城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北京 102200
201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第二百九十条规定: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医疗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要依法进行处理。也就是说首次把“医闹”列入刑罚范围。这无疑对净化医疗环境,有效打击医闹起到了良好的促进作用。那么作为全科医生,如何保持医疗净土,关口前移,用法律手段护航我们的工作呢?这是我们需要研究的话题。我通过自身的学习和领悟提出如下观点:
一、首先要学法。那么药疗行业要学习的法律法规都包括什么呢?
医疗卫生法律(十部)
1、《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
7、《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
8、《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
9、《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10、《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
医疗卫生法规(十五部)
1、《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
2、《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
3、《艾滋病防治条例》
4、《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
5、《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条例》
6、《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
7、《医疗废物管理条例》
8、《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9、《血液制品管理条例》
10、《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11、《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
12、《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13、《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条例》
14、《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
15、《放射性药品管理办法》
16、《人体器官移植条例》
卫生部规章(十二部)
1、《处方管理办法》
2、《医疗广告管理办法》
3、《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4、《卫生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
5、《卫生信访工作办法》
6、《医院感染管理办法》
7、《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管理暂行规定》
8、《医疗机构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办法》
9、《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暂行规定》
10、《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11、《国家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
12、《放射诊疗管理规定》
13、《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
14、《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
15、《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
16、《医师执业注册暂行办法》
17、《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
18、《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
19、《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
十二项核心制度
1、《首诊负责制度》
2、《术前讨论制度》
3、《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4、《死亡病例讨论制度》
5、《分级护理制度》
6、《查对制度》
7、《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8、《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与管理制度》
9、《会诊制度》
10、《交接班制度》
11、《危重患者抢救制度》
12、《技术准入制度》
这几十部法律法规如何学呢?
我认为是首先要明确个人占位,根据工作需求进行学习。比如临床一线人员首先要学习核心制度;医疗管理人员首先要学习卫生法规;监管部门则重点要学习法律——因人因事而为。
二、其次要知法。做到知法我认为有两个方面:
首先,请专业人员来院培训,从专业角度进行梳理归纳,结合我们全科医生工作特点和诊疗活动情况进行讲解,让我们易于接受。针对医疗行业特点和社区工作需要我们系统归纳总结了9条:
1.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一把手树立法律意识,重视法律法规的培训,教育全科医生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
2.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要高度重视涉医事件的早介入、早处理。有效制止犯罪活动。
3.医疗纠纷责任未认定之前,医疗机构不得赔钱息事。特别对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不要单纯认为事小,钱不多就可以自己解决。
4.目前医院或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已经被划为公共场所,在区域范围内如果“医闹”闹三次就算多次,纠集十个人拉横幅,就算搅乱秩序,可以拘留。
5.遇到纠纷当事医务人员不得接受任何采访,一切以院方发布的信息为准。因为“知道的清晰”和“回答的到位”完全是两个概念。
6.目前已经摒弃家属这个概念,法律规定近亲属的概念,包括,配偶,父母、子女,然后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外孙子女。而姑姑、叔叔、舅舅,婆媳、女婿均无权签字。
7.18岁以上患者在意识清醒状态下,手术要有本人签字,必须是当事人说了算,此外再无他人。即使是全权委托,也以当事人为准。16到18岁之间,如果患者有工作能养活自己,视为有民事行为能力。需要自己签字;如果在上学,只能由监护人负责。
8.患者知情同意必须包括四个方面,尤其是替代方案的提供,如果没提供替代方案,则医生帮患者所选择的治疗方案成功,也会面临起诉。
9.充分满足患者知情权,尤其是性病艾滋病,医生发现检查结果异常,只能告知患者本人,不能告诉其他任何家属,其他家属的告知义务由患者本人进行。
其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必须聘请法律顾问参与日常管理工作,而不是聘请律师负责打官司。也就是关口前移,在日常医疗行为中由法律顾问负责日常培训,根据单位情况适时进行法律指导,保障各项行为合法性。这样就做到了事前防范,而不是坐等有了纠纷再找律师。有些社区机构认为只是从事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工作,没必要聘请法律顾问,这是一个非常错误的观念,本人在学习了相关法律课程后,倡导所在的单位聘请了法律顾问,对医院日常管理事务进行了全面梳理。经过半年的努力,对全体医务人员进行法律培训4次,把关医院合同60部,找出疏漏上百处。整理医院各项规章制度40条,解决医护人员法律咨询百余次,有效的改善了医院依法执业环境,避免合同纠纷和违规操作。
三、学习的结果最终是要会用法。那么用法就涉及工作生活的方方面面了。
首先要培养依法做事的观念,也就是说养成事前自问是否合法的习惯。这种习惯养成不是一朝一夕之事,但只有从细微之处着手,才能树立这种依法执业的理念进而才会有用法行为。
其次是要做到知法守法,尤其对于我们全科医生必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严格遵守十二项核心制度进行职业,特别是要注意医疗文书的书写记录。
再次就是注意日常沟通,建立沟通制度,培训沟通技巧。很多的医疗官司最终都是沟通不到位造成的,所以对于医疗行业来说沟通是一门永远需要培训的课程。今年我们中心就聘请了社会培训机构对医护人员的当众讲话能力和沟通技巧设置了专门的培训班,不仅培养讲话方法,思维顺序,还着重对沟通技巧进行讲课和训练,有效解决专业技术人员沟通短板的问题。
对于社区管理者,关键一点还有有效监管,也就是期中控制。按照各项法律法规核心制度院规院纪进行检查监管,保证顺利实施,才能确保依法执业。
总之,学法是为了知法,知法是为了守法。救死扶伤是医务人员的使命,那就需要为医务人员用法律的手段加盖保护伞,确保这些白衣天使在治病救人的道路上一路坦途,为健康中国做出贡献!